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刑事判决书重点讲义资料
一审刑事判决书格式讲解范例(百度文库版)DOC
刑事一审判决书格式讲解范例《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以下简称《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制作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一、首部(一)标题和案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4)齐刑一初字第×号(二)诉讼参与人1.公诉机关公诉机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诉讼代理人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被害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男,×年×月×日出生,×族,无职业,住……。
注:《刑诉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地位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并列,故并列表述为宜。
如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有对刑事部分发表意见、建议抗诉等行为,则被害人位置前置,以体现刑主民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之父),居民身份证号码123456************,男,1950年1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路×巷。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之母),居民身份证号码123456************,女,1952年1月1日出生,汉族,出生于×省×市,××文化,农民,住址同×××。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之妻),居民身份证号码123456************,女,1972年1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县××乡××村×组。
法律文书之刑事裁判文书.PPT
第一节 法院文书概述
【提问】 1.什么是法院文书? 2.法院文书主要包括哪三类文书? 3.法院三类法律文书的格式依据是什么? 4.法院法律文书最主要的形式是什么? 【讨论】 请阅读课文P123~125内容,讨论,明确,划注。
2018/2/25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之刑事裁判文书
2018/2/25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之刑事裁判文书 9
二、正文(共 32分)
1.事实和证据 a. X 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 ( 4分) b.被告人张某辩称... ... 、被告人李某辩称... ... } 2分) c.辩护人提出... ... (3分) d.经审理查明(法院认定的事实),... ... } 6分) e.列举证据(3分) 2.判决理由 a.确定罪名(2分) b.明确情节(2分) c.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态(2分) d.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表态(2分) e.判决的法律依据(2分) 3.判决主文 a.被告人张某犯... ... ,判处 ... ... ( 2分) b.被告人李某犯... ... ,判处 ... ... ( 2分)
2018/2/25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之刑事裁判文书 8
评分要点【2002.7、2005.1】
一、首部(共 10分) 1.标题(1分) 2.编号(1分) 3.公诉机关(1分) 4.被告人(2分) 5.辩护人(1分) 6.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4分) ( 注 : 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应按规定项目书写,否则适当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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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事裁判文书概述
一、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 【提问】1.什么是刑事裁判文书? 2.刑事裁判文书的作用是什么? 【讨论】请阅读课文P125内容,讨论,明确。 二、刑事裁判文书的分类 【提示】请阅读课文P125内容,讨论,明确。 1999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 式》,共164种。
裁判文书制作讲义(完整版)
不能全面反映举证质证和认证
举证过程不详 不能反映证据的证明对象 证据内容详略不当 质证意见笼统(证据三性) 证据的证明力分析不够深入 证据分析结论不清晰
事实认定不准确且理由不充分
两种理由都可能有约束力
由援引法院决定
大陆法的不同意见
披露说 反对说
法国法的披露说
使败诉方知道其论点并未被100%否定, 实际上得到了少数法官的支持 不披露会使人认为败诉方完全错误 避免持不同意见法官以同意的面貌出现
法国法的反对说
披露说会破坏法官讨论判决的秘密 不利于保护法官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 会削弱法院威信,给社会带来混乱
头部
表明法院、文书性质和案号
头部制作要求
第一行 二号宋体字直辖市的区法院写为“X X市X X区人民法院”,其他县市法院写为 “X X省X X县人民法院” 。第一行上边距 37mm 第二行 一号宋体字 第三行案号用三号仿宋体 其他部分用三号仿宋体 每页左边距28mm,22行,每行28个字
当事人情况
法律条文的引用
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可直接引用 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不能引用 实体法在前,程序法在后 位阶高在前,位阶低在后 法条引用要到最精确的位置
判决主文
当事人称谓用全称,不能简称 履行时间要清楚、具体 履行方法要清楚、具体 履行方式要清楚、具体 不得遗漏诉讼请求
尾部、落款
尾部位置在判决主文下面靠右边空四格 审判长、审判员与时间之间隔三行 时间与书记员之间隔一行 公章的位置 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 时间压在下弧线
红头栏 判决主文 事实构成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XX省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XX)X刑初字第21号公诉机关: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文XX,男,19XX年*月*日生,X族,XX县人,农民,住**县XX乡黑豆涧村,19XX年XX 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XX县看守所。
辩护人:代X,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于19XX年*月*日以被告人文XX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文XX及其辩护人代X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以X检刑起字(19XX) 第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XX于19XX年**月*日晚因酗酒闹事在其大哥文X训家门前用土制猎枪将本村村民文X佃打死,被告人文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文XX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枪内有药,开枪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
文XX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文XX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杀人轻,文XX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年**月*日晚,被告人文X *酗酒后到其大哥文X训家闹事,被文X训等斥责并撵出,被告人文XX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X永家拿走土制猎枪返回到文X训家门前,扬言要打文X训。
其堂兄文X佃闻讯赶来劝阻,遭到文**的辱骂,文X佃欲弯腰捡石块打文XX, 被文XX开枪击中,散弹射入文*佃头部,致文X佃颅脑损伤而死亡,作案后,被告人文XX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有现场见证人张X进、张X茂、徐X朵、张X训的证言证实,被告人文XX亦供认不讳;被告人文X X 当晚酗酒闹事的情况,有证人张X增、张X站、张X信的证言证实,证人张X永、路X粉的证言证明当晚文XX从家中拿走一支装有火药的土制猎枪;XX县公安局对发案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提取的血迹经检验与死者文X佃的血型一致;XX县公安局法院对文X佃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文X佃系被散弹击中颅脑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鉴定结论,另有作案凶器土制长猎枪一支在案作证。
