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村信用社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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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农村信用社待遇福利绩效工资怎样2022年绩效工资标准表

2022年四川农村信用社待遇福利绩效工资怎样2022年绩效工资标准表

2022年四川农村信用社待遇福利绩效工资怎样2022年
绩效工资标准表
具体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看是做什么职务了,一般考试的都是做柜员,一年下来,加上年终奖和其他杂七杂八的,每个月能摊上差不多3000块。

首先前提是:正式合同工,不是代理合同工。

下面给个农村合作银行的你参考:
基本工资:2500某12=30000
绩效工资50%:2814一个月某12=33768(年底发)
绩效工资50%:2814/月某12某85%=27014(列入考核,一般可以完成85%任务,县城网点和机关人员考核可以完成100%,或者是120%~140%,县领导的皇亲国戚基本上都在那里,县城一个员工相当于小镇上面的副行长收入)
其他:奖资,企业年金,股金分红,值班补贴,出差补贴,其他说不清的……这里很难说。

还有过年过节消费卡,春节值班慰问金,红包等:10000
大概10万!
10万-住房公积10000-养老5000-医疗失业税金等10000=7.5万到手每年!
其实平时一个月2500,都花光!2500某12=3万
其实年底剩下4.5万!这个是任务一般的,也有完成差的,也有好的!这个就看自己能力吃饭了。

如果是领导级别,每上一个级别,工资多2万~3.5万。

合作行副行长大概13万,合作行行长大概15万。

信用社薪酬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最新]

信用社薪酬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最新]

信用社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统称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换,实现稳健和发展,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转法》、中国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银监发〔2010 〕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14 号印发)和《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银监发〔2009 〕70 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制的指导意见规,并参照财政部印发的《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财金〔2010 〕10 号印发),结合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管理的原则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

员工收入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活。

资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水平高业务坚持按劳取酬的原则。

员工个人收入高低要与其联系起紧密低、岗位责任大小、工作质量的好坏、贡献多少多劳多得,少劳少来,客观公正地进行岗位劳动评价,体现得,克服平均主义。

合经营效益坚持绩效挂钩的原则。

员工的收入要与本单位综挂钩,增效增资、减效减资。

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要低于综合效益增长幅度。

坚持风险控制的原则。

通过建立效益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兼顾提高效益与控制风险的关系,防止因片面追求短期效益而力。

能识增大长期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和第三条薪酬管理的范围、对象范围:各法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部、直属机构、分支机构。

以下称各单位。

对象:1、在岗人员。

指除勤杂工以外的在岗工作人员;2、非在岗人员。

指内部退养人员和待岗人员。

第二章在岗人员薪酬结构第四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岗位责任薪酬和效益薪酬三个部分。

第五条基本薪酬的确定基本薪酬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薪酬,应按月支付。

基本薪酬包括保障工资和津贴。

(一)保障工资以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2 倍作为该项工资的月标准,这动而调整。

项工资标准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变(二)津贴称)津贴。

包括工龄津贴、行(社)龄津贴和学历(职1、工龄津贴:从首次参加工作的年份起计算(扣除中间中断工作的时间),每年工龄月津贴额为 2 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5•【字号】青政办[2007]68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7〕6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国资委,青海银监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年薪制”是指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给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的一种分配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是指省联社理事长、主任、副理事长、副主任。

第四条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坚持以下原则:(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二)实行高管人员年薪水平与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规模和经营业绩挂钩的原则;(三)高管人员年薪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又要与辖区信用社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四)加强监督约束、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取消隐性收入的原则。

第二章年薪的构成及核定办法第五条高管人员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等部分组成。

依据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发展规模由省政府授权部门组织人员核定其年薪基数和结构。

第六条基本年薪是高管人员的固定收入,以行业综合平均工资为基础,依据经营规模、效益水平、管理难易程度研究确定,占高管人员年薪的三分之二。

信用社(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信用社(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有力、约束有效的工资分配机制,切实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分配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合理体现员工岗位差异以及对经营绩效的贡献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县(区、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员工工资构成第四条员工工资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三部分构成。

