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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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双向转诊工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双向转诊,是指医院之间以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相互转移患者的一种医疗协作模式。

第三条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分级诊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双向转诊工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急诊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双向转诊工作,包括制定双向转诊流程、建立转诊网络、协调转诊事宜等。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应积极配合双向转诊工作,按照医院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患者的转诊和治疗。

第三章转诊标准第七条上转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1. 疑难危重病例,需要上级医院提供更高水平的技术支持;2. 患者所患疾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的诊疗范围;3. 需要上级医院进行特殊检查或治疗。

第八条下转标准:上级医院在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1. 患者病情稳定,不需要上级医院的高级医疗资源;2. 患者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章转诊流程第九条双向转诊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向上级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并附上患者的病历资料;2. 上级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接收患者;3. 上级医院接收患者后,应及时进行治疗,并在患者病情稳定后,通知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做好下转准备;4. 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接到上级医院的下转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接诊,并做好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康复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对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转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而制定的。

该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二、目的1. 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能够顺利获得持续的医疗服务;2. 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治疗;3. 加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合作,协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原则1. 患者自愿:患者享有自主选择医疗机构的权利,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转诊;2. 充分知情:患者在转诊前需明确了解转诊目的、医疗机构信息、医生资质等相关信息;3. 公平公正:医疗机构之间在转诊中应公平对待所有患者,不得因人身、地域等原因歧视或偏袒患者;4. 安全可控:转诊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的安全,在医疗机构之间保持信息的安全可控性;5. 及时高效:医疗机构应在转诊申请收到后及时做出回应和处理,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流程1. 转诊申请:患者在接受医疗机构诊断后,如需转诊,填写转诊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转诊原因、病史资料等,并附上相关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2. 转诊接收: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转诊,并将结果告知转诊申请人;3. 转诊安排:医疗机构间通过沟通协商,确定具体转诊安排,包括转诊时间、转诊方式、转诊资料传递等;4. 转诊过程:患者到达接诊医疗机构后,接诊医师进行进一步诊断,必要时开展进一步检查和治疗;5. 转诊回访:转诊医疗机构需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转诊效果和患者满意度,并将回访结果反馈给转诊医疗机构。

五、转诊协作机制1. 转诊申请审批:医疗机构之间需设立专门的转诊审批机构,负责审核和审批转诊申请,确保转诊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 信息互通: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定期、及时的信息沟通渠道,以保证转诊信息的流转和准确性;3. 资料共享:医疗机构间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患者病历的共享,提高转诊时的信息传递效率;4. 专家会诊: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召开专家会诊和学术交流等方式,加强知识分享和技术交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动全面医改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实施,本制度编制之目的在于规范双向转诊的管理操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部及与外部合作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管理。

第三条双向转诊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第二部分:双向转诊管理基本要求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患者自愿:患者选择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自愿的,保证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确诊优先:转诊医生应当在确保患者诊断和治疗需求的前提下,选择适宜的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3. 信息共享:转诊医生需要向受转诊医生提供详细的病情资料和检查资料,确保转诊流程的顺利交接和连续性。

4. 双方沟通:双向转诊医师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确保转诊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双向转诊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

2. 病情资料:病史、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

3. 检查资料:相关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

4. 诊断和治疗方案:转诊医师的诊断和治疗建议,转诊医师对转诊的目的和需求的阐述。

第三部分:双向转诊的程序第六条双向转诊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第一次就诊:患者最初就诊于转诊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

2. 转诊申请:转诊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填写转诊申请表,准备好相关病案资料和检查资料。

3. 转诊评估:医院的评估专家根据转诊申请和病情资料,对患者进行评估,确认是否需要转诊。

4. 转诊决定:评估专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同意患者转诊以及转诊的医疗机构。

5. 通知患者:评估专家将转诊决定告知患者,并提供转诊医疗机构的信息。

6. 准备转诊:转诊医师将患者的病情资料和检查资料整理好,准备转交给接诊医师。

7. 接诊和治疗:患者根据转诊决定前往接诊医疗机构,交接转诊资料,接受相关诊断和治疗。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2023范文免修改)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2023范文免修改)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1. 背景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医院之间的转诊情况日益增多。

为了规范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工作,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规定制定。

2. 定义2.1 双向转诊:指患者从一家医院转诊至另一家医院,并在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或回转至原医院治疗的过程。

