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解释权存在于哪个部门
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
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大家知道,一般我国的立法部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都拥有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解释权,但是单纯的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说的话,解释权就不是属于我国的司法机构了。
小编今天在这里可以给大家普及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人大常务委员会才具备的资格,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都在于人大常委员会的。
大家知道,一般我国的立法部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都拥有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解释权,但是单纯的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说的话,解释权就不是属于我国的司法机构了。
小编今天在这里可以给大家普及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人大常务委员会才具备的资格,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都在于人大常委员会的。
▲一、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宪法里明确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当然宪法解释权属于程序性权力,是被动的权利,必须由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案要求宪法解释,并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说谁违宪谁就违宪。
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据此,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的首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其职位相当于西方国家的国会议长。
▲二、宪法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也同样接受人民主权的思想,并且体现在制度和组织上.但是这个原则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与西方有所不同.社会主义的宪法理论通常不承认"社会契约",不认为主权是全民的"公共意志"的体现,其权力与西方所认为的全体国民公意的"超阶级"的观点有所区别。
2、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
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
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
▲一、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二、权限划分(1)按宪法、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的最高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凡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颁布了宪法,在之后漫长岁月中,宪法历经了四次修订,内容趋于完善。
在我国,宪法的地位是很高的,各项法律制度都是在宪法精神下制定实施。
当然,公民可以对宪法条款提出异议,那么,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我们通过本文一起认识下这方面的知识。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颁布了宪法,在之后漫长岁月中,宪法历经了四次修订,内容趋于完善。
在我国,宪法的地位是很高的,各项法律制度都是在宪法精神下制定实施。
当然,公民可以对宪法条款提出异议,那么,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我们通过本文一起认识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不属于除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外的机关。
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最高人民法院只有终审权没有释法权,不同于有些国家的宪法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二、最新宪法修订案增加了哪些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这意味着在国家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总章程层面上确认了监察委员会作为我国政体组成部分的宪法地位,确认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证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由于宪法具备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宪法的确认,有了根本法的依据。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监察法于宪有源,顺应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为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了宪法依据,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宪法基础;同时,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证,必将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哪个-
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哪个?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大法,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律都是在要在宪法的基础上进行制订的,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应。
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有对宪法有疑问或不理解的地方,这就需要对宪法进行解释。
那么,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哪个呢?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大法,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律都是在要在宪法的基础上进行制订的,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应。
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有对宪法有疑问或不理解的地方,这就需要对宪法进行解释。
那么,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哪个呢?宪法解释,是指对宪法条文的含义所做的说明。
按解释的效力为标准可分为权威解释和学理解释。
前者由有权机关进行,如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美国、日本等国的司法机关,法国的宪法委员会等,这种解释具有宪法效力。
后者为学术上的探讨,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定义宪法解释,是指宪法制定者或者根据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精神对宪法规范的内容、含义和界限所作的说明。
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
宪法解释制度是伴随着宪法的出现而产生的。
统治阶级制定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宪法,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统治。
然而,要实施宪法,就必然会遇到对宪法规范的理解问题,这就需要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解释。
宪法解释是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
宪法发展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和宪法惯例。
为了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加之宪法修改的程序比较复杂,不可能经常采用修改的方式发展宪法。
而宪法惯例又往往需要经过长期实践才能形成。
因此,宪法解释就成为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
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宪法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宪法解释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954年宪法对宪法解释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
监督宪法的实施,必然包含对宪法的解释。
从广义上说,解释法律也包括解释宪法。
实际上,1954年宪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以法令的形式作过宪法解释。
可以规定的解释和解释权归属
可以规定的解释和解释权归属在法律领域中,解释法律条文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法律的解释可以对争议的法律问题进行明确,保障公正和合法性。
然而,法律解释的权力和归属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探讨解释权的规定和归属。
一、解释权的规定法律解释权是指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的权力。
在法律体系中,解释权往往由特定的机构或个人来行使。
下面是一些规定解释权的方式:1. 宪法规定:一些国家的宪法明确规定了谁拥有法律解释权。
例如,中国的宪法第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法律进行解释。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最高立法机关对法律解释的权威性和权力。
2. 法律规定:一些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解释权归属于特定的机构或个人。
例如,美国的《联邦宪法》明确规定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权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这种方式确保了法律解释权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3. 司法实践:在一些法律体系中,解释权可能是通过司法实践而来的。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案件时对相关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
这种方式下,法院的解释权得到了扩大,但也容易受到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二、解释权的归属解释权的归属问题涉及不同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
以下是一些解释权常见的归属方式:1. 立法机构归属:在某些国家,立法机构被赋予最高的解释权。
这意味着立法机构可以对通过的法律进行解释,确保法律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例如,英国的议会在法律解释中扮演重要角色。
2. 法庭归属:在其他一些国家,法庭被认为是最高法律解释权的归属者。
司法机构通过审理案件、判决争议,对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
例如,美国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权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3. 政府行政部门归属:在一些国家,行政部门被授予解释法律的权力。
政府机构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指导性文件,对法律进行解释和解读。
需要注意的是,解释权的归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权力关系下,解释权的归属可能会有所变化。
有时候,不同解释权的归属方式可能会同时存在,导致法律解释的多元化和复杂性。
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谁?
