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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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及时、方便的原则,坚持纠错原则,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行政复议决定外,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
第二章行政复议的范围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的警告、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封锁、扣押、冻结财产的决定不服的;(三)拒不接受行政机关变更、吊销或者撤销有关许可证、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等的决定的;(四)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的确认,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和其他确定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然资源;(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经营活动的法定决策权;(6)(七)认为行政机关违反农业承包合同,变更或者撤销农业承包合同的;(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收受财物、摊派费用或者索取的
第1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具体的违法、不正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本法。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3条
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负责法制工作的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三)适用于审查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应当为行政复议决定制定;(四)办理或者移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复议申请;(五)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六)处理对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事项;(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首次从事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南开大学22春“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考核题库高频考点版(参考答案)试题号2

南开大学22春“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考核题库高频考点版(参考答案)试题号2

南开大学22春“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考核题库高频考点版(参考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行政法分为()。

A.实体行政法和程序行政法B.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C.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D.主要行政法和次要行政法参考答案:A2.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的重要区别之一是是否将听证笔录作为最终决定的根据。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行政机关与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共同作出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起诉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为共同被告。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4.公务员有权对国家机关作出的辞退、扣减工资行为提出申诉,但不能对取消录用提出申诉。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5.A.征收针对动产,征用针对不动产和劳务B.征收可依法减免,征用一般不可减免C.征收是无偿的,征用是有偿的D.征收表现为税收和收费,征用表现为土地征用、强制使用劳务等参考答案:ABCD6.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下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B.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上级行政机关审查下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C.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在复议过程中,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D.人民法院有权受理行政相对人直接针对规范性文件提起的行政诉讼参考答案:ABC7.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法法源B.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可以是任何行政机关C.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根据制定主体的级别确定D.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目前没有统一规范参考答案:ABCD8.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有权()。

A.向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司法建议B.通知银行直接从行政机关的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C.对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罚款D.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事实参考答案:ABCD9.行政合同的缔结可以采用以下方式:()A.直接磋商B.招标D.邀请发价参考答案:ABD10.降职是行政处分,免职不是行政处分。

大学行政法考试(习题卷8)

大学行政法考试(习题卷8)

大学行政法考试(习题卷8)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41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省略了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程序。

A)调查B)事先告知C)决定D)送达答案:A解析:2.[单选题]王某不服派出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后因被派出所威胁撤回复议申请。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复议机关知道真相后应不允许王某撤回B)王某撤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C)应当对派出所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D)王某撤回后也可提起行政诉讼答案:B解析:3.[单选题]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 )。

A)驾驶许可B)营业许可C)颁发毕业证书D)持枪许可答案:D解析: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

A)某市工商局对甲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处罚B)某县公安局对公民乙扰乱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C)某市行政执法局对公民丙贩卖盗版书籍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D)某市人民法院对公民丁扰乱法庭秩序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答案:D解析:5.[单选题]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 )。

A)警告B)二百元以下罚款C)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D)五百元以下罚款答案:A解析:C)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和解协议书D)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判决书答案:A解析:7.[单选题]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 )。

A)上一级行政机关B)纪检机关C)检察机关D)金融机构答案:D解析:8.[单选题]公安行政处罚的警告属( )A)财产罚B)声誉罚C)人身自由罚D)行为罚答案:B解析:9.[单选题]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 )。

A)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B)行政相对人总是公民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答案:A解析:10.[单选题]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并对其予以警告。

行政复议法试卷

行政复议法试卷

行政复议法试卷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 3日B. 5日C. 7日D. 10日答案:B。

解析:这是行政复议法中的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行政复议程序能及时启动。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 15日B. 30日C. 60日D. 90日答案:C。

解析:60日是法定的期限,这样规定给予当事人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复议申请,同时也确保行政复议的时效性。

3.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 3日B. 5日C. 7日D. 10日答案:D。

解析:这一规定有助于保证行政复议程序的公正性,让被申请人有合理时间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回应。

4.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的办法。

A. 开庭审理B. 书面审查C. 公开审理D. 不公开审理答案:B。

解析:行政复议多采用书面审查,这样可以提高效率,在审查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5.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申请行政复议。

A. 本级人民政府B. 上一级主管部门C. 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D. 法院答案:C。

解析:这给了申请人自主选择的权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6.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A. 15日B. 30日C. 60日D. 90日答案:C。

解析:和申请期限一样,作出复议决定也有60日的期限,保证了行政复议的效率和公正。

7.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处罚不服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查封财产的措施不服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不服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不服答案:C。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 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B. 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C. 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D. 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降职处分决定不服答案解析:【答案】D【解析】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选项D)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第1条该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目的是防止和纠正非法或不正当的特定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和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能和权力依法机关。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认为特定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并适用于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机关应当接受并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

