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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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必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水填写。

(一)入党申请人填写部分
1、自然情况。

一般要求如下:(1)“姓名”中的“现名”和“曾用名”应按使用顺序填写;(2)“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3)“贴照片处”要贴本人近期一寸照片;(4)“籍贯”是指祖居或个人出生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划详细填写;(5)“家庭出身”是指一个生长在什么样阶级成份的家庭。

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按其父母的职业来填写,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则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来定。

经组织审查,对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后结论填写;(6)“本人成份”是指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

一般应当按照个人参加革命或入党前从事的职业填写,或以紧靠参加革命工作或担任国家干部时的情况填写,如参加革命前一直上学,就填写“学生”,一直种地,就填写“农民”;(7)“现有文化程度”,可以按学历填写,加大学、大专、高中、初中、小学等。

经过组织培训或自学提高了实际文化程度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按所定情况填写。

(8)“现任职务”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

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等只填个人职业。

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科技人员,可以填写专业技术职称。

2、入党志愿。

要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成长过程,将自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指导思想、纲领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对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写清楚。

同时,要写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入党和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

3、本人经历。

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

本人经历一般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

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哪个学校上学,在某村某队劳动,在某个单位参写、工作等,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

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你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成进步团体,任何职务。

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

“进步团体”,如抗战时期的“抗敌宣传队”“新中国剧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社”等;也应包括党的秘密外围组织,如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国左翼文化团体”,抗战前夕及抗战初期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民先)”,抗战后期及解放战争时的“民主青年协会(民协)”“民主青年联盟(民联)”等。

参加了共青团组织的也应填写这一栏。

在以上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什么职务就填什么职务,没任职务的就填一般成员。

5、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奖励”,一般应填写经过本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或奖励的。

“处分”,应填写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所作的组织处理(一般指受警告、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判决。

要写清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及因何原因。

6、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是做什么的,其政治面貌如何,如是否党员、团员等,若不是党团员或其他民主党派的、没有参加非法组织也没有被公安机关处理的,就填“政历清白”。

7、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主要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对其成长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是做什么的,其政治面貌如何。

8、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不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如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中被停职审查、拘留
审讯以及被判处徒刑、枪毙等问题;现在尚未作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情况,有过何种宗教信仰等。

若没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就写“无”。

(二)一些补充说明:
1.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时,应当简明扼要,尽量不要超出本栏。

如内容确实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填写,并在附纸的第一行注明是附在哪个栏目。

如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写“无”,不要划“x”或“/”。

2.“曾用名”,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的先后顺序填写。

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

用字要固定,不要用同音字代替。

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不必填写。

3.“出生年月”一栏,一律填写公历时间。

4.“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分。

阶级成分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

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

未经组织确定改变者,个人不得自行改变。

未划成分者,可按习惯填写,但应加以说明。

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

5.“本人成分”,是指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

应当按照个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

6.“现有文化程度”,主要按学历填写;经过组织培训或自学提高了文化程度的,可以按照经有效考核并由组织正式认定的现有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程度填写。

按现有文化水平填写的,应加上“相当”二字。

7.现任职务”: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领导职务,如股长、科长、局长等。

本人职务较多,只填最高的、主要的;没有职务的按照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干部、工人、农民、售货员等。

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讲师等。

8.填写“入党志愿”这一栏时,要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人党,以及自己的心愿和对入党的态度。

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纲领、性质、指导思想、宗旨和党员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在填写为什么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问题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华而不实地寻章摘句。

9.填写“本人经历”,一般从7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

“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

“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要填写主要的。

“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过的人。

10.“奖励”和“处分”:“奖励”,是指因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表现,受到某一级组织表彰的情况。

如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光荣称号和被记功、晋级等。

不要把担任的某种公职(如“人大代表”)和口头表扬填入此栏。

“处分”,是指因自己的错误或过失,被某一级组织给予的政纪、团纪处分或刑罚等。

经组织复查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

11.“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12.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

13.“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包括不了的问题。

14.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一项,应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行政职务。

如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的和主要的职务。

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该项可不填写。

15.入党介绍人意见”: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1)“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写以下内容:①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

这是“入党介绍人意见”的主体内容,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②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分析,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

③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

如:“我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2)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应注意:①要把在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表现情况,具体地填写出来,不能只简单地、笼统地填写“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介绍其入党”。

②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个意见。

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意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员简单填写“意见同上”或“意见下同”。

16.支委会在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后需要进行哪些审查?
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其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1)要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如何,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等。

(2)要审查发展对象的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填写是否清楚,与组织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

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有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

(3)要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审查党小组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4)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

经过审查。

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手续完备的,即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7.发展对象未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党支部不应让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

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发展对象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已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这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也可以避免填写了入党志愿书却因条件不成熟或有些情况不清楚未被上级党组织批准,而给发展对象造成思想负担的情况。

填写人党志愿书已经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因此,就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接收党员程序的各项规定办理。

所以,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不应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8.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其入党志愿书应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应将有关情况在其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

未建档案的,可由其所在单位党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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