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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完整版)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范本1: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简洁风格)1.项目背景1.1 项目概述1.2 工程规模1.3 工程目标1.4 工程位置1.5 工期安排2.施工方案2.1 施工理念2.2 施工方法2.3 施工工序2.4 施工技术方案2.5 施工流程3.组织管理3.1 组织架构3.2 人员配备3.3 分工3.4 安全管理3.5 质量管理3.6 进度管理3.7 成本管理4.设备和材料4.1 设备清单4.2 设备采购和租赁计划4.3 材料清单4.4 材料采购计划5.施工平面布置5.1 建筑布置图5.2 施工区划划分5.3 施工设施布置5.4 施工道路与交通组织6.施工安排6.1 整体进度计划6.2 每日施工安排6.3 施工分项工期6.4 施工顺序安排附件:附件1:建筑图纸附件2:施工技术方案附件3:设备清单附件4: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管辖的各类工程。
2. 安全生产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范本2: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详细风格)1.项目背景及目标1.1 项目背景1.2 项目概述1.3 工程规模1.4 工程目标1.5 工程位置1.6 工期安排2.施工方案2.1 施工理念2.2 施工方法2.2.1 土方工程施工方法2.2.2 结构工程施工方法2.2.3 道路工程施工方法2.2.4 排水工程施工方法2.3 施工工序2.4 施工技术方案2.5 施工流程2.5.1 土方工程施工流程2.5.2 结构工程施工流程2.5.3 道路工程施工流程2.5.4 排水工程施工流程3.组织管理3.1 组织架构3.2 人员配备3.3 分工3.4 安全管理3.4.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4.2 安全生产责任分工3.4.3 安全生产措施3.5 质量管理3.5.1 质量控制组织机构3.5.2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3.5.3 质量控制措施3.6 进度管理3.6.1 进度计划编制3.6.2 进度控制措施3.7 成本管理3.7.1 成本控制组织机构3.7.2 成本控制工作流程3.7.3 成本控制措施4.设备和材料4.1 设备清单4.2 设备采购和租赁计划4.3 材料清单4.4 材料采购计划5.施工平面布置5.1 建筑布置图5.2 施工区划划分5.3 施工设施布置5.4 施工道路与交通组织6.施工安排6.1 整体进度计划6.2 每日施工安排6.3 施工分项工期6.4 施工顺序安排附件:附件1:建筑图纸附件2:施工技术方案附件3:设备清单附件4: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管辖的各类工程。
市政定额word版
册说明一.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砖石砌体与装修,钢筋与混凝土工程,给水管道铺设及附件安装,给水管道附属工程,排水管铺设,排水管道附属工程,燃气、热力管道铺设及管件安装燃气、热力管道附件制作及安装,管道防水、防腐、绝缘、保温、刷油顶管工程和其它项目等共十三章。
二.无缝钢管管外径≤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150mm及混凝土管管径≤400mm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或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
三.本定额混凝土子目均不含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本定额的模板工程是按钢模与木模综合编制的。
五.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补充定额有关规定一、电力隧(沟)道如采用明挖法施工,按如下规定执行:1、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内,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及相关规定;2、隧(沟)道净宽度在1600mm以外,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及相关规定.二、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的标准执行.三、采用暗挖法施工的热力隧道工程,应执行本补充定额.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机械运土方等3节共27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分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
使用中应首先选用机械挖土在机械挖土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选用人工挖土。
(三)挖土方定额是按综合土质编制,执行时不得调整。
(四)挖土管道土方表包括了放坡系数、分层开挖所增加的土方量。
每米管道土方管道土方数量表详见附录一(五)土方工程定额中均包括了自然方、压实方、虚方之间的换算因素,挖运、回填土方工程量均按自然方计算。
(六)基底处理执行回填及压实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工期定额电子版
《工期定额计算方法》一、工期定额的选定:发包方将全部内容进行发包,应执行单项工程工期;若发包方将工程的结构、装修等分段进行发包时应执行单位工程工期。
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单位工程分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其中±0.00以下结构工程工期包括:基础挖土、±0.00以下结构工程、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容;±0.00以上结构工程工期包括:±0.00以上结构、屋面及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容。
装修工程工期包括:内装修、外装修及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
二、工期计算方法:无地下室工程: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0.00以下工程:有地下室工程: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0.00以上工程:按±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总工期:按±0.00以下与±0.00以上工期之和计算;影剧院、体育馆工程:不分±0.00以下、以上,按整体建筑面积总和计算;装修工程工期:不分±0.00以下、以上,按装修部分建筑面积和计算。
二、工期计算方法:无地下室工程: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0.00以下工程:有地下室工程: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0.00以上工程:按±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总工期:按±0.00以下与±0.00以上工期之和计算;影剧院、体育馆工程:不分±0.00以下、以上,按整体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装修工程工期:不分±0.00以下、以上,按装修部分建筑面积和计算。
国家工期定额电子版
内
构
415
30000以 内浇外挂结
内
构
430
30000以 内浇外挂结
个
构
450
5000以内 全现浇结构 205
7000以内 全现浇结构 220
10000以 内