2.2 转诊医院:指首次接诊并发出转诊请求的医院。

2.3 接诊医院:指接收转诊患者并提供进一步治疗的医院。

2.4 患者:指有需求并符合双向转诊条件的个人。

3. 双向转诊的条件3.1 患者需要在转诊前完成初步诊断,并经过转诊医院的相关专家评估,确定需要在接诊医院进一步治疗的。

3.2 患者需要对接诊医院提供的治疗方案和费用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治疗。

3.3 接诊医院需要有相应的医疗技术和条件,能够提供患者所需的进一步治疗。

4. 双向转诊的流程4.1 转诊医院将符合条件的患者填写的转诊申请表交予接诊医院,并提供患者的病历和初步诊断结果。

4.2 接诊医院收到转诊申请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专家进行再次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

4.3 接诊医院将治疗方案和相应的费用明细告知患者,并与患者签署治疗协议。

4.4 患者确认同意治疗方案及费用后,接诊医院安排患者住院或门诊治疗,并开展相应的治疗工作。

4.5 接诊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定期与转诊医院沟通患者的治疗进展,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4.6 患者治疗结束后,接诊医院向转诊医院提供详细的治疗报告和病历,并将患者转回转诊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5. 转诊费用的支付5.1 患者根据接诊医院制定的费用明细,及时支付相应的治疗费用。

5.2 转诊医院在收到接诊医院提供的治疗报告和病历后,将患者的费用转诊费用结清。

6. 转诊结果的评估6.1 转诊医院和接诊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转诊结果评估机制,定期对转诊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6.2 转诊结果评估的内容包括患者的治疗效果、满意度调查、医生的技术水平评估等。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1. 背景介绍医院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在一个医院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后,依据医生的判断需转诊至另外一个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一种医疗过程。

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合理规范医院双向转诊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2. 双向转诊流程2.1 确定转诊需求患者在就诊医院初步诊断后,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双向转诊。

2.2 填写转诊申请表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填写转诊申请表。

表中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初步诊断和治疗情况,以及转诊的目的和要求。

2.3 确定接诊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转诊需求,初步确定接诊医院。

医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选择适合患者病情的医院进行转诊。

2.4 向接诊医院发起转诊请求医生将填写好的转诊申请表发送给接诊医院。

发送方式可以是电子邮件、传真等。

同时,医生可与接诊医院的医生进行电话沟通,更好地了解接诊医院的情况。

2.5 接诊医院确认接诊接诊医院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尽快进行确认,并回复接诊意见。

如果接诊医院无法接收转诊患者,应及时通知转诊医院,以便重新安排患者的转诊。

2.6 完成转诊安排根据接诊医院的意见,确定转诊的具体时间、方式和其他安排。

同时,通知患者和转诊医院,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3. 双向转诊管理要求3.1 保护患者隐私在双向转诊过程中,医院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3.2 提供准确信息医生在填写转诊申请表时,应提供准确详细的患者信息、病情描述和转诊目的。

接诊医院也应提供准确及时的接诊意见和信息。

3.3 确保转诊流程顺畅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转诊管理制度,确保转诊流程的顺畅进行。

医院应明确转诊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进行专门培训,提高转诊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4 加强转诊信息共享医院之间应加强转诊信息的共享和沟通。

医院可建立转诊专线或专门的转诊信息系统,方便医生进行患者信息查询和转诊沟通。

3.5 审查接诊医院的能力和条件转诊医院应具备接诊患者的能力和条件。

双向转诊服务管理规范

双向转诊服务管理规范

双向转诊服务管理规范1. 引言双向转诊服务是一种医疗机构之间互通的机制,旨在提供更好的医疗资源分配和病患诊疗效果。

为了确保双向转诊服务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范。

2. 双向转诊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双向转诊是指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被转诊到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疗或治疗的过程。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服务。

3. 双向转诊的程序和要求双向转诊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初次就诊医疗机构评估病情并决定是否需要转诊。

- 初次就诊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病历和诊断资料。

- 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评估患者情况和相关资料,并决定是否接受转诊。

- 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与初次就诊医疗机构协商并确定转诊时间、方式和相关事项。

- 转诊后,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治疗和跟进服务。

在双向转诊过程中,以下要求应得到满足:- 患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应得到严格保护。

