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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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承包合同
篇一:检验试剂供货合同
邹城市中医院检验试剂供货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各项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以及与该购买试剂有关的设备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向乙方采购甲方检验科现在使用的各项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试剂详细品牌型号、规格、价格清单附后)。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第三方对甲方相关设备(与供应试
剂相关的)进行维修保养。
1.3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货款。
1.4合同期限为年,从201年0月01日到201年0月
31日止。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产权
2.1乙方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
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
之日起计算。
2.3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4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唯国家有关部
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5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
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3.1甲方正在使用的各项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试剂
详细品牌型号、规格、价格清单附后),按照甲方现有价格
全部向乙方采购。
3.2甲方将来计划使用的各项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
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招标价格或国家规定价格向乙方采购。
3.3在有关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应马上联系甲方指定
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甲乙双方共同和第三方签订维修养护合同),甲方配合维修单位进行设备修复。
3.4甲方收到乙方供应货物验收入库,并且乙方开具销
售货物发票,于当月25日入账,并于入账后3个月支付该
项货款。
3.5甲方因非人为失误,可进行退货、换货。
3.6在遇到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性调整,致使
本合同不能进行时,甲方得知调整政策后,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可在3个月内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予以谅解、支持。
3.7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价格变动时,甲方可根据国
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4.1乙方自确认甲方订货通知之时起三个工作日内交货,如乙方对配送时间
作出承诺的,按该承诺时间执行。
4.2在甲方有关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应马上联系甲方
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全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4小时完成修复,如24小时不能修复须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
用。
4.3乙方负责甲方所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以及相关检验设备的产品技术支持。
4.4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甲方所有使用得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的品牌型号。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甲方书面同意后,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规格进行更换,价格按其他医院同期采购价格。
4.5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应使用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不得另行收费。
4.6根据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及交易习惯,由配送商负责送货上门,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确定。
4.7交货时如甲方要求提供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应当予以提供。
4.8乙方全权负责体外诊断试剂、消耗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资质文件。
4.9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协议各项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承诺于每合作期满1年的次月,对于上年度甲方已付款项进行对账确认,对账完毕后由乙方提供上年度甲方已付款项%的
让利折扣。每年度结算一次,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检验及验收
5.1乙方应出具一份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5.2甲方按照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5.3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错方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6.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6.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3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在按合同进行采购后,甲方不能无任何原因要求
退货。
7.2.2.甲方违反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部门的罚款。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乙方按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
7.2.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以及有关方面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日0.04%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同时,保留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7.2.3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后,24小时不能修复,同时又不能提供备用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8.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