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_贸易条约和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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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双方根据协议相互给予对方的法人或自然人 以对等的权利和待遇。
第二节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一、通商航海条约 通商航海条约(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又称通商 条约、友好通商条约等,是全面规定两 国间经济和贸易关系的条约。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 1946年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的一个包括通商航海设 领等内容的条约。简称《中美商约》。
二、贸易条约和协定中所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Most-favored Nation Treatment) 1.最惠国待遇的含义与种类 ——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
权、优惠及 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即要求一切外国 人或外国企业处于同等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不给予歧 视待遇。
二、贸易协定和贸易议定书
(一)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 贸易协定是指两个或几个国家之间调整它们相互贸易关
系的一种书面协议。其特点是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规定 得比较具体,有效期一般较短,签订的程序也叫简单,一般 只需经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效。
与通商航海条约相比:涉及面较窄、内容较具体、有效 期较短、签订的手续也较简单,一般只须经签字国的行政首 脑或其指定的代表签署即可生效。重要程度比不上通商航海 条约,但也有例外,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其效力可与一般 的贸易条约相并列。
▪ 条约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而实际上由於当时中国的 远洋运输不发达及生产落后﹐根本无法与美国平等地实现 其中规定的权利。通过条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开放。 美国企业在华享有种种特许的待遇﹐使中国部分地丧失了 关税自主权﹑沿海及内河航行权。
▪ 贸易条约的正文包括:
(1)关于缔约国双方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和通关 的待遇问题 (2)关于缔约国双方公民和企业在对方国家所 享有的经济权利问题 (3)关于船舶航行和港口使用问题。 (4)关于铁路运输和过境问题。 (5)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6)关于商品进口的国内捐税问题。 (7)关于进出口数量限制问题。 (8)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 (9)其他问题。
三、支付协定
支付协定是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 办法的书面协议。
这种方式在不动用黄金和外汇而通过账户互相抵冲这一 根本特点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可利用这种协定,在不付出 外汇条件下,获取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发展中国家也可通 过协定扩大对外贸易,缓解外汇资金短缺;发展中国家之 间则可以通过协定来发展民族经济,建立新型的经济合作 关系。
▪ 主要内容是﹕缔约此方之国民有在彼方“领土全境内”居 住﹑旅行与从事商业﹑工业﹑文化教育﹑宗教等各种职业 的权利﹐以及采勘和开发矿产资源﹑租赁和保有土地的权 利﹔并且在经济上享受国民待遇。
▪ 此方商品在彼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和彼方本国商品的 待遇﹐此方对彼方任何物品的输入﹐以及由此方运往彼方 的任何物品﹐“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此方船舶可 以在彼方开放的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其人 员和物品有经由“最便捷之途径”通过彼方领土的自由﹔ 此方船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在遇到“任何危难”时﹐开 入彼方“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 水”。
第九章 贸易条约和协定 与世界贸易组织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
·掌握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内容结构和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 ·掌握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四种类型以及所包含的内容; ·熟悉国际商品协定和商品综合方案的主要内容; ·充分认识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的影响。
(二)技能目标
·能够解释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主要法律依据,能对多种贸易条约与协 定进行分析比较; ·能够解释关贸总协定产生背景和其对世界贸易发展的积极作用; ·能够对世界贸易组织原则、特点进行分析,并能解释世界贸易组织 的权威性。
二、贸易协定和贸易议定书
(一)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 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 2.进出口商品货单和进出口贸易额 3.作价原则和使用货币的规定 4.支付和清算办法的规定 5.优惠关税的规定 6.其他事项规定
二、贸易协定和贸易议定书
(二)贸易议定书(Trade Protocol) 贸易协议书是指缔约国就发展贸易关系中某项具体问
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贸易协定书一般作为贸易协定 的补充、解释或修改而签订的。签订程序简单,一般由签 字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署后即可生效。
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马拉喀什议定书,该议定书 主要是规定关税减让表的某些规则和事宜,排除关税壁垒 的某些问题做出承诺规定,例如农产品和工业品关税优惠、 非关税措施以及削减农产品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的承诺等。
到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的换货支付协 定已相当普遍,日益成为有利于保证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 一种有效合作方式。同时,多边清算也在推广,已有40多 个发展中国家参加多边清算或支付协定,以促进地区贸易 和扩大合作范围。但外汇管制放松后,只是少数国家使用。
ຫໍສະໝຸດ Baidu、支付协定
(一)清算机构的规定——中央银行 (二)清算帐户规定——单边账户、双边账户 (三)清算项目与范围的规定 (四)清算货币的规定 (五)清算方法的规定 (六)清算账户的差额处理
——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两种。 2.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 3.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和例外
(二)国民待遇条款(National Treatment)
——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 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
(三)互惠待遇条款(Reciprocally Treatment)
第一节 贸易条约和协定概述
一、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内容结构
▪ 序言:通常载明缔约双方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的愿望及缔结 条约或协定所遵守的原则
▪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正文:是贸易条约和协定的主要组成部 分,它是有关缔约各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
