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关系转接与团员信息录入操作步骤(3)

团组织关系转接与团员信息录入操作步骤(3)
团组织关系转接与团员信息录入操作步骤(3)

团组织关系转接与团员信息录入操作步骤(3)

团员信息审核

团支书登录,进入基础团务信息申报,选择组织机构、审核状态,点击“放大镜”查看,可以修改、审核团员信息。如信息审核不通过需填写审批意见。

操作步骤:

第一步:团支书登录,进入基础团务信息申报,如下截图:27

第二步:选择组织机构、审核状态,点击“放大镜”查看,可以修改、审核团员信息

28

第三步:编辑修改团员提交的信息

29

第四步:直接进行审核操作,不通过需填写审批意见

30

2.团员信息进行采集时,需团委进行最后审核。以确保团员信息完整真实,并将团员信息正式纳入团员数据库。

操作步骤:

进入团务管理团籍管理团员信息审核

31

2)查看待审核的团员列表,点击“审核”进行审核操作

32

3)审核信息查看,进行“通过”或“不通过”操作33

组织关系接转

双高集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一、市外转入 开具纸质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介绍信中由 xx党组织去中共北京双高国际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支部接到纸质介绍信后,在e先锋进行如下操作: 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市外转入】,根据党员手持介绍信上的内容录入相关信息,也可拍照上传介绍信照片以供上级党委审批。

2.发起转接后注意关注转接详情,待区(工)委或者具有转出市外办结权的党组织同意后党员转入成功。 二、转出市外 先由支部管理员登录e先锋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转出】选择要转出的党员,点击【下一步】,选择“转出市外”,录入目标组织后点击【确定】,开具介绍信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发起转接后注意关注转接详情,党员待区(工)委或者具有转出市外办结权的党组织同意后,联系办结组织获取打印版介绍信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原基层党委在收到介绍信

回执后在系统中录入回执,完成本次转接。 市外转出e先锋流程走完后,党员个人去fesco集团党委办理纸质介绍信。 联系人:刘晓光 党委工作部 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世东国际B座14层 电话:67771175 三、市内转接(内部调动) 1.支部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在【组织关系转接】中点击【转出】,选择要转出的党员,点击【下一步】,选择“市内转接”或“内部调动”,录入目标党支部名称进行模糊匹配或者输入目标党支部编码(在【支部概况】中查询)进行查询,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 二、转接操作步骤 三、转接要求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转移办法 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臵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

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臵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臵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臵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⑼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 1.南京大学2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东南大学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3.三江学院 4.南京理工大学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5.河海大学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南京农业大学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7.中国药科大学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8.南京邮电大学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南京林业大学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1.南京工业大学3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2.南京师范大学3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3.南京财经大学3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14.南京医科大学3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15.南京中医药大学35.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16.南京审计学院36.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17.南京体育学院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18.南京艺术学院38.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 19.南京工程学院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对象 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三、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转出办理程序 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章)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3.组织关系转移到本(外)市的街道、社区: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区外转接区内转接 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 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

最新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接转一般程序: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

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枣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组织关系接转具体程序: 各地之间组织关系接转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以本市组织关系接转为例,除一般程序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可分为三个主要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或有效党籍材料)、接转组织关系依据。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组织关系介绍信重点要素为抬头、党员大致信息、去向、党费缴纳时限、介绍信有效期、迁出关系时间,相对容易出现错误的为抬头和去向。在此以抬头和去向为例具体阐述:1、县级市外组织关系接转:抬头需开至县处级党委组织部(案例:学生党员毕业组织关系欲迁回户籍地,学校抬头直接开至镇乡街道党委,在此阐明,高等学院党委基本为县处级单位党委,但不可以跨区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非隶属关系基层党委,简单直白的讲,就是你对该党委不存在行政隶属

党员关系县内转出操作步骤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 市内其他党委(党 工委),则开出从 所在党委(党工委) 到转入党委(党工 委)的介绍信,党 员持介绍信,到转 入党委(党工委) 办理; (3)如果党 员转往市外 有关单位,则 开出从党委 (党工委)到 市委组织部 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员(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 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 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 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 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 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三、转接要求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分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两种。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接党组织关系程序

