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DOC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公司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规范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党的干部方针政策,以德才兼备的人选为标准,党组织和党委统一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素质能力、岗位要求等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选人用人公正。
第五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充分发挥各级干部选拔委员会在干部选拔中的作用,聚焦选人用人质量,建立高效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第六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应本着量才而重用、优胜而任用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定位和发挥干部的职务职责,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并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第八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应符合以下步骤:(一)岗位设定和需求分析: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并进行岗位需求分析。
(二)对象确定: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候选人的篮子,明确对象范围。
(三)人才调查:对候选人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品德、工作经历、能力素质等情况。
(四)考察评价: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包括能力测试、面试、组织考察等。
(五)综合研究决定:根据考察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研究,形成选拔任用决定。
(六)组织公示:将干部选拔任用决定通过公司内部渠道进行公示,接受干部和员工的监督。
(七)任命文件签发:公司组织部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决定,签发干部任命文件。
第九条干部选拔任用的步骤要求简化、程序要求规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规范记录和保存,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原则:充分考虑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确保德才兼备。
基层干部选拔与任用管理制度

基层干部选拔与任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基层干队伍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规范选拔与任用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岗位的基层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
第二章干部选拔与任用程序第三条基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程序包含申请、考核、公示、调研、审批等环节。
第四条干部任用工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第五条1.拟选拔的基层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忠诚于企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所在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肯定的管理本领;–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本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无不良记录,德行端正,诚实守信。
2.拟选拔的基层干部应依据岗位职责和要求进行适当的培训,提升相关知识和本领。
第六条干部选拔流程如下: 1. 基层干部提出申请,填写干部选拔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2. 所在部门负责人召集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包含个人本领、工作表现、岗位需求等方面。
3.评审小组依据评估结果,提出拟任干部人选,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4. 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包含书面考核、面试等环节。
5. 考核结束后,所在部门负责人将考核结果提交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6.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调研,了解候选人的个人背景和综合素养。
7. 调研结束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将调研结果汇总,形成综合报告。
8. 企业领导班子对拟任干部人选进行审批,并向干部本人发出任命通知书。
第三章干部选拔与任用的原则第七条1.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从本领优先、公正竞争的原则。
2.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应重视岗位需求和个人本领的匹配,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应重视激发干队伍伍的活力和创造力,重视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
4.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应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管理本领和业务水平。
公司干部选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 竞争、择优原则;4.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原则。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四条选拔范围: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2. 公司下属单位负责人;3. 公司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第五条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4. 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5. 年龄、学历、职称等符合岗位要求;6.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六条提名推荐:1. 个人自荐;2. 下级单位推荐;3. 上级领导推荐;4. 党组织推荐。
第七条审核考察:1. 组织人事部门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 对符合条件的提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3. 考察组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反馈考察情况。
第八条公示:1.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及时调查核实。
第九条任命:1. 公司党委(董事会)根据考察结果和公示情况,研究决定干部任命;2. 任命后,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第四章任职与考核第十条干部任职后,应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
第十一条干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1.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2. 任期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以及任职期间的工作实绩。
第五章培训与交流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促进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单位之间交流任职。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旳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公司制度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旳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旳组织实行。
第四条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荐干部,拓宽识人、用人渠道。
第六条公司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越级提拔旳,需报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七条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公司制度旳规定,公司干部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公司外选拔任用。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可根据三类选拔职位旳性质、任职规定、公司内人材储藏等实际状况分别使用三种不同旳方式和程序,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旳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健全、完善。
第一类职位为重要管理岗位,重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岗位、子公司领导班子岗位,以及公司党政联席会认定旳其她重要管理岗位。
对于重要管理岗位采用“民主推荐与竞争评比”(或者“民主推荐与综合考察”)相结合旳方式,普通需通过民主推荐、竞争评比、组织考察、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1 《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措施》。
