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的理解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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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理解与应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但是,部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法规标准不尽完善,消防安全的管理责任不落实、技术措施不完备,违章动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带人施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临时建筑防火性能低等问题普遍存在,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潜在的火灾隐患,导致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频发。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1年1至7月份,全国共发生建筑工地火灾7252起,仅上海“11.15”教师公寓火灾就造成58人死亡,1.58亿财产损失;北京“2.9”央视新址配楼文化中心火灾,不仅造成1.69亿财产损失,还造成一名消防员牺牲。分析这些事故,大多是在建设过程中用气、用电、用火管理不严引发火源,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又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再加上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叠加到一起,致使火灾蔓延形成大火,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现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公安部制订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正式发布,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一部以施工现场消防为主题的技术规范,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规范》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及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以及对“用火、用电、用气和扑灭初起火灾”等关键环节,遵行“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救”的原则,制订并采取“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有效”的防火措施。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

一.编制防火技术方案,执行防火技术标准

目前各建筑施工现场主要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和物料存贮区四个区域,《规范》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的实际情况,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存在的安全布局不合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从一栋建筑向另一栋建筑扩大蔓延,以及消防车道缺乏或被占用等现象,重点对以下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

规范要求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要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综合考虑在建工程及现场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划分各作业区,施工现场不同功能的建筑和设施宜相对独立布置。特别是固定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应当远离作业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且不能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2.临时建筑、临时设施、在建工程相互之间的防火间距

规范要求在建工程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因此各在建工程必须严格参照执行,如果施工现场的场地有限,对于火灾危险性相对小的宿舍、办公用房,在采取规范规定的不燃材料的条件下,可适当减少间距,但要符合规范的特别规定。另外要求对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要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大于40米,临时车道宜为环形,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应设置一个长度和宽度不小于12米的回车场,除此之外还应当在工程处于装饰装修阶段时在位于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设置一处消防救援场,且场地宽度不应小于6米。实际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此类场上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以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畅通无阻。

4.建筑防火措施

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普遍存在的建筑防火性能低,大量采用易燃可燃金属夹芯板搭建临时建筑的问题,规范要求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材料要采用A 级不燃材料;如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俗称彩钢板),其芯材也应为A级不燃材料。对脚手架、支模架的搭设材料的选用和防护网的材料选用都应该采用不燃材料。为确保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好建筑材料进场检查关,建筑材料的采购、使用前对其进行燃烧性能的检查核对,并要求供应商出具证明文件。

在对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内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内的营业、使用和居住应当采用不燃烧体隔墙进行分隔。除此之外还应当保持通道畅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组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日常值班制,有专人负责定时巡防,以便在发生火情时能立即作出快速反应并及时处理,最大程度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5.临时消防设施的设计使用

针对目前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缺乏消防给水及消防设施、器材,致使初期火灾无法控制,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等问题,规范结合施工现场及建筑面积、体积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设置灭火器的项目、数量、应急照明及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及消防总水量用水量都作出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主要包括:消防给水管网布置、水泵结合器设置、每层设消火栓接口和消防软管接口、接口的间距不超过50米,每层楼梯处设置水枪、水带、软管,并不少于2套。临时消防设施要与在建工程进度保持同步,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以保持不间断供电,杜绝施工现场火灾中暴露出的消防设备用电,在火灾时因其他设备用电的关断而同时断电的问题,为保证消防设备用电的可靠性。

二.建立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防火培训教育,加大防火安全检查力度针对目前施工现场火灾暴露出的施工单位各级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抢工期,赶进度,不按操作规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往往忽视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甚至还有施工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发生,加上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素质参差不齐,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所以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更加深化、细化的防火技术和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培训教育,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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