招商引资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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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最新)

全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最新)

全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最新)为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程序化,完善“两会一流程”制度,提高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质效和水平,现就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洽谈(一)外出考察、洽谈项目。

规范外出招商活动报备机制,凡外出开展项目洽谈、人才引进、参加和举办招商会、招才引智会等招商活动的,除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外,均需提前填报《外出招商活动备案登记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商务经济合作局备案。

外出单位、人员在招商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形成外出考察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商务经济合作局备案,内容包括外出行程、开展活动情况、主要成果等。

(二)来访考察、洽谈项目。

规范来访客商、人员接待机制,投资企业、高校院所或客商、专家、学者等来我区进行项目考察、对接活动的,由引荐单位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1、接待方案。

引荐单位提前制定接待方案,内容包括来访单位或个人简介、拟考察对接事项、接待日程、陪同领导、参加部门等,呈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同时,引荐单位需根据来访单位拟考察事项认真准备相应推介材料。

2、接待事项。

接待活动中用车、住宿、用餐等事项参照上级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3、接待报告。

接待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引资单位负责编制接待报告,填写《招商引资信息预约登记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商务经济合作局备案,内容包括接待活动总结、项目进展和下一步推进计划。

二、项目准入(一)完善招商项目研讨会制度。

项目研讨会由分管领导召集,商务经济合作局牵头,各专业招商局、经贸、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审计、安监等项目涉及部门、乡镇(街道)和第三方机构参加,召开会议集中研讨项目入区可行性。

研讨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引资单位对需提交研讨会研究的事项向商务经济合作局提出申请,商务经济合作局初审后向管委会分管领导汇报并提议召开研讨会时间。

急需研究的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会议或实行会签。

研讨会根据引资单位提交的事项形成决议或提交项目联席会的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附:相关部门办理流程。

注:1、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 下载2、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3、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数量要求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见附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申请人自备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法定代表人签字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原件 □复印件1份 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 ■复印件1份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5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 1份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6昭通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原件□复印件1份提交原件7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原件 ■复印件 1份申请人自备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8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原件 ■复印件1份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条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条件提供有关材料市场监督局办理营业执照等市场准入——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暨审核申请资料清单审核申请材料——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 补正后材料符合要求 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材料需要补正 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准予登记驳回登记发放《不予登记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决定材料核实申请材料审核结果 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 不予受理 审核申请材料提出申请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要求,“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2024年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2024年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2024年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目录第1篇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模板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模板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推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大招商格局,结合《隆阳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隆办发〔2022〕19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象本实施细则的奖励对象是指为隆阳区发展引进云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项目的引资人,包括企业、商会、协会、专业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等。

第三条奖励条件及限制范围(一)凡申请奖励的招商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2.项目资金系引进省外、境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资金。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属于奖励范围:1.国家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项目;2.凡超出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规定的建设期限、项目合同规定的资金到位的最后期限的项目。

第四条奖励项目类型划分(一)农牧产业、生物资源开发类项目:农、林、牧、渔业及生物食品药品加工等相关产业项目。

(二)工矿产业类项目: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相关产业项目。

(三)城乡建设类项目:房地产开发类项目、建筑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类等项目。

(四)商贸物流类项目:转口贸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业(包括互联网、电商、大数据)等项目。

(五)其他类项目: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社会公共服务、科技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金融业等项目。

第五条奖励基础额确定按照年度省外资金利用实际投资额为标准确定(金融业按实际注册资本金计算)。

第六条奖励标准(一)农牧产业、生物资源开发类项目:实际投资额达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2‰奖励。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3•【字号】青政办[2007]76号•【施行日期】200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07]7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表:1、青海省招商项目引资人资格申报登记表(略)2、青海省招商项目政府奖励金申请表(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青海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扩大青海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来资金(省外、国外、境外资金),充分调动省内外一切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格局,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原则、对象第一条奖励原则:(一)以引进优秀招商引资项目为依据,对项目引进单位(人员)按年度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优秀招商引资项目是指从省外、国外、境外引进的在省内建设、注册、纳税、经营的招商项目及无偿援助和捐赠的项目。

