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详细说明.docx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庐镇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健全农村

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清洁、优美的乡村环境,结

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乡行政区内街道、村、企事业单

位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三条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建立乡、村、企事

业单位管理网络,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

运行体系。

第四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

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计

生办。

第六条成立庐镇乡环境卫生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

员。环卫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每天对街道、企事业单位及村环境卫生的

巡查暗访、督促整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督查通报。

(二)负责对保洁员日常监督、考核,确保保洁、清

运效果。

(三)负责对村环卫专管员的工作调度、业务指导以

及村保洁员的业务培训。

(四)负责乡村保洁员档案管理,做好奖惩的公开和

公正。

`'

第七条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环卫一体化工作。其

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村环境卫生管理网络,明确 1 名村干部具

体负责环境卫生工作。

(二)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环

境卫生日常监管制度纳入《村规民约》或《卫生公约》,

增强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三)负责本村保洁员的聘用、辞退,合理划分保洁

员责任区域,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按要求合

理设置垃圾收集点。

(四)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每日至少巡查

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推广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提高群众的自

律意识。

(六)积极创建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村,村容村貌达

到“三清、五化”(清建筑垃圾堆、柴草堆、粪土堆,硬

化、净化、绿化、亮化、文化)标准。

第三章保洁队伍与设施设备

第七条保洁队伍按以下标准建设:

(一)各村要按照常住人口的1‰的比例配齐保洁人员。

(二)乡主干道路、河道原则上每 2 公里设 1 名保洁员,街道适当增加保洁员数量。

第八条村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保洁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坚守工作岗位,

坚持巡回保洁,做到见脏就扫。

(二)保洁员须自觉服从分配、按时到岗到位,不缺

勤、不迟到、不早退。

`'

(三)严格按照保洁标准和程序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自觉接受乡、村的监督和考核。

(四)实行 4 小时保洁制,每天上午 6 点到 8 点前完

成第一次卫生普扫,下午 3 点到 5 点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其

余时间巡回保洁,确保无漏扫,无暴露垃圾。

(五)保洁标准:道路两侧无三堆两垛,路面清扫干

净,无积存垃圾、污物,责任区域内无卫生死角;边沟、

路沿石干净,无灰渣、无积土、无漂浮物和果皮纸屑;垃

圾收集存放点无积存垃圾;行道树树坑内应保持干净,无

残渣、孤石,无陈旧落叶、粪便,发现污物随时处理。

第九条乡为每名村保洁员配备 1 辆垃圾收集车,配

齐清扫收集工具,统一配备保洁标志服装。

第十条各村及村应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保养和更新,

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

第四章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十一条乡财政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

财政预算,加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并逐年增加。

第十二条乡将根据各村人口数,按照1000 人以下、1000 到 1500 人、 2000 人以上,安排三万、三万五、四万

环卫经费,用于保洁员工资差补部分及相关环卫支出。

第十三条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根据六安

市物价局下发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卫生有偿服务费的收费

标准,每村按每户每年 30 元的标准收取卫生费,由乡财政代

管,用于村级环卫设施的购置和更新。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各村保洁员保洁三轮

车、服装及保洁工具等费用均由乡财政承担。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

第十六条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督查机制,不断强

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监管力度。考核细则由乡城乡环

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对村及保洁员工作开展情

况进行督查、考核。

(一)对村的考核奖惩:对村的考核由乡环卫一体化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月

排名”机制,领导小组每月对全乡所有村全部随机巡查一

遍、拍照留存、现场打分,考核主要依据各村垃圾清运量

和环境卫生保持情况。村辖区各村平均得分为该村的月度

考核成绩。全年月考核累计得分为村年度考核成绩。对年

度考核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6000 元、 4000 元、 2000 元

的奖励。凡我乡被县督查、巡查中发现问题通报批评的,

所在村当月考核成绩扣20 分。村书记、环卫专管员向乡党

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二)对保洁人员的考核。对村保洁员考核由乡环卫

办实施,每星期至少二次进行督导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在保洁范围内每发现一处暴露垃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5 元,对工作不负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庐乡乡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

公室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