第二类职位为普通管理岗位,重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内除部门正副职以外旳管理岗位、直属单位各部门正副职、各工段正副职及其她管理岗位,子公司除领导班子岗位以外旳管理岗位。
对于普通管理岗位采用“竞聘”旳方式,普通需通过自荐或者组织推荐报名、考试(涉及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2 《普通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措施》。
第三类职位为特殊管理或者技术岗位,重要指公司急需旳专业性强而公司内部缺少相应人材储藏旳特殊管理或者技术岗位。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二篇)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套规定。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保持内外人员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包括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聘用合同签订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正公平。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个应聘者都有平等的机会。
(二)职业能力优先。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以职业能力为基础,突出实际工作业绩和潜力。
(三)岗位需求导向。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根据岗位需求,选用最合适的人才。
(四)综合评价。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通过多方面、多指标的综合评价,确保选拔和任用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选拔任用程序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分为甄别、考核、公示、任用等环节,具体程序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干部甄别第五条甄别的目的和方式医院干部提拔的第一步是甄别。
甄别的目的是对干部进行初步筛选,明确哪些干部具备进一步选拔任用的条件。
甄别方式包括考查干部的履职情况、发展潜力、绩效评价等,并可以适当运用面试、笔试等方式。
第六条甄别的标准甄别应当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要求,参照医院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标准等,制定相应的甄别标准。
甄别标准应当明确任务和业绩要求、岗位学历和资历要求、职业能力和潜力要求等。
第七条甄别结果的公示和复审甄别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接受干部及其他人员对甄别结果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由医院设立的干部选拔任用专责部门负责组织,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评定。
第三章干部考核第八条考核的目的和方式对甄别合格的干部进行考核,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
领导干部选拔与任用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选拔与任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确保干队伍伍的素养和本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的领导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
第三条领导干部选拔与任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视本领和道德品质的综合评价,以推动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为目标。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流程第四条领导干部选拔与任用应当依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依照以下流程进行:1.编制岗位描述和任职条件;2.广泛宣传岗位空缺和选拔标准;3.申请报名和资格初审;4.组织笔试、面试和本领评估;5.综合评定和候选人公示;6.提交选拔看法和审查;7.最终决策和公示结果;8.实施任职布置和培训。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标准第五条领导干部选拔与任用的标准应当包含以下方面:1.政治思想素养:坚持党的领导,拥护企业党委的方针政策,具备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原则性;2.本领素养:具备坚固结实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本领,熟识企业运营管理,具备科学决策和问题解决本领;3.道德品质: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道德情操,诚实守信,公正廉洁;4.经验背景:具备肯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在仿佛岗位上有较强的工作表现;5.团队合作: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本领,能够率领团队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选拔与任用标准应依据岗位的不同进行具体衡量,对于高层领导干部应特别重视全面素养的考察和评价。
第四章选拔与任用程序第七条在岗位空缺时,企业应编制岗位描述和任职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
第八条企业应广泛宣传岗位空缺和选拔标准,鼓舞符合条件的人员乐观申请。
第九条申请报名后,企业应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将进行笔试、面试和本领评估。
第十一条笔试重要考查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本领,面试重要考查申请人的综合素养和应对本领,本领评估重要依据笔试、面试和申请人的工作经验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符合选拔标准并通过本领评估的候选人,将进行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健全中层干部管理制度,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央和地方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注重综合素质、能力和业绩的评价,确保任人唯贤、尽职尽责。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条件和程序第四条中层干部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中央和地方有关干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操守。
(五)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或业绩。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选拔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岗位需求分析和计划编制:根据职位的需求和岗位职责,开展岗位需求分析,编制中层干部选拔计划。
(二)公示公告:向全单位公示中层干部招聘计划和相关条件要求,并公告选拔流程和考核标准。
(三)报名和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选拔,由专门组成的初审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四)笔试面试: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测试其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综合评议:将笔试和面试的结果与个人工作成绩相结合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公示和反馈:公示候选人名单,并向所有参与选拔的人员及时反馈结果。
(七)体检审查:对候选人进行体检和审查,查验其身体健康和行为记录。
(八)决策任用:根据综合评议和体检审查结果,由上级领导决定中层干部的任用。
第三章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第六条中层干部任期开始后应接受一定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中层干部应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中层干部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九条中层干部应加强团队建设,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条对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不到位或违纪违规的中层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或处理。
干部选任管理制度

干部选任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是党的根本制度,是保证党领导下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
在干部选任管理中,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激励选拔优秀人才在干部选任中,要坚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重视实绩和潜质,充分激励选拔优秀人才,保障干部队伍的质量和能力。
3.公开、公正、公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决杜绝任人唯亲、贪污腐败等行为,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4.德才兼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相结合,根据干部的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选用干部。
