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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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业务拓展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本定义 (3)

第三章片区划分 (4)

第四章报备机制 (5)

第五章授权管理 (6)

第六章问责机制 (9)

第七章项目审查 (13)

第八章任务分配 (16)

第九章从业守则 (17)

第一章总则

一、实施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基础业务拓展工作要求,明确基础业务拓展流程与规则,使业务发展与奖惩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引导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及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团队意识并深入开展团队协作,优化业务竞争秩序,准确、稳步地落实集团公司基础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结合集团现行管理架构及业务现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实施目标

基础业务拓展工作是集团的核心工作之一,是集团各项业务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实施本管理办法,明确团队目标、团队角色、团队定位、团队责权,在集团内部逐步建立起有序竞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团队协作的凝聚力与效率。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下的所有概念定义及规则等,均只涵盖基础业务范畴,适用于集团市场部、大客户营销中心及各分公司。

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原南沙区的业务统筹规则、考核规则等作废,统一按本方案执行。

第二章基本定义

一、项目分类

经过对历史发展数据整理分析,现将集团基础业务项目分为小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大型项目。三类项目所对应的用户规模情况如下:

二、大客户与普通客户

大客户也称政企客户,是指已经或有可能跟珠江数码集团签署大、中型项目有线电视入网协议,已经或有可能使用珠江数码集团信号接入与服务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或其它群体组织。

小型项目对应的客户群体,不在大客户范畴之内,称之为普通客户。

三、项目类别

本管理办法将项目类别分为A类、B类与C类。每类项目对应的项目性质情况为:

项目类别是季度考核激励金的计提依据,不同的项目类

别对应不同的计提标准。

若B类用户以标准资费收回工料费,则按A类用户计提标准来计算激励金。

第三章片区划分

一、分区目的

对市场进行片区划分才能从管理上落实责任到人、守土有责,可以使得营销资源更加富有效率,使营销策略更加具有针对性,使营销战略更加容易实现市场着陆。

大客户营销中心及各分公司年度任务的制定,依据片区存量用户来评估。分公司须按片区来指定普查责任人。

二、分区方式

分区方式包括行政辖区划分以及行政辖区下的属地片区再细分。

㈠行政辖区:包括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荔湾区、越秀区等。其中,黄埔区包括萝岗及周边辖区;海珠区包括番禺、大学城及周边辖区。

㈡属地片区:立足行政辖区,在辖区内以营业厅、代理公司或道路标识等为单位划分多个属地片区。

三、普查责任主体

分公司须对各自辖区内的楼盘信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普查,大客户营销中心协助分公司提供项目普查与报备信息。

分公司是项目普查的责任主体,普查结果及时录入BOSS 系统并进行报备。市场部政企事务岗负责整理及统计项目报备信息库。

市场部政企事务岗为普查监督考核主体,普查情况及考核结果按季度考核与公示。

分公司营销部经理(或由分公司指定其他部门经理,下同)为项目普查的第一责任人。营销部经理、营销岗员工(或其他指定员工,下同)作为对属地片区进行项目普查的直接负责人,项目普查结果由负责人直接在BOSS系统上报。

第四章报备机制

一、报备原则

楼盘报备以“分区普查、责任到人”为原则,营销部经理或营销岗人员负责一个或若干个属地片区的项目普查工作,并执行“即查即报”机制。项目普查与报备可跨区进行。

二、有效报备人

报备信息填写完整清晰、准确无误的第一个报备者为有效报备人。一个项目可由多人报备,但最终只认定一个有效报备人。若报备信息有错漏、不完整或含糊其辞,则不算有效报备。

有效的报备信息需至少完整包含如下字段: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类型、项目规模、项目状态、对方联系人信

息。相关的报备信息若不完整,需返回重报。

用户普查、客户报备等,均在BOSS 系统内统一进行。

三、普查考核

市场部政企事务岗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大客户营销中心、各分公司对全市范围内的项目开展普查工作,年度普查结果计入基础业务发展激励金考核中。

第五章 授权管理

一、项目洽谈流程

大客户营销中心、分公司与代理公司若要跟进大、中型项目,均须遵循“报备”、“授权”、“洽谈”与“签约”的流程(小型项目无需统一授权)。如图所示:

禁止“谁取回合同业绩(代理权利)归谁”、

“无需授权亦可介入洽谈”的无序竞争模式。

二、项目授权方式

项目授权方式包括开具“授权书”和“介绍信”。取得

授权资格的洽谈人称为“洽谈责任人”,洽谈责任人所在的部门称之为“洽谈责任单位”;洽谈责任单位对应的属地分公司或大客户营销中心区域经理,称之为“洽谈协助单位”

或“洽谈协助人”。

三、授权期限

“授权书”有效期限最多为6个月;“介绍信”为最高授权责任状,一般情况下,期限为6个月以上或默认为永久。

若项目授权已过有效期,在没有人员提出新授权的情况下,则默认最近被授权的洽谈责任人,继续承担项目跟进的权利及义务。

四、授权保密

“授权书”为内部项目管理协调文书,不可对外公开。

“介绍信”为对内、对外通用文书,“洽谈责任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对外公开。

五、授权原则

项目授权依照以下五原则进行:

⑴属地优先原则。有效报备人对属地分公司内的项目,有优先被授权的权利。授权方式默认为授权书,可视需要开具“介绍信”。

⑵跨区协商原则。有效报备人若需跨区跟进项目,须跟属地分公司友好协商,征得同意方可被授权。授权方式为开具“介绍信”。若属地分公司不同意他区有效报备人作为属地项目的“洽谈责任人”,分公司需接受开具“介绍信”的授权方式。

⑶期满殿后原则。授权期满后,项目未成功签约,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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