第五条固定薪酬即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是工资构成中相对固定的部分,着重体现工资的保障功能.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相关津补贴.1、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员工的学历、职务和任职(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员工基本工资=员工工资薪点×单位薪点工资值单位薪点工资值是指工资薪点1的月基本工资额。

2、岗位工资.主要按照员工的机构考核等级、所承担的经营管理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岗位工资=岗位系数(见附件1)×等级行考核系数(见附件2)×单位岗位工资值等级行考核系数是体现单位经营绩效贡献度、责任、风险等方面存在差异的调节数据。

等级行考核系数由省联社根据等级行社考核管理办法,在对各行社经营、管理情况考核后综合确定。

单位岗位工资值是指岗位系数为1的月岗位工资额。

3、津补贴.主要是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受物价变动影响导致员工实际收入下降等情况给予员工的货币补助。

目前,省联社暂定津补贴主要包括工龄补贴、学历津贴和职称津贴.工龄补贴主要体现员工工作时间的积累和熟练度的提高;学历津贴和职称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和引导员工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从而改善员工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第六条可变薪酬指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是工资构成中相对变动较大的部分,着重体现工资的激励功能。

省联社薪酬管理制度

省联社薪酬管理制度

省联社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联社员工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省联社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省联社所有员工。

第三条省联社薪酬管理原则:公平、公正、透明、激励。

第四条省联社执行薪酬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选拔优秀员工,不歧视员工。

第五条省联社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度、能力和市场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组成第六条省联社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组成。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员工在省联社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基础报酬,按照员工的职责、职级等级和工作时间确定。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结果等因素确定的报酬,作为激励措施。

第九条奖金是根据员工的个人或团队在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创新、节约等方面的表现,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第十条津贴是为了弥补员工在工作中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等。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省联社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市场薪酬情况等因素,定期进行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的程序:员工提出书面申请,部门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最终薪酬调整确定。

第十三条薪酬调整的标准:根据市场薪酬调整标准、员工的绩效评定结果、公司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全年一次性奖金:每年年底根据员工的全年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情况,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四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省联社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公司对员工的薪酬情况保密。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在公司内外透露自己或他人的薪酬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薪酬支付第十七条省联社将员工的薪酬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薪酬在每月固定日期发放,如遇节假日调整发放时间。

第十九条员工如对薪酬支付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经审核确认后做出调整。

第六章薪酬管理监督第二十条公司设立薪酬管理监督委员会,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员工可对薪酬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将认真研究并做出相应调整。

农村信用社理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农村信用社理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ff市农村信用社理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及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理事、监事的积极性,促进本社稳健、快速发展,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年薪制的范围构成和核定第二条本方案是根据理事、监事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业绩确定并支付其收入的一种分配制度。

第三条本方案的实施范围是在本社领取薪酬或津贴的理事、监事。

第四条本社职工理事、监事实社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

非职工理事、监事实社津贴制。

第五条理事会根据本社实际情况,按全社员工当年人均基本薪酬水平的4倍确定理事长的基本年薪。

第六条效益年薪按照本社年度效益、综合管理、风险控制等考核结果发放,理事长的效益年薪一般不超过基本年薪的3.4倍。

第七条其他职工理事、监事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以理事长的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乘以相应的职务系数,职务系数为0.4—0.5。

第八条非职工理事、监事实社津贴制。

独立理事每人每年津贴为20000元整,非职工理事每人每年津贴为8000元整,非职工监事每人每月津贴为300元。

第九条理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本社审计报告中当年效益水平、综合管理、风险控制等进社考核。

第十条理事会依据薪酬委员会提供的考核意见,发放效益年薪。

未完成计划时,根据其未完成情况相应扣减。

三、年薪制的支付和管理第十一条基本年薪依照国家劳动法、工资及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根据《ff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制定的方法发放。

第十二条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考核、确定并发放效益年薪。

理事、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时,经理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后,按其任期时间发放,因违规违纪等原因被解聘时,效益年薪不予发放。

第十三条本社职工理事、监事年薪实社预留制度。

本社设立职工理事、监事预留薪酬账户,每年从其实发效益年薪中预留50%,预留的50%在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后予以返还。

