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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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为了对全院学生进行入党培养和教育,帮助有意入党的先进分子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了解入党程序,端正入党动机,并规范学院的学生入党工作。学院党支部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与历年来党建工作经验,制定了《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入党启蒙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
党支部会根据全院各班的具体情况,指派党员作为各班的带班党员,主抓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进行党内知识学习,入党程序介绍,收集学生思想汇报,对积极分子进行个别思想教育及指导等。
2.接受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一般由所在党班级的团支部书记交由带班党员进行受理,也可直接递交于学院党支部负责人处。
3. 组织党课学习
每年,学院党支部会定期举办党课学习班,学员必须是有向党组织靠拢意愿的,在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中能起标兵作用的,在学生中有良好群众基础的青年学生。
党课学习班学员的确立主要由班级进行推优产生,推优规定如下:
1.被推对象必须是已向学院党支部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反对在推优活动前夕临时递交申请书。
2.班级对此要专门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会议由各班团支部书记主持,并作会议记录,带班党员可列席会议。
3.被推对象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产生,得票数占班级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者才可成为被推对象,人数一般控制在一至二名,必须当场唱票并公布结果。
4.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带班党员与班级辅导员可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直接向党课学习班各推荐一至二名学员。
5.要求各班团支部书记在班级推优结束后及时将名单各上报给学院团总支,并征求辅导员及带班党员同意后,团总支才可将此名单上报学院党支部进行学员名单登记。
6.反对在推优活动中出现舞弊现象,坚决抵制弄虚作假,一经查处,当事人及所在班级将给予严厉处分。广大同学也要对自身利益、班级建设、学院发展负责,严肃认
真参与活动,并进行监督。
7.班级内任何同学、干部,各班辅导员,各班带班党员均无权擅自对班级推优结果进行任何改动,如有异议,必须由辅导员或带班党员报请学院支部进行讨论核定。
在党课学习班的学习过程中,学院党员将分散在各个学习小组中作为跟组党员,监督学员的学习活动,参与话题讨论。学员不但要求自主完成培训教材的学习,支部还会邀请学校党内知识教育的专家对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观看马克思主义教育片和优秀共产党员记录片,对党内知识及热点问题进行专门分组讨论,并且要根据学习内容,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及思想汇报。完成所有课时后,学院支部将组织党的理论知识考试,并根据各位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给出相应成绩,合格者予以颁发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将进行表扬并在证书上注明,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积极分子的确立
学院内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上是从党课培训班顺利结业的学员,特别是优秀学员中确立产生。学院党支部将针对各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再结合考试成绩,并综合各方面必要的因素,按照一定比例,讨论出入党积极分子分子名单,并进行全院范围的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周),征求群众意见。如对公示结果存在意见,可找带班党员,或党支部相关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意见反馈,学院党支部将及时予以处理。公示及征求意见结束后,支部将正式确立名单,并进行建档备案。
4.积极分子的组织生活
1.在被正式确立以后,各积极分子应主动以一名共产主义者的身份要求自己,积极承担班级工作,协助带班党员及团支部书记做好同学思想工作。
2.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按期(一般要求为三个月)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和《理论学习心得》,并经常主动找学院党支部负责人汇报思想动态。
3.反对积极分子一味单独进行活动、学习。积极分子们应在被确立后一个周内组建一个或若干个“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选出组长及组织、学习、宣传等委员。
4.学习小组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为三至四周),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和相关重要文件的讨论,并做会议记录。
5.学习小组可列席学院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议,可与学院党员一同进行活动。
6.学习小组应在一个学期内至少组织三次义务劳动。
7.学习小组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学院支部及团总支部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将其作为日后确定入党对象的重要标准,个人及所在班级也会得到相应测评加分。
8.学习小组作为学院党支部的外围组织,必须接受支部的领导,应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任务与工作。
5. 积极分子的考察与鉴定
1.学院党支部会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在肯定其成绩和进步的同时,对积极分子的缺点和不足应及时指
出进行帮助指导。
2.学院党支部会对入党积极分子作经常性的考察,每半年至少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3.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总结性会议,要求积极分子互相评议,对各个积极分子一个时期以来的表现进行总结,并完成总结报告上交学院党支部。
4.积极分子所在班级,应半年召开一次积极分子鉴定会,班内同学应主要针对积极分子的不足,提出意见,并给出总体评价,递交于学院党支部。
5.学院内任何群众,都可对积极分子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对其错误言行、思想动态,向学院党支部进行检举揭发,支部将会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处理,情况恶
劣者,将取消其积极分子称号。
6.学习小组成立一定时期后(通常为一至二年),学院党支部将综合各方面因素,在学习小组中确定重点积极分子,作为日后入党的重点发展对象。其他积极分子应继
续进行组织学习活动,争取尽快成为重点对象。
7.学院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可将学习成绩优异,政治思想已经成熟,工作能力扎实稳健,群众基础牢固、广泛,入党呼声较高的学习小组成员确立为重点积极分
子。
二、制定发展党员计划阶段
1. 入党积极分子人被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后,学院党支部将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人,负责教育、培养和考察重点入党积极分子。
2. 学院党支部将在听取团组织、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并综合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在各方面的表现,召开支部大会,在重点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出当年拟发展对象。
3. 党支部在综合、调整发展计划时,会搞好审查、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 征求并审查群众的意见及有关材料,学院党支部会派专人对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同学进行调查,了解群众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与看法,及时收集并向上反馈信息。
2. 派人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学院将对拟发展对象的家庭背景、政治面貌、历来表现、功过记录等进行调查与核实。
3. 待以上程序结束后,学院支部将制定出当年发展计划,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审查发展对象
1.学院党支部会将近期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党总支审查后报组织部审查,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自传、政审材料、参加党课学习班的证明、支部综合材料、共青团员材料及团组织(班级)“推优”材料。
2.对拟发展对象进行院、校两级同时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对发展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找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书面或当面的意见反馈。
3.对材料完备、公示没有问题的发展对象,发给《入党志愿书》。
2.确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情况下,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学院党支部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