- 转诊时应确保患者的连续和及时治疗。

- 转诊医疗机构应做好记录和沟通,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传递。

- 被转诊医疗机构应定期向初次就诊医疗机构提供治疗进展和结果反馈。

4. 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双向转诊服务管理的有效性和质量,应进行监督和评估工作。

相关方面可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双向转诊服务的实施和管理。

- 定期对双向转诊服务进行评估,包括转诊效果、治疗质量等指标。

- 针对评估结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 结论本文档旨在规范双向转诊服务的管理,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各相关医疗机构应按照本管理规范执行,并不断改进和优化双向转诊服务流程,以满足患者需求和提升医疗水平。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概述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并优化医疗资源利用,提升患者就诊体验,确保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以及医院之间进行的双向转诊。

一、转诊申请与审核1. 患者向原诊治医师提出双向转诊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转诊,并填写相应转诊申请表格。

2. 转诊申请表格需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转诊科室及理由等内容,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3. 原诊治医师在转诊申请表格上填写个人医师签字确认后,将表格提交给医院内设的转诊审核委员会。

二、转诊审核与安排1. 医院设立转诊审核委员会,由不同科室的医师组成,主要负责审核转诊申请表格,确保患者的转诊合理性和必要性。

2. 转诊审核委员会将审核后的转诊申请表格交由目标科室安排具体的转诊时间和就诊医生,并通知患者相关信息。

3. 目标科室根据医生排班和就诊资源情况,合理安排患者的转诊时间,并将安排结果告知转诊审核委员会。

三、转诊过程与跟进1. 患者按照转诊通知的时间前往目标科室就诊,如有需要,患者应携带相关病历和检查报告等医疗资料。

2. 目标科室医生接待患者,核对转诊申请表格,并根据患者病情进一步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

3. 目标科室医生需将就诊情况及治疗方案及时填写到患者原转诊申请表格上,并将更新后的表格存档于电子病历系统。

4. 原诊治医师需在患者复诊时查看并分析目标科室填写的转诊申请表格,结合患者的治疗进展进行调整和跟进,并在病历记录中详细记录。

四、转诊评估与反馈1. 转诊审核委员会定期对已转诊的患者进行回访,了解患者在目标科室的就诊体验和治疗效果,并征求患者对转诊流程的意见和建议。

2. 转诊审核委员会根据患者反馈和科室治疗效果,对参与转诊的医生进行绩效评估,并对转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3. 转诊审核委员会将患者反馈和评估结果形成报告,并及时将改进措施推送给医院管理部门。

五、转诊记录保存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系统,确保患者的病历信息完整、准确、及时。

双向转诊法律规定(3篇)

双向转诊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活动。

第三条双向转诊是指医疗机构之间按照规定程序,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情况,将患者从一个医疗机构转至另一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的行为。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自愿原则;(二)医疗需要原则;(三)公平公正原则;(四)效率原则;(五)信息共享原则。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双向转诊的条件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开展双向转诊工作:(一)具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开展双向转诊所需的医疗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三)具有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四)具有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第七条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考虑将其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一)病情需要更高层次的诊疗服务;(二)医疗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患者诊疗需求;(三)患者要求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四)其他需要转诊的情形。

第三章双向转诊的程序第八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患者提出转诊申请;(二)接诊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三)接诊医疗机构与转出医疗机构协商确定转诊方案;(四)双方医疗机构签署转诊协议;(五)患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六)转出医疗机构按照协议将患者转至接诊医疗机构。

第九条双向转诊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转诊双方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转诊患者的病情信息;(三)转诊时间、方式;(四)双方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五)转诊费用的承担方式;(六)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条双向转诊过程中,接诊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评估,并告知患者转诊原因、转诊后的诊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

双向转诊的工作制度(3篇)

双向转诊的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双向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与意义1. 目的:通过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医疗需求。

2. 意义:- 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形成医疗联合体;- 提高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以及其他参与双向转诊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双向转诊的组织与管理1. 组织机构:- 成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双向转诊工作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设立双向转诊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双向转诊工作,包括转诊申请、审批、执行、反馈等环节。

2. 人员配备:- 双向转诊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 各科室设立兼职人员,负责科室内的双向转诊工作。

3. 工作流程:- 患者或家属向所在科室提出转诊申请。

- 科室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认为符合转诊条件的,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