5.干部适用性原则干部选拔任用要根据干部的个人特点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干部的岗位和任务,让每个干部在其所擅长领域内发挥作用,实现干部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6.选拔用人正确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选人用人的政治方向、业务导向和潜力导向,坚决抵制拜金主义、招权纳贿等恶劣风气。
7.干部选任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干部选任管理制度要与干部能力培养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拓展和提升,持续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履职能力。
二、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干部选任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对干部选任的领导指挥作用。
2.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证选任干部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
3.健全干部选任程序建立健全干部选任程序,明确选拔任用的程序、要求和标准,实施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
4.建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对选任干部的工作履历、资历证明和政治表现等进行全面、公开、公正、实时地记录和归档。
5.强化干部考察工作扎实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全方位了解干部个人品行、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等情况。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3篇)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宝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市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以及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履行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或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党组织履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____重要思想和____,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____远大理想和____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干部选拔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 竞争、择优原则;4. 依法依规、注重实绩原则;5.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原则。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四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范围包括:1. 领导班子成员;2. 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3. 专业技术岗位和业务岗位上的高级职务人员。
第五条选拔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2.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4. 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5. 年龄和任职年限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六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公开选拔: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2. 考察核实:对选拔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核实,包括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3. 拟定人选:根据考察核实情况,拟定拟任用人选;4. 任前公示: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5. 决定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决定任命。
第七条公开选拔的具体程序如下:1. 发布公告:公布选拔岗位、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信息;2. 报名:符合条件的干部自愿报名;3.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4. 笔试:组织笔试,测试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5. 面试: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考察干部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6. 体检: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任职要求。
第四章任期和考核第八条干部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表现,可以续任或调整。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拔公平性和尽职性,各级组织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干部选拔标准、选拔程序、任用方式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干部选拔标准干部选拔的首要任务是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
干部选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忠诚:干部要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坚决维护党的利益和集体利益。
2. 道德品质:干部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廉洁奉公,言行正派,作风纯正。
3. 素质能力:干部要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专业技能过硬,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4. 形象形态:干部应注重外在形象,具备端庄得体、仪容仪表整洁大方的形象。
二、干部选拔程序干部选拔程序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候选人:各级组织按照干部选拔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当符合干部选拔标准。
2. 综合评价: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材料。
3. 考察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候选人的真实情况,包括与人员关系、历史记录、政治表现、个人品行等方面。
4. 组织讨论:组织相关人员就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研究,确保选拔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 决策发布:经过组织决策,确定最终选拔对象,并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人员。
三、任用方式干部任用方式是根据干部选拔结果,为干部分配适合的职务和岗位。
任用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 提拔:对有较好工作业绩的干部,根据其能力和潜力进行提拔,为其安排更高级别的领导岗位。
2. 平调:对于干部中需要改变工作岗位的情况,根据干部的专业能力和工作需要进行平调。
3. 选拔培养:对潜力干部进行选拔,通过培训和锻炼提高其能力水平,为其未来的工作发展做好准备。
4. 推荐:对于某些特殊岗位,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和干部能力进行推荐,以确保岗位的正常运转。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r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r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r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选拔条件、选拔方式、选拔程序、任用标准、任用方式、任用职数与用人范围、干部调剂与管理和违纪违法处理等。
\r第二章选拔条件\r第四条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品德良好,具备担任所需职位的能力和条件。
\r 第五条干部选拔的职务条件按照干部相应级别确定,包括申报职务的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
\r第六条干部申报高一级职务,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学历或职称等条件。
\r第三章选拔方式\r第七条干部选拔主要采取考试、遴选和聘任等方式。
\r第八条干部考试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测评等环节。
\r第九条干部遴选由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的选拔小组,进行资格审核、材料评审、考核等工作。
\r第十条干部聘任应根据其职务条件、任职层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
\r第四章选拔程序\r第十一条干部选拔程序依次包括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测评、公示、聘任等环节。
\r第十二条干部选拔拟任职位应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
\r第十三条干部选拔程序中的面试环节可根据需要设定初试、复试等环节。
\r第五章任用标准\r第十四条干部任用的标准是择优选拔、公开竞争和民主集中。