一、经查阅《中国共产党党员手册》有关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程,请各位仔细阅读。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程序: 1、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经党组织批准,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涂改。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并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要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3、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的党员仍无故不办理转接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做自行脱党处理。 (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①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②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⑥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⑦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含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区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跨省区监管办公室)、排除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上述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再本地(市)范围内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招商银行和在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行(含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可以再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三)、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分配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的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单位同意,可以接受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二、本次校核相关要求如下: 1、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同志就业单位填写:西南石油大学考研,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填写:本校研究生部党委; 2、保送我校研究生的同志就业单位填写:西南石油大学保研,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填写:本校研究生部党委; 3、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同志就业单位填写:XXXX大学考研; 4、未就业的同志就业单位填写:未签约,由于毕业后学校不再保留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其接转程序是: (1)组织委员审核新入职党员入党材料是否完善、程序是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是否符合规定,审核无问题后,由园区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将园区开出的介绍信交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党总支通知所到支部(见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2)如审核发现存在较大问题,则党员资格不予认定,其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退回保存。 2、离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办法: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离职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离职党员,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由公司党支部开具介绍信统一到园区办理转移手续。 其转移程序是:所在支部出具情况说明→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介绍信→到园区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组织办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六、过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交接收的党组织。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七、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组织关系在公司或需转入公司的党员。 八、本规定由维达党支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

党组织关系转接检查流程

党组织关系转接检查流程 一、入党材料 1.入党综合政审材料(需所在班级团支书签字) 2.入党申请书 3.本人近期学习成绩登记表 4.共青团组织培养考察登记表(团支部书记是否签字) 5.共青团组织推荐表(查看院团委和校团委是否盖章) 6.本人近期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共4份) 7.入党培训材料(党课考试试卷80分以上和积极分子结业证书) 8.政审材料(必须是党委的章以及盖章) 9.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支委会意见是否填写) 10.入党志愿书 首先查看是否填写完整: 预备党员材料需填写到第一处的“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此处必须填写) (其中,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处不用填写); 正式党员材料需填写到第二处“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此处必须填写) (其中,两处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处不用填写) 10.1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10.2首页:学历项填“高中”,学位或职称项填“无”; 10.3入党志愿部分需本人手写; 10.4入党介绍人意见,必须是相应入党介绍人本人填写,必须入党介绍人 本人签章; 10.5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格式可参考“发展党员工 作手册”,且必须由支部书记填写。 10.6组织谈话和转正部分内容,学生不得自行填写。 11.预备党员登记表(支部书记必须书写意见和签字) 12.预备期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自发展时间起,每季度一份;正式党员4份) 13.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材料需要,预备党员不需要) 14.预备党员民主测评统计表(正式党员材料需要,预备党员不需要)

同志入党材料目录 1.入党综合材料——————————份页2.入党申请书———————————份页3.本人近期学习成绩登记表份页4.共青团组织培养考察登记表————份页5.共青团组织推荐表份页 6.本人近期思想汇报————————份页7.入党培训材料份页8.政审材料份页9.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份页10.入党志愿书———————————份页11.预备党员登记表—————————份页12.预备期思想汇报—————————份页

