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外环境浅析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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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外环境浅析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7-11-01T19:52:49.92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0期作者:王振欢

[导读] 摘要: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法制的不断完善,刺激了消防工作的广度不断扩大,监督管理的对象不断增加,情况日趋繁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管理难度也随之不断加大,本文结合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相关实践,提出目前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武警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沭阳县大队江苏宿迁 223600

摘要: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法制的不断完善,刺激了消防工作的广度不断扩大,监督管理的对象不断增加,情况日趋繁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管理难度也随之不断加大,本文结合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相关实践,提出目前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基层消防;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消防行政执法是指消防机构依法所实施的一切能产生法律效力的消防监督管理行为,是切实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基层消防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不仅直接影响到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更重要的是最终影响到全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的状况。而消防执法工作现状与法律规定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开展日常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问题和难点,如何有效开展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1、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消防法》的相关内容,消防监督的目的在于服务人民百姓,维护人民百姓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消除社会上消防方面的安全隐患。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发显示了其重要性,良好的执法环境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执法环境主要指政府干预、情与法、公民的法制意识等对消防行政执法公正性产生广泛影响的社会因素,良好的执法环境能够促进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反之,执法环境差,就会使消防行政执法难、执法成本高、执法到位难。

1.1消防行政执法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1.1.1社会消防安全整体素质较低,部门、单位负责人普遍缺乏严格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些部门、单位的领导和职工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识差,部分行业部门联合协作的时候往往存在互相推诿、一知半解的情况,甚至仍然有一些人认为消防工作应该由消防部门大包大揽,全权负责,是消防机构单方面的事情;部分社会单位及其负责人对公安消防机构的依法监督管理不理解,工作上不配合,整改火灾隐患态度不积极,有的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有的存在侥幸心理,建设项目不送审就擅自施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者出现违章拆除消防设施、违章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这就加大了消防行政执法的难度。尽管这种现象不是普遍存在的,原因也是错综复杂的,但没有一个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确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1.1.2公安消防机构现役体质的弊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公安消防机构作为一支现役制部队,对重要岗位做出了定期交流的规定,不同专业岗位交流也相对比较频繁,这就使得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不得不面对交流、更换的实际情况,人员流动性大,队伍很不稳定。通常情况下,培养一个业务熟练、独当一面的消防监督干部需要1-2年的时间,当其逐渐胜任工作的时候,却又面临调岗的问题,从而我们再花费一段时间培养新的监督执法干部,如此循环往复,使得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很难有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相应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也缺乏连续性和长远规划。

1.1.3消防执法环境复杂,社会化性质明显。消防工作与社会接触较多,关系复杂,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多会遇到所谓“地方保护”,公安消防执法往往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没有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活动中,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一些群众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关系,将消防事务寄托在个人关系上,而不是反省自身存在问题,意识不到整改火灾隐患的迫切性。

1.1.4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步履艰难。在目前消防行政处罚实践中,执行问题已成为最突出的矛盾之一。各地的消防行政处罚普遍难以得到切实执行,尤其是“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处罚,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无能为力,使得大量已查出的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公安消防机构在某些方面,还不具备独立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能力和条件。此外,效益不好、濒临破产的企业以及较大规模的居民住宅区有重大火灾隐患需要整改时,公安消防机构显得力不从心。

1.2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1.2.1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目前,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现役干部,主要有消防部队院校毕业和地方院校毕业两种,其中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法律知识教育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多,许多监督执法干部只能通过不断的自我摸索和经验积累来逐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加之一些消防执法人员“半路出家”(由灭火岗位直接转为消防执法岗位),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1.2.2消防监督执法培训工作缺乏系统性。消防执法工作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工作,它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科学等领域,集知识、经验、技能于一体,技术含量相当高,广阔知识面和丰富经验的积累是非常重要的。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消防执法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制度保障不够,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留技术人才的制度,加之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技能培训不够,培训的理论不成体系,且培训的范围不够宽。

1.2.3消防科技水平较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消防检查需要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尤其在火灾原因鉴定方面,先进的鉴定设施必不可少。但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许多基层消防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火灾现场勘查中,尚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耳听的阶段,完全凭感觉和经验办事,尤其是在建筑审核、验收阶段,往往“赤手空拳”到现场,缺乏必要的检测工具,结论缺乏科学性、权威性和说服力。

2、加强基层消防执法监督工作的对策措施

要解决当前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中的问题,构建和谐消防,确保公安消防行政执法行为能够合法、及时、准确的实施,就必须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法制环境。

2.1加强执法者素质教育,大力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是法律的执行者,代表着专业和公正,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把消防执法工作当作一项长期乃至毕生的追求,做到依法冶火,严格监督,才能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才能保障全社会的总体消防安全,尽到自已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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