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健康的权利PPT课件8 人教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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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 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那么,具体可以向那些部门请求 帮助呢?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司法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妇女联合会 青年联合会 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计生委 民政部
当你的才华还撑不起你的野心时,你就该努力。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我TM竟然以为我竭尽全力了。能力是练出来的,潜能是逼出来的,习惯是养成的,我的 成功是一步步走出来的。不要因为希望去坚持,要坚持的看到希望。最怕自己平庸碌碌还安慰自己平凡可贵。
(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
家庭保护: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
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 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 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 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学校保护: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
姓名权
身 权
Baidu Nhomakorabea身份权
人格尊严权(核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
精神性 人格权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人格权的涵义: 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生则带来,死则带去)
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 想一想 大的心理伤害. ---名誉权、人身权
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
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 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 理,而不应动手打他。
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
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 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 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 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 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 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保护: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
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 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 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 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 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 业。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 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 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 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四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 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 预防工作。
启示:珍爱生命,善待生命!
补充知识:
权 利 关 系 图 :
公民的权利 基本权利
人格权
生命 健康权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 权
阅读课本26、27页内容: 1、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
有何特殊保护?
2、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有哪些?
我国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 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 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有 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促进 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社会主义事 业的兴旺发达
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
《宪法》
《刑法》 《民法》
你知道吗:
《婚姻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小偷在工地偷得30元钱被 人捆住用鞭猛抽下半身。你 认为小偷该不该挨打?
2、人格权的特性:
①人格权是一种原始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 ②人格权是专属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 转让、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 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③人格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对世性。
3、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 健 康 与 其 他 利 益 相 比 , 健 康 是 “ 1” , 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 是 “ 0” 。 有 了 “ 1” , 这 个 数 可 以 是 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 “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 金钱等再多也是“0”。
早晨,一个伐木工人照常去森林里伐木。他用电锯将一 棵粗大的松树锯倒时,树干反弹重重地压在他的右腿上。剧 烈的疼痛使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此时,他知道,自己首先 要做的是保持清醒。他试图把腿抽回来,可办不到。于是他 拿起手边的斧子狠命地朝树干砍去,砍了三四下后,斧柄断 了。他又拿起电锯开始锯树。但很快发现:倒下的松树呈45 度角,巨大的压力随时会把锯条卡住,如果电锯出了故障, 这里又人迹罕至,时间一长,就只能束手待毙了。左思右想, 别无他路。他狠狠心,拿起电锯,对准自己的右腿,自行截 肢。伐木工人把腿简单包扎了一下,决定爬回去。一路上, 他忍着巨痛,一寸一寸地爬,一次一次地昏迷过去,又一次 一次地苏醒过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活着回去。
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
察院批准逮捕。 ---生命健康权
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
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
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 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
的影响。 ---姓名权、名誉权
人教新课标版八下第二单元第三课
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车祸现场
90后搬运工砍死一对母子,法 庭上微笑求死。
女大学生跳楼自杀
石家庄“弃婴安全岛”德 州弃婴事件
人权首先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公 民的人身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
生命健康权(首要)
生命权 健康权
物质性 人格权
人 人格权 人身自由权(保障)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 居于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来说,生 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 权,不容他人侵犯。
❖《宪法》第71条规定:公民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公民的生命和健康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 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5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 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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