法律文书—一审刑事判决书
•
XX人民检察院指控:
•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XX辩称:
• 三、与民事判决的不同点
•
1、首部——基在事实与证据上
表述与认定上的不同
•
3.尾部——期限、方式、表述方式、副本
份数
四、要点提示
判决结果:
1. (1)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
附加刑)
一审刑事判决书
• 【知识目标】 1、熟练掌握一审刑事判决书的
制作目的、文书内容、文书格式; 2.理解并掌握一审刑事判决书的
制作技巧及注意事项。 【能力目标】
• 能够校对乃至独立制作一审刑事 判决书。
• 一、引入
•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 二、文书格式
• XX人民法院
• 刑事判决书
• (XXXX)X刑X初字第X号
•
公诉机关xx人民检察院
•
被告人xx,
• 辩护人
• XX人民检察院以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犯XXL罪, 于XX年XX 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 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XX、 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XX到 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2.被告人××ד(写明追缴、退赔或者 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 些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
• 2.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 • (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
第二项)。”
一审刑事判决书重点讲义资料
一审刑事判决书重点讲义资料第一篇:一审刑事判决书重点讲义资料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所制作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可分为:(1)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
(2)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
(3)第一审自诉刑事案件判决书(4)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
(5)第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刑事判决书。
(6)第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
(7)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的刑事判决书。
按照判决是否确定被告人有罪,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又可分为两大类:一审有罪判决书一审无罪判决书。
审判实践中,用得最多的是有罪判决书,介绍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一、概念及作用人民法院对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第162条,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这是制作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法律依据。
一审刑事判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侦查、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结论。
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就第一审人民法院来说,它是代表国家先行审判权的具体体现。
一审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对被告人具有强制性,是执行机关执行的依据,且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非经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不得变更或撤销。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分两行写: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人民法院”。
刑事裁判文书课件主要内容.docx
刑事裁判文书课件主要内容现行格式和分类一、现行格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999年4月6日通过,1999年7月1日起施行.二、分类共九类164种+补充样式7种具体种类一•裁判文书类45种+4种;二.决定,命令,布告类24种+3种;三.报告类19种;四.笔录类13种;五•证票类5种;六.书函类16种;七.通知类27种;八.其他类8种;九.书状类7种.裁判文书类一、刑事判决书(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三)再审刑事判决书二、刑事裁定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一)一、概念:〜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在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依法就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应否受到刑事处罚和判决什么刑罚等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吋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刑事诉讼法第197条。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己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岀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一百九十七条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三、种类1、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2、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3、一审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4、一审自诉案件用;5、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
另外,还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分为下列两种: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一审自诉案件用。
(二)内容1、改革前后的不同2、改革重点:事实、证据、理由强调对控辩事实等内容的归结;强调对举证;质证;认证情况的反映;强调对控辩双方意见的分析。
裁判文书改革目标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 n to be done.)。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情况、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
正文部分包括事实、理由、判决结果。
尾部尾部是判决书的结束部分包括交待上诉权和上诉审法院在主文之后的说明、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判决的决定日期和书记员署名。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范文包括哪些内容?▲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格式内容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首部⒈标题分两行写: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人民法院”。
判处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均应冠以中国的国名,字体比正文大些;在法院名称下一行正中写“刑事判决书”,字型要比正文大两号,以便醒目。
⒉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文书编号。
如:“[年度]×刑初字第×号”。
⒊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情况对于公诉案件,先写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名称。
如:“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不能写“×××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
对于自诉案件,先列自诉人。
写自诉人的身份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和住址。
自诉人有数人的,依次列写。
