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研究生的学术行为,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素养,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学术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攻读学位的各类研究生。
第二章学术道德第三条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知识产权,严谨治学,探求真理,维护科学诚信,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技术权益;(二)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学术刊物引文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维护学校学术声誉;(三)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利与收益,严禁沽名钓誉、损人利已行为,反对急功近利、粗制滥造;(四)坚持文责自负,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著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五)发现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劝阻和制止,对严重违反者要及时向学校举报,敢于同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
第三章学术规范第四条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应遵守以下学术规定:(一)研究生在校期间完成的学位论文,其工作获XX大学主持的科研项目资助,如以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XX大学。
即使毕业走上工作岗位,若以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也需经过导师审核同意,并且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XX大学。
可以在标注中注明工作单位通信联系地址等;(二)研究生署名XX大学和导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在标注XX 大学主持的科研项目资助时,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授权;(三)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或发表学术论文时,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观点、结论、数据、公式、图表等,必须按照规定注明原始文献出处,其中重要参考文献应向导师汇报或交导师审阅。
不得以引用的方式将他人成果充作自己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学术研究行为规范遵守学术道德与诚信

学术研究行为规范遵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学术研究行为规范——遵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学术研究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在学术研究中,遵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术研究行为规范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以帮助学者们更好地遵守学术道德与诚信。
一、严禁剽窃与抄袭学术道德的核心之一就是严禁剽窃和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剽窃和抄袭严重损害了学术界的声誉和学术研究的公正性。
因此,学者在进行研究时务必引用他人的观点和成果,并正确标注引文。
此外,对于他人的研究成果要给予充分的承认,创新性工作和他人工作的边界要清晰。
二、数据操纵与造假应该严格禁止数据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对保持学术研究的诚信至关重要。
学者们应该遵循科学研究的方法和步骤,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并遵循统计分析的规范。
数据的操纵与造假行为将导致不准确的研究结论,并对人们的决策产生误导性影响。
因此,学者们应该坚守诚信,拒绝任何形式的数据操纵与造假行为。
三、尊重知识产权在学术研究中,尊重知识产权是一种基本的学术道德要求。
学者们应当尊重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遵循合理使用原则。
在使用他人成果时,应当征得其授权,并在研究成果中明确标注参考来源。
同时,应该尊重研究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坚持公正分配合作成果,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诚实、真实地进行研究学者们应当诚实地进行研究,不得夸大或歪曲研究结果。
实证研究应当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原则,并公开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以供其他学者复制和验证。
此外,学者们在发表研究成果时应该遵循学术期刊的投稿规范,并与同行进行充分的交流和讨论,避免虚假或误导性的研究结果。
五、尊重学术界和学术机构的规章制度学术界和学术机构有一系列明确的学术规章制度,学者们应当遵守并维护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学术行为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并保护学术研究人员的权益。
学者们应该了解并遵守研究伦理委员会的规定,对于存在可能伤害到受试者权益或产生其他不利影响的研究,要进行合理的审查和许可。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准则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准则第一条为倡导学术正气,规范研究生和导师学术行为,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习风气,培养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献身科学研究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术进步与科技创新,杜绝学术不正之风,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我院注册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本准则所称学术行为是指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撰写、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发表学术论文、报告、设计等活动,以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设计和指导研究生等活动。
第三条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在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规范:(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研究生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遵守论文写作、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三) 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撰写的论文、报告、设计等应是本人理论探索、实验研究及社会调查等活动的真实反映和系统总结,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作品中引用他人观点、论据、调查资料、统计数据、方案和构架等时,无论是何种(纸质或电子)载体,是否己经发表,均应注明出处。
转引文献资料,摘译外文书刊的部分段落、标题时,应如实注明出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四) 合作研究的成果应依据合作者在研究过程中的贡献大小来分享,合作者在其共同完成作品中应按贡献大小顺序署名,但另有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作品的所有署名者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五) 应保密的科研成果在发表和使用时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上海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