\r第十五条干部任用应根据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r第十六条干部任用必须经过专家和领导干部评审,形成综合评定结果,并作为聘任依据。
\r第六章任用方式\r第十七条干部任用方式包括委任、提拔和发展等。
\r第十八条干部委任适用于初任干部、履职良好的干部和工作需要委任的干部。
\r第十九条干部提拔适用于工作成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是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对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二、干部选拔标准的科学性1. 能力素质的全面衡量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应当综合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品德品质以及组织纪律等方面,确保干部选拔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政治素质是干部选拔的首要标准,要求干部忠诚党和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业务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求干部具备适应新形势和工作任务的能力。
品德品质是干部选拔的基本要求,要求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勤恳敬业。
2. 竞争性选拔机制的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公开、公平、择优的竞争性选拔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通过公开招聘、考核评价等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干部选拔,确保干部选拔的公正性。
同时,要注重选拔对象的多元化,鼓励女干部、青年干部等特定群体参与竞争,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规范性1. 报备审查制度的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应当规范干部选拔的程序。
建立报备审查制度,确保干部选拔过程的透明和公开,防止干部选拔中的非法行为。
报备审查制度可以要求对拟选拔的干部进行履历审查、资格审查等环节,确保干部选拔的合法性。
2. 真实评价制度的实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应当推进真实、客观的评价制度。
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的考核,全面了解干部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从而作出准确的选拔任用决策。
评价体系应当充分发挥权威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可信。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的问题与对策1. 干部选拔程序不透明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实践中,出现了干部选拔程序不透明的问题,给予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应当通过加强干部选拔程序的规范化,对干部选拔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程序的透明公正。
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党员干队伍伍质量,提升组织管理水平,规范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党员干部选拔条件和标准第三条选拔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利益和形象;2.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等严重违纪违法记录;3.具备坚固结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本领、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5.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出色,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紧要贡献。
第四条选拔标准1.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坚决中国共产党党员,酷爱党和人民事业,严守党的纪律,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2.业务本领:熟识本岗位工作所涉及的理论和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分析、问题解决本领;3.组织纪律性:遵守党组织纪律,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本领,能够乐观履行党员义务;4.作风形象:廉洁自持、勤勉务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交礼仪。
第三章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第五条提名介绍1.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事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以及党组织共同提名介绍干部人选;2.提名介绍的干部应当符合拟任岗位的条件和标准,并供应详实的个人履历和业绩料子;3.提名介绍工作应当公开、透亮,鼓舞充分调查、论证及广泛征求看法。
第六条考察核查1.提名介绍的干部人选经过初步审核后,由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核查;2.考察内容包含个人品质、工作表现、业绩成绩、廉政记录等方面的调查;3.考察核查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看法,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七条组织评审1.组织评审由公司党组织或特地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代表构成;2.组织评审重要依据个人履历、考察报告等料子,综合评估候选人的党风廉政和工作本领;3.组织评审应当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考察、酝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核实、讨论决定、任职。
第二章考察与酝酿第五条公司干部考察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考察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工作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七条考察程序:1. 制定考察方案;2. 确定考察对象;3. 进行实地考察;4. 汇总考察情况;5. 提出考察报告。
第八条考察内容:1. 政治思想表现;2. 工作能力;3. 工作实绩;4. 道德品质;5. 组织纪律;6. 廉洁自律;7. 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的情况。
第九条考察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第三章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第十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第十一条民主推荐程序:1. 公布选拔任用岗位及任职条件;2. 组织职工进行民主推荐;3. 对推荐结果进行汇总;4. 将汇总结果报公司党委。
第十二条民主测评程序:1. 制定测评方案;2. 组织职工进行民主测评;3. 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4. 将汇总结果报公司党委。
第四章考察核实与讨论决定第十三条公司党委根据考察报告、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对考察对象进行核实。
第十四条考察核实内容包括:1. 考察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2. 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3. 考察对象的群众基础和群众评价。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一、前言干部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
优秀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如何选拔、任用和管理干部,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需要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以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搞特权、拉关系,确保选拔出优秀的干部。
2. 调查研究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实事求是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品德表现,不得夸大或歪曲干部的工作绩效。
3. 民主集中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决策时要集中处理,执行时要民主集中。
4. 能上能下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论证,深入了解干部的能力、潜力和实际表现,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要能上能下,即对能干的干部要能上用,对不称职的干部要能下放或调整。
5. 稳定与活力原则: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兼顾干部队伍的稳定和活力,既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活力和激励机制,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的建立1.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机制,建立科学的选拔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出优秀的干部。
2. 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公开选招干部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招考试、资格审查等程序,确保选招出的人才符合实际要求。