(三)优秀招商引资项目每年度奖励一次,每个招商项目只能申请一次省级政府奖励资金,不得重复申报。

(四)引资人不受职业、身份、国籍限制。

第二条奖励对象系指全省优秀招商项目确认的引资人。

引资人是指为项目引进工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组织或自然人。

引资人既可以是单个自然人或单位组织,也可以是多个自然人或单位组织(简称多方)。

引资人为多方时,须确定由多方认可的第一引资人,原则上将项目投资商引荐到我省的第一位自然人(单位)就是第一引资人。

第三章奖励项目范围和条件第三条奖励项目范围。

凡属下列范畴的招商项目可以申报全省优秀招商项目,申请政府奖励资金:(一)省招商局认定的省级重点招商项目;(二)投资青海优势资源开发和优势产业(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水电、煤及煤化工、硅材料及太阳能、冶金、中藏药、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和农畜产品深加工等)的工业类招商项目;(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类招商项目;(四)商贸流通、物流、金融等服务业类项目;(五)引进资金在省内兼并、联合、购买本省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并购、增资扩股、产权转让等资产并购类招商项目;(六)畜牧业、种植业、林果业、水产养殖及其产业化等农牧业类招商项目;(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土地资源开发和整理类招商项目;(八)引进投资青海旅游资源开发的旅游业类招商项目;(九)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认定标准,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十)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类招商项目;(十一)争取的省外(国外、境外)政府、组织或个人提供无偿援助及捐赠的项目(不含对口帮扶项目);(十二)有利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招商项目。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 精品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 精品

云县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意见(试行)随着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提高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质效和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户,实现合作共赢。

按照“理顺流程、明确职责”的原则,现就规范云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流程适用范围该流程适用于:1、申请新增用地投资,需进行土地征转用的项目;2、资源开发型项目;3、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关系全县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4、要求享受优惠政策超越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需进行“一事一议”的项目;5、其他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该流程的项目。

在上述项目范围外,投资方利用自有资金在我县投资国家非限制类产业且不涉及特殊政策性内容的项目,可不按照此流程,由项目引进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引资单位与投资方签订协议文本、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备案登记,开展项目跟踪服务。

入园项目,工作流程参照执行。

本意见规定的项目引进落地的各个阶段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及进度,部分工作流程可交叉或同步进行。

二、工作流程(一)项目洽谈1、信息处理。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云县发展定位的项目,引荐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将意向性投资项目信息通报县招商合作局,并填写《云县招商项目线索登记表》,包括拟投资项目概况、投资者背景资料等内容。

5个工作日内,县招商合作局进行初审,认为项目可行的,填写《云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审批表》,附投资项目概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汇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洽谈并确定项目服务单位。

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根据项目所属行业,由政府分管领导确定由引荐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项目服务单位,开展洽谈服务工作(项目服务单位即为引资单位)。

协议文本审批及签约工作仍按本意见规定流程进行。

2、前期洽谈。

县招商合作局会同项目服务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向客商介绍县情概况、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情况,投资方需向招商合作局提供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意向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背景资料。

北海最新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北海最新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6〕49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8日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激励原则(一)科学激励的原则。

遵循目标导向、公开公正、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一套适应经济新常态、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二)分类激励的原则。

区分激励对象,分类制定招商引资激励标准和措施,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激励;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给予物质奖励。

(三)分级激励的原则。

由各级财政按比例进行激励,具体为:1.属于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范围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对选址在我市城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按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与市财政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其中,市财政承担的60%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与城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按各承担一半的原则分担。

市财政对选址在合浦的招商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中介机构不承担奖励资金。

2.不属于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范围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对选址在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市财政与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

第三条激励对象(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及各园区管委会。

(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指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的有关规定,当年新引进区外境内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国(境)外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含1500万美元)、对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撰写四篇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撰写四篇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撰写四篇篇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篇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表人:填报日期:XX省企业备案项目国产设备清单XX省企业备案项目引进设备清单篇三:XX产业基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报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XX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制联系电话:XX篇四:企业如何撰写给政府的项目申请报告一,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

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二,项目申请报告基本要求报告专业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是政府行为,对于重大、复杂的项目,政府核准部门要委托专业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并提出评估报告;信息准确咨询机构在项目的评估过程中,既有为政府咨询把关的作用,也有代政府核准、审查的作用;企业责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三,项目申请报告呈报对象1,人民政府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