If you want to rise, there are two things, that is, you must be an eagle or a reptil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谁?宪法里明确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当然宪法解释权属于程序性权力,是被动的权利,必须由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案要求宪法解释,并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说谁违宪谁就违宪。
而宪法解释与宪法一样拥有同等的最高效力。
一、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谁?宪法里明确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当然宪法解释权属于程序性权力,是被动的权利,必须由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案要求宪法解释,并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说谁违宪谁就违宪。
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据此,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制定者或者根据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精神对宪法规范的内容、含义和界限所作的说明。
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
宪法解释制度是伴随着宪法的出现而产生的。
统治阶级制定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宪法,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统治。
然而,要实施宪法,就必然会遇到对宪法规范的理解问题,这就需要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解释。
宪法解释是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
宪法发展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和宪法惯例。
为了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加之宪法修改的程序比较复杂,不可能经常采用修改的方式发展宪法。
而宪法惯例又往往需要经过长期实践才能形成。
因此,宪法解释就成为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
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宪法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宪法解释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954年宪法对宪法解释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
监督宪法的实施,必然包含对宪法的解释。
从广义上说,解释法律也包括解释宪法。
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
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明确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职责,是其他机关不能具有的。
▲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
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完善法律解释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2000年《立法法》以及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从法律解释的实际运作来看,当代中国初步形成了一种“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
“一元”体现为“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立法法第42条进一步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多级”则表现为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81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我国还存在着下列法定解释类型:(1)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什么?
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什么?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法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什么?其实我们大家应该都知道,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法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什么?其实我们大家应该都知道,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
行驶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哪个?
行驶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哪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国家的结构和发展也日益受到人民的关注,主要领导人都是人民耳熟能详的,但是我国的法律确不是人人熟知,比如宪法。
宪法大家都知道是国法,行驶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哪个大家就不一定知道了,下面小编将带大家初步了解一下我们宪法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国家的结构和发展也日益受到人民的关注,主要领导人都是人民耳熟能详的,但是我国的法律确不是人人熟知,比如宪法。
宪法大家都知道是国法,行驶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哪个大家就不一定知道了,下面小编将带大家初步了解一下我们宪法的情况。
中国宪法的解释▲一、概念宪法解释就是在宪法实施过程中,根据立宪的原意对宪法条款的含义所作的说明。
▲二、国外不同的宪法解释制度(一)在普通法下,宪法的解释权属于普通法院。
(二)在大陆法系国家,宪法的解释权属于专门的宪法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
▲三、中国的宪法解释制度及其实践在中国,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宪法解释权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亦即国家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此,中国的宪法解释制度是立法机关解释制度,不同于普通法下的宪法解释制度,也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专门宪法法院解释制度。
这种解释不结合具体的案件。
由于中国实行立法机关解释宪法和法律制度,因此,这种解释带有一些立法的性质。
但是,并没有更具体的规定说明谁负责提出解释宪法,如何解释宪法,程序如何,解释的效力,等等。
自1982年宪法通过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没有正式使用过解释宪法条文这一重要权力。
现在,学者们认为,1983年9月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对宪法第37条、第40条的内容作了新的说明,这是解释宪法的一个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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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
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完善法律解释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2000年《立法法》以及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从法律解释的实际运作来看,当代中国初步形成了一种“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
“一元”体现为“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立法法第42条进一步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多级”则表现为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81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我国还存在着下列法定解释类型:(1)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我国宪法解释权归那个部门
我国宪法解释权归那个部门要让先富起来的这一部分人用自己的合法财产去帮助那些贫穷落后的地区,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的社会是有一定难度的,但过大的贫富差距肯定是会干扰到国家的稳步发展的,所以很多问题还是要从宪法作为源头来开始逐步整治的。
而且说到我国的宪法,其实,宪法解释权归我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
要让先富起来的这一部分人用自己的合法财产去帮助那些贫穷落后的地区,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的社会是有一定难度的,但过大的贫富差距肯定是会干扰到国家的稳步发展的,所以很多问题还是要从宪法作为源头来开始逐步整治的。
而且说到我国的宪法,其实,宪法解释权归我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
一、我国宪法解释权归那个部门?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项内容在宪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而且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
“既然‘解释宪法’是一项职权,是其他机关所不能具有的,那么就决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解释宪法’的权力的专属性和排他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权是一种立法性的宪法解释权。
基于全国人大对宪法只拥有“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仅拥有“解释” 权,所以两者均无原创性的制宪权。
但是“修改权”也是制宪权的一部分,因为宪法修正案就是宪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宪法效力。
而宪法解释案却不能被视为宪法典的有机构成。
即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进行宪法解释,其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所作出的宪法解释案只能属于“法律”。