- 《双向转诊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双向转诊办公室。

- 双向转诊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诊条件的,予以批准。

- 双向转诊办公室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协助其办理转诊手续。

- 患者转至上级医疗机构后,由上级医疗机构接收并安排治疗。

- 治疗结束后,患者可由上级医疗机构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其他医疗机构。

五、双向转诊的条件与要求1. 条件:- 患者病情需要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专科治疗或检查;- 患者病情需要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或长期护理;- 患者病情变化,需要改变治疗方案或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2. 要求:- 患者转诊前,需由原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确保患者安全;- 转诊过程中,患者病情变化需及时反馈,并做好相应的处理;- 转诊后,患者病情稳定或好转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回或继续治疗。

双向转诊事务管理规定

双向转诊事务管理规定

双向转诊事务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双向转诊事务,确保医务人员在进行双向转诊时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提升转诊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定义- 双向转诊:指患者在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后,根据需要进行转诊至另一家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 原医疗机构:指患者接受初步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

- 目标医疗机构:指患者被转诊至的继续治疗的医疗机构。

3. 双向转诊流程3.1. 患者申请双向转诊患者在原医疗机构就诊后,如需进行双向转诊,应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包含以下内容:- 患者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

- 病情描述:详细描述症状、初步诊断结果、需求等。

- 原医疗机构医生意见:原医疗机构医生对双向转诊的建议和意见。

3.2. 原医疗机构审核原医疗机构应在收到双向转诊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患者资料完整性:核对患者个人信息是否齐全。

- 病情真实性:与患者进行进一步沟通,确认病情描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原医疗机构医生意见:核对原医疗机构医生对双向转诊的建议和意见是否合理。

3.3. 目标医疗机构接收目标医疗机构在接收到双向转诊申请后,应进行以下操作:- 评估患者病情:基于患者提供的信息和原医疗机构的医生意见,进行病情评估,确定是否接收双向转诊。

- 安排就诊时间: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医疗资源情况,安排合适的就诊时间,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 反馈原医疗机构:向原医疗机构发送接收双向转诊通知,并告知具体安排和就诊时间。

4. 双向转诊管理4.1. 患者信息保护医疗机构应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确保患者的隐私和个人权益不受侵犯。

4.2. 信息共享原医疗机构和目标医疗机构应及时共享患者相关的诊疗信息,以便于医生做出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

4.3. 转诊结果反馈目标医疗机构在完成治疗后,应向原医疗机构及时反馈双向转诊的结果,包括治疗效果、建议和后续管理等。

5. 双向转诊管理责任5.1. 原医疗机构责任原医疗机构应负责审核患者的双向转诊申请,并确保患者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3篇)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3篇)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一、引言双向转诊是医疗机构之间为了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增加患者就医的灵活性而设立的一种服务模式。

在双向转诊中,患者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就诊后,根据需要被转诊到更专业、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如三甲医院、专科医院等)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双向转诊的管理制度对于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双向转诊管理的目标双向转诊管理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资源调配和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和治疗效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保障患者的权益,推动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三、双向转诊管理的原则1. 协同合作原则:基层医疗机构和高级别医疗机构要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共同服务于患者。

2. 公平公正原则:双向转诊的选择和分配要公平、公正,不能有歧视,以患者的需求和病情为主要考虑因素。

3. 政府引导原则:政府要对双向转诊进行政策引导和监管,在资源配置和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 信息共享原则:基层和高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及时传递患者的病史和诊疗信息,确保医疗过程的连贯性和协调性。

四、双向转诊管理的内容1. 转诊准入管理(1)基层医疗机构要按照自己的能力和条件,诊断和治疗能力较强的患者可以直接接诊并治疗,诊断和治疗能力较差的患者应当转诊到高级别医疗机构就诊。

(2)高级别医疗机构要明确接收的转诊病种和数量,确保自身能够承接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并合理安排诊治时间,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3)双向转诊要求患者在转诊前进行初步诊断,提供转诊所需的病历和检查结果,以便高级别医疗机构更好地了解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

2. 转诊流程管理(1)基层医疗机构要与高级别医疗机构建立转诊流程管理机制,明确转诊的标准、流程和规范,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

(2)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初步诊断后,医生要依据病情和需要,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并向患者解释转诊的原因和必要性。

双向转诊服务管理规范

双向转诊服务管理规范

双向转诊服务管理规范一、转诊服务的定义和范围1.双向转诊服务是指由一个医疗机构向另一个医疗机构推荐患者以获取更专业或更适当的治疗或诊断。

2.转诊服务范围包括专科门诊、病房转诊、手术转诊、特殊检查转诊等。

二、双向转诊服务的程序和流程1.患者双向转诊的起始医疗机构应与目标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