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在写完公诉机关或自诉人之后,写被告人身份等情况。
如果被告人是法人的,应写明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下还应插入“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如果一案有被告多人,应按主犯、从犯的顺序依次写出每个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在辩护人一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辩护人是其他人的,写“辩护人:×××,性别,年龄,在××单位担任××工作,与被告人是××关系”。
第四章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
第四章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第一篇:第四章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第一节刑事判决书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一)概念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就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罪轻还是罪重,应否受到刑事处罚和判处什么刑罚作出结论的法律文书。
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有四种,分别适用一审公诉案件普通程序,一审单位犯罪案件,一审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及一审自诉案件。
(二)格式内容与制作方法1、首部1、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案号2、公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情况3、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2、正文(1)事实和证据(2)判决理由(3)判决主文3、尾部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一)概念和作用(二)格式、内容与制作方法1、首部(1)标题与案号案号:“[年度]XX刑终第XX号”(2)抗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情况补充: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和被告人提出上诉的,该如何写?应写明:“上诉人(原审自诉人)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3)案由2、正文(1)事实(2)理由3、尾部三、再审刑事判决书(一)概念和作用(二)格式内容与制作方法(1)按第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2)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3)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改判刑事判决书四、刑事裁定书(一)概念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
(二)格式内容与制作方法第二篇: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刑再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括注“原审上诉人”。
下同)……(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ppt
一案有数名被告人并各有辩护人的,应分别写在被告人的 下一行,不要集中列写辩护人。
6.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了诉讼代 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所在 单位。
7.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二)正文
事实 判决理由 判决结果
1.事实
(1)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写 为:“公诉机关指控,… … ”;
(2)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写 为:“被告人x x x 辩称, … … ”,“被告人x x x 的辩护人认为, … … ;
(3)经庭审举证、质证认定的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4)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
3.x x x人民检察院”, 此项内容写在编号下另起一行,开头空两 格。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系自然人的,应依次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一)首部 1.标题; 2.文书编号; 3.公诉机关的称谓;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5.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6.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7.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1.标题:分两行写明文书的制作机关和文书 名称。
2.文书编号:由立案年度全称、制作机关简 称、案件性质简称、审判程序代字和案件 顺序号组成。如:“(2009)江法刑初字 第711号”。
具体,就是引出法律条文外延最小的规定, 即条下分款分项的,应写明第几条第几款 第几项,有的条文小分款只分项的则写明 第几条第几项。
引用法律条文要有一定的条理和先后顺序,需引 用两条以上的法律条文的,先引用有关定罪与确 定量刑幅度的条文,后引用从重、从轻、减轻和 免除刑罚的条文;判决结果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 的,先引用适用主刑的条文,后引用适用附加刑 的条文;一人犯数罪的,应按从重到轻的顺序逐 罪引用条文,然后再引用数罪并罚的条文;共同 犯罪的案件,先集中引用定罪的条文,必要时也 可以逐人逐罪引用条文。
第一讲 刑事裁判文书概述和
第一讲刑事裁判文书概述和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上)[ 刑事裁判文书概述]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刑事裁判文书,是刑事诉讼文书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刑事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刑事法律、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又是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
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审判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刑事判决书,按照内容可分为有罪判决书和无罪判决书;而有罪判决书又可分为科刑判决书和免刑判决书。
按照审判程序,刑事判决书还可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包括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再审刑事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则可分为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刑事裁定书、再审刑事裁定书、减刑假释裁定书、减免罚金裁定书和中止、终止审理裁定书等。
[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一、概念、功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由首部、正文(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1.标题。
标题由制作法院、案件性质、文种等三大要素组成,即“X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标题分两行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基层法院则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对涉外案件还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
法院名称字型应比正文大一号。
第二行正中写“刑事判决书”,字型应比正文大两号。
2.案号。
案号由立案年度、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和案件顺序号组成。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要点