▪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结尾:包括条约和协定的生效、有效期、 延长或废止的程序、份数、文字等内容,还有签订条约和 协定的地点及双方代表的签名
第二节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一、通商航海条约 通商航海条约(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又称通商 条约、友好通商条约等,是全面规定两 国间经济和贸易关系的条约。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 1946年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的一个包括通商航海设 领等内容的条约。简称《中美商约》。
二、贸易条约和协定中所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Most-favored Nation Treatment) 1.最惠国待遇的含义与种类 ——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
权、优惠及 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即要求一切外国 人或外国企业处于同等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不给予歧 视待遇。
二、贸易协定和贸易议定书
(一)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 贸易协定是指两个或几个国家之间调整它们相互贸易关
系的一种书面协议。其特点是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规定 得比较具体,有效期一般较短,签订的程序也叫简单,一般 只需经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效。
与通商航海条约相比:涉及面较窄、内容较具体、有效 期较短、签订的手续也较简单,一般只须经签字国的行政首 脑或其指定的代表签署即可生效。重要程度比不上通商航海 条约,但也有例外,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其效力可与一般 的贸易条约相并列。
▪ 条约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而实际上由於当时中国的 远洋运输不发达及生产落后﹐根本无法与美国平等地实现 其中规定的权利。通过条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开放。 美国企业在华享有种种特许的待遇﹐使中国部分地丧失了 关税自主权﹑沿海及内河航行权。
▪ 贸易条约的正文包括:
(1)关于缔约国双方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和通关 的待遇问题 (2)关于缔约国双方公民和企业在对方国家所 享有的经济权利问题 (3)关于船舶航行和港口使用问题。 (4)关于铁路运输和过境问题。 (5)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6)关于商品进口的国内捐税问题。 (7)关于进出口数量限制问题。 (8)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 (9)其他问题。
三、支付协定
支付协定是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 办法的书面协议。
这种方式在不动用黄金和外汇而通过账户互相抵冲这一 根本特点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可利用这种协定,在不付出 外汇条件下,获取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发展中国家也可通 过协定扩大对外贸易,缓解外汇资金短缺;发展中国家之 间则可以通过协定来发展民族经济,建立新型的经济合作 关系。
▪ 主要内容是﹕缔约此方之国民有在彼方“领土全境内”居 住﹑旅行与从事商业﹑工业﹑文化教育﹑宗教等各种职业 的权利﹐以及采勘和开发矿产资源﹑租赁和保有土地的权 利﹔并且在经济上享受国民待遇。
▪ 此方商品在彼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和彼方本国商品的 待遇﹐此方对彼方任何物品的输入﹐以及由此方运往彼方 的任何物品﹐“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此方船舶可 以在彼方开放的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其人 员和物品有经由“最便捷之途径”通过彼方领土的自由﹔ 此方船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在遇到“任何危难”时﹐开 入彼方“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 水”。
第九章 贸易条约和协定 与世界贸易组织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
·掌握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内容结构和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 ·掌握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四种类型以及所包含的内容; ·熟悉国际商品协定和商品综合方案的主要内容; ·充分认识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的影响。
(二)技能目标
·能够解释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主要法律依据,能对多种贸易条约与协 定进行分析比较; ·能够解释关贸总协定产生背景和其对世界贸易发展的积极作用; ·能够对世界贸易组织原则、特点进行分析,并能解释世界贸易组织 的权威性。
二、贸易协定和贸易议定书
(一)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 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 2.进出口商品货单和进出口贸易额 3.作价原则和使用货币的规定 4.支付和清算办法的规定 5.优惠关税的规定 6.其他事项规定
二、贸易协定和贸易议定书
(二)贸易议定书(Trade Protocol) 贸易协议书是指缔约国就发展贸易关系中某项具体问
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贸易协定书一般作为贸易协定 的补充、解释或修改而签订的。签订程序简单,一般由签 字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署后即可生效。
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马拉喀什议定书,该议定书 主要是规定关税减让表的某些规则和事宜,排除关税壁垒 的某些问题做出承诺规定,例如农产品和工业品关税优惠、 非关税措施以及削减农产品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的承诺等。
到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的换货支付协 定已相当普遍,日益成为有利于保证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 一种有效合作方式。同时,多边清算也在推广,已有40多 个发展中国家参加多边清算或支付协定,以促进地区贸易 和扩大合作范围。但外汇管制放松后,只是少数国家使用。
ຫໍສະໝຸດ Baidu、支付协定
(一)清算机构的规定——中央银行 (二)清算帐户规定——单边账户、双边账户 (三)清算项目与范围的规定 (四)清算货币的规定 (五)清算方法的规定 (六)清算账户的差额处理
——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两种。 2.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 3.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和例外
(二)国民待遇条款(National Treatment)
——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 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
(三)互惠待遇条款(Reciprocally Treatment)
第一节 贸易条约和协定概述
一、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内容结构
▪ 序言:通常载明缔约双方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的愿望及缔结 条约或协定所遵守的原则
▪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正文:是贸易条约和协定的主要组成部 分,它是有关缔约各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
▪ 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结尾:包括条约和协定的生效、有效期、 延长或废止的程序、份数、文字等内容,还有签订条约和 协定的地点及双方代表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