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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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探放水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探放水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探放水技术要求1、煤矿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在水害隐患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任何采掘活动。

2、掘进工作面采用瞬变电磁、直流电法等至少2种超前物探方法,采煤工作面应选择无线电坑透、槽波、音频电透、瞬变电磁等至少2种物探方法,相互验证,并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物探成果报告。

3、为进一步提高钻探精准度,要积极推广应用钻孔轨迹测量仪、窥视仪和随钻测量设备,确保钻探达到施工目的。

对于探测小窑、奥灰水FG`1237、构造水等重点探放水工程,以及不放心区域探放水作业时,必须应用钻孔轨迹测量与窥视技术对钻孔进行抽检,如发现钻孔轨迹偏差较大影响探测结果时,必须进行补孔,避免因施工偏差造成误判,导致隐患未彻底消除。

公司直属(管)矿井必须配置钻孔轨迹测量仪、窥视仪及随钻测量设备,子公司矿井由公司统一协调考虑,必须满足钻孔轨迹测量与窥视工作要求。

4、探放水工程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原则,结合采掘资料、物探成果等,综合分析水文地质情况,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内容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及集团公司下发的编制大纲要求。

5、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井分管副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杜绝传阅式审批。

对受水患影响严重工作面的探放水设计实行提级管控,要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审批。

6、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探放老空水和钻孔水。

老空和钻孔位置清楚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门探放水设计,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方可施工;老空和钻孔位置不清楚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满足水平面间距不得大于3m,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竖直面间距不得大于1.5m;(二)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正前方及含水体方向呈扇形布置,钻孔不得少于3个,其中含水体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三)探查陷落柱等垂向构造时,应当同时采用物探、钻探两种方法,根据陷落柱的预测规模布孔,但底板方向钻孔不得少于3个,有异常时加密布孔,其探放水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四)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一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1.老空水探放原则对于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探放水。

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探放老空水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1)主动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上方(地面或井下)不存在重要建筑物、老空水与地表水体及煤系含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老空积水体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应采取主动探放原则,将该部分老空区积水疏干,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的原则。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老空区水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接受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或老空区的积水量大,不易疏干。

为避免矿井增加长期排水费用,应先设法隔断老空积水补给源或减少老空区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二是煤层松散或节理发育,采掘工作已邻近积水区,直接探放水有安全隐患时,应先修筑隔水墙,并预埋套管,在墙外进行探放水。

如果隔断老空区补给水源有困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疏放,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

对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积水区,—3—应本着从高处向低处分段、逐步探放的原则,降低老空区水压;或先从煤层顶底板岩层打放水钻孔,把水压降至安全值后,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积水与强含水层水或其他水体存在密切的水力联系,且补给量较大时,应先封堵老空水与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通道,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2.老空水“三线”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时,为防止老空水透水,确保采掘工作和人身安全,需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

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简称“三线”(图1)。

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围。

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4—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的矿井。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部(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炭工业部(1984)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炭工业部(1993)3 探放水原则“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

3.1 3.1、3.5、3.6、3.7、3.8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一、五、六、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3.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3.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4.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4.3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

4.4 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4.5 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4.6 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4.7 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4.8 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4.9 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4.10 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

5 探水线确定5.1一般应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150m,定为老空的探水线。

井下探放水管理技术标准

井下探放水管理技术标准

井下探放水管理技术标准5.1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其基本要求是:5.1.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5.1.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订。

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5.1.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预报内容和方式可参照附录九。

5.2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构造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5.3煤矿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5.4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

地测部门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回采。

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

5.5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放水,探水前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5.5.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5.5.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5.5.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5.5.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5.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5.5.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5.5.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探放水管理,预防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井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体系。

第四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由矿井防治水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探放水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防治水规划,明确防治水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价。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探放水培训,提高矿井探放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探放水技术规范,明确探放水的方法、程序、要求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探放水设备安全、可靠、有效。

第三章探放水工作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和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第十三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制定探放水计划,明确探放水工作内容、时间、责任人和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过程中,应按照探放水计划进行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探放水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采取综合探测方法,包括物探、钻探、巷探等。

探放水工作应确保探测范围全面、准确。

第十六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分析探测数据,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矿井在发现水害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是指在煤矿井下,为了防止井下水位过高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行,需要进行探放水操作。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探水:井下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探测井下水位,了解水位情况。