(2)根据具体案情,指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即阐明对被告人从 重、加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理由。 如:鉴于被告人蔡玉娟认罪态度尚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3)对控方和辩方意见分别予以分析并作出评价 如: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邱兴华的犯罪事实清楚、正确, 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关于被告人邱兴华提出的铁瓦 殿管理不严是其犯罪诱因的辩解,经查,即便铁瓦殿的管理不严, 也不能成为促使邱兴华的辩解成立。关于被告人邱兴华辩解及其 辩护人提出的邱兴华抢劫罪一节有自首情节,对抢劫罪的行为依 法可以从轻处罚的意见,经查,被告人邱兴华在公安机关已经掌 握了其抢劫犯罪的事实后,才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其在湖北省随州 市曾都区两次抢劫的犯罪事实,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不构成自首。故被告人邱兴华的此节辩解不成立,对辩护人的此 节意见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邱兴华的辩护人提出的邱兴华对故 意杀人罪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意见,经 查,被告人邱兴华虽承认其犯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但不悔罪。 且邱兴华将10人残忍杀死,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罪行极其严重。 因此对邱兴华犯故意杀人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故辩护人的此节意 见不予采纳。
注: * 如有化名、别名,在姓名后用小括号注明 * 是外国人的,中文译名后用括号注明外文姓名、 护照号码、国籍 如:李玉山(JSLO,123344,古巴) *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 * 被告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处分,应在住 址后写明事由及时间 * 同案被告人二人以上的,按判决结果所确定的主 从或按由重到轻排列。
(5)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 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 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 素。 (6)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 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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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多数朋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第一审判决书的格式和内容包含些什么?该如何书写呢?接下来就由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格式内容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首部⒈标题分两行写: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人民法院”。
判处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均应冠以中国的国名,字体比正文大些;在法院名称下一行正中写“刑事判决书”,字型要比正文大两号,以便醒目。
⒉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文书编号。
如:“[年度]×刑初字第×号”。
⒊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情况对于公诉案件,先写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名称。
如:“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不能写“×××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
对于自诉案件,先列自诉人。
写自诉人的身份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和住址。
自诉人有数人的,依次列写。
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在写完公诉机关或自诉人之后,写被告人身份等情况。
如果被告人是法人的,应写明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下还应插入“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如果一案有被告多人,应按主犯、从犯的顺序依次写出每个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在辩护人一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辩护人是其他人的,写“辩护人:×××,性别,年龄,在××单位担任××工作,与被告人是××关系”。
一审刑事判决书
(二)正文
正文包括:1公诉机关诉称。。。。 2被告人辩称(供诉)、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要 点。 3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理由、判决结果。
(1)首先:写明人民检察院(或自诉人)指控的基 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再次辩护人辩 护的要点。如一公诉案件作如下表述的:“公诉机关 指控,被告 人徐××自xxxx年5月至xxxx年间,在其 家里,分别将在长春市内舞厅结 识的被害人姜××等 五名妇女及其妻子张××和一男子杀死,支解尸体后 用柴油在 火炉中焚烧灭迹。被告人徐××对公诉机关 指控其犯罪事实无辩解。•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徐 ××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请在量刑时给予考 虑。” 写作这部分时要抓住要点,语言要概括精炼。
写作被告人基本情况时应注 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被告人如果有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绰号,应在
其姓名后用括号加 以说明。
②被告人曾经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处分,或者又在
上受处罚期间逃跑 过的,可能构成累犯或者法定从重、 加重的情节,应写明其逃跑的时间和原因。如果在逃 期间又重新作案,要写明其作案的罪名等情况。
种类
根据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文 书;报告批复类文书; 决定、命令文书;证票、函类文书;公告、布告类文 书;通 知类文书;笔录类文书等。本书主要介绍刑事、 民事、行政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即人民法院制作和使用的各类裁定书、 判决书、调解书、决定书的总称。按照案件性质不同, 裁判文书可分为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行政 裁判文书。按诉讼程序的不同,裁判文书又可以分为 一审的、二审的和再审的各类各种文书。
正文
首部 正文 尾部
首部
1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辩称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2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 证据
国家司法考试综合辅导之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刑事判决书在制作事实时应注意哪些内容?1.叙述事实时,应写明案件发⽣的时间、地点,被告⼈的动机、⽬的、⼿段,实施⾏为的过程、危害结果和被告⼈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2.叙述事实必须是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3.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保护被害⼈的名誉。
4.叙述事实的⽂字要准确、朴实、不夸⼤、不缩⼩,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
⼀审刑事判决书正⽂包括哪⼏项内容?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
1.事实,包括(1)控辩双⽅的意见;(2)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
2.理由,包括(1)确定罪名;(2)确认量刑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的应当表⽰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
(4)确认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
(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
第⼀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当写清哪些要素?第⼀审刑事判决书叙写事实时,应当写明案件发⽣的时间、地点、被告⼈的动机、⽬的、⼿段,实施⾏为的过程、危害结果以及被告⼈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第⼀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理由是判决的灵魂。
