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消防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
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
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2 引用标准
本规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
3 消防组织机构
3.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消
防工作的归口管理,安全管理部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常
设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4 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4.1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1.1 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4.1.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筹建消防设施、购置消防器材。
4.1.4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1.5 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4.1.6 组织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的、可行的灭火和事故
应急处理、人员疏散预案。
4.1.7 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2 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2.1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4.2.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通。
4.2.4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和技能。
4.2.5 拟定年度消防资金投入方案。
4.3 岗位的防火责任
4.3.1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3.2 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工作完
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4.3.3 发生故障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当班调度系统。
4.3.4 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维护。
4.3.5 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及时报警。
4.4 实行租赁、承包、委托经营、产权转卖的单位或资产,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在资产使用、经营管理范围内履行安全防火责任。
4.5 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
5 防火安全检查
5.1 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2 车间、班组要结合综合安全检查,把消防检查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必要时要报告公司
安全管理部。
5.3 工段、班组要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要做好交接和防范。
5.4 安全管理部建立防火检查台帐。
5.5 防火检查的内容
5.5.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5.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5.3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
6 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
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6.1.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层。
6.1.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6.1.4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6.1.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1.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6.1.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6.2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6.2.1 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物品
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6.2.2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使用领取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6.2.3 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6.2.4 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6.2.5 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2.6 对怕潮(如乙炔瓶)、怕晒(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6.2.7 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