全现浇结构
230
15000以 内
全现浇结构
250
15000以 外
全现浇结构
270
7000以内 全现浇结构 240
10000以 内
全现浇结构
250
1-170 1-171 1-172 1-173 1-174 1-175 1-176 1-177 1-178 1-179 1-180 1-181 1-182 1-183 1-184 1-185 1-186 1-187 1-188 1-189 1-190 1-191 1-192
14以下 16以下 16以下 16以下 16以下 16以下 18以下 18以下 18以下 18以下 18以下 20以下 20以下 20以下 20以下 20以下 22以下 22以下 22以下 22以下 22以下 24以下 25以下
20000以 内
全现浇结构
435
25000以 内
全现浇结构
460
30000以 内
全现浇结构
480
30000以 外
全现浇结构
505
48 +-0.00以上住宅工程 49 +-0.00以上住宅工程 50 +-0.00以上住宅工程 51 +-0.00以上住宅工程 52 +-0.00以上住宅工程 53 +-0.00以上住宅工程 54 +-0.00以上住宅工程 55 +-0.00以上住宅工程 56 +-0.00以上住宅工程 57 +-0.00以上住宅工程 58 +-0.00以上住宅工程 59 +-0.00以上住宅工程 60 +-0.00以上住宅工程 61 +-0.00以上住宅工程 62 +-0.00以上住宅工程 63 +-0.00以上住宅工程 64 +-0.00以上住宅工程 65 +-0.00以上住宅工程 66 +-0.00以上住宅工程 67 +-0.00以上住宅工程 68 +-0.00以上住宅工程 69 +-0.00以上住宅工程 70 +-0.00以上住宅工程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定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理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确定工期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项目、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并对定额的调整、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调协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经有关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
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建城字第553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3.07.28
【实施日期】1993.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
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
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方案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市政定额
第一章通用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一)土方工程1.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挖土方的长度和宽度按图示尺寸增加工作面计算。
2.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土方体积换算按表一。
表一土方体积折算表3(1)底宽7米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2)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按基坑计算:(3)厚度在30厘米以内就地挖、填土的按平整场地计算;(4)超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照表二计算。
表二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520厘米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挖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中心线计算;沟底的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表二规定的工作面宽度计算。
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按管道开挖的总土方量乘系数计算:排水管沟乘1.05;给水管沟,煤气管沟均乘1.10。
表三管道沟槽沟底宽度估算参考表单位:m计算。
8.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尺寸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1)沟槽、基坑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埋入体积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外形体积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计算。
9.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余土或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二)石方工程1.人工凿岩石,区别石质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普坚石和次坚石为200毫米,特坚石为150毫米,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三)土石方运输工程1.推土机推土推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定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理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确定工期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项目、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并对定额的调整、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调协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经有关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工期定额最终印刷稿(09-12-10)页面整理
总说明一、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1998年?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GB/T50353-2005〕,结合目前建筑施工具体情况编制,共三局部。
包括:第一局部建筑工程、第二局部市政工程、第三局部轨道交通工程。
二、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理确定工期的依据;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安装、市政、轨道交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综合考虑了冬期施工、雨季施工、一般气候影响、常规土质、节假日等因素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建筑施工标准要求及技术操作规程等综合因素确定。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的,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工期可顺延。