2. 放水:如果水位过高,超过安全水位的限度,需要进行放水操作。

放水一般使用排水泵等设备,将井下的水抽到地面或其他合适的位置。

3. 安全措施:在进行探放水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佩戴好安全装备,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4. 报告记录:完成探放水操作后,需要进行相关的报告记录,包括放水时间、水位情况、放水量等,以备后续参考。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行,同时也是为了预防井下积水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这一制度的执行对于煤矿的安全和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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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范本(四篇)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范本(四篇)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探放水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探放水作业人员,包括操作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井下探放水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井下探放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掌握本规程的内容。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工作第五条作业前必须对井下环境进行详细的勘察,确定井内存在的可能的风险、隐患。

第六条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第七条作业前必须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审核。

第八条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隔离,确保无关人员无法进入。

第三章作业操作流程第九条作业前必须对井下通风设备进行调试,确保通风良好。

第十条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包括防护服、防护鞋、安全帽、护目镜等。

第十一条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放水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作业前必须对井下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擅自变动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作业过程中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区域的积水,避免因积水导致的滑倒等意外。

第四章注意事项第十五条作业时必须密切关注井下的环境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六条作业时必须时刻保持联络通畅,确保能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十七条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作业时必须保持井下整洁,禁止随意丢弃杂物,防止堵塞设备。

第五章应急措施第十九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停机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相应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启动灭火设备并紧急撤离井下。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二条运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井下探放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符合规定。

第二十三条作业人员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事实。

煤矿探放水规章制度内容

煤矿探放水规章制度内容

煤矿探放水规章制度内容一、总则1.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探放水工作,包括水文勘探、矿井排水、水质治理和矿井安全监测等工作。

1.2煤矿探放水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及时实施和持续监测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1.3煤矿探放水工作要与矿井开采作业相协调配合,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煤矿水文勘探2.1在矿前勘查阶段,必须进行煤矿水文勘探,掌握矿区水文地质特征,为后续矿井排水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2.2煤矿水文勘探包括地下水位、水文地质剖面、水源供应等内容,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编制水文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2.3水文勘探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勘探数据必须真实可靠,确保水文勘探成果能够为矿井排水施工提供准确依据。

三、矿井排水3.1矿井排水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必须建立健全的矿井排水系统,确保矿井的畅通排水,保证安全生产。

3.2矿井排水系统包括采水井、排水泵站、水管线路等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施完好,确保矿井排水畅通。

3.3在矿井开采作业中,必须根据不同矿井的特点和水文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井排水方案,确保矿井排水效果达到预期。

四、水质治理4.1矿井排水中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矿井水必须进行合理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4.2煤矿水质治理包括矿井酸水治理、尾水处理等内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确保处理效果符合要求。

4.3矿井水质治理工作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处理,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

五、矿井安全监测5.1矿井安全监测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健全的矿井安全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监测评估。

5.2矿井安全监测内容包括矿井水位监测、矿井瓦斯监测、矿井顶板监测等,必须增加监测频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5.3矿井安全监测数据必须及时录入系统并进行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井下探放水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井下探放水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地防治煤矿水害,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多年来,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紧密结合煤矿防治水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煤矿防治水的管理文件及企业标准。

同时一些国内及省内的知名技术服务单位为了完成山西煤矿的技术服务业务与相关煤炭企业协同完成了一些技术管理成果。

为了更好地帮助省内煤矿防治水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单位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推动煤矿企业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水害威胁现状以及水患严重程度,明确水害防范重点,提前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以便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依据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及相关企业有关煤矿防治水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按照国家团体标准的编制要求,将一些针对性强、经过多数煤矿技术人员验证有可操作性、煤矿防治水普遍适用、工作方法可重复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汇总编辑成为协会团体标准,便于推荐给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本标准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本标准参编单位:木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井下探放水技术管理实施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技术管理的基本规定、探放水工作流程、探放水具体原则和要求、探水施工中技术要求,放水技术要求,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等,适用于相关编制单位在进行煤矿井下探放水工作时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7号)《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3基本规定3.1 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3篇)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止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煤矿开采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井下探放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井下探放水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井下探放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井下探放水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编制井下探放水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对井下探放水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四)组织对井下探放水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五)组织开展井下探放水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七条企业应当设立井下探放水管理办公室,负责井下探放水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井下探放水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负责编制井下探放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井下探放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四)负责井下探放水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五)负责井下探放水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井下探放水前,企业应当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二)编制井下探放水工作计划;(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井下探放水技术培训;(四)检查井下探放水设备的完好性;(五)做好井下探放水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和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二)矿井涌水量、水质、水温等;(三)矿井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四)矿井周边水源、水系分布;(五)矿井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井下探放水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探放水目的、任务;(二)探放水区域、探放水方法;(三)探放水时间、进度安排;(四)探放水安全措施;(五)探放水工作组织、人员安排。