上海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为了强化研究生学术氛围,促进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养成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优良学术风气,杜绝学术虚假现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基本要求1.本管理条例适用于在校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学术研究必须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
学术论文和著作应规范合理、客观准确地引用他人文献,一般应引用原始文献,引用或转引文献资料或他人成果均应详加注明。
3.认真执行学术刊物引文规范,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的科研成果。
抄袭、剽窃是指把他人作品中的数据资料、架构、内容情节等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或采用他人工作结果时有意不注明引用出处的行为。
4.发表学术研究成果应当行文规范、数据详实、准确可靠、逻辑严密,不得臆测捏造或篡改数据、事实或他人观点。
5.学术成果不得“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或变相重复发表,另有约定需要再次发表的,须详加注明。
6.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必须将所有参考的文献全部列出,重要参考文献和未公开发表文献应该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或交指导教师审阅,对学位论文和其它自主发表的学术著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7.研究生在校期间和毕业以后都应严于律已,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1.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2.请他人代写学术(学位)论文、代他人写学术(学位)论文。
3.以金钱、利益交换等手段影响学术成果评定、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
4.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作品一稿多投。
5.臆测捏造、篡改和伪造研究数据。
6.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
7.虚开发表文章接受函。
8.伪造指导教师或专家推荐信及其它评定(或审批)意见。
9.伪造指导教师、领导或专家签名。
10. 其它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三、处理及处罚规定凡有上述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奖项及学位申请资格等处理;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研究生学术行为准则

研究生学术行为准则
为了保证研究生在学术领域的行为规范,树立健康的学术氛围,本文制定了以下准则:
1.诚实守信,遵循学术道德规范
研究生应该遵循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造假、篡改数据等行为。
要坚持真实、客观、科学的态度,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负责,不得随意编造或篡改研究结果。
2.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
研究生应该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要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传播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非法获取他人的研究成果。
3.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违反学术规范
研究生要遵守学术规范,不得违反学术规范。
要遵循学术约定,不得在学术论文中使用虚假数据,不得刻意歪曲研究结果。
要尊重学术权威,不得恶意攻击学术权威,不得以攻击学术权威为目的进行研究。
4.保护学术自由,不受干扰
研究生应该保护学术自由,不受干扰。
要坚持独立思考,不受任何人或组织的干扰。
要坚持学术独立,不受任何人或组织的控制。
5.注重学术交流,共同进步
研究生应该注重学术交流,共同进步。
要与同行进行充分的学术交流,分享研究成果,共同推动学术进步。
要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充
分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总之,研究生应该秉承真实、客观、科学的态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保持学术独立,注重学术交流,共同促进学术进步。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条例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条例为从制度建设上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环境,促进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培养爱祖国、爱人民、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心、学术道德良好、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研究生,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条例:一、学术道德规范基本要求:(一)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必须倡导和坚持以下准则:1.明德厚学、沉毅笃行;2.求真务实、诚实守信、严谨自律、表里如一、团结合作;3.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正当权益;4.弘扬学术道德,反对学术腐败,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劳动成果,杜绝考试作弊;5.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和利。
(二)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严禁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1.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成果、数据、思想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出版机构等);2.请他人代写论文或代为他人写论文;3.篡改、伪造研究数据;4.将合作研究成果攫为己有;5.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6.以不正当手段影响研究成果鉴定、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答辩等;7.将录用的稿件一稿多投;8.伪造发表文章接受函;9.在考试中,以任何形式作弊;10.在承担助教、助研、助管等工作中以职谋私;11.其它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受理和鉴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受理有关研究生(硕士、博士)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学校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学术道德规范鉴定小组,具体负责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鉴定。
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和处罚凡有上述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之一者,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公开检查和道歉、延缓答辩、取消奖项及学位申请资格等处理;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给予相应校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研究生阶段的学术道德与规范