六、因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变化的,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工期可调整;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变化的,应按原合同工期执行。
七、根底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溶洞、暗滨、淤泥、石方等需要进行根底处理时,由发、承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八、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时,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增加工期。
九、有关规定:- 0 -1、建筑工程中的工期不包括室外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工期,发生时应执行第二局部市政工程工期。
2、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中配套的庭园、绿化工程的工期执行第二局部市政工程工期。
十、本定额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 1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摘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GB/T50353-2005〕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缺乏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指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出的标准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的制定有助于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相关内容。
一、工期定额的分类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分为三类: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和市政公用厂、站工程。
1.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
2. 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
3. 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二、工期定额的制定依据工期定额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工期定额。
例如,道路工程与桥梁工程的施工周期有所不同,因此制定的工期定额也有所区别。
2. 施工条件:考虑施工现场的地质、气候、交通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工期定额。
例如,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施工周期可能会相应延长。
3. 施工工艺:根据不同的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工期定额。
例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施工周期可能会缩短。
4. 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情况:充分考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的供应情况,确保工期定额的合理性。
三、工期定额的应用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工期定额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 确定合同工期: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
这有助于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避免因工期纠纷引发的法律风险。
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在项目前期阶段,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合理预测项目的施工周期,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3.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过程中,应以工期定额为标准,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工程验收与结算:工程验收时,以工期定额为依据,对施工周期进行评估。
在工程结算时,工期定额也可作为计算人工、材料、设备等成本的依据。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定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理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确定工期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项目、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并对定额的调整、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调协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经有关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
国家工期定额电子版
1.土0.00以下工期:无地下室接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2.士0.00以上工期:按上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3.总工期为:士0.00以下工期与士0.00以上工期之和(不包括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
4.单项工程上0.00以下由2种或2种以上类型组成时,按不同类型部分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相加计算。
5.单项工程上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
无变形缝时,按使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6.单项工程上0.00以上由2种或2种以上结构组成。
无变形缝时,先按全部面积查出不同结构的相应工期,再按不同结构各自的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结构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7.单项工程士 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 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8.单项工程中士0.00以上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数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