探放水规定及措施

探放水规定及措施

煤业公司井下探放水有关规定及措施一.探放水工作的要求1、井下探放水工作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水害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手段之一,各区队在生产、掘进时要认真做好探放水工作。

2、公司每年要根据年度水情水害预报编制探放水工程计划,探放水所需的设备资金要纳入矿年度计划。

3、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在下列情况必须进行超前探水。

(1)、采掘工作面接近小窑采空区或采空积水区时;(2)、巷道接近含水断层时;(3)、采掘工作面接近封闭不良的导水钻孔时;(4)、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5)、在寒武灰岩内掘巷当头有大量淋水,钻孔内向外喷水时;4、当生产安全受到水害威胁而又未采取探放水安全措施时安监科、生产科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区队和职工有权停止作业。

5、巷道掘进到达探水位置前20天,由生产科发放探水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做好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二、探放水工程设计1、探放水工程设计由生产科编制。

经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批后交施工单位。

2、探放水设计内容要求:具体文字和附图,文字说明包括对水害情况的分析、探水方案、探水孔布置、探水时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附图有钻孔设计图,钻孔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钻孔设计长度及布置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3、不同探放对象应采取的探水方法:(1)每个探放水工程要先采用物探等先进的技术探明积水区范围。

(2)探放老空水: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边界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高程。

积水边界距探水线距离必须保证每米煤柱抵挡老空水头压力不超过1米水柱,并且煤柱厚度不小于20米。

积水边界外推60米作为警界线。

工作面进入警界线后必须超前探水;到达放水线后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放完后方可允许继续掘进。

巷道由高向低掘进与老空积水区平行,探上部老空水,探水钻孔布置应根据煤柱厚度严格控制老空水头降低高度。

(3)探放小窑水:由积水边界外推30米作为放水线,积水边界向外推80米作为警戒线。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井下探放水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作业,为了确保作业安全,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请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对井下进行充分了解,熟悉井下的地形、管网结构和水位情况;(2)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正常运转;(3)核实作业人员的资质,保证具备相关操作技能。

2、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放水(1)根据天气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避免降雨天气进行作业;(2)避开高峰期,减少人员和交通流量的干扰;(3)确保作业过程中有足够的光线,保障运送过程的可视性。

3、正确设置作业区域(1)根据井下地形,合理划定作业区域的范围;(2)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其他人员不得靠近或进入作业区域。

4、确保通风良好(1)检查井下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保证井下空气流通;(2)适当设置通风机或扇车,增加新鲜空气的流入,排除有害气体。

5、检查安全装备(1)检查和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头盔、防滑鞋、手套等;(2)检查和调试好安全绳、呼吸器等安全设备的可靠性。

6、确保电气设备安全(1)检查电气设备的连接是否牢固,电源线路是否正常;(2)合理布置电线,避免绊倒和触电的风险。

7、进行放水操作(1)在放水前,确保漏水情况已排除,修复井下的漏水点;(2)按照操作步骤操作放水设备,注意水流的方向和速度;(3)及时调整水流,避免发生水流过大或过小的情况。

8、监测水位变化(1)放水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井下水位的变化;(2)根据变化情况,随时调整放水速度和方向,保证安全和顺利。

9、妥善处理突发情况(1)如发现井下水位突然上升或漏水情况明显加剧,应立即停止放水;(2)通知相关人员,紧急撤离井下人员,确保人员安全;(3)寻找突发情况的原因,制定应急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整改。

10、作业结束后的清理工作(1)作业结束后,移除作业区域的警示标志,恢复正常使用;(2)清理作业区域的杂物和工具,确保环境卫生;(3)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下次使用的正常性。