研究生阶段的学术道德与规范研究生阶段是一个学术研究的高阶段,学术道德与规范的遵守对于每一位研究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诚实守信、学术诚信、学术规范以及学术合作四个方面,系统地探讨研究生阶段的学术道德与规范。
一、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学术界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之一。
作为研究生,我们应当始终保持诚实和守信的原则。
首先,我们在学术研究中必须遵守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故意篡改或伪造数据。
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诚实,也是对学术界的欺骗行为。
其次,在学术论文及其他学术活动中,我们应当遵守引用规范,准确标注他人研究成果的来源,并对参考文献进行完整的引述。
如果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而未标注出处,不仅是对学术界的不尊重,也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
此外,在合作研究中,我们应当遵守与合作伙伴的承诺,不得背信弃义或携带个人利益而损害团队利益。
二、学术诚信学术诚信是研究生阶段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首先,我们应当遵守学术竞争的规则,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研究成果。
这包括不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技术手段或通过盗取他人研究成果等不道德行为来获得自己的研究成果。
其次,在学术交流中,我们应当坦诚地与他人讨论问题,不得故意隐瞒自己的研究结果或夸大他人的研究成果。
无论是学术会议还是学术讨论都是学术道德诚信的体现,我们应以负责任和务实的态度来参与学术交流。
此外,我们还应当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不做他人的替罪羊或默许不道德行为。
三、学术规范在研究生阶段,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首先,我们在学术论文的撰写中应当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不得抄袭他人的文字材料和观点。
任何形式的抄袭都是对学术界的不负责任和不尊重。
其次,我们应当遵守学术期刊的投稿规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论文投稿。
同时,我们也应当遵守学术期刊的评审和修改要求,不得故意躲避或否认对论文修改的合理要求。
此外,在学术会议上,我们应当遵守会议的纪律和秩序,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或以不正当的方式争取发言机会。
研究生课程的学术研究道德规范

研究生课程的学术研究道德规范研究生阶段是一个探索知识、深入学术领域的重要阶段。
在研究生课程中,学术研究道德规范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准则。
本文将探讨研究生课程中的学术研究道德规范,并提供一些学术道德指导。
一、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学术研究不可或缺的品质。
研究生们应该通过独立思考、自主研究的方式获得知识,并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
课程中,我们要避免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等。
任何引用他人成果、观点或数据的情况,都必须注明出处,并按照学校或导师要求使用合适的引用格式。
二、尊重原创性研究生课程的学术研究应该强调原创性。
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避免在研究中重复已有的知识,或者未经充分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如果我们需要借鉴或参考他人的研究成果,应该在文中明确标注,并给予适当的引用。
三、保护个人隐私在研究生课程中,我们可能要进行人际交往、调查研究或实地研究等活动,涉及到个人隐私。
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学术研究道德规范,保护研究对象的个人隐私,并且在发布研究结果时,避免透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公正中立在学术研究中,我们应该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
我们应该避免在研究过程中受到个人利益、权力关系或其他非学术因素的影响,保持独立判断。
研究者应该公正对待他人的观点和成果,避免人身攻击、恶意批评或歧视行为。
五、尊重知识版权在研究生课程中,我们应该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版权。
我们不应该随意复制、传播他人的研究成果。
如果我们需要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应该获得相应的许可,并在适当的方式下表达对原作者的致谢。
此外,我们也应该保护自己的学术成果,避免他人未经允许使用和传播。
六、遵守研究伦理在研究生课程中,我们经常进行与人类或动物相关的研究。
在这些研究中,我们应该遵守相关的伦理规范,确保研究不对研究对象造成伤害或不当干预。
我们应该获得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许可,并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研究。
此外,在进行研究时,我们还应该尊重当地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避免对研究对象及其社区产生不良影响。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与建设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与建设研究生阶段是进一步提升学术素养和专业能力的重要阶段。
为了促进研究生学术道德的规范培养与建设,大学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确保研究生在学术道德方面达到高标准。
本文将从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定义、培养阶段和建设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定义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是指研究生在学术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这些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严守学术纪律、勤勉学习和科研等。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与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内容之一,旨在培养研究生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学术传统,注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养。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阶段1. 入学阶段研究生入学时,学校应组织开展学术道德规范的培训和教育,包括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学术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讲座、讨论会和案例分析等形式,帮助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和道德意识。
2. 课程学习阶段在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中,学校应加强对学术规范和道德价值观的教育。
培养研究生严谨求真的科学精神,注重对文献和引用的准确性,防止抄袭和剽窃行为的发生。
3. 科研实践阶段科研实践是研究生培养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学校应设立科研伦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研究生科研过程中的学术道德问题。
同时,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建立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的学术氛围,鼓励学术交流和合作。