西南交通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一、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范围 党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开会、实习、考察,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外出地点不固定、时间不确定,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和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二、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介绍信有关事项 党员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必须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便于新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认其身份,并及时将其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伪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参见新版样件)。在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不能用铅笔、圆珠笔或红墨水笔。字迹清楚,用字规范,不得涂改。党员转出接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自发文之日起,在本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通过“党员e家”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网站、手机APP)实现无纸化办理。办理时由党员、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在线提出申请,逐级审批至拟转入党支部,待党员现场报到后,由党支部负责确认报到给予转入。转出前,转出党组织须在线登记清楚拟转出党员的档案存放单位;转入时,转入单位须与党员核实党员档案存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党员档案需通过机要渠道寄送,不能由个人携带转接。对于高校毕业生、外出流动党员等一时难以确定拟转入党支部的对象,可待党员到拟转入单位报到后,再在线提交转移党组织关系的申请,办理有关转接手续。对于毕业超过6个月仍未确定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线上接转组织关系参照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超出省内范围(即“党员e家”平台)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即转出至外省时,由党员、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在线提出转接申请,逐级审批至我省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并由其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现场办理后,持该介绍信到拟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并及时通过电话、微信、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向转出的基层党组织反馈报到信息。最后,由转出的基层党组织上传相应回执凭证或填写简要的党员报到情况,重点是登记接到反馈信息的时间和党员组织关系落地情况。 超出省内范围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即由外省转入时,由党员持党员组

织关系介绍信到我省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现场将党员简要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党员类别、手机号码)和转入信息(包括原所属党组织名称、拟转入党支部、回执联抬头、转入时间、党费缴交截止月份、上传介绍信照片)采集、录入“党员e家”平台,上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线逐级审批至拟转入党支部。待党员到所在单位现场报到后,由拟转入党支部负责确认转入。党员转入后的5个工作日内,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电话、微信、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向转出的党组织反馈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时间和落地情况。党员转入后的20个工作日内,所在党支部(党总支、二级党委)要对党员的全项信息进行采集、完善、初核,并由所属的一级党委复核。 待下一步条件具备时,再根据中组部的部署安排,实现全国范围内全程无纸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分析报告及核查建议-党员分析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分析报告及核查建 议:党员分析 xxx区委组织部在日常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中,严格接转程序,不推诿、不越级,本着对党员高度负责的根本宗旨,尽可能全面详细掌握情况,做到清楚转入、顺利转出。 一、基本情况 十八大召开以来xxx区共接转党员xxx名,其中转入xxx人(其中复退军人308人,大中专毕业生855人,工作调动367人,其他979人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居住地变更人员等,这些人员单凭介绍信无法准确判定,需逐人核查),转出1103人(经排查,党员身份不存在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查看介绍信。按照中组发〔2004〕10号文件要求,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工作人员通过查看介绍信是否符合接转权限、时间是否有效、填写是否规范、出入地是否清楚详细等项目确定信件无误,具备接转条件方可接转。 二是询问情况。为避免错转和便于党员日常管理,针对转入我区的党员,根据多年工作实践,我们除了查看中组部统一制式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又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方便的原则,对转入我区党员,

根据不同身份进行详细询问。首先询问为何转入本区,其次通过查看身份证或户口本,确定是否确系本辖区居民,并且是否在本辖区长期居住; 针对学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党员,要求其固定工作单位后将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单位党组织。 三是查阅档案。中组部在接转组织关系中要求介绍信是唯一凭证,对于预备党员的转入,鉴于转入预备党员时还需我区基层党组织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因此,自2007年以来,我区结合实际特别规定预备党员在接转时,必须本人手持介绍信和入党档案(档案不在本人手中的可拿相关材料复印件),待工作人员查看介绍信和询问情况后,认真审核入党档案,查看是否符合入党程序,是否材料齐全等,条件具备后再行转入。自20XX年全党开展组织关系排查以来,我区规定凡转入党员必须携带介绍信和档案(不能提供档案者可携带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的党员基本信息表)。 四是组织关系排查。自去年1月份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x组通字〔20XX〕1号),要求全党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以来,xxx区严格按照组织关系隶属,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结合《关于严格党员管理和入党手续的问答》及《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有关具体问题的解答》等有关工作原则,严格执行集中摸排、联系查找、登记造册、完善档案、规范管理、组织处置、分析总结七步骤,认真按照“五核查”工作法,重点摸清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底数及现状。