第十四条理事、监事年薪和津贴收入需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本社代扣代缴。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薪资待遇如何?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薪资待遇如何?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薪资待遇如何?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是按照地市进行招聘的,不同于其他省份的统招,单独招聘最大的好处就是即使你错过了自己家乡的招聘,也可以报考邻近家乡的城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公告在陆续发布中,关注微信公众号“nshzpks”可获取备考资料及免费备考干货哦!
一、招聘条件
小编在这里给大家给大家介绍一下毕业你能报考的,而且是很好的工作岗位哦! 敲黑板!划重点!!!
一、应届毕业生的福利(当然不止应届生哈,符合条件也可以)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二)熟悉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三)年龄条件: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有特殊资源的,经所报考的县级行社党委研究同意,上报审计中心党委批准后,年龄可放宽到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

对县级行社本部(支行)及城区内机构新进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县级行社本部(支行)和城区机构以外的基层网点新进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为: 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等。

为培养部分专业型人才,对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等部分专业,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以内。

(五)为稳定员工队伍,便于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本县(区)域内的报名人员优先选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福利待遇
话不多说,附上河北某农信社工资
1、
这么好的福利待遇,你说你去哪里找?尤其是应届毕业生!找一份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多好!。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工资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工资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营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薪酬分配方案为不断深化和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更好的发挥薪酬分配的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70)号文件精神,依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2017年度法人行社薪酬分配指导意见》(辽农信联〔2017〕407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价值贡献为导向,以基本保障为前提,以成本收入比率管控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资源调配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薪酬分配对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的正向激励作用和推动作用,切实推进集约化水平的提升,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实现本行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价值创造与成本控制相结合原则。

坚持“以收定支、多收多支”的费用使用策略,保持成本收入比率达到监管指标要求,进一步推进营口农商银行集约化经营。

(二)坚持正向激励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原则。

建立奖励与问责相辅相成、相互制衡、协调一致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协调与平衡。

(三)坚持差别管理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

绩效导向以控制风险为前提,实施薪酬分配差别化管理,薪酬控制要侧重风险防范指标,防止因绩效导向偏差导致风险加剧。

(四)坚持基本保障与兼顾公平相结合原则。

在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既要防止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与“大锅饭”,又要兼顾公平。

员工工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质量、价值贡献全面挂钩。

(五)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原则。

要围绕本行长期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将高管与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农商行发展目标挂钩,落实延期支付政策,避免短期行为。

(六)坚持宏观调控与微观决策相结合原则。

以成本收入比率控制为中心,设定管控比例和约束纪律,实行有效调控。

三、薪酬结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性收入等构成。

信用社(银行)员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信用社(银行)员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信用社(银行)员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行业竞争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增强xxx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区联社)的核心竞争力,建立符合区联社统一法人核算特点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改革农村信用社劳动工资制度的意见》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并多方派员考察,结合我区联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有效解决现行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中的各种矛盾,坚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以能力用人,按贡献计酬,突出绩效的指导思想,逐步使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和员工报酬与信用社经营效益和员工的实际贡献相一致。

第三条改变过去用人上的高度集中和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区联社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优化劳动组合,不断调整和改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合理调配和科学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健全和完善区联社员工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本方案中所称员工指与xx联社有合同劳资关系的人员(含转换身份的代办员,但不包括季节性临时工)。

第二章劳动工资改革的原则第六条坚持劳动关系平等的原则。

彻底打破员工的身份界限,在“三定”的基础上,所有员工一律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真正体现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敞开出口”管理方式。

第七条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

在确保员工最低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以全辖现行工资总体水平为基数,按新老划段的方法确定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并随本社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的增长而逐步提高为基础,合理拉开员工的收入差距。

第八条按责任大小体现劳动差别的原则。

根据员工岗位职责、承担的风险大小、业务量及工作的难易程度确定岗位责任报酬。

进一步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体现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一般操作与管理决策的区别。