三、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建设措施1. 建立健全学术道德规范学校应建立健全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明确学术道德的要求和标准。
制定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措施,并公布给全体研究生,以警示和引导其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 强化学术道德教育学校应加强学术道德教育的力度,将其纳入相关课程中,并在每学期或每年开展学术道德教育活动。
通过组织学术讲座、研究生论坛等方式,引导研究生遵从学术规范,注重学术道德。
3. 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学校应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体系,反对以论文数量和刊物级别来评价研究生的做法。
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

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是高校科研及学术活动中的生力军,是学术发展的重要贡献者。
为了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学习风气,杜绝学术虚假现象,以《著作权法》为准绳,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培养诚实勤奋、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学风严谨,团结合作的高素质研究生队伍,并促进我院学科建设、学术创新,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在科研及学术活动中应遵守的规定。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一)研究生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求真务实,诚实守信,严谨自律,团结合作;2、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技术;3、刻苦学习,严肃认真,坚韧不拔,勇于创新;4、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学术刊物引文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现象;5、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利与收益;6、坚持文责自负的观点,对学位论文和其它自主发表的学术著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7、发现同学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劝阻和制止,对严重违反者要及时向学院汇报,敢于同不良学术风气作斗争,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
8、研究生在校完成的学位论文内容,即使已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如以学位论文中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属医学院主持的科研项目研究的学术成果,必须冠名为医学院,研究生可以在标注中说明所在工作单位。
(二)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1、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2、请他人代写文章或代他人写文章,购买文章作为自己的论文;3、篡改、伪造研究数据,隐瞒不利数据从而用于伪造创新成果和新发现;4、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5、以不正当手段影响研究成果鉴定、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考试成绩等;6、一稿多投,虚开或篡改发表文章接受函;7、诽谤、陷害、恐吓、报复、辱骂和恶意攻击领导、导师、论文(成果)评审人等;8、伪造导师或专家推荐信及其它评定意见,伪造导师、领导或专家签名;9、盗用、贩卖或擅自传播本课题组技术专利、专有数据、保密资料等未公开的技术成果;10、对自己认为本院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没有向本院纪检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举报(或举报后未经查证确认),而随意向媒体或公众传播而造成不良后果。
研究生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

研究生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研究生阶段是学术生涯中一个关键的时期,对于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的遵守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学术诚信、数据管理、论文撰写与出版等方面探讨研究生应如何保持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
一、学术诚信学术诚信是研究生科研道德的基础,也是学术界不可或缺的品质。
在进行科研工作时,研究生应始终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科研对象和知识产权,不得进行造假、抄袭等违背学术伦理的行为。
首先,研究生应遵循学术规范,严禁造假。
在进行实验研究时,必须按照科学方法进行,严格记录实验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不得偷换概念、编造数据等违背学术诚信原则的行为。
其次,研究生应尊重知识产权,严禁抄袭。
在撰写论文或发表研究成果时,必须注明引用来源,并正确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
同时,禁止将他人的研究成果作为自己的,或者与他人合作后不诚信地抢夺研究成果。
只有保持学术诚信,才能够建立自己的学术声誉,促进学术界的发展。
二、数据管理科研工作中的数据管理对于保持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同样至关重要。
研究生应该妥善管理自己的研究数据,确保数据的可查、可信和可重复。
首先,研究生需要规范数据收集和整理的过程。
在进行实验或调研时,应该详细记录数据的来源、采集方法和处理过程,以便他人能够重复实验或验证研究结果。
此外,对于敏感数据和个人隐私,研究生应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其次,研究生应及时备份和归档研究数据。
数据的安全保存对于学术交流、学位论文撰写和科研项目验收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定期备份和建立数据档案,可以避免数据丢失或篡改,并方便后续数据共享与传递。
三、论文撰写与出版论文撰写与出版是研究生科研道德与学术规范的重要体现,涉及到学术交流和知识传播的核心环节。
研究生应遵循学术规范,确保论文的质量和可信度。
首先,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时应充分调研、归纳和分析已有的研究成果,正确引用和参考他人的工作,并在论文中注明参考文献。
论文的结构应合理,逻辑严谨,语言准确,符合学术风格。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与违规行为处理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与违规行为处理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与违规行为处理是学术界和教育界非常关注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内容:
1. 诚实守信: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应该保持诚实守信,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抄袭、不剽窃、不造假。
2. 尊重知识产权:研究生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引用他人成果时应注明出处,不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数据。
3. 严谨治学: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应该保持严谨的态度和方法,确保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 勇于创新:研究生应该具备创新精神,勇于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和方法,推动学术进步。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校和研究机构通常会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警告或通报批评: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学校或研究机构可能会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提醒研究生注意学术道德和规范。