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
(2)确认量刑情节。
(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的应当表⽰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
(4)确认辩解、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
(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法律小讲堂判决书范文(2篇)
第1篇民事判决书(2023)XX法民初字第XXXX号原告:张三,男,汉族,1980年2月1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5678。
被告:李四,男,汉族,1985年5月15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9xxxx8765。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22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其名下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出售给原告,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22年4月1日前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并支付原告人民币10万元定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定金。
然而,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履行过户义务,也未退还定金。
为此,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并退还定金人民币10万元。
被告李四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辩称其因家庭原因无法按时过户,请求法院给予宽限期,并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定金。
二、审理过程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2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张三、被告李四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陈述和辩论。
原告张三提交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定金的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其主张。
被告李四提交了家庭成员因病住院的相关证明,以证明其无法按时过户的原因。
三、判决依据及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关于被告李四辩称因家庭原因无法按时过户的问题,经查,被告提供的家庭成员因病住院的相关证明属实,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2017-201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
2017-2018年司法考试大纲已经新鲜出炉,小伙伴们是否还在司法考试复习的路上依然坚定着当初的梦想呢?我们小编整理了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的相关复习资料,祝愿各位小伙伴们复习路上有的放矢,终获成功!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判决必须制作判决书。
判决书是判决的书面表现形式,是重要的法律文书。
其制作是一项严肃且慎重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
总的要求是:格式规范;事实叙述清楚、具体,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说理透彻,论证充分;结论明确,法律条文的引用正确、无误;逻辑结构严谨,无前后矛盾之处;行文通俗易懂,繁简得当,标点符号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制作判决书时,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
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判决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首部。
首部包括人民法院名称、判决书类别、案号;公诉机关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开庭审理,审判组织的情况等。
2.事实部分。
事实是判决的基础,是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的根据。
这部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述、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
其中,对认定事实的证据必须做到:(1)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除无须举证的事实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是指经过法庭公开举证、质证的,未经法庭公开举证、质证的不能认证;(2)要通过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来证明判决所确认的犯罪事实,防止并杜绝用以上事实、证据充分,被告人也供认不讳,足以认定等抽象、笼统的说法或简单地罗列证据的方法来代替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法官认证和采证的过程应当在判决书中充分体现出来;(3)证据的叙写要尽可能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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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所制作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可分为:(1)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
(2)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
(3)第一审自诉刑事案件判决书(4)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
(5)第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刑事判决书。
(6)第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
(7)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的刑事判决书。
按照判决是否确定被告人有罪,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又可分为两大类:一审有罪判决书一审无罪判决书。
审判实践中,用得最多的是有罪判决书,介绍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一、概念及作用人民法院对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第162条,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这是制作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法律依据。
一审刑事判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侦查、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结论。
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就第一审人民法院来说,它是代表国家先行审判权的具体体现。
一审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对被告人具有强制性,是执行机关执行的依据,且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非经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不得变更或撤销。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1.标题分两行写: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人民法院”。
判处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均应冠以我国的国名,字体比正文大些;在法院名称下一行正中写“刑事判决书”,字型要比正文大两号,以便醒目。
值得注意的是:文种名称之前不加审级,也不加表明文书性质的词语,如“有罪”等字样。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文书编号。
如:“[年度]×刑初字第×号”。
3.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情况对于公诉案件,先写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名称。