这种解释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参与下进行的,而且是以“法律”案的立法形式在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情形下通过。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宪法法律宣传月和415答案
宪法法律宣传月和415答案1.宪法规定,我国有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 )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大常委会C. 最高人民法院D.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 ( )。
A. 全体公民B. 全国各族人民C. 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D. 18周岁以上的公民3.依宪法规定,以下领导人员由全国人大议会选举产生的就是()。
A. 国家副主席B. 中央军委副主席C. 国务院副总理D.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4.依宪法及选举法规定,省、直辖市人大代表受()监督。
A. 选民B. 选民和原议会选举单位C. 原选举单位D. 上级人大5.同意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职权由()。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C. 中央军事委员会行使D. 国家主席行使1.下列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我国的政体B.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内容表现形式D.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就是()。
A. 自治区的人大B. 自治县人民政府C. 自治区人民法院D.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3.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主要包含: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到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到侵害和()。
A.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B. 公民的储蓄和其他合法财产受到法律维护C.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不受侵犯D. 公民的通信民主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维护4.下列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A. 制订行政法规B. 核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分割C. 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D. 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5.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以下中央国家机关中已连续供职严禁少于两届的存有()。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B.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C. 国务委员D.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执行机关,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
The real happiness of life lies in being able to contribute to a cause, and I realize that it is a great caus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个国家的法治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有着推动作用,在社会主义中国,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呢?365将给出满意答复。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个国家的法治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有着推动作用,在社会主义中国,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呢?365将给出满意答复。
我国宪法解释权的所属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职能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等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对于我国的法律制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一切从维护人民的利益出发,若对这类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咨询365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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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知道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国家的所有法律都是由宪法来延伸出来的,所以说宪法是非常的重要的。
宪法的修改最主要的就是全国人大,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做出的国家,修改宪法都是全国人大的事情,那么全国人大有权解释宪法吗?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属于全国人大。
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项内容在宪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而且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
“既然‘解释宪法’是一项职权,是其他机关所不能具有的,那么就决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解释宪法’的权力的专属性和排他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权是一种立法性的宪法解释权。
基于全国人大对宪法只拥有“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仅拥有“解释” 权,所以两者均无原创性的制宪权。
但是“修改权”也是制宪权的一部分,因为宪法修正案就是宪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宪法效力。
而宪法解释案却不能被视为宪法典的有机构成。
即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进行宪法解释,其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所作出的宪法解释案只能属于“法律”。
这种解释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参与下进行的,而且是以”法律”案的立法形式在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情形下通过。
首先,这是《宪法》、《立法法》等法律的明文规定。
无需赘述。
其次,就其原因来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是哪个?
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是哪个?在生活中,人们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法律,我们也会有一个疑问: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是哪个?也许人们普遍认为只要知道宪法规定就行了,没有不要知道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
但是知晓这个是有必要的,知道了它,我们不仅会更加的了解宪法,也会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保障,毕竟法律保障这我们的生活。
在生活中,人们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法律,我们也会有一个疑问: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是哪个?也许人们普遍认为只要知道宪法规定就行了,没有不要知道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
但是知晓这个是有必要的,知道了它,我们不仅会更加的了解宪法,也会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保障,毕竟法律保障这我们的生活。
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一、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二、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三、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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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解释权存在于哪个部门
宪法解释权归我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项内容在宪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而且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
▲一、我国宪法解释权存在于哪个部门
宪法解释权归我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项内容在宪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而且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权是一种立法性的宪法解释权。
基于全国人大对宪法只拥有“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仅拥有“解释”权,所以两者均无原创性的制宪权。
但是“修改权”也是制宪权的一部分,因为宪法修正案就是宪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宪法效力。
而宪法解释案却不能被视为宪法典的有机构成。
即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进行宪法解释,其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所作出的宪法解
释案只能属于“法律”。
这种解释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参与下进行的,而且是以“法律”案的立法形式在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情形下通过。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