2. 记过或留校察看: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或研究机构可能会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等处分,同时要求研究生进行整改。
3. 开除学籍或取消学位:对于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如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可能会给予开除学籍或取消学位
等严厉处分。
4. 追究法律责任:如果研究生的违规行为涉及到违法行为,学校或研究机构将会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之,研究生应该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保持诚实守信、尊重知识产权、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态度和精神。
同时,学校和研究机构也应该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和监管,确保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和研究生的个人成长。
研究生课程的学术道德

研究生课程的学术道德研究生阶段是学术研究的重要阶段,学术道德的遵守对于研究生课程的顺利进行和学术声誉的建立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研究生课程中的学术道德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
一、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学术道德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研究生应该遵守诚实原则,不得伪造、篡改或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他们应该以真实、准确的数据和信息为基础,撰写研究论文和报告。
同时,在合作研究中,要遵守共同协议和责任分工,不得隐瞒、篡改或歪曲研究结果。
研究生应该遵守与导师和同学之间的诚实交流原则。
及时分享研究进展和结果,开展展示与讨论,以促进知识的共享和学术环境的良好发展。
二、尊重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是研究生课程中的重要学术道德问题。
研究生应该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遵守版权法和学术伦理,不得未经授权就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在引用他人成果时,应正确引述并给予适当的引用出处。
为了避免自我抄袭、重复发表和低质量发表,研究生应该严格规范自己的论文撰写和发表行为。
在提交论文之前,应进行严格的自查,确保学术成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同时,应遵守学术期刊的要求和规范,避免多次发表同一研究成果。
三、妥善处理学术纠纷学术纠纷是研究生课程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处理学术纠纷需要研究生具备专业的学术道德素养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当发现他人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或争议时,研究生应该以合适的方式联系相关当事人,进行探讨和研究。
如果存在不同意见或观点,应当通过学术讨论、专业辩论或请求第三方仲裁来解决纠纷。
在学术纠纷中,研究生应保持冷静客观,尊重他人的诚信和学术自由。
四、规范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行为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研究生课程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应该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确保学术论文的质量和可信度。
首先,研究生应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格式和规范,包括论文结构、引用和参考文献格式等。
同时,在撰写学术论文时,应清晰准确地表达研究问题、方法和结果,避免夸大和歪曲实验结果。
其次,研究生应遵守学术期刊的要求和规范,选择有影响力和可信度的期刊发表论文。
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学术诚信,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攻读(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及已经毕业但在校期间有学术失范行为的研究生。
第二章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要求第三条在学术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维护科学诚信。
第四条注重创新,不做重复研究和滞后研究;坚持高质量、有价值的学术研究,杜绝急功近利、粗制滥造行为;严格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捏造数据和事实材料等现象。
第五条在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其他学术活动时,应充分检索相关文献,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第六条引用他人的成果时,必须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时,应注明转引出处;参照而未引用他人成果,或受别人成果的启发而未直接使用他人成果,也应做出说明并列出参考文献。
第七条合作成果应按照参与者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另有合法约定的除外;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成果主持人应对成果整体负责;不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
第八条署名XX大学和导师姓名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在标注XX大学主持的科研项目资助时,也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的授权。
第九条若以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需经过导师审核同意,并且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XX大学,可以在标注中注明工作单位通信联系地址。
第十条学位论文送审和申请论文答辩时,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学位论文必须含“XX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第十一条应保密的科研成果在发表和使用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其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
第三章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界定第十三条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包括论文成果、技术报告、研究数据等)。
研究生如何进行学术研究的伦理与道德规范

研究生如何进行学术研究的伦理与道德规范学术研究是研究生阶段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培养研究生的核心目标。
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学术不端行为也日益增多,这给学术领域的信任和声誉带来了威胁。
因此,研究生应该时刻保持高尚的伦理道德,遵守学术研究的伦理与道德规范。
首先,研究生应该坚持诚实和诚信原则。
在学术研究中,研究生应当始终如一地遵循真实、全面和客观的原则。
他们必须避免剽窃、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并且准确引用并列出任何引用的文献和资料。
此外,研究生在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方面也应该遵循透明和可重复的原则,以确保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其次,研究生应该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产出。