如:“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不能写“×××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
对于自诉案件,先列自诉人。
写自诉人的身份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和住址。
自诉人有数人的,依次列写。
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在写完公诉机关或自诉人之后,写被告人身份等情况。
包括姓名(曾用名、别名、化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和住址;被告人曾经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处分,或者又在以上限制自由的期间逃跑过的,可能构成累犯或者有法定从重、加重的情节,应写明其事由和时间;因本案受到强制措施的,应写明被拘留、逮捕的时间。
被告人如因本案被收容审查过,在此期间又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应写明起止日期,以便折抵刑期。
如果被告人是法人的,应写明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下还应插入“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如果一案有被告多人,应按主犯、从犯的顺序依次写出每个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在辩护人一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如辩护人是其他人的,写“辩护人:×××,性别,年龄,在××单位担任××工作,与被告人是××关系”。
自诉案件自诉人和公诉案件被害人,如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在其被代理人的次行书写。
其代理人的写法与辩护人的写法大致相同。
4.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指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的表述,包括以下内容:案由和案件来源,即写明被告人姓名、罪名及案件由来(要写明法院受理本案的时间,以便计算审判期限);审判组织,即写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是公开进行的,还是依法不公开进行的(写这一内容关系到是否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公诉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等到庭情况等。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有不同的写法,分别是:(1)公诉案件。
写:“×××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自诉案件。
写:“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控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或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3)自诉、反诉并案审理案件。
写:“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向本案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被告人×××又以自诉人×××犯×罪提起反诉,经审查能够成立。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
自诉人(被反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反诉人)×××及其辩护人(委托代理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对于一些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在案由部分的“本案”与“现已审理终结”之间,增写“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
(二)正文1.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的成立要以事实为基础。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其次,重点写法院查明的事实。
这一事实,是有罪、无罪和定性判刑的主要根据,所以要遵循“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来写法院查明的事实。
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叙写犯罪事实的内容,要写明犯罪事实的七个要素,犯罪事实要写全面,反映案件行为人犯罪行为事实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必须周全。
有的时候还要写上被告人的事后态度、表现。
关于时间,要求精确,根据时间本身可以证明被告人有作案可能的案件,要具体写出年、月、日、时;关于地点,要写得确切,不要把相似的地点名称搞混淆,特别是作案地点的详细地址一定要写得精确;关于动机,应当把犯罪的真实动机即真正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写清楚;关于目的,这一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因素,必须是犯罪行为人心理状态中所希望达到的外部结果;关于手段,通过写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方法,可以反映出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关于情节,要写明犯罪行为的过程,通过犯罪各阶段的情况和变化,反映出“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以及“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关于结果,要使人了解犯罪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反映出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还是“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
(2)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准确的,即犯罪事实要确凿。
事实是否真实可靠,要让证据来说话,因此,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叙写犯罪事实时,要列举经法院查证核实的用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罪轻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
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且经过查证属实的事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七种类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和处以刑罚。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机关、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如果是主要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与证据之间要能够相互印证。
证据的写法多种多样。
案情简单的,可以集中举证分析论定;案情复杂的,可以一边叙事,一边举证;一人多罪或者集团犯罪案件,还可以分项或者逐人逐罪举证,分析论定。
如:“上述事实,有被害人×××、×××的报案和陈述笔录,有证人×××、×××的证词,有××公安局的现场勘验笔录,有查获的作案工具铁锟、三角刮刀,有查获的赃款现金××元及法医鉴定书为证,经当庭查证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人在庭审中也供认不讳。
”证据必须具体引述,而过去有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不重视引述具体证据,用一些公式化的写法,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或者“被告人上述罪行,有人证、物证、书证在卷,足以认定”等套话,显得空洞无物。
不过证据的写法也不能过于繁琐,要求做到明白、清楚、扼要.(3)叙述犯罪事实要重点突出,要把能证明被告人罪行、罪责实质性的事实,重点表述,而对定罪量刑意义不大或没有意义的情节应略写或不写。
被告人数次犯一种罪,或者是数次犯数罪的案件,必须突出主罪,通过突出叙述主罪、根据需要叙述次罪来反映被告人罪行的本质特点。
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以主犯为主线进行叙述。
集团犯罪案件,可先综述集团的形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再按主犯、从犯或者罪重、罪轻的次序分别叙述各个被告人的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力求使用确切的词语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地来写犯罪事实,才能把犯罪事实叙述清楚,通常采用模糊语言、过分概括的语言的写法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