这里的政府特指的是XXX市政府或区政府等,不包含任何其他如工信局、农业局等独立的政府行政部门。

报人民政府的项目方案,一般是新项目用于宏观性审议的,名称可能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甚至商业计划书。

一般每个地区政府总有今年的重点工作方向,配合城市建设或工业、服务业建设步伐,政府有重点的产业扶持方向,还有明确的招商引资计划。

政府领导要知道你的项目,是不是符合本地的宏观产业指导政策,投资规模有多大,是不是扶持产业,能给城市带来什么样的经济效益,创造什么样的就业规模和附属利税,区里、市里根据投资额、产业能够给予多大的扶持政策等。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正文:----------------------------------------------------------------------------------------------------------------------------------------------------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已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9日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为规范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工作,科学、准确地反映金川区招商引资项目情况,有效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精神,结合金川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界定范围(一)时间界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当年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认定时限,跨年度项目根据实际投资进度认定。

(二)项目界定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通过招商引资行为,引进区内外符合产业投资导向的各类签约投资项目。

以下3类项目不纳入报备认定范围:1.国家和省、市财政拨款、捐资性、国债等融资投入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及民生事业类项目;2.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3.投资总额小于500万元的项目。

其他项目界定以省、市当年项目确认要求进行认定。

二、报备主体招商引资项目报备遵循“首引首报、先报为主”原则,首家上报项目单位为项目报备主体;若在项目报备主体之外,其他单位为项目推进工作发挥重要作用,项目引进当年到位资金按比例与报备主体单位分配;报备主体为多家且发生争议的,由各报备主体协商解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0•【字号】•【施行日期】2009.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现将省统计局、省招商引资局制定的《四川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月十日四川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细化落实《四川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5]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省各市(州)县(区、市)及各类园区引进国内企业在川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

二、制定原则1、客观真实:项目统计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口径,项目核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项目基础资料和资金到位依据真实可靠。

2、部门联动:国内招商引资统计工作,以各级招商引资部门为主,各级统计部门积极参与,联动开展,统计数据由双方共同发布。

3、属地化统计:凡在所辖行政区内实施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项目,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按项目所在地原则在本行政区统计。

三、统计范围及口径(一)总投资额中合同引进域外(本行政区域外,下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了正式合同并已开始履约的国内合资、合作、独资或其他形式的投资类招商引资项目纳入统计。

(二)以投资企业或项目投资人原所在地域及投入资金的性质确定是否纳入统计范围。

域外投资企业或项目投资人在域内投入的非公共财政和非救济性资金纳入统计范围。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4•【字号】文府办规〔2022〕53号•【施行日期】202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的通知文府办规〔2022〕5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政策(修订)》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4日文昌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提升招商引资成效,鼓励招商引资机构参与到文昌市的招商引资活动中,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对文昌市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根据《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文府办规〔2022〕27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机构是指通过招商引资渠道向文昌市推介真实有效的项目,并在促成项目落户文昌市的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设立招商引资机构奖励专项资金,纳入文昌市招商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年度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奖励招商引资机构。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并建立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估机制。

第四条奖励对象奖励对象系把海南省外符合文昌市总体规划和政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的项目引入到文昌市的招商引资中介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经媒体、国际金融平台/经贸机构、商会、行业协会/联盟、专业服务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不含自然人)。

同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招商引资机构(2个或2个机构以上的视为一个团队,须书面委托1个机构来办理备案手续),由项目方提供确认书,作为机构奖励确认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桂政发〔2008〕4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引资者进行奖励。

凡于《办法》下发之日(2008年10月25日)以后签约并进资的项目,引资者均可依照本细则办理奖励申领手续。

第三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的重点招商项目,是指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广西重点招商项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鼓励类及允许类内外资项目、《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广西部分》的外商投资项目,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

第四条《办法》所指的外来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国家认可的可兑换外币。

第五条已在广西投资的外来投资者,增资扩建或再投资其他项目,对引资者不再予以奖励。

凡超出项目备案或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建设期限、项目合同规定的最后进资期限进入广西的外来资金,对引资者不再予以奖励。