2.患者转诊需有医生的书面推荐或转诊单,说明转诊原因、目标医疗机构及相关检查结果。

3.转诊接诊医疗机构应及时安排患者的复诊日期和时间,并将复诊信息通知患者和原诊断医疗机构。

4.如果转诊医疗机构无法接诊,应提前通知转诊机构,并协助寻找其他适合的医疗机构。

三、转诊记录和信息共享1.转诊双方医疗机构应共享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必要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转诊记录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转诊目的、特殊需求等,并保留在患者的医疗档案中。

3.医疗机构应遵守患者信息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转诊信息的安全性。

四、对接诊医疗机构的要求1.接诊医疗机构应设立转诊接诊窗口或专人负责转诊的事宜,确保患者的转诊申请能够及时处理。

2.接诊医疗机构应对转诊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诊断,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确保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诊疗服务。

3.接诊医疗机构应及时将转诊结果反馈给转诊机构,并提供患者的治疗计划和建议。

五、双向转诊服务的质量管理1.转诊机构和接诊机构应建立转诊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转诊服务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转诊机构和接诊机构应定期组织双向转诊医生培训,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患者对转诊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应成为双向转诊服务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责任和义务1.转诊医疗机构有责任向患者提供准确的转诊信息,确保患者的权益。

2.接诊医疗机构有责任根据转诊信息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

3.转诊医生和接诊医生有义务在转诊服务过程中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诊疗进展。

4.相关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对双向转诊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推动制定和修订转诊服务管理规范。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双向转诊是指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诊到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治和治疗。

由于医院之间的专科和技术水平差异,有时需要将患者转诊到更专业或更适合的医院进行治疗。

为了规范医院双向转诊管理,提高患者就医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双向转诊管理,即本医院将患者转诊到外部医院,以及外部医院将患者转诊到本医院的管理。

3. 管理流程3.1 转诊申请患者或家属在就诊医生的指导下,可以提出双向转诊的申请。

申请需要包括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就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3.2 转诊评估医院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诊医生的建议,进行转诊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是否需要进一步的专科诊疗•是否需要转诊到外地的医院•是否需要转诊到特定的医院3.3 转诊安排根据转诊评估的结果,医院会安排转诊事宜。

具体安排包括:•确定转诊的目标医院•联系目标医院,预约转诊时间•提供患者的医疗信息和病历资料3.4 转诊记录医院需要做好转诊记录的管理。

转诊记录包括:•转诊的原因和目的•转诊的过程和结果•目标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意见3.5 转诊跟进医院需要跟进转诊的情况,包括:•确认患者是否已经转诊并就诊•获取目标医院的治疗情况和诊断结果•根据目标医院的意见,进行后续治疗和管理4. 协作流程本医院与目标医院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以确保双向转诊的顺利进行。

具体协作流程包括:•双方医院之间建立转诊协议和合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转诊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定期召开转诊评估会议,共同讨论转诊案例和经验分享5. 监督和评估医院需要建立转诊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转诊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转诊管理的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定期进行转诊的质量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转诊管理的措施和流程6. 知识和技能培训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转诊管理能力,医院需要进行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为了规范和完善双向转诊工作,逐步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机制。

为社区病人提供畅通的双向转诊医疗通道,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 双向转诊办公室为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接诊的病人中需要做该院尚未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接诊的疑难、重症病人需上转我院进行诊治时,提供预约检查、预约专家会诊、预约住院服务。

2. 向各下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我院双向转诊办公室及负责转诊工作人员通讯电话,并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通畅,随时接听及安排各项转诊工作。

3. 工作人员在接听各种要求上转检查、上转住院的电话时,需详细了解转诊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疾病初步诊断、病人生命体征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根据需要及时与相应科室联系落实,同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所联系的医生及告知注意事项。

对需上转的危重病人根据情况安排“120”救护车接诊,并告知相关科室作好接诊病人的准备工作。

4. 接待转诊病人检查时,再次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需检查项目,了解检查前相关准备情况;派人陪同或指导病人交费及检查,并协助领取检查结果,回当地医院治疗。

