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的基本规定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一、总则与术语总则本标准旨在规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基本原则、分类方法及设防标准,以保障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术语抗震设防: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场地条件、建筑物的重要性和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设防目标和要求。
设防烈度:建筑物所在地区可能发生的地震最大烈度。
建筑物重要性分类:根据建筑物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性程度进行的分类。
二、基本规定抗震设防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场地条件、建筑物重要性分类和使用功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抗震设防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科学有效的抗震技术措施,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三、防灾救灾建筑防灾救灾建筑包括消防站、急救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其抗震设防标准应高于一般建筑。
防灾救灾建筑的抗震设防应充分考虑其在地震发生时的功能需求,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为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基础设施建筑基础设施建筑包括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关键设施,其抗震设防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对于重要的基础设施建筑,应采取更严格的抗震设防措施,确保其在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公共及居住建筑公共及居住建筑的抗震设防应根据其重要性分类和使用功能进行综合考虑。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应更加重视,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六、工业与仓库建筑工业与仓库建筑的抗震设防应根据其结构特点、使用功能及存储物品的特殊性进行确定。
对于存有危险品的工业与仓库建筑,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抗震设防措施,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七、设防标准与要求各类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分类和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设防烈度和抗震设防目标。
建筑物在抗震设防中应满足结构安全、非结构构件安全及减轻地震灾害影响等方面的要求。
八、附则与说明本标准未尽事宜,应参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标准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标准进行灵活运用,确保抗震设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抗震设防类别标准
3 基本规定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简称丁类。
3.0.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建筑等级划分(甲、乙、丙、丁)
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整理,列出了常见得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与乙类得建筑,除此之外,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得建筑进行抗震设防、一、基本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得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与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得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得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得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与其她严重次生灾害、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得经济损失,包括城市得重要生命线工程与人流密集得多层得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与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得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得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三级特等医院得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得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得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得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得指挥、通信、运输系统得重要建筑,县级以上得独立采、供血机构得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得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得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医院得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得三级医院、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与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得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得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得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抗规03
3基本规定3.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3.1.1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
3.1.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的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3.2地震影响3.2.1建筑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应采用相应于抗震设防烈度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特征周期表征。
3.2.2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地区内的建筑,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和8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3.2.3地震影响的特征周期应根据建筑所在地的设计地震分组和场地类别确定。
本规范的设计地震共分为三组,其特征周期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采用。
3.2.4我国主要城镇(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届的设计地震分组,可按本规范附录A采用。
3.3场地和地基3.3.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
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o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3.3.2建筑场地为I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3.3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3.4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物抗震设防品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欧阳歌谷(2021.02.01)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动烈度。
