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会计,我国]关于我国环境会计核算体系构建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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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环境会计核算体系构建的探讨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当环境问题影响了社会经济生活和人们的生存状况时,人们开始注意、关心环境问题,并试图用一定的确认、计量手段,去评估、核算环境行为的影响过程和结果,于是逐步出现了有关环境事项的确认、计量等核算理论与方法。从而,环境会计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环境会计的概念
环境会计,又叫绿色会计,是会计学、环境科学、现代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相互结合。具体来说,环境会计是指以自然环境资源和社会环境资源耗费应如何补偿为重心而开展的会计;换言之,是指主要以价值形式,将环境问题与现代财务理论方法有机结合,以货币单位、实物单位计量或用文字说明等方式,对环境及其变化进行确认、计量、披露、分析,以及对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以便为决策者提供环境信息的一种会计理论和方法;是反映、记录、报告、考核资源和环境成本与价值,评价企业环境经济活动以及取得的环境效益,对企业财务成果和社会价值形态的近期、长远影响的一门新兴会计学科。1992年世界环境发展会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掀起了世界性的环境会计高潮。
二、环境会计的发生基因
(一)传统会计的局限性促进环境会计的产生
由于服从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假设,传统会计把会计主体局限在没有生态的环境中,没有认识到经济运转和自然环境循环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体说来,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传统会计的局限性集中表现在:会计循环过程及内容不完整。即传统会计未将涉及环境要素的经济业务作为会计要素加以正式确认以及不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成本补偿要求。
(二)环境现状催生环境会计
我国自然资源丰富,环境条件优越,素以地大物博著称于世,但最近二三十年来,我国加快发展步伐,由于相关措施不到位,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工厂肆意排放污水废气,环境污染严重。实际上,我们已经是地大而物不博了。如何合理高效利用有限资源,认真治理污染已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环境会计也就应运而生了。
三、我国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基本架构
(一)环境会计的目标
会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环境或条件下,人们从事会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它体现了会计的宗旨,是会计理论结构的基础和逻辑起点,是会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决定着会计实务的选择和发展。环境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其目标应是会计总目标中的一个子目标,有其侧重方面,其侧重方面取决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和会计的内在属性。据此,环境会计的目标应有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
(二)环境会计的基本假设
1.会计主体假设
环境会计同样需要会计主体假定,即虽然环境会计根本上是为公共利益服务,但需要假定它是为某一个特定的单位服务的。如果不做这样的假设,与财务会计一样,环境会计也就不能准确界定核算的空间范围。
2.会计分期假设
尽管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是形影相随的一对假设,但是在环境会计中并不需要强调持续经营假设。因为一则环境会计的主体除了企业,还包括政府及非赢利组织,后者谈不上持续经营与否;二则持续经营假设的存在主要是源于成本费用的递延和跨期摊配,但在环境会计中,可能并不需要进行损益的递延和摊配等处理。但是无论如何只要提供会计报告,就都必须进行会计分期,因此会计分期的假设是必要的。
3.货币计量假设
古今中外的各种会计学理论,包括我国主流的管理活动论和信息系统论,都认为会计的主要计量工具是货币。如果抛弃这个假设,用实物单位等多种手段作为环境会计的计量工具,并据以对外提供相关信息,都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那么人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这样的学科和理论是不是还属于会计学的范畴。
四、促进环境会计核算体系构建的建议
(一)培养和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环境意识,是指人对待自然和环境的态度,一是意识水平,即人们是否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存在,以及认识的程度如何;二是行为取向,即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对环境问题所作出的行为选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在环境保护实践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公众的环境意识也明显增强,但是,从总体上说,当前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还有待于提高。
(二)深入开展环境会计基础理论研究
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会计理论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会计实务,环境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新的分支,也应当建立一个基本的理论体系。会计学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没有这样一个体系作为指导,其具体的实务(如环境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等)就不好开展。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度既影响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可行性,又影响到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纵观我国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研究现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很多仅限于国内,缺乏与国际会计职业界的交流和对国外已有成果的借鉴,而来自审计界的研究成果更可谓凤毛麟角。
(三)完善环境立法
目前我国法律上尚没有单独的环境信息公开法,已有的法规很多是原则性和概括性的表述,可操作性较差,执行起来还有一定的难度。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信息公开条例》,将环境信息纳入其中,以法律形式确定它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我国的《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发挥出作用来。
2.修订已有的具体准则,将环境财务信息纳入其中。如在《或有事项》中,对环境或有事项确认环境负债、计量和披露环境负债进行具体规定等。此外,财政部可加紧制定环境会计报告准则,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增强其实际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总之,构建环境会计核算体系,是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客观现实要求。目前,我国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很多理论还不成熟,尤其是在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存在争议。我们应在了解和借鉴国外环境会计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研究、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