农信社薪酬管理制度

农信社薪酬管理制度

农信社薪酬管理制度农信社薪酬管理制度当前,众多的企业都在进行各方面的改革,其中薪酬改革是最为普遍的内容之一。

薪酬管理是一个融合环境、组织、工作和个人四要素的和-谐并加以有效利用的过程。

合理的薪酬分配即能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又使员工洒下的汗水得到报酬,工作的满足与成就感在薪酬得以体现,企业则能完成其既定的目标,薪酬的意义、体现在员工靠薪酬养家糊口,也体现在个人成就感的满足,企业则凭此吸引和留住人才,使企业得到发展,合理的薪酬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薪酬制度改革是企业管理改革的突破口,也是与广大员工切身利益最为紧密的改革,关系到能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薪酬分配制度的改革来促进效率,增进公平,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职工进取精神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制度设计本身必须经得起考试,必须按照科学的职位评价体系,结合本企业实际,设计出合理的信贷岗位薪酬制度,谈点看法:一、当前农信社信贷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弊端农村信用社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而作为信贷人员既要担负起全社的资金营销任务,又是为“三农”服务者,既是业务经营主体,又是对外公关的主体;既是一线服务者,也是经营风险承担者,既是普通劳动者,又属贷款管理者,信贷人员整体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收入,是否能给企业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薪酬制度也同样存在特殊性,信贷人员的素质不同、环境不同,将是阻碍信贷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设计的最大障碍,目前,主要存在的弊端有:1、信贷人员管理贷款的数量不确定性,而报酬相等大的社一名信贷员要管上千万元贷款,而小的社一名信贷员只管二、三百万元贷款,而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当然也不同,然而,正因为我们是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担负着为“三农”服务的历史使命,小的网点,同样也缺少不了一名信贷员,报酬自然也同样拿。

2、户数、贷款金额的大小不一样有的社信贷员管贷余额虽然金额大,而户数不多,有的信贷员管贷余额虽然不多,但户数多,有的信贷员管贷余额少,户数也少,信贷人员管贷余额、户数的不一致性,而导致信贷人员报酬难以区分。

农村信用社薪酬方案

农村信用社薪酬方案

农村信用社薪酬方案华恒智信企业内部管理中绩效考核与薪酬设计是人力部门用到最多旳, 其中薪酬设计是工资发放旳重要根据, 同步也是鼓励员工旳重要手段;而绩效考核则是一种约束条件, 例如企业今年销售额完毕状况, 服务满意度状况, 执行人员效率提高状况等。

薪酬设计旳鼓励是调动员工积极性旳技术, 相称于汽车中旳油门, 而绩效考核则是刹车, 一辆汽车光有油门没有刹车轻易出现问题, 同样只有刹车没有油门也无法运行, 因此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两者对于企业发展缺一不可。

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工作中, 薪酬与绩效向来都是进行联动反应, 只要有一方不协调, 那么就会使整个企业发展不协调, 导致企业利润下降不说, 严重旳会导致瘫痪。

不过华恒智信研究团体通过对外部企业旳调研发现, 企业一般将薪酬与绩效分在两个部门或者员工进行, 由薪酬专人及考核专人分开进行, 由此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少问题。

目前企业在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上重要存在如下问题:第一、目旳不明确, 存在较大偏差。

诸多企业实际上对通过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要处理什么问题、要到达什么目旳缺乏清醒旳认识。

第二、把绩效和薪酬简朴化。

为了薪酬计算旳简朴化, 不少企业把绩效考核旳目旳和用途简朴化, 对于他们来说, 考核就是简朴旳打分和发奖金, 即通过绩效考察对员工旳绩效打分, 然后把绩效分数机械地同薪酬, 尤其是员工旳月度、季度、六个月或年度奖金挂钩。

这样旳考核方式无法伴随员工旳发展而满足员工旳需求, 起不到鼓励员工旳作用。

第三、为了应付任务而进行绩效考核和薪酬调整。

诸多企业并不懂得自己自己旳问题在哪里, 上级也许隐约感觉到了有问题存在, 不过并不清晰问题在哪里, 于是规定进行改革, 于是有关部门便生硬地将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套在一起, 没有从企业旳实际状况和需求出发。