确定了抗震设防烈度就确定了设计基本地动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设计地动动参数。
在确定地举措用标准值时,用到设计基本地动加速度值衡量一次地动所释放的能量年夜小,用震级;衡量一次地动对某地造成的破坏水平,用烈度。
建筑物的设防烈度,就是设计的建筑物抗震能力。
设置抗震品级震级是暗示地动自己强度或年夜小的一种怀抱指标,一次地动,震级只有一个;地动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空中和各种建筑物遭受一次地动影响的强弱水平,相应这次地动,不合地区则有不合的抗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是依照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动烈度。
也就是说,对某一个给定的地区来说,每次产生地动的震级是不定的;可是抗震设防烈度是国家规定好的,这个就目前来说是固定不变的。
地动震级=2/3*震中烈度+1抗震设防烈度=多遇地动下的烈度(众值烈度)+1.55因此我们国家现在就是依照一个几率来估计该烈度被超出的几率(一般是定众值烈度),然后根据众值烈度来+1.55算设防烈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3.1.1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年夜建筑工程和地动时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动时使用功能不克不及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主要建筑。
3.1.2 建筑抗震设防类另外划分,应合适国家标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淮》GB50223的规定。
3.1.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合适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地举措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动平安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办法,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合适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合适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确定了抗震设防烈度就确定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设计地震动参数。
在确定地震作用标准值时,用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衡量一次地震所释放的能量大小,用震级;衡量一次地震对某地造成的破坏程度,用烈度。
建筑物的设防烈度,就是设计的建筑物抗震能力。
设置抗震等级震级是表示地震本身强度或大小的一种度量指标,一次地震,震级只有一个;地震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种建筑物遭受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相应这次地震,不同地区则有不同的抗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也就是说,对于某一个给定的地区来说,每次发生地震的震级是不定的;但是抗震设防烈度是国家规定好的,这个就目前来说是固定不变的。
地震震级=2/3*震中烈度+1抗震设防烈度=多遇地震下的烈度(众值烈度)+1.55因此我们国家现在就是按照一个概率来估计该烈度被超过的概率(一般是定众值烈度),然后根据众值烈度来+1.55算设防烈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3.1.1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3.1.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淮》GB50223的规定。
3.1.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 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 9 度时,应符合比 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GB 50223-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 7 月 30日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第1.0.2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注:本规范一般略去"抗震设防烈度"字样,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为"6度、7度、8度、9度"。
第1.0.4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第1.0.5条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与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的烈度值)。
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第1.0.6条建筑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1 术语第2.1.1条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第2.1.2条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GB50011_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标准[详]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第1.0.2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注:本规范一般略去"抗震设防烈度"字样,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为"6度、7度、8度、9度"。
第1.0.4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第1.0.5条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与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的烈度值)。
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第1.0.6条建筑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1 术语第2.1.1条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第2.1.2条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最新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最新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减少地震对建筑物和设施的破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形式、地震烈度等因素,对建筑物进行分类,并规定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
这些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抗震设防标准可以分为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不同类别。
对于住宅建筑来说,其抗震设防标准主要考虑居民的生命安全,要求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不发生倒塌,确保居民有足够的时间逃生。
而对于工业建筑和商业建筑来说,除了保证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外,还需要考虑生产设备和商品的安全,以减少地震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共建筑则更加注重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设施。
其次,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抗震设防标准可以分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筒体结构等不同类型。
不同结构形式在地震作用下的受力特点不同,因此其抗震设防要求也有所差异。
例如,对于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来说,其横向抗震设防主要依靠框架的刚度和韧度,要求在地震作用下不发生严重的变形和破坏;而对于剪力墙结构的建筑物来说,其抗震设防主要依靠墙体的抗剪能力,要求墙体不发生破坏,确保建筑物整体的稳定性。
