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管桩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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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管桩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楼静压管桩工程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桩基规格: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AB400(95),桩品牌为:建华牌,直径400mm,壁厚95mm,桩身砼强度C80;PHC-AB500(100),桩品牌为:建华牌,直径500mm,壁厚100mm,桩身砼强度C8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包压桩、运输、卸桩、定桩位、割桩接桩及成桩桩位偏差的检验,编制压桩工程方案,桩位偏差及竣工图,提供基桩施工资料。不包水电费、静载测试、低压变检测、清土、吊割桩后桩头。

2、本工程图纸设计管桩单桩承载力PHC-AB400(95)为1000 KN,桩长约6~8 m,PHC-AB500(100)为1700 KN,桩长约6~8 m,两种桩设计桩根数约为2000根,工程量以实际核算结果为准。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2013年月日(以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正式施工之日第二天时间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以压桩施工结束时间为竣工日期)

3、总日历天数日历天(不含试桩)

第三条合同价款

1、基桩PHC-AB400(95)长度大于等于9m时综合单价为人民币176元/m计算,基桩长度为7米、8米时元/m,基桩长度为6米时为元/m;基桩PHC-AB500(100) 长度大于等于9m时综合单价为人民币元/m计算,基桩长度大于为7米、8米时248元/m,基桩长度为6米时为元/m(此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工包代购材料施工期内市场或政策等引起的价格波动风险由乙方承担,(不含桩尖)。送桩部分不计算人工、机械费。(材料款需开具正规发票、人工机械费部分不含税。)

2、压桩机进退场费按元/台计算。

3、施工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4、因雨天及外电线路停电造成不能施工的,机械停懈及工人窝工的,乙方不得计算费用。

5、乙方工人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6、本静压桩施工工程造价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现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第五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将相关基桩图纸提供给乙方。

2、图纸提供套数:壹套图纸,壹套地质勘查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名单、联系方式:

2、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职责如吓:

①、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一切手续;

②、负责监督乙方施工计划的实施及工程质量;

③、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甲方、乙方双方配合存在问题及有关技术问题;

④、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至少三个)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确认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⑤、负责做好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能够满足桩机施工的施工场地接地压强不低于120kpa;每台压桩机150Kw/h的电源及提供覆盖成桩成孔的材料(旧模板或旧麻袋),并做好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警示标志,若场地地坪承载力不能满足压桩工作,由甲方负责填砖渣及场地有效排水;

⑥、负责清除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网线路,并且办理夜间施工有关许可证;

⑦、如施工期间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更换,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名单、联系方式:

2、乙方工作:

①、组织好劳动力、管桩、材料及机械进场;

②、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及相关施工资料、桩位偏差及竣工图;

③、负责按图纸进行桩位测量、定点、放线工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④、协调和指导甲方做好“三通一平”,能够满足压桩机施工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在正式施工前七天内;

2、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和统计报表(应包括下阶段计划和本阶段实际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应在收到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五个工作日既

视为认可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和统计报表。

3、正常情况下施工每天不少于40根桩。

第九条工期延迟

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并办理签证手续后,工期相应得以顺延;

①、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

②、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的,则按实际停电停水时间计算工期顺延;

③、不可抗力因素(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6级以上大风、5级以上地震、施工期间大雨、外电线路停电等造成的停工);

④、施工场地及现场施工道路不能达到压桩施工要求时,如停工连续超过7天后(或者试桩后7天),仍未满足乙方的施工要求时,乙方有权自行退场,同时结清工程款。如甲方需二次机械进场施工,进退场费双方另行商议;

⑤、因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不准确或与实际不符,造成工期延误的;

⑥、因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从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第十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双方代表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以上;

2、质量等级如达不到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的,造成返工,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施工中若因实际地质情况,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经建设方、监理签证确认,增加补桩的工程量给乙方。由于乙方在施工中不校正桩身垂直度或操作不当造成桩断、裂的、桩位不正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裁定。

第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要求

1、静压桩工程施工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当地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以及设计文件及图纸的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乙方应妥善保护好轴线和标高控制点,竣工后移交给甲方;

3、压桩时如发现地质情况与建设提供的地质资料的数据不符时,应及时向甲方及建设方汇报,并与有关单位其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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