外来投资者不能以引资者身份对其自身投资的项目申领引资奖励。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招商的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

国家和自治区禁止或限制类项目,对引资者不给予奖励。

第六条《办法》第四条所称根据引进的项目类别、资金数额进行奖励,指根据引资者所引进的项目类别和注册资本中外来资金金额首先确定奖励比例和应获奖励金总额,再按照项目当期实际到位外来资金计算出当期应获奖励金数额予以奖励。

外来资金为可兑换外币的,按该外币入账当日的兑换率折为人民币计付。

第七条《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所称实际到位外来资金总额的计算口径,是指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外来实际到位资金,并以此为基数分档计算奖励。

第八条对社会引资者的奖励比例,按《社会引资者奖励标准》(附件1)执行;对我区公务人员引资奖励,按《自治区公务人员引资者奖励标准》(附件2)执行。

第九条《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中所称外来资金全部到位,指注册资本中外来资金金额全部到位。

第十条《办法》第七条第四款所称在项目投产运营一年内须办理奖金申领手续,是指所引进项目建成投产或正式运营之日起一个日历年度之内必须办理奖金申领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商引资表格

招商引资表格
附表2
招商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申报单位 (个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资项目 类型
□新外来投资项目 □外来购买我市企业产权项目 □原外来投资者再投项目 □省 以上驻东营单位或职工新投资项目 □市内企业新上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及引进 先进技术和设备 □其他
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合作方出 资比例
单位地址
第一引荐人 东营市环保局
工作单位 东营市环保局
引荐 人概 第二引荐人 况
第一、二引荐人数 额分配情况
工作单位
说 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招商考核办,一份由申报单位(个人)留存。
2、项目备案登记后,要按时向市招商考核办报告项目开工情况。
3、项目备案登记时,一并报送投资协议、注册登记等相关资料。
建成 时间
签订协议 时间
产业类型
已到位 (万元)
项目建设 地址
注册公司 名称
投资方 名称投资 方概 来 Nhomakorabea地区 况
投资方工商执照或 个人身份证号码
合作 方概
合作方名 称
况 合作方工商执照或
个人身份证号码
注册公 司时间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外来方出 资比例
投资方 □世界500强 □国内100 特殊类别 强 □其他

招商引资表格

招商引资表格

投资 方概 来自地区 况 投资方工商执照或 个人身份证号码 合作方名 合作 称 方概 况 合作方工商执照或 个人身份证号码 第一引荐人 东营市环保局 引荐 人概 第二引荐人 况 第一、二引荐人数 额分配情况
说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招商考核办,一份由申报单位(个人)留存。 2、项目备案登记后,要按时向市招商考核办报告项目开工情况。 3、项目备案登记时,一并报送投资协议、注册登记等相关资料表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个人) 填表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资项目 □新外来投资项目 □外来购买我市企业产权项目 □原外来投资者再投项目 □省 以上驻东营单位或职工新投资项目 □市内企业新上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及引进先 类型 进技术和设备 □其他 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注册公司 名称 投资方 名称 建成 时间 已到位 (万元) 注册公 司时间 法人代表 签订协议 时间 项目建设 地址 法人代表 外来方出 资比例 投资方 □世界500强 □国内100 特殊类别 强 □其他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工作单位 东营市环保局 工作单位 合作方出 资比例 产业类型

招商引资项目的办理程序

招商引资项目的办理程序

招商引资工程的办理程序一、国家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一〕计委办理工程的立项审批1、审批立项工程建设单位〔或代外商办理工程审批手续的部门〕需提交材料:〔1〕申请立项的请示;〔2〕工程建议书〔一式三份〕;〔3〕合营各方签署的合资〔或合作〕意向书;〔4〕合营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5〕银行或会计事务所对投资各方别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提交材料:〔1〕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3〕城市规划部门意见书;〔4〕环境保护部门意见书;〔5〕合营双方签署的合资〔或合作〕意向书;〔6〕外方及中方资信证明文件〔主要是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等〕;〔7〕全营各方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凡所建工程不需国家平衡资金,那么以上两次审批可并为一次,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凡属需报国家审批的工程仍要进行两次审批。