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事项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调查收集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证据以及咨询文件和材料;(三)审查适用于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制定行政复议决定;(四)办理或移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根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违反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行为的建议;(六)处理针对行政复议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事项;(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次从事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4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遵守合法,公正,公开,及时,方便的原则,坚持纠正错误的原则,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

第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复议决定的除外。

最后。

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拒绝接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例如警告,罚款,没收财产。

非法收入,没收非法财产,停产或停业命令,吊销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二)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关于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封锁,扣留,冻结财产的决定;(三)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变更,中止或者注销有关许可证,许可证,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决定;(4)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关于确认土地,矿产资源,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和其他自然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资源;(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经营活动的合法决策权;(六)认为行政机关通过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募集资金,收取财产或者财产,分摊费用或者要求违法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向行政机关申请许可,许可证,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或者向行政机关申请审批有关事项的,由行政机关决定。

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4类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4类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4类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1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具有方便群众、快捷高效、不收费等特点和优势,其主要功能是: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教育引导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提高法治素养。

2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均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提出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如果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存在严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话,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同时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国家赔偿。

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可以要求被申请人作出合理、合法的让步。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行政复议机构从中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征得行政复议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双方也可以私下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报行政复议机构报备一份)4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简单来说,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常见的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侵犯经营自主权、要求履行义务、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具体来讲,行政机关只要存在下列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就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机关存在违法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三)行政机关存在违法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四)行政机关存在违法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五)行政机关存在违法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侵权行为;(六)行政机关公布的红头文件,存在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且依据该文件采取了具体的侵权行为;(七)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登记的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不作为行为。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B.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C.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D.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降职处分决定不服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答案】D【解析】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选项D)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申请(一)申请复议的期限根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1.此处有权作出例外规定的“法律”仅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狭义上的法律。

2.法律可以规定例外期限,但是该期限只能比60日长,不能比60日短。

比如,《专利法》规定的3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仍然有效。

口的:是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申请期限来行使复议权利。

(二)申请复议的形式1.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书面申请,可以釆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向申请人宣读,并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1•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中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3.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无正当理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4.除了前面三种情形以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法宣在线-章节练习及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法宣在线-章节练习及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单选题)某省会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规章,授权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并明确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直接主管该办公室工作。

高某因乱设照相点被市场管理办公室罚款500元,高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复议机关是谁?()A.省综合治理委员会B.市人民政府C.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D.市综合治理委员会正确答案:D2、(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城建部门将某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C.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D.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正确答案:C3、(单选题)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

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A.市人民政府B.市国有资产管理局C.区人民政府D.市经济贸易局正确答案:A4、(单选题)某市西城区建委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对某大街实施改造,张某房屋位于改造区。

某日,西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下达住房安置通知,张某未搬迁。

数日后,受区建委委托的该市某拆迁公司强行拆除了张某房屋,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个选项是本案的被申请人?()A.市政府B.某拆迁公司C.西城区建委D.西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正确答案:C5、(单选题)某市工商管理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企业有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经审查认为应当给予该企业150万元以上的罚款。

对此,市工商管理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给予批准后,市工商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了处罚决定。

该企业不服市工商管理局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此案谁有管辖权?()A.市工商管理局B.市人民政府C.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D.市工商管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正确答案:C6、(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范性文件(规定)可复议的情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A)
A、某县人民政府对于某块滩涂所有权归属所作的处理决定
B、某市环保局所作的开除工作人员吴某的决定
C、某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D、某乡政府作出的有关民事纠纷的调解或处理
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
(一)申请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和有立法权的市级政府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申请人对不是由附带出来的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就是说,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中,没有侵犯了自身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只有抽象行政行为,这不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之内;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四)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题库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题库

1、(单选题)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

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A.市人民政府B.区人民政府C.市国有资产管理局D.市经济贸易局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解析:展开解析↓2、(单选题)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并对其予以警告。

甲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是()。

A.某市市公安局B.某市区公安分局C.某市市政府D.乡政府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解析:展开解析↓3、(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C.城建部门将某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D.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解析:展开解析↓4、(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B.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服C.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D.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解析:展开解析↓5、(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就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这些规定不包括下列哪项?()A.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B.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D.国务院部门规定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解析:展开解析↓6、(单选题)某省会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规章,授权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并明确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直接主管该办公室工作。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通带进行哪些方面的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通带进行哪些方面的审查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通带进行哪些方面的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是确保行政复议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做好这一工作,既可以保证管理相对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避免行政复议机关盲目立案,为顺利地开展行政复议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符合本法规定。