如果士0.000以上有整体部分,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7.28•【文号】建城字第553号•【施行日期】1993.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市政项目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定稿)
.\第三部分市政工程说明C.0.1本部分为市政工程工期,适用于由一个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1道路工程工期;2桥梁工程工期;3给水管道工程工期;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工期;5燃气管道工程工期;6自来水厂工程工期;7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8市政给排水泵站工程工期;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期;10隧道工程工期。
C.0.2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
C.0.3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工期,其中第1、3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1坑底(基础土方)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W50天;3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
C.0.4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增加工期:1原地坪打基础桩;2室外直埋管道工程;3围墙工程。
C.0.5本附录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C. 1道路工程C.1.1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C.1.2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条道路时,按最长工期的单条道路工期计算总工期。
.\C. 1.1沥青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1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40o 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60。
.\C. 1.2水泥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C.1.3道路工程按材料区分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按封闭交通状况下、合理正常的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定额工期按单.\项工程考虑,已经包括:1路基挖填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护坡、雨水口、雨水支管、交通设施(指示牌、划线)及路灯的施工;2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3不包括路基处理、挡土墙等施工工作时间,发生时按第C. 1. 0. 4条的规定调整。
(完整word版)各工程的时间定额表
(完整word版)各工程的时间定额表各工程的时间定额表基础工程基坑开挖 0.0018工日/立方米人工修整 0.188/立方米安装垫层模板 1.039工日/㎡浇垫层混凝土 0.852工日/㎡拆垫层模板 0.519工日/㎡安装基础模板 0.237工日/㎡扎钢筋(基础) 0.061工日/t 浇基础混凝土 0.481工日/立方米拆基础模板 0.119工日/㎡第一次回填土 0.182工日/立方米现场预制工程安装柱模板 0.75工日/㎡扎柱钢筋 0.349工日/t浇柱混凝土 0.599工日/立方米拆柱模板0.37工日/㎡安装屋架模板 1.79工日/㎡扎屋架钢筋 0.116工日/t浇屋架混凝土 1.06工日/立方米拆屋架模板 0.896工日/㎡屋架预应力钢筋张拉 1.785工日/榀结构吊装工程柱吊装 0.48工日/根基础梁吊装 0.421工日/根吊车梁吊装 0.135工日/根屋架扶直就位 0.082工日/榀屋架吊装 1.58工日/榀天窗架吊装 1.01工日/榀屋面板吊装0.174工日/榀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2.782工日/立方米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 2.385工日/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6.4工日/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现浇柱 4.994工日/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基础圈梁4.857工日/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圈梁 4.858工日/立方米钢筋混凝土过梁8.519工日/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现浇板2.372工日/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现浇阳台、板0.627工日/m3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梯1.566工日/ m3土方工程场地平整 0.062工日/㎡土方开挖 0.07工日/ m3土方运输 2.57工日/ m3土方回填 2.081工日/ m3±0.00以下基础砌筑1.218工日/ m3基础垫层 1.506工日/ m3±0.00以上墙体砌筑1.548工日/ m3 地面灰土砂素混凝土垫层10.832工日/㎡钢筋混凝土基础1.714工日/ m3屋面装饰工程水泥砂浆找平层0.071工日/㎡细石混凝土找平层0.081工日/㎡水泥砂浆粉楼地面0.123工日/㎡粉刷楼梯0.712工日/㎡水泥砂浆毛地面0.61工日/㎡粉顶棚0.176工日/㎡粉墙面0.167工日/㎡墙面涂料 0.046工日/㎡外墙抹灰工程 0.083工日/㎡屋面保温 0.539工日/㎡屋面防水 0.044工日/㎡屋面工程 0.046工日/㎡脚手架工程 0.044工日/㎡砌筑工程 0.781工日/ m3行政、生活福利临时建筑面积参考指标名称行政指标(㎡/人)名称行政指标(㎡/人)办公室3~4 浴室与理发室0.08~0.1宿舍 3.5~4 小卖部0.03食堂0.5~0.8 开水房10~40医务室0.05~0.07 厕所0.02~0.07现场作业棚面积参考表项次名称单位面积(㎡) 项次名称单位面积(㎡)1 木工作业棚㎡/人2 5 卷扬机棚㎡/台6~122 电锯房㎡40~80 6 焊工房㎡20~403 钢筋作业棚㎡/人 3 7 电工房㎡154 搅拌棚㎡/台10~18 8 水泵房㎡/台3~8仓库、堆场单位面积储存量项次材料名称单位储存定额项次材料名称单位储存定额1 水泥t/㎡ 1.5~1.9 8 木模板m3/㎡4~62 砂、石m3/㎡1.5~2.5 9 钢模板m3/㎡1.2~23 生石灰t/㎡ 1.7 10 标准砖千块0.7~0.84 粗钢筋t/㎡ 2.5 11 空心板构件m3/㎡0.45 细钢筋t/㎡0.9 12 梁类构件m3/㎡0.86 钢筋骨架t/㎡0.05 13 型钢t/㎡0.8~1.87 木材m3/㎡0.7 14 其他类构件m3/㎡0.8设计题目(七)一、工程概况1. 工程建设特点本工程为某小区一建筑楼。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市政工程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到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等的工程项目。
这些工程项目包括道路交通建设、给排水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公园绿地工程等。