此外,根据地震烈度的不同,抗震设防标准还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一级抗震设防、二级抗震设防、三级抗震设防等。
不同地区的地震烈度不同,因此对于同一类型的建筑物,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抗震设防要求。
一般来说,地震烈度越大,对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也越高,这样才能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不发生倒塌,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是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形式、地震烈度等因素对建筑物进行分类,并规定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
这些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中,我们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不发生倒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录C-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4.0.4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4.0.52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和县及县级市防灾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
工矿企业的防灾应急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防灾应急指挥系统建筑示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0.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基本规定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5基础设施建筑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是指在建筑物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减少地震对建筑物和人员的危害。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形式、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等不同特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标准。
首先,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可以将抗震设防分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
对于住宅建筑,通常采用轻型结构和柔性连接等抗震措施,以提高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而对于商业建筑和工业建筑,由于其结构和用途的特殊性,需要采用更为严格的抗震设防标准,包括增加结构的强度和刚度、设置抗震支撑等措施。
其次,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可以将抗震设防分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筒体结构等不同类型。
不同结构形式在地震作用下的受力特点和变形特点各不相同,因此需要采取不同的抗震设防措施。
例如,对于框架结构建筑,可以通过增加节点的抗震连接件、设置剪力墙等方式来提高其抗震能力;对于剪力墙结构建筑,可以通过增加墙体的厚度和设置加固筋等方式来提高其抗震能力。
再次,根据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可以将抗震设防分为不同的等别。
地震烈度是指地震破坏性的程度,通常分为Ⅰ度、Ⅱ度、Ⅲ度、Ⅳ度和Ⅴ度,地震动参数是指地震波在地面上的振动参数,包括加速度、速度和位移等。
不同的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对建筑物的影响各不相同,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抗震设防措施。
例如,在地震烈度较高的地区,建筑物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抗震设防标准,以保证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不仅仅是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进行考虑,更重要的是在建筑物的使用和维护阶段进行落实。
只有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各个阶段都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才能真正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形式、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等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标准,并采取相应的抗震设防措施。
抗震设防类别标准
3 基本规定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简称丁类。
3.0.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建筑分类标准
甲类建筑根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整理,列出了常见的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和乙类的建筑,除此之外,基本上可以按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进行抗震设防。
一、基本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
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抗震标准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的基本规定:3 基本规定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3.0.1.1 社会影响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3.0.1.2 城市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0.1.3 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
3.0.1.4 结构本身的抗震潜力大小、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3.0.1.5 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划分类别。
3.0.1.6 在不同行业之间的相同建筑,由于所处地位及受地震破坏后产生后果及影响不同,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3.0.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可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类别,其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甲类建筑,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国民经济有巨大损失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3.0.2.2 乙类建筑,主要指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且地震破坏会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国民经济重大损失的建筑。
3.0.2.3 丙类建筑,地震破坏后有一般影响及其他不属于甲、乙、丁类的建筑。
3.0.2.4 丁类建筑,地震破坏或倒塌不会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经济损失轻微的建筑。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的单层仓库等建筑。
3.0.3 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 甲类建筑,应按提高设防烈度一度设计(包括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
3.0.3.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
抗震措施,当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提高一度设计,当为9度时,应加强抗震措施。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可采用抗震性能好、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并按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乙类建筑的地基基础可不提高抗震措施。