一、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

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除上述具体行政行为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国开作业法学基础-形考作业二(20分)83参考(含答案)

国开作业法学基础-形考作业二(20分)83参考(含答案)

题目:下列哪些不属于我国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选项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务的选项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选项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选项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撤销许可证的决定不服答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题目:下列关于行政相对人的说法,错误的是()选项A:行政相对人又叫行政相对方选项B:国家组织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选项C:社会组织和中国公民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选项D:外国组织和外国人不能成为我国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答案:外国组织和外国人不能成为我国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题目:市政府欲采购一批办公设备,于是与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选项A:行政是国家的行政管理选项B: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属于行使国家行政权选项C:市政府与供应商之间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买卖关系选项D: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答案: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属于行使国家行政权题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A:抽象行政行为选项B:行政处分行为选项C:具体行政行为选项D:民事侵权行为答案:具体行政行为题目: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即()。

选项A: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选项B: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选项C:授权的行政行为与委托的行政行为选项D: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答案: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题目:以下()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选项A:发布天气预报选项B:行政许可选项C:吊销执照选项D:征税答案:发布天气预报。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有哪些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有哪些

open your eyes and see things as they really ar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有哪些导读: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辞退、回避等人事处理决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决定和行政处分;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等等。

一、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有哪些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辞退、回避等人事处理决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决定和行政处分;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5.上级行政机关责令下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6.行政机关对信访问题作出的没有规定新的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或者解释性答复;7.行政机关落实历史遗留政策问题的行为;8.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9.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10.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1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为。

二、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024年行政执法考试答案3

2024年行政执法考试答案3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重点任务的是?()A、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B、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C、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D、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正确答案:B我的答案:B答案解析:【答案】B【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法具有一个统一完整的法典B、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明显分开C、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D、行政法规范数量最少正确答案:C我的答案:C答案解析:【答案】C【单选题】下列属于我国行政法一般渊源的是()。

A、法律解释B、判例C、行政法规D、国际条约正确答案:C我的答案:C答案解析:【答案】C【单选题】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数额由()机关规定。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正确答案:C我的答案:D答案解析:【答案】C【单选题】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有下列哪一项情形的,应当中止执行()。

A、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B、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C、执行标的灭失D、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B答案解析:【答案】A【单选题】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处罚单位以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设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这一规章是()。

A、违法。

因为规章无权规定行政处罚B、违法。

因为规章无权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C、违法。

因为本规章超出了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D、不违法正确答案:C我的答案:C答案解析:【答案】C【单选题】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释义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释义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传统的理论认为行政权不应干预民事活动,民事争议引起的争议应当由社会中介组织或司法机关作出裁决。

但是,随着社会事务的复杂化,行政权干预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都在增加。

这是行政权扩张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虽然法学理论工作者对此持谨慎的态度,但行政权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还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尤其是在我国,行政权对民事活动的干预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需求。

许多法律、法规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处理。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处理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但不是最终,也不是最主要的方式,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为了尽快解决民事纠纷,行政复议法将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排除在复议范围之外。

这里应当指出,国务院提请审议的行政复议法草案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些同志认为,有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调解决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要求当事人履行,因此,简单地规定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一律为民事诉讼不尽合理,所以在修改中删去了“民事”二字。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一是可以由当事人决定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也可以由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还是由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

关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问题。

这里的调解,是指行政机关主持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促使民事争议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的一种活动。

它与民间调解和司法调解一起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

执行生效行政决定不属行政复议范围

执行生效行政决定不属行政复议范围

执行生效行政决定不属行政复议范围1. 引言执行生效行政决定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在行政复议制度中,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复议,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健康运行。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行政决定已经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实现,过早地妄图重启行政复议程序,无疑会带来一定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感。

因此,本文将就执行生效行政决定不属行政复议范围进行探讨。

2. 背景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行政决定在经过一定程序后,获得了法律上的确认和实现,其效力已经得到保障和限制。

执行生效的行政决定所体现的行政行为,已经发挥了其预期的效果和结果,即使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也需要借助新的法律途径来处理,而不是在原有的行政复议程序中寻求救济。

再次,在行政决定副本中,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以明确的形式被表达出来,行政相对人作为行政决定的受益方或承担方,已经明确了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利权益,行政复议程序的启动不仅会导致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也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此外,执行生效的行政决定所体现的行政行为,通过相关程序和证明,其目的已经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和实现,原则上不应该再受到行政复议程序的干扰。

而且,复议结果在许多情况下只是推迟和延长了原行政决定实现的时间,无法达到满足行政相对人的实际需求的目的。

最后,在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维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健康运行。