较远的检查病人检查完毕可先回当地社区或医院,检查结果传真反馈。

5. 住院病人转诊到我院时应有专人接待,严格执行门诊分诊制度,再次确认转诊病人的基本信息,观察了解生命体征、费用类别及所需住院科室,诊断明确及病情允许者可直接护送入住相应科室,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的病人交急诊分诊,按急诊急救转接服务流程及急诊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实施救治。

6. 在病情符合下转社区或当地医院康复治疗、主管医生确认、病人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医院各临床科室按下转社区住院流程做好相关转诊工作。

7. 定期对双向转诊结果追踪随访,通过定期走访转诊单位及电话回访方式,了解社区医生和病友对双向转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 定期对双向转诊追踪随访结果进行分析与总结;将转诊单位和病友反映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解决办法并及时向转诊单位和病人反馈;定期将双向转诊工作情况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2篇)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之间,根据病情需要和医疗资源情况,有序流动的医疗模式。

第四条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合理: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情况,选择合适的转诊途径和医疗机构。

2. 安全可靠: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医疗安全,防止病情恶化。

3. 效率优先:提高转诊效率,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4. 患者自愿:尊重患者意愿,保障患者知情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双向转诊工作的政策、规划和管理措施。

第六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双向转诊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设立双向转诊办公室,负责本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1. 制定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

2. 组织开展双向转诊工作的培训和宣传。

3. 监督检查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情况。

4. 处理双向转诊工作中的争议和纠纷。

5. 定期分析双向转诊工作数据,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第三章转诊对象与条件第九条双向转诊对象:1. 需要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疗的患者。

2. 需要下级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患者。

第十条双向转诊条件:1. 患者病情符合转诊要求。

2. 患者自愿选择转诊。

3. 转入医疗机构具有相应的医疗条件和能力。

第四章转诊流程第十一条转诊申请:1. 患者或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转诊申请。

2. 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情况,审核转诊申请。

第十二条转诊审批:1. 医疗机构对转诊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患者病情、转诊医疗机构、转诊时间等。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双向转诊的定义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在一科室就诊后,需要转诊到其他科室进行进一步治疗或检查的行为。

双向转诊可以是患者主动向医生提出的,也可以是医生根据患者的情况判断后提出的。

三、双向转诊的程序1.患者主动提出转诊需求的情况:(1)患者向主治医生提出需转诊的科室和原因;(2)主治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如果需要转诊则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并告知患者;(3)主治医生将双向转诊申请表交给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由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转诊事宜;(5)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将双向转诊的时间和事宜告知患者;(6)患者按照双向转诊的时间和要求前往被转诊科室接受进一步治疗或检查。

2.医生主动判断需要转诊的情况:(1)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发现患者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或检查,判断需要转诊;(2)医生向患者说明需要转诊的原因,并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3)医生将双向转诊申请表交给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由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转诊事宜;(5)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将双向转诊的时间和事宜告知患者;(6)患者按照双向转诊的时间和要求前往被转诊科室接受进一步治疗或检查。

四、双向转诊的管理1.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安排双向转诊事宜,对转诊的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2.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需与被转诊科室的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3.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双向转诊事宜,包括转诊的时间、原因、科室等相关信息;4.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双向转诊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分析转诊的原因、效果等,并提出改进建议;5.患者在双向转诊过程中如有任何困难和问题,可随时向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寻求帮助和解决。

五、双向转诊的权益保障1.患者在双向转诊过程中享有就医的合法权益,包括隐私保护、知情同意、病情解释等;2.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需及时告知患者转诊的目的、内容和风险,并取得患者的同意;3.患者在转诊过程中享有选择医院和医生的权利,如有特殊要求可提出;4.医院科室转诊管理人员需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公立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立医院双向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患者自愿原则:尊重患者意愿,充分保障患者选择权。

2. 分级诊疗原则:按照疾病轻重、诊疗难度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合理引导患者就医。

3. 上下联动原则: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4. 安全高效原则:确保转诊过程安全、快捷,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5.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三、双向转诊范围1. 下转:将病情稳定、需要康复治疗的患者从上级医院转至基层医疗机构。

2. 上转:将病情危重、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者从基层医疗机构转至上级医院。

四、双向转诊程序1. 下转程序(1)基层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认符合下转条件。

(2)基层医疗机构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3)上级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进行病情评估,确认符合接收条件。

(4)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协商确定转诊时间,并做好接诊准备。

(5)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后,接诊科室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

2. 上转程序(1)基层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认符合上转条件。

(2)基层医疗机构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3)上级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进行病情评估,确认符合接收条件。