3、工商名称登记需提交材料:〔1〕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2〕投资人的合法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议书及批复,或企业股东〔发起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4、外贸局审批合同、章程,发批准证书需提交材料:〔1〕申请批准合营企业合同、章程的报告;〔2〕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通知书】;〔3〕企业合同、章程及有关附件;〔4〕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5〕企业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名单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6〕董事委派书;〔8〕进口设备清单;〔9〕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10〕投资各方签订的意向〔协议〕书;〔11〕其它有关必要文件5、技术监督局企业码〔1〕技术监督局企业代码赋码,需提供外贸局批复文件;〔2〕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书,需提供材料:[1]、单位申请;[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单位成立批文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公章。

招商引资项目引荐机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引荐机构奖励办法

XX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荐机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拓宽投资推广渠道,进一步促进XX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根据《XX 区支持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及标准第二条【引荐机构标准】本办法奖励投资推广项目的引荐机构(以下简称“引荐机构”)。

引荐机构是指通过各种渠道首次向XX区提供真实的、具有投资意向的企业项目(以下简称“被引荐项目”)的投资信息,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落户作用的机构(企业)。

引荐机构须是在中国大陆登记注册的机构(企业),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行业商会、协会、企业联合会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不包括被引荐项目本公司或关联公司。

第三条【被引荐项目标准】(一)被引荐项目需符合XX区产业发展导向,不含本区增资项目、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类项目。

(二)被引荐项目原则上应为在XX区新注册或从区外迁入的企业法人。

- 1 -(三)同一个被引荐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荐机构,引荐机构身份认定须以在XX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及落户告知为准,出现两个(含)以上引荐机构的,均视为无效引荐机构,不具备奖励申报资格。

第四条【奖励标准】引荐机构每成功引荐一家头部企业、骨干企业、中坚企业或“四上”企业落户XX,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引荐奖励。

单个引荐机构引荐头部企业、骨干企业,不设最高奖励限制;引荐中坚企业,每年累计最高奖励200万元;引荐“四上”企业,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引荐机构奖励资金为税前奖励,获得奖励资金后需按国家既有相关税费缴纳政策办理纳税业务。

第三章引荐备案及奖励申报流程引荐机构向XX区引荐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全流程为:引荐机构提交引荐项目落户前备案申请——引荐机构提交被引荐项目落户报备——引荐机构申报奖励——XX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并初审——审定拟奖励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招商引资备案登记表

招商引资备案登记表
招商引资备案登记表
登记时间: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地址 其中:外方投资 项目性质 年 月 日
项目 信息
拟建项目内容和计 划
联系人 投资 投资单位(个人) 人信 法定地址 息 注册资本(万元) 联系人 项目 引荐单位(个人) 引荐 引荐人身份证号 人 联系人 责任对接部门 对接 部 电话
电话 职务 电话
1、备案登记由项目引荐单位或个人申报; 2、申报时提供材料: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或投资个人身份证)、投资 备注 意向书(合同)、由投资人出具的引荐协议(或证明)、引荐个人身 份证(复印件)。

各单位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汇总表

各单位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汇总表
Βιβλιοθήκη 各单位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1 2 3 4 5 6 7 8
XXXX乡
座落位置 约定规模 注册资本 主要产品 厂房建筑面积
单位:万元、平米
当前进度
项目名称
备注:1、为掌握各单位招商引资进展情况,请认真组织填写,填报范围为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非标准化 厂房项目;2、今年以来引进的项目均填写,未申报过备案的项目需同时填写《20XX年招商引资项目备案表》,并按备 案表备注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已申报备案的可不重复报送;3、本表请于X月X日下班前XXX室,电话XXXXXX,可在邮箱 XXXXX(密码XXXX)中下载表格;4、暂未引进项目的,实行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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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职 务
具体责任人
电 话


1、备案登记由项目引荐单位或个人申报;2、申报时提供材料: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或投资个人身份证)、投资意向书(合同)、由投资人出具的引荐协议(或证明)、引荐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渭源县招商引资备案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信息项目名称总来自资(万元)其中:外方投资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性质
拟建项目内容及计划
联系人
电 话





投资单位(个人)
法定地址(身份证号)
注册资本(万元)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 话
项目
引荐人
引荐单位(个人)
引荐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
电 话
服务
单位
责任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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