如果过度地将行政复议程序纳入已经得到法律确认和实现的行政决定之中,就会导致收效甚微或无效的结果。

3. 行政决定的执行生效与行政复议程序的关系法律规定,行政复议程序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种救济途径,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行政救济机制。

行政复议机关对所复议的行政决定可以做出改变、确认或者撤销的决定,并向作出原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发出决定书。

然而,在行政决定生效已经得到确认和实现的情况下,再次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就超出了法定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同时适用复议的范围包括:
国务院部门规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条例
乡镇人民政府规章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重新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规定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的规定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

为防止和纠正具体的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宪法,保障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复议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现行版本进行了修改。

2017年1月1日。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公布。

1999年10月1日。

[1]第一修正案是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若干法律的决定》作出的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案二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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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哪些
对于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多少有表示不服的情况,而此时出于对自己权益的救济,允许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中有部分是行政复议前置的,但也有一些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对于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多少有表示不服的情况,而此时出于对自己权益的救济,允许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中有部分是行政复议前置的,但也有一些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一、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违纪的国家公务员所给予的惩戒。

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有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撤职、开除。

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决定。

其他人事决定是指除行政处分外,行政机关在内部人事管理活动中,对国家公务员个人作出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它包括公务员定级、考核等次、降职、免职、回避、晋级、增资、辞职、辞退以及退休等涉及其个人权益的决定。

行政处分以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
行为,而行政复议法的目的是解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是为管理相对人提供的一项权利救济途径,是解决外部行政行为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

外部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与内部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在性质、内容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机关、程序和后果等方面都不一样,它们适用不同的法律。

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排除在行政复议范围之外,并不是说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而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有相应的规定,如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所受纪律处分不
服的时候,应该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处理机关要求复议,并且有权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诉。

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因此,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需要通过行政复议法寻求救济。

这里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是指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97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行政监察法》和1993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传统的理论认为行政权不应干预民事活动,民事争议引起的争议应当由社会中介组织或司法机关作出裁决。

但是,随着社会事务的复杂化,行政权干预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都在增加。

这是行政权扩张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虽然法学理论工作者对此持谨慎的态度,但行政权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还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尤其是在我国,行政权对民事活动的干预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需求。

许多法律、法规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处理。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
作出的调解或处理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但不是最终,也不是最主要的方式,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为了尽快解决民事纠纷,行政复议法将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排除在复议范围之外。

这里应当指出,国务院提请审议的行政复议法草案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些同志认为,有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调解决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要求当事人履行,因此,简单地规定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一律为民事诉讼不尽合理,所以在修改中删去了“民事”二字。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一是可以由当事人决定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也可以由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还是由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

关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问题。

这里的调解,是指行政机关主持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促使民事争议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的一种活动。

它与民间调解和司法调解一起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

对解决民事争议、平息社会矛盾和维护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关于行政调解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因此,实践中的行政机关对哪些民事纠纷可以进行调解,是根据需要灵活进行掌握的,实践中出现较多调解有:基层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如农村乡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等主持的调解;行政主管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给予的调解,如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等。

也有一些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调解,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行政调解是实践中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便捷方式,调解的结果要靠双方当事人自觉自愿的遵守执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不能强制执行。

因此,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不服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关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其他处理。

这里的“其他处理”是指什么,法律没有明确。

一般认为,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处理是指行政裁决。

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以后,行政仲裁变为民间仲裁,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上,仲裁法确定了“或裁或审”的原则,对仲裁决定不服的不能起诉。

因此,这里的其他处理不包括行政仲裁。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决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的活动。

与行政调解相比,行政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的法律效力又不及仲裁,对行政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行政裁决是否可申请复议,理论界有不同看法,赞成可以申请复议的认为,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的处理行为,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意志,具有法律效力,属于行政决定的一种,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议。

对行政裁决不能申请复议的理由是,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处理决定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民事纠纷最终需要由法院作出裁决,如果允许对行政裁决进行复议,可能会拖延民事纠纷的解决。

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裁决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适用于对土地、草原、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和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争议,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邮政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也规定了行政裁决。

对有的行政裁决可以申请复议,如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的裁决,公安机关对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裁决;对下列行政裁决,不能申请复议:
第一,有关专利权的民事纠纷。

有关专利权的民事纠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专利侵权纠纷,就是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

当事人对专利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专利权的使用费纠纷。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不履行专利法规定的有关义务的专利权人由国家强制许可他
人使用。

根据该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专利局裁决。

对裁决不服的,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有关商标权的民事纠纷。

商标权是一种具有财产性质的工业产权,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的专有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非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擅自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得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有上述情形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此外,行政机关根据《邮政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大气污染
防治法》。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所作的关于民事纠纷的处理,也不能申请复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也就意味着此时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结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之后发现,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主要有两种情况,即不服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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