3.0.3.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设计。
3.0.3.4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可不降低;当设防烈度为7—9度时,抗震措施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设计,当为6度时可不降低。
抗震等级、烈度等级
抗震烈度和抗震等级的区别1.地震烈度同地震震级有严格的区别,不可互相混淆。
2.震级代表地震本身的大小强弱,它由震源发出的地震波能量来决定,对于同一次地震只应有一个数值。
3.烈度在同一次地震中是因地而异的,它受着当地各种自然和人为条件的影响。
对震级相同的地震来说,如果震源越浅,震中距越短,则烈度一般就越高。
同样,当地的地质构造是否稳定,土壤结构是否坚实,房屋和其他构筑物是否坚固耐震,对于当地的烈度高或低有着直接的关系。
4.烈度分1-12度。
5.地震按震级大小的分类情况:弱震:震级小于3 级的地震;有感地震: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⒋5级的地震;中强震:震级大于⒋5级,小于6级的地震;强震:震级等于或大于6 级的地震。
其中震级大于或等于8 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抗震设防烈度是由国家权威机构测定和制定的(抗震设计规范可查);一般情况,取该地区五十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我理解就是;五百年可能发生一次的地震)。
抗震设防等级是根据建筑所在的地区(不同地区的设防烈度不同)和建筑物得高度、建筑物得重要程度、以及结构形式确定的。
其次相同条件下的同一建筑抗震等级越高抵抗地震的能力越强。
地震本身的大小,用震级表示,根据地震时释放的弹性波能量大小来确定震级,我国一般采用里氏震级。
通常把小于2.5级的地震叫小地震,2.5-4.7级地震叫有感地震,大于4.7级地震称为破坏性地震。
震级每相差1级,地震释放的能量相差约30倍。
比如说,一个7级地震相当于30个6级地震,或相当于900个5级地震,震级相差0.1级,释放的能量平均相差1.4倍。
1、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等,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
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2、地震烈度:是国家主管部门根据地理、地质和历史资料,经科学勘查和验证,对我国主要城市和地区进行的抗震设防与地震分组的经验数值,是地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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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的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3.0.1.1 社会影响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3.0.1.2 城市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0.1.3 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
3.0.1.4 结构本身的抗震潜力大小、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3.0.1.5 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划分类别。
3.0.1.6 在不同行业之间的相同建筑,由于所处地位及受地震破坏后产生后果及影响不同,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3.0.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可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类别,其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甲类建筑,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国民经济有巨大损失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3.0.2.2 乙类建筑,主要指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且地震破坏会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国民经济重大损失的建筑。
3.0.2.3 丙类建筑,地震破坏后有一般影响及其他不属于甲、乙、丁类的建筑。
3.0.2.4 丁类建筑,地震破坏或倒塌不会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经济损失轻微的建筑。
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的单层仓库等建筑。
3.0.3 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 甲类建筑,应按提高设防烈度一度设计(包括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
3.0.3.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
抗震措施,当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提高一度设计,当为9度时,应加强抗震措施。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可采用抗震性能好、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并按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乙类建筑的地基基础可不提高抗震措施。
3.0.3.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设计。
3.0.3.4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可不降低;当设防烈度为7—9度时,抗震措施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设计,当为6度时可不降低。
3.0.3.5 本标准仅列出部分行业的甲、乙类建筑和少数丙类建筑;丁类建筑按本标准第3.0.2. 4款的规定确定;除甲、乙、丁类以外,本标准末列出的宜划为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3.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3.1.1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3.1.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
3.1.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3.1.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地震震级是衡量地震大小的一种度量。
每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
它是根据地震时释放能量的多少来划分的,震级可以通过地震仪器的记录计算出来,震级越高,释放的能量也越多。
我国使用的的震级标准是国际通用震级标准,叫“里氏震级”。
各国和各地区的地震分级标准不尽相同。
一般将小于1级的地震称为超微震:大于、等于1级,小于3级的称为弱震或微震;大
于、等于3级,小于4.5级的称为有感地震;大于、等于4.5级,小于6级的称为中强震;大于、等于6级,小于7级的称为强震;大于、等于7级的称为大地震,其中8级以及8级以上的称为巨大地震。
迄今为止,世界上记录到最大的地震为8.9级,是1960年发生在南美洲的智利地震。
地震烈度:地震烈度是指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破坏的程度。
对同一个地震,不同的地区,烈度大小是不一样的。
距离震源近,破坏就大,烈度就高;距离震源远,破坏就小,烈度就低。
中国地震烈度表(简要)
Ⅰ度;无感,仅仪器能记录到;
Ⅱ度;个别敏感的人在完全静止中有感;
Ⅲ度;室内少数人在静止中有感,悬挂物轻微摆动;
Ⅳ度;室内大多数人,室外少数人有感,悬挂物摆动,不稳器皿作响;
Ⅴ度;室外大多数人有感,家畜不宁门窗作响,墙壁表面出现裂纹
Ⅵ度;人站立不稳,家畜外逃,器皿翻落,简陋棚舍损坏陡坎滑坡;
Ⅶ度;房屋轻微损坏,牌坊,烟囱损坏,地表出现裂缝及喷沙冒水;
Ⅷ度;房屋多有损坏,少数破坏路基塌方,地下管道破裂;
Ⅸ度;房屋大多数破坏,少数倾倒,牌坊,烟囱等崩塌,铁轨弯曲;
Ⅹ度;房屋倾倒,道路毁坏,山石大量崩塌,水面大浪扑岸;
Ⅺ度;房屋大量倒塌,路基堤岸大段崩毁,地表产生很大变化;
ⅩⅡ度;一切建筑物普遍毁坏,地形剧烈变化动植物遭毁灭。
震级与烈度统计对应关系:
震中烈度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ⅩⅪ XⅡ
震级: 1.9 2.5 3.1 3.7 4.3 4.9 5.5 6.1 6.7 7.3 7.9 8.5
优美设计成就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