第四、动态性和灵活性不够。

例如, 诸多企业在制度确立了之后便很少变动, 这样对那些能力和奉献都提高了员工其实是很不公平旳。

农村信用社薪酬制度

农村信用社薪酬制度

农村信用社薪酬制度 薪酬制度是现代企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过, 对于农村信用社的薪酬又是怎么管理的呢?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农村信 用社薪酬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 劳动工资配套改革已 成为适应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选择。

只有彻底打破现行的工资体制,制定出符合农村信用社行业特点和实际的工资制度,使工 资分配与信用社的经营成果、员工个人的能力水平和业绩相挂钩。

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内部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而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持续发 展。

一、工资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一直延袭套用国有商业银行的行员 制工资分配制度, 虽然这种工资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促进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和调动员工的 工作积极性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现行的工资制度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并严重制约着信用社的生存与 发展。

一是现行的劳动工资制度同农村信用社的性质、特点不相适应。

农村信用社作为合作制的金融企业,完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的工资体制,极大的 挫伤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随着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现行的工资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 农村信用社经管理的实际需要。

二是现行的工资制度在分配中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员工的工资与岗位、职责、技能和 贡献不相称,劳酬相关性模糊。

致使工资分配与经营状况联系不紧密,经营好的没有多得,经营差的没有少得,这种保护 低效落后的工资体制,不利于鼓励员工努力上进,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现行的工资管理体制集中过多、统得过死。

信用联社和信用社没有工资分配的自主权,这与信用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 经营机制不相匹配,使基层信用社经营缺乏灵活性,责、权、利没有实现有效的统一。

2、我国已经正式加入了 WTO,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当前共同面临的 一项关键性任务。

农村信用社当然也不能例外,面对金融业的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无论是从适应国 内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的角度,还是从走出国门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角度,都必须围绕不断提 升核心竞争力这一主线制定改革措施,而现代企业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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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信用社薪酬制度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10-04 16:16 共 1297人浏览[大] [中] [小]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薪酬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农村信用社自身特点的薪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思想及目标
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法人治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

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将个人收入与单位效益及个人贡献挂钩,薪酬能升能降、收入能高能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充分发挥薪酬正向激励作用,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薪酬制度改革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特点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二、薪酬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单位经营效益和个人贡献挂钩。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农村信用社和员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按劳分配、以收定支和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原则。

(五)坚持薪酬总额与经营效益挂钩的原则。

薪酬随效益的增长而有计划增长,薪酬增长幅度要低于效益增长幅度。

(六)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农村信用社员工收入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七)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

三、薪酬构成及确定
农村信用社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责任目标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和专项奖金五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收入。

基本工资初次确定时,按2005年末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执行。

同一联社内基本工资不拉开差距。

(二)责任目标工资
责任目标工资是指根据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配的工资。

责任目标工资以2005年末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一、二、三、四、五级联社基本工资分别按基数的5.6倍、4.8倍、4.1倍、3.5倍、3倍执行。

按责任大小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配。

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得分100
分以下的,按减分同比扣减责任目标工资;100分以上,按加分同比增加责任目标工资,加分最多不超过3 0分。

理事长责任目标工资与全辖存贷款规模挂钩:存贷款规模5亿元(含)以下的,理事长责任目标工资最高不超过全辖平均责任目标工资的3倍;存贷款规模5亿元—10亿元(含)的,理事长责任目标工资最高不超过全辖平均责任目标工资的4倍;存贷款规模10亿元—20亿元(含)的,理事长责任目标工资最高不超过全辖平均责任目标工资的5倍;存贷款规模20亿元—30亿元(含)的,理事长责任目标工资最高不超过全辖平均责任目标工资的6倍;存贷款规模30亿元以上的,理事长责任目标工资最高不超过全辖平均责任目标工资的7倍。

理事长责任目标工资分配系数为1,主任、监事为长0.85,副主任为0.7。

(三)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是指根据当年实现效益情况,按当年利润总额计提,并按岗位和贡献情况考核分配的工资。

1.效益工资计提
(1)当年盈利的,利润总额未超过上年利润总额的,按当年利润总额的25%比例计提;利润总额超过上年利润总额的,上年利润总额部分按25%比例计提,超过上年利润总额部分按30%的比例计提。