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施工工期定额对于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由相关部门通过对历年市政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得出的。
一般来说,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市政工程项目,对其施工工期进行分类、整理和统计得出的。
这个工期定额准确性和可靠性取决于相关部门对市政工程施工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施工工期演变规律的总结和总结。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
首先,需要对市政工程项目进行细致的规划和设计,确定工程的具体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要求。
其次,需要对施工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定施工资源和施工条件。
再次,需要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预测和分析,确定施工工期的合理预期。
最后,需要结合以上各方面因素,制定出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确保施工工期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它对于市政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帮助施工单位根据规定的工期要求,有序开展施工工作,保证工程的按时完成。
另一方面,它还可以作为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依据,帮助相关部门对市政工程项目的进展和现状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程施工的方案和计划。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只有合理、科学地制定和遵守施工工期定额,才能确保市政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而有力的支撑。
市政定额
市政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 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 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机械乘以系数1.50 。
八、0.2m3 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 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 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十、定额中的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另行计算。
十一、定额中的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十二、定额中的石方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三、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距与定额运距不同时,按土、石方的实际运距采用内插法换算。
第二章护坡、挡土墙工程一、本章护坡和挡土墙工程,除专业册有规定外,均适用各册。
二、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执行脚手架定额。
三、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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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市政工程说明C.0.1 本部分为市政工程工期,适用于由一个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1道路工程工期;2桥梁工程工期;3给水管道工程工期;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工期;5燃气管道工程工期;6自来水厂工程工期;7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8市政给排水泵站工程工期;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期;10隧道工程工期。
C.0.2 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
C.0.3 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工期,其中第1、3 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1坑底(基础土方)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W50天;3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
C.0.4 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增加工期:1原地坪打基础桩;2室外直埋管道工程;3围墙工程。
C.0.5 本附录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204C. 1 道路工程C.1.1 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C.1.2 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条道路时,按最长工期的单条道路工期计算总工期。
205C. 1.1沥青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编号C1-1 C1-2 C1-3 C1-4 C1-5 C1-6 C1-7 C1-8 C1-9 C1-10 C1-11 C1-12 C1-13 C1-14 C1-15 C1-16 C1-17 C1-18 C1-19 C1-20 C1-21 C1-22 C1-23 C1-24 C1-25 C1-26 C1-27道路长度 (m)W500W1000W1500工期 ( 天)车道宽度 (m)结构层厚度 (cm)W40W70>70(1)(2)(3)W4425154W8475660W12516166W16606670W20617073W24667479W28707985W32758490W36799094W4516066W8566670W12667479W16707985W20748490W24799094W28849498W329098103W3693103107W4567074V8667884W12748993W16798891W208496103W2490103108W2893107112W3298112116W36103116122206编号C1-28C1-29C1-30C1-31C1-32C1-33C1-34C1-35C1-36C1-37C1-38C1-39C1-40C1-41C1-42C1-43C1-44C1-45C1-46C1-47C1-48C1-49C1-50C1-51C1-52C1-53C1-54附注:道路长度 (m)W2000W2500W3000工期 ( 天)车道宽度 (m)结构层厚度 (cm)W40W70>70(1)(2)(3)V4667284W8748493W128493103W169098107W2093103112W2497107116W28103112122W32107116126W36112122130W4707990W88490103W1292103112W1697107116W20103112122W24107116126W28112122130W32116126135W36122130140W4748493W89097107W1298107116W16107116126W20116126135W24126135145W28138140149W32135145154W361401501591 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40o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60。