井下探放水规定

井下探放水规定

习水县新兴宏能煤矿井下探放水规定二〇一五年新兴宏能煤矿井下探放水规定随着矿井生产、改扩建规模的扩大和向深部、边缘延伸,老空水、承压水等水害威胁也随之显现,矿井全面、细致的防治水工作已迫在眉睫,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矿水文地质条件及采掘实际,现制定井下探放水规定如下:一、总体原则和目标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小于200米探水距离的要求。

杜绝透老空、采空,杜绝透水,杜绝重大水害非伤亡事故和水害伤亡事故。

二、探放水钻孔布臵1、常规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布臵220m的超前探水孔。

非承压区:每条巷道利用钻场或横川按掘进方位超前钻探前方220m。

单巷每次施工探水钻孔2个,分别为沿掘进前方孔1个,前上方仰角孔1个,两孔终孔平面位臵必须位于巷道轮廓线外5m以内,双巷、三巷同时掘进时可综合布臵。

(见附图1:非承压区常规探水钻孔布臵示意图)承压区:每条巷道利用钻场或横川按掘进方位超前钻探前方220m。

单巷每次施工探水钻孔3个,分别为沿掘进前方孔1个,底板孔2个。

前方孔终孔平面位臵位于巷道轮廓线外5m以内;两个底板孔终孔平面位臵呈扇形布臵,双巷、三巷同时掘进时可综合布臵(具体见附图2:承压区常规探水钻孔布臵示意图)。

每次优先施工底板孔,如底板孔出水,则停止施工其它孔,待判别水源、采取措施后再决定下一步探水、掘进方案;如底板孔未出水,则可以施工其它孔。

钻孔水平超前距:煤巷不小于30m,岩巷不小于20m。

即探220m无异常后,煤巷允许掘进190m,岩巷允许掘进200m。

探水孔一般采用国产探放水钻机施工,但在具备千米钻机施工的区域,由于千米钻机具有探顶探底的功能,所以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即可作为探水钻孔中的前方孔。

如所掘巷道设计长度不足200m,按照上述钻孔水平超前距的要求进行设计探水距离。

2、重点区域探放水钻孔:按相关规定呈半扇形、扇形、成组详细布设。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3篇)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3篇)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一、探放水的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

(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煤矿探放水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煤矿探放水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突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探放水制度的原则、要求、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探放水制度的原则1. 有掘必探:在进行煤矿掘进作业时,必须进行探水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 先探后掘:在进行煤矿掘进作业时,应先进行探水工作,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进行掘进作业。

3. 探放结合:探水和放水工作应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害隐患。

4. 科学决策:根据探放水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掘进方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探放水制度的要求1. 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对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

2.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提前进行探放水工作。

3. 井下所有施工巷道(煤巷)在接到生产办施工图纸后均要编制探放水设计。

4. 探水距离不小于60米,超前距离不小于30米,即探60米可掘进30米。

5. 探水孔应扇形布置,要根据巷道顶底板宽度合理布设钻孔角度。

6. 钻孔按设计施工完成后,无异常,无出水,方可掘进30米,之后再钻进60米,掘进30米,依次循环掘进。

若出现异常,应立即逐级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掘进。

7. 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区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断层破碎带等其它可能出水的区域时,必须确定探水线后方能探水。

8. 有水患威胁的掘进工作面,在探放水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探放水安全措施。

三、探放水制度的流程1. 矿井水害分析预报2. 调查分析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情况3. 编制探放水设计4. 施工探水钻孔5. 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6. 掘进作业7. 循环探放水工作8. 异常情况处理四、探放水制度的注意事项1. 加强探水地点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挡板。

2. 施工位置要安设水泵,并保证可以正常运转,巷道水沟也要清理疏通,否则不允许开钻施工。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严禁顶水作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

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____个孔、在垂向上每____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

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____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

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

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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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1.老空水探放原则对于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探放水。

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探放老空水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1)主动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上方(地面或井下)不存在重要建筑物、老空水与地表水体及煤系含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老空积水体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应采取主动探放原则,将该部分老空区积水疏干,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的原则。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老空区水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接受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或老空区的积水量大,不易疏干。