在进行学术研究时,研究生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理论。
他们应该在撰写论文或出版研究成果时,在适当的地方引用他人的成果,并给予合适的致谢。
此外,对于研究结果和实验数据,研究生也应该妥善管理和保存,以便将来能够验证和重现研究。
此外,研究生还应该遵守保密原则和保护研究对象的权益。
在进行科学研究时,研究生可能需要接触敏感信息或涉及个人隐私。
他们应该严守保密,遵守各种保密协议和法律法规。
同时,研究生也要尊重研究对象的权益,在进行实验或调查时,获得他们的知情同意,并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和隐私。
此外,研究生还应该遵守学术活动的规范和底线。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如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并遵守会议的规则和规定。
他们还应当尊重其他与会者的意见,并进行积极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此外,研究生在与导师和同学的合作中,也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尊重他人的观点和贡献。
最后,研究生还应该遵守学术机构的规章制度。
学术研究往往在学术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研究生应该遵循学术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遵守学术机构颁布的学术道德准则。
如果发现他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应该积极报告和揭示,维护学术诚信和公平竞争环境。
总之,研究生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该始终遵守伦理与道德规范。
研究生课程的学术道德规范

研究生课程的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阶段是一个人学术成长和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术道德规范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研究生课程的学术道德规范展开探讨。
一、引言研究生阶段,学生在深入研究领域内的知识和技术的同时,还需遵循一系列学术道德规范。
这些规范旨在保证学术界的诚信、尊重知识产权、避免抄袭和欺骗行为,并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和影响力。
二、课程学术道德要求1. 诚实守信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课程作业中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课程作业应遵循严谨的论证和数据支持,不得偷取他人作品,或向他人索要和传播答案。
此外,研究生应遵循课程要求,如按时提交作业,诚实地完成实验和调查等。
2. 尊重知识产权研究生应尊重知识产权,对他人的研究结果和学术成果表示尊重和致谢。
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应正确使用引用格式,明确标注引用出处。
此外,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传播、复制或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3. 避免抄袭抄袭是学术界最为严重的违规行为之一,研究生应时刻警惕并避免抄袭行为的发生。
在完成论文、报告等学术文档时,研究生应借助合理引用和文献引用等方式,明确标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
对于他人的原始研究,应通过合适的方式表达出引用和致谢。
4. 严禁欺骗行为研究生应坚决抵制任何欺骗行为,包括伪造数据、隐瞒实验结果等不道德行为。
在进行科学研究时,应当遵循科学方法,踏实开展实验和调查,并如实记录和呈现实验结果。
学生也应确保自己不从事代写、代做实验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5. 尊重学术规范研究生应尊重学术界的规范和规定。
这包括按照规定撰写学术论文,遵循学术会议的规范参会,不随意更改研究结果和数据等。
研究生应保持对学术研究的热情,为学术界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学术道德带来的益处学术道德规范对研究生的学术成长和职业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1. 增强自身素质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可以培养研究生的学术诚信和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
研究生通过遵循道德规范,能够在研究中深化对问题的认识,并获得更丰富的知识和技术,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
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最新范本)

XXXX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第一条为营造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著作权法》、《专利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XXXX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在读期间进行学术活动时应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一)注重学术创新,加强团队协作,坚持诚实守信,强化法制观念。
(二)在研究成果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应注明出处;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对于论文和专著类成果,引用他人的成果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三)合作成果应按照参与者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另有合法约定的除外。
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成果主持人应对成果整体负责。
(四)不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须经论证的科研成果,应经论证后方可向外界公布。
(六)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的发表,完成单位应署名“XXXX大学”。
(七)其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
第四条研究生在读期间进行学术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一)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
(二)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三)重复发表并计算自己的研究成果。
(四)在填报个人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
(六)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将保密学术事项对外泄露。
(七)恶意诋毁、歪曲他人的学术思想和成果,对正常的学术批评采取报复行为。
(八)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五条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在读研究生,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违反本规范第四条各项情形,情节和后果较轻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撤销通过该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而获得的校内奖励;情节和后果较重的,按《XX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撤销通过该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而获得的校内奖励,并依法取消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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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