207C. 1.2水泥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编号C1-55 C1-56 C1-57 C1-58 C1-59 C1-60 C1-61 C1-62 C1-63 C1-64 C1-65 C1-66 C1-67 C1-68 C1-69 C1-70 C1-71 C1-72 C1-73 C1-74 C1-75 C1-76 C1-77 C1-78 C1-79道路长度 (m)W500W1000W1500工期 ( 天 )车道宽度 (m)结构层厚度 (cm)W40W70>70(1)(2)(3)W4516066W8566670W12607074W16667479W20707984W24748490W28799094W32849397W369097103W4607074W8667479W12748490W16799093W20849397W249097103W2893103107W3297107112W36103112116W4667479V8748490W12849398W169099103W2093103107W2498107112W28103112116208编号道路长度 (m) Cl-80W1500 Cl-81Cl-82Cl-83Cl-84Cl-85Cl-86W2000 Cl-87Cl-88Cl-89Cl-90Cl-91Cl-92Cl-93Cl-94Cl-95W2500 Cl-96Cl-97Cl-98Cl-99Cl-100Cl-101Cl-102Cl-103Cl-104W3000 Cl-105Cl-106Cl-107Cl-108工期 ( 天 )车道宽度 (m)结构层厚度 (cm)W40W70>70(1)(2)(3)W32107116123 W36112122126W4707987W8778594 W128594102 W168998106 W2094102111 W2498106115 W28102111119 W32106115123 W36111119128W4748391W88796104 W1296104113 W16100108117 W20104113122 W24108117125 W28113121130 W32117125135 W36121130138W4798796W891100108 W12100108117 W16108117125 W20117125135 W24125134142 W28130138147 W32134142151 W36138147155C.1.3 道路工程按材料区分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按封闭交通状况下、合理正常的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定额工期按单项工程考虑,已经包括:2091路基挖填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护坡、雨水口、雨水支管、交通设施(指示牌、划线)及路灯的施工;2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3 不包括路基处理、挡土墙等施工工作时间,发生时按第 C. 1. 0.4 条的规定调整。
C.1.4 道路工程工期区分结构类型、车道宽度、结构层厚度,按设计的道路长度计算。
道路长度在定额相邻子目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
当道路长度超过3000m 至 5000m时,其定额工期按下列公式计算;长度超过5000m的道路,不再计算工期。
M=M1+O. 16M2式中: Ml——限额长度 3000m查表定额工期;M2——超过 3000m长度部分的查表定额工期。
1结构类型划分为: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
当道路工程机动车道含有水泥混凝士和沥青混凝土两种路面结构时,按工期长的计算。
2车道宽度,按车行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准断面设计宽度计算,不计算分隔带和人行道宽度。
定额工期按 36m内考虑,车道宽度超过 36m 的,套用 36m 相应子目计算。
其中:1)拓宽或利用旧路改建的工程,车道宽度按实际拓宽或改建的车行道宽度计2)当工程拓宽又同时改建时,将车行道宽度合并在一起按总宽度计算。
3)道路的结构层厚度是指从路床顶面以上至路面表面的总厚度。
当道路工程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及厚度不同时,按机动车道的路面结构和厚度。
C.1.5 不封闭交通施工或需软基础处理、挡土墙等时,施工工期按下述规定分别调整:1 不封闭交通施工时(公园和小区内施工除外), 定额工期按“不封闭交通施工增加工期系数表”规定系数计算增加工期:不封闭交通施工增加工期系数表车道宽度(D1)W8W14W18W22>22210不封闭交通施工增加工期0. 350. 200.100. 080. 062当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大于结构厚度的路基挖填土方施工时按“挖填方厚度差增加工期表”计算增加工期天数;若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与结构厚度差超过 80cm 时,超过部分按每 1000m3 土方增加 3 天计算增加工期。
挖填方厚度差增加工期表工期天数(天)道路长度( m)挖填方厚度差(cm)W20W40W60W80 W10003579W20005101417>20008152126注1 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 =挖填土方总数量 + (道路长度 X 表中取定车道宽度)2 挖填方厚度差 =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 结构厚度3路基局部处理时,按“路基局部处理增加工期系数表”规定系数计算增加工期。
换土、掺灰、填骨料,按其处理的工程量以厚度20cm折算成面积,按其占车行道总面积百分比确定系数;塑料排水板、砂桩、水泥搅拌桩,按其处理面积占车行道总面积百分比确定系数。
路基局部处理增加工期系数表面积占车行道总面积百分比W30%W50%>50%路基局部处理增加工期系数0.20.50.84 道路工程设有砌筑式挡墙时,当其总长度大于道路总长度20%时按“砌筑式挡墙增加工期表”规定计算增加工期。
砌筑式挡墙增加工期表工期天数(天)砌筑式挡墙占道路挡墙平均高度(m)长度百分比W1.0W1.5W2.0 20%<L^50%8152050%〈 LW100%202832 100%<L^150%283236150%<L^200%3221136405道路工程设有现浇及装配式挡墙时,按“现浇及装配式挡墙增加工期表”规定计算增加工期。
现浇及装配式挡墙增加工期表工期天数(天)现浇及装配式挡挡墙平均高度(m)墙长度W2.0W3.0W4.0>4.0 W50m18202427WIOOm25283338工期天数(天)现浇及装配式挡挡墙平均高度(m)墙长度W2.0W3.0W4.0>4.0 W150m30354045W200m36404754 C.1.6 不做人行道的道路工程,按定额工期的95%计算。
C.1.7 道路工程与管道工程、桥梁工程同期施工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工期:1 道路与管道工程同期施工时,以道路工程工期为基数,加上 C.3、 C. 4管道工程工期的75%计算总工期;2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施工时,按以下方法计算总工期:1)当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水平交叉作业施工时,分别计算道路和桥梁工程工期,以二者工期长的作为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工期的25%计算总工期;2)当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垂直交叉作业施工时,以二者工期长的作为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的50%计算总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