为避免矿井增加长期排水费用,应先设法隔断老空积水补给源或减少老空区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二是煤层松散或节理发育,采掘工作已邻近积水区,直接探放水有安全隐患时,应先修筑隔水墙,并预埋套管,在墙外进行探放水。

如果隔断老空区补给水源有困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疏放,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

对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积水区,—3—应本着从高处向低处分段、逐步探放的原则,降低老空区水压;或先从煤层顶底板岩层打放水钻孔,把水压降至安全值后,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积水与强含水层水或其他水体存在密切的水力联系,且补给量较大时,应先封堵老空水与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通道,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页脚内容- 14 -2.老空水“三线”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时,为防止老空水透水,确保采掘工作和人身安全,需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

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简称“三线”(图1)。

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

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4—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具体有如下规定:(1)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2)对本矿开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为: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页脚内容- 15 -(3)对本矿井的积水区,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边界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

(4)对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

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本矿井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物探控制可疑区,再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警戒线:图纸资料可靠的由探水线外推不少于30m作为警戒线;有一定图纸资料参考的外推不少于50m作为警戒线,资料依靠调查分析判断的外推不少于80m作为警戒线。

3.探放水设计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探放水结束后,必须有探放水工作总结。

探放水设计编制内容包括:(1)探放水区老空积水情况。

包括老空积水范围、积水量、水头高度(水压)、补给量,老空与上、下采空区、相邻积水区、—5—地表河流、建筑物及断层构造的关系,积水区与含煤地层及上下含水层的水力联系等,确定探水线。

(2)探放水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3)探放水区巷道的布置、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形式等。

(4)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孔径、方位、倾角、深度,套管长度、壁厚,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

(5)探放水施工设备、钻具等。

(6)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包括钻机运输安装、钻探操作的安全措施、受老空水等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的确定、施工现场的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钻孔放水措施、通讯方法和工具、机电管理及避灾路线等。

(7)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及水仓、水泵、管路和水沟等,排水系统能力、排水设备的维护、泄水线路的清理制度等。

(8)施工工程图纸:老空水体位置、老空积水区与现采掘工作面的关系图、探放水钻孔布置的平面页脚内容- 16 -图、剖面图及钻孔施工位置图、避灾路线图等。

(9)其他应在探放水设计中明确的内容。

4.探放老空水的内容和要求4.1施工准备1)探放水前的检查工作(1)检查排水系统。

准备或清理好水沟、水仓;检查排水管路、排水泵及电动机,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转,达到设计的最大排水能力。

—6—(2)检查瓦斯。

矿井必须按管理制度定时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定时应停止工作,及时加强通风。

(3)检查支护情况。

矿井井下探放水施工巷道现场发现有松动或破损的支护要及时修整或更换,并仔细检查帮顶是否背好。

(4)检查煤壁。

矿井井下探放水施工现场的煤壁有松软或膨胀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闭紧填实,必要时可打上木垛,防止水流冲垮煤壁,造成事故。

(5)检查避灾路线。

矿井井下探放水施工过程中,设计的避灾路线内不许有煤炭、木料、煤车等阻塞,要时刻保证畅通无阻。

2)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在探水地点应备用一定数量的坑木、麻袋、木塞、木板、黄泥、棉线、锯和斧等,以便探放水过程中意外出水或钻孔水压突然增大时及时处理。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页脚内容- 17 -页脚内容- 18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依据设计,确定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5)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 的地点探水时,必须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预先开—7—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6)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 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2老空水积水量估算a sin KM hW α= 或 cos KMF W α=式中:W —老空积水量,m 3; M —采厚,m ; a —老空走向长度,m ; h —老空垂高,m ; F —老空区水平面积,m 2;α—煤层倾角,(°);K —老空的充水系数,一般老空区取0.3-0.5,煤巷取0.5-0.8,岩巷取0.8-1.0。

4.3探水线内钻孔布置1)超前距、允许掘进距离、帮距和密度的确定(图2)。

页脚内容- 19 -安全外围线图2 探水钻孔的超前距、帮距和允许掘进距离示意图—8—探放老空水超前距、帮距需满足前述规定,另外也可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1)超前距按下式计算:a =0.5式中:a —超前距(或帮距),m ;A —安全系数,一般取2~5; L —巷道的跨度(宽或高取其大者),m ; P —水头压力,MPa ;K p —煤的抗张强度,MPa ,可由试验测定。