(2)当年亏损的,按当年减亏额12.5%的比例计提;
(3)当年扭亏为盈的,减亏部分按12.5%的比例计提;盈利部分按25%的比例计提。

2.效益工资分配
理事长效益工资与联社等级挂钩:一级联社理事长效益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全辖平均效益工资的5倍;二级联社理事长效益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全辖平均效益工资的4.5倍;三级联社理事长效益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全辖平均效益工资的4倍;四级联社理事长效益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全辖平均效益工资的3.5倍;五级联社理事长效益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全辖平均效益工资的3倍。

理事长效益工资分配系数为1.0,主任、监事长为0.85,副主任为0.7。

(四)津贴
津贴包括工龄津贴和基层信用社津贴,标准如下:
工龄津贴标准为每年3元;
基层信用社津贴:按照距离城区远近划分类别,每月最高不超过100元计发基层信用社津贴。

(五)专项奖金:盈余联社可执行县级及以上政府出台的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卫生先进和“支农”先进五项奖项,其余奖项一律取消(政府出资奖励的奖项除外)。

同一奖项执行最高标准,不得重复发放。

专项奖金计发基数为基本工资,且专项奖金总和最高不超过3个月基本工资。

四、薪酬管理
(一)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如遇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增加总额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增加额。

调整后基本工资=调整前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增加额×1
(二)责任目标工资按月考核预发,年终清算;责任目标工资随联社等级调整而调整,不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系数值一年一定,每年一月一日调整。

(三)效益工资按季预提,年终考核发放。

(四)联社高级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30%专项存储,任期届满考核发放,另70%年终考核发放。

(五)工龄津贴、基层信用社津贴按月计发。

工龄津贴每年1月1日调整;基层信用社津贴从工作变动次月起调整。

(六)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确需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计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休息日加班工资在效益工资中自行解决。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为计发基数。

(七)新招聘的以下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具有大专及本科学历的人员,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津贴全额发放,责任目标工资按本单位同岗位员工的50%发放;硕士生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津贴全额发放,责任目标工资按本单位同岗位员工的80%发放。

试用期不计发效益工资和专项奖金。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根据其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工资。

高层次复合人才、核心人才及博士研究生不实行试用期工资。

因工作需要聘用的短期合同工,试用期内只计发基本工资、津贴;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津贴全额发放,责任目标工资、效益工资和专项奖金按同岗位长期合同工的50%发放。

(八)离岗退养员工生活费由基本工资、工龄津贴和责任目标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工龄津贴全额发放;责任目标工资根据工龄长短按一定比例发放,离岗退养时工龄满35年及以上的按55%计发,工龄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50%计发,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45%计发,工龄20年以下的按40%计发。

离岗退养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以基本工资、工龄津贴与责任目标工资之和为基数计提,由离岗退养员工和单位按各自承担的比例缴纳。

员工离岗退养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如员工离岗退养期间的连续工龄达到新的离岗退养生活费计发比例标准时,从次月起重新核发员工的离岗退养生活费;如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联社等级调整,离岗退养人员生活费计发基数比照在岗人员调整。

员工离岗退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和病退条件的,法人社应及时按规定和程序为其办理正式退休、退职和病退手续,其退休生活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发。

本指导意见实施前已离岗退养人员待遇按本指导意见规定重新核定。

(九)待岗人员待岗期限内只发基本工资。

(十)工资总额按编制内长、短期合同工实际用工数核定。

(十一)因班子正常调整离开领导岗位,且尚未退休或离岗退养的县级信用联社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目标工资按原岗位60%执行,效益工资按联社中层干部平均数执行。

五、组织实施
薪酬制度改革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每位信合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级联社要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办事处、市联社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认真论证测算基础上,制定完善薪酬管理配套办法,经县级联社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办事处、市联社审核,报省联社备案后组织实施。

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部门在实施薪酬制度改革时,要认真执行政策,加强经济核算,严格各项考核制度和财经纪律,从严控制薪酬增长幅度。

各级审计稽核部门要把薪酬发放作为一项重要稽核内容,每年例行稽核。

凡违反政策规定,搞虚盈实亏,高估多算,在政策外自行动用财力,额外增加薪酬的,要视情节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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