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术道德规范是学术研究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各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生学位进修生等。
第二章基本学术道德规范
第三条学校各类研究生进行学术活动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社会公德,严谨治学,坚守学术诚信,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一)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
(二)在研究成果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应注明出处;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引用他人的成果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三)合作研究成果应按照参与者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
另有合法约定的除外;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应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研究成果的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的部分负责,成果主持人应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研究成果的所有署名人均应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
(四)公开或发布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完整准确,保存实验记录和完整数据,以备考察;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发现的错误和失误,有条件时应以适当的方式公开承认或更正。
(五)介绍、评价研究成果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和论证;不故意夸大或贬低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
(六)对于须经过有关学术机构论证和鉴定的重大科研成果,应在完成论证和鉴定并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布。
(七)其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
第四条学校各类研究生进行学术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
(一)伪造与篡改:在自己的研究结果中,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或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二)抄袭、剽窃与侵占:在学术活动中,将他人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等冒充为自己所创,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不注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用,或直接将他人成果据为己有。
(三)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或申请学位等过程中,在提交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四)不当署名: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买卖与代写: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六)重复发表:未按规定将同一研究成果向多个刊物投稿,在不同刊物上重复发表同一研究成果或内容无实质差别的成果。
(七)滥用学术信誉:在学术活动中故意夸大或贬低成果价值,擅自公布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或有关机构鉴定的研究成果等。
(八)泄密: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或保密协议,对外泄露应保密的学术成果或事项。
(九)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如不正当获取学术荣誉;恶意诋毁、歪曲他人的学术思想和成果;对正常的学术批评采取报复行为;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等。
第三章学校职责与处理机构
第五条学校在维护学术道德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学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和相关政策,并对全体研究生进行宣传教育。
(二)发现研究生有涉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报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三)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情况。
(四)对有人检举、经过调查核实并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维护学术道德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教育纳入本单位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中开展教育。
(二)在日常学术活动中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引导。
(三)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各类评优、入党、选拔研究生干部、中期考核、硕博连读、公派留学、免试推荐、就业推荐等过程中,认真审查候选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情况;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或学术道德委员会对涉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
(五)配合执行学校处理决定。
第七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或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认定等工作。
第八条有关研究生涉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确认后,移送研究生院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理方式及适用
第九条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可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一)通报批评;
(二)撤销获得的有关奖励、荣誉和资格;
(三)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等。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条对全校各类研究生违反本办法第四条各项情形的,视行为性质、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一)情节和后果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撤销通过该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而获得的校内奖励、荣誉和资格。
(二)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各类研究生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纪律处分办法》或其它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撤销通过该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而获得的校内奖励和资格;涉及申请学位的,是否撤销学位,由校学位委员会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以前同类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