一般采用0.2~1.4MPa ,在无实测资料时可供参考。

(2)允许掘进距离指经探水后,证实无水害威胁,可以安全掘进的长度。

(3)帮距指扇形布置的最外侧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其值一般应与超前距相同,有时可略比超前距小1-2m。

(4)钻孔密度(孔间距)指到允许掘进距离的终点处的探水钻孔之间的间距。

间距的大小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得超过3m。

2)探水钻孔布置方式。

(1)针对三线管理规定中“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不同范围内的钻孔设计原则,因水患威胁不同,结合现场的可操作性和实际经济效果等综合因素考虑,应分三种情况进行分别设计。

—9—探水钻孔的布置方式、数量和夹角大小可参见表1。

①在警戒线圈定以外区域,按照掘进钻探“有掘必探”工作要求,实行基本钻探方式。

薄煤层:设计钻孔成扇形布置,按照超前距离控制至少30m,帮距控制至少20m的要求,探放水钻孔布置按照至少3个进行设计。

厚煤层:设计钻孔成扇形布置,按照超前距离控制至少30m,帮距控制至少20m的要求,探放水钻孔布置按照至少4个进行设计。

即在薄煤层钻孔设计基础上,在垂直方向上增加1个钻孔。

②在警戒线以内、探水线以外的过渡区域,应按照资料掌握的可靠程度,结合地面、井下物探成果,针对性的进行钻孔方案设计,原则上要比情况1方案设计钻孔数多、比情况3方案设计钻孔数少,应按照山西省掘进钻探“有掘必探”工作要求,实行有针对性的钻探方式。

参考方案(以钻孔设计60m为例)。

薄煤层:煤层赋存方向应至少应布置5个探放水钻孔(见图1)。

页脚内容- 20 -图1—10—厚煤层:应至少布置8个探放水钻孔,煤层赋存方向布置5个孔,垂直方向的前进方向布置3个孔。

巷道沿煤层顶板正常掘进时,3个垂直方向钻孔应探至煤层底板(见图2);巷道沿煤层底板正常掘进时,3个垂直方向钻孔应探至煤层顶板(见图3)。

页脚内容- 21 -图 2图 3—11—③在探水线以内区域,按照探放老空水管理工作要求进行钻孔设计,一般在终孔位置处横向钻孔间距不得超过3m,纵向孔间距不得超过1.5m。

页脚内容- 22 -—12—页脚内容- 23 -表1 探水钻孔布置方式页脚内容- 24 -页脚内容- 25 -页脚内容- 26 -页脚内容- 27 -(2)在水压高、水量大或煤层松软、节理裂隙发育的情况下,煤层中打钻不安全,应采用隔离式探水。

隔离式探水有三种类型,其使用条件及钻孔布置参考表2。

表2 隔离式探水类型及使用条件页脚内容- 28 -注:在开采煤层群而导致多煤层重叠积水时,也可以从地面向预测积水区下边界打探水孔,将积水串联,同时放出。

(3)探放水应采用深孔、中深孔和浅孔相结合的方式(见图3)。

每次探放水应打三个深孔(中眼和两个外斜眼),只要不脱离煤层应尽量打深。

由于外斜眼深度大,控制的帮距也大,可保继续探水掘进时安全。

中深孔布置在三个深孔之间或外斜眼外侧,孔深要满足超前距、帮距和孔间距的要求。

薄煤层探水时,钻孔先穿过煤层至顶底板,然后布置浅孔沿煤层钻进,钻孔深度根据需要确定。

—15—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的探放水钻孔,不仅平面上布置成扇形,剖面上也应布置成扇形,以防漏掉老空巷道。

页脚内容- 29 -页脚内容- 30 -图3 深孔、中深孔和浅孔相结合探放水示意图1-深孔;2-中深孔;3-浅孔A 1、A 2-第一、第二次超前距;B 1-帮距;C 1、C 2-第一、第二次孔间距;D 1、D 2-第一、第二次允许掘进距离。

3)孔口安全装置放水钻孔都必须使用孔口安全装置,其施工和安装程序如下:(1)选择煤、岩层坚硬完整的地段开孔,孔径应比孔口管直径大1~2级,钻至预定深度(视水压高低和煤岩层强度而定)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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