(4)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协商确定转诊时间,并做好接诊准备。

(5)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后,接诊科室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

五、责任与考核1. 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患者的初步评估、转诊申请、病情告知等工作。

2. 上级医院负责接收患者、诊疗工作、病情反馈等工作。

3. 医院设立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考核双向转诊工作。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规范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规范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的双向转诊与转院工作,提高病人的诊疗质量和满意度,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订立本规范。

第二章双向转诊管理第一节申请与审批1.双向转诊是指在病人就诊医院未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时,依据需要将其转诊至其他医院。

病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的方式申请双向转诊,申请表中应包含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结果等。

2.双向转诊申请表需要由就诊医院的主治医生填写,并汇总相关检查结果和病历资料。

医院管理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病人或其监护人。

3.双向转诊的医院选择原则是:选择符合病人需要的特殊专科医院或有先进医疗设备的医院,并确保其能够供应更好的诊疗服务。

4.对于急诊病例,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双向转诊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快速布置转院。

第二节双向转诊协议1.双向转诊协议是双方医院之间的紧要文件,包含转诊医院和接诊医院的基本信息、双方的权责义务、医疗费用的支出和结算、信息共享和隐私保护等内容。

2.双向转诊协议的签订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签订后应妥当保管,必需时供应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3.双向转诊协议中应明确病人的诊疗计划、转诊时间和方式、转诊目的和预期效果等,确保双方对病人的管理和治疗的全都性。

第三节转诊过程管理1.转诊过程管理是保证双向转诊的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当指定特地的人员负责转诊过程的跟踪和协调,及时处理转诊中显现的问题。

2.在病人到达接诊医院之前,转出医院应将病人的病历资料、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发送给接诊医院,确保接诊医院的医务人员对病人有充分的了解。

3.接诊医院应及时布置特地的医务人员对病人进行初步评估,确保能够及时发布转诊医院的诊断结论,并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4.转诊过程中的紧急情况需及时向接诊医院汇报,确保进行紧急救治。

5.转诊过程中的信息沟通要建立起可靠、高效的沟通渠道,确保病人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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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工作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制度
一、双向转诊管理
为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构建新型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居民有序就医,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工作原则
l、坚持以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实际、多种形式并存的双向转诊工作。

2、坚持遵循患者自愿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
1、卫生服务机构
(1)卫生服务中心应设专人负责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负责培训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条件、一般转诊和危急。

重症患者转诊流程,加强与支援医院的沟通与联系,保证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2)医生对病情符合转诊指征得患者,应逐项填写市统一格式的双向转诊单中的“双向转诊存根”和“上转诊单”,详细填写病情,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同时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

患方要求转诊的,应酌情考虑。

对患方不同意转诊的,应请患方签字并记录在健康档案(诊疗文档)中。

(3)卫生服务机构对接诊的急危重症患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急救中心进行转送,同时负责通知定点支援医院有关部门做好接诊工作,并提供上转病人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

(4)卫生服务机构对上转患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在患者转出5天之内进行追访,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

对转回的患者应按照上级医院的意见进行管理,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5)对从定点支援卫生的大医院(以下简称:支援医院)下转的患者应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

2、支援医院
(1)支援医院要设立专职机构或指定部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畅通渠道,减少环节,明确流程,为转诊患者提供方便。

(2)由专人负责接待村卫生所上转和联系下转患者工作。

安排本医院专科医生接诊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患者,并在相应科室按一定比例动态预留用于接收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4种常见慢性病上转住院病人的专用病床或优先考虑安排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的患者住院。

(3)支援医院可通过会诊、预约等形式为的转诊忠者开通绿村卫生所色通逆,并对上转的住院患者免收挂号费。

对持有村卫生所开具的专用直通检验中请单,直接为其提供检查和化验服务。

(4)支援医院要保证持有双向转诊单的患者得到及时的诊治,医生接诊后应详细填写“双向转珍下转单”,提出转回意见和建议。

(5)支援医院在下转康复期的病人时,要提前通知受援卫生服务中心(站),并提供下转病人的有关资料和康复治疗注意事项,并指导村卫生所的后续治疗和康复工作。

(三)转诊参考指征
1、上转参考指征
(1)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2)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3)有手术指征的危重病人: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治疗的病例;
(5)由支援医院与受援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2、下转参考指征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的病例;
(2)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3)珍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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