党组织关系转接2014年范例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2014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组织关系转往何处中共江苏省泰兴市委组织部 转 黄桥镇党委 重庆市国资委党委转重庆华渝 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转南京航 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转衢州市西区党工委中共江苏省张家港市委组织 部转张家港市乐余镇党委 江苏南京市委组织部 转南京经济开发区工委 重庆市国资委党委转重庆江 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党委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组织部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委组织 部转太平镇党委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委组织部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委组织部 转望直港镇党委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 织部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转 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区委组织 部转南岳镇党委 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 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湖北省国资委党委转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转 中共富士康科技集团委员会 湖北省国资委党委转中共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 司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党委转杭州 钢铁集团公司党委 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转武汉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县委组织部 转萧县刘套镇党委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转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党委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转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 委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委组织部 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转 南京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转电子科技大学党 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珠海市委组织部 转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 部转西南交通大学党委 南京市市委组织部转中国人 民解放军第五三一一工厂党委 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 部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 干部处转电子科技大学机 械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委组织部 转庙前镇党委 安徽省界首市委组织部转界首 市西城办事处民族社区党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函

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部),市直各单位党(工)委组织人事处,中央、省属驻昌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本着以人为本、高效便捷、提升服务的原则,更加方便广大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精神,现就我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市内互转的: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部)、市直各单位党委(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党工委),各县区委、各开发区(新区)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党工委)所直管的党委,市辖中央、省属驻昌企事业单位党委可在全市范围内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2、市外转入的:只要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符合中组部

相关规定的,不再由市委组织部中途转接,改由上述在全市范围内有转接权限的党组织直接转接; 3、市内转出的:按照党员转出地党组织管理权限,必须经由市委组织部或各县区委组织部转出。 上述操作办法自8月1日起执行,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做好相关的对接工作。同时,收集好本县区(开发区、新区)、本系统直管党委(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党工委)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党组织名称、地址、联系人及咨询服务电话(见附表),于7月25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党教处统一整理造册后,发放至各基层党组织,并通过适当形式对外公布。 联系电话:83885685 联系人:刘士桃 邮箱:nc3885685@https://www.360docs.net/doc/9a6251634.html, 附件:信息采集表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2012年7月19日

党组织关系转移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 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 根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和我院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我院毕业生党员教育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党员大会 各系党总支要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会议或按支部过一次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教育,专门布置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教育内容主要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规章制度,并鼓励毕业生党员铭记“诚信勤奋”校训,弘扬“好学力行”校风,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始终牢记党员身份,自觉行使党员权利、践行党员义务,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党旗添光彩,为母校争荣光。 二、对毕业生党员传达以下内容 1.党员组织关系与毕业离校时必须全部转走,脱离党组织达到6个月以上的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按自动退党处理。关系接转要由自己联系办理,介绍信要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并按介绍信抬头所写党组织名称逐级往下接转,直到最后的接收单位党组织把介绍信收下为止。 2.党员要按照介绍信上注明的有效期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否则逾期后对方不予接收,须退回重新审核、重新接转。原则上有效期为:转往省外90天,转往省内其他市30天,本市内转移15天。中

途变动单位者,应由第一次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接入再转出,不用退回学院。如第一次接收单位不帮助接转,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并亲自带原介绍信回校重新办理。 3.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或所去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党员党支部,注意需学生本人事先和欲转往单位的基层党支部进行联系沟通,确认对方同意接收后方可办理。 三、填写组织关系登记表和收缴党费 各系党总支按学生支部做好信息统计,填写《2012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学院学生处组织各系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各系党总支要将毕业生党员按转往省外、省内、学校其他院系(考上校本部研究生的)等分类逐一登记,并将打印的《2012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由总支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fwx@https://www.360docs.net/doc/9a6251634.html,)。毕业生党员党费按党费缴纳标准(0.2元/月)交至2012年6月份。 四、整理党员档案及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各系党总支要认真及时整理毕业生党员的归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群众座谈会记录等),安排专人将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装入档案,保证材料完备,内容填写无遗漏(毕业生预备党员材料要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表》及在校期间考察情况),并做好交接签收。各系党总支将党员组织档案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党总支公章,密封后,由毕业生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