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陪护床出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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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陪护床出借管理规定

1.预约登记

(1)由客户提供住院证明等,填写借用预约单。

(2)预缴押金,填写并给付客户押金收据。

(3)明确告知陪护床送达时间、回收时间、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

(4)明确告知推约和办理退款的注意事项。

2.转单派工

(1)预约登记人于17:30前将当天增加的陪护床客户信息(一是客户所在科室、病床号;二是客户姓名及联系方式)汇总提交送床工。

(2)按规定时间,送床工应当将陪护床送达客户,并告知客户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回收的注意事项;必要时演示陪护床的使用方法(对疑问客户)。

3.收床

(1)在规定时间到达科室,提醒客户做好起床和物品清理工作。

(2)从已经整理好的床位开始回收,以便客户完成收捡工作。

(3)使用运送车进行收集。

4.续约

(1)由客户口头核对科室、病床号及客户姓名;服务人员通过记录核查,根据客户需要办理相应手续。

(2)可以根据客户的住院情况采取增加押金或先交付前一阶段租金方式,填写预计续用时间。

(3)将更改后的信息在下班前汇总交付于送床工,以便继续为客户送床。

5.服务总结结算

(1)客户提交相应的押金收据和登记时的有效证件。

(2)服务人员核对信息。信息吻合的,应进行结算处理;信息有差错的,应提醒客户完善,如有效证件不符合的,应告知取登记时的证件前来办理。

(3)核算费用,并收取必要的租借费。

(4)收回押金收据,退还押金,客户在相应登记记录上确认。

(5)下班前将退出预约的客户信息转交送床工,以便停止送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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