3.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对选招干部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对干部选招任用工作实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确保选拔成果持续向好。
4.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容错纠错机制,对选拔任用出现的错误和失误,要能及时纠正并进行追责,确保选拔出的干部能够符合实际工作要求。
5.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专业技术培训,培养选招干部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的实施1.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章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方法、标准、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明确干部选招的程序和标准。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幕引: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一个组织或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及选拔出更加优秀的干部,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基本原则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干部选拔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考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符合条件、胜任工作的干部。
2. 集体决策:干部选拔决策应当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 竞争上岗:干部选拔应当坚持竞争上岗的原则,通过选拔考试、面试、调研等方式,选拔出具备能力和潜力的干部。
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1. 干部需求确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干部选拔的具体需求,确定干部选拔工作的任务和指标。
2. 选拔条件和要求确定:根据职务的特点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明确干部选拔的条件和要求,确保选拔出胜任工作的人才。
3. 材料审核:对应聘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背景、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
4. 笔试面试:对通过材料审核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5. 综合评价:综合考察和评价笔试面试结果,结合干部个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对干部进行综合评价。
6. 决策任用: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确定拟任干部,并报上级党委或政府进行批准。
三、监督与考核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和廉洁,监督与考核环节至关重要。
1. 监督机制: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不正之风的产生。
2. 考核评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doc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5、干部身份;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1)民主推荐。
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
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
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1)组织考察组。
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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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XX规章〔2016〕第29号《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2016年3月25日规章制度控制表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有本事、肯实干、能自律、业绩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厂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坚持依法操作、规范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富有实绩。
(三)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能够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刻苦学习、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自主知识积累,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模范遵守法纪,正确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义务,保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年富力强,身体和精力能满足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一)拟选拔任用的副科级干部人选,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管理或班组长及上岗位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首次聘任年龄应在45(女40)周岁以下,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内者不再聘任。
(二)拟选拔任用的正科级干部人选,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岗位任职两年(试用期满后一年)的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拟任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拟在党群组织任职的中层干部人选,应同时符合党群组织的有关章程及相关规定要求。
(五)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逐级提拔,提拔的干部一般应在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
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第三章推荐第六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按着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推荐产生人选。
推荐的形式有组织推荐和民主推荐。
第七条组织推荐的人选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第八条民主推荐主要包括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民主推荐结果将作为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提拔,同时要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推荐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以个人名义向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应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
第十条民主推荐工作的人员构成:(一)领导班子成员;(二)中层管理人员;(三)职工代表或职工代表组长;(四)视职位推荐需要,其他应参加的有关人员。
第十一条推荐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二)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相关要求,组织到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票;(三)个别谈话,听取有关人员推荐意见;(四)统计汇总推荐意见,报厂党政主要领导,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第四章考察第十二条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察。
干部考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关键环节,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工作实绩的考察,运用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列入中层干部考察人选范围的,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的要求,同时参照不同职务岗位的特殊任职条件,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人选的考察程序:(一)拟定考察方案。
(二)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就考察方案沟通情况。
(三)实施考察。
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了解、查询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
(四)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核意见。
拟提拔任用的人选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五)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察综合结论,提出初步任免建议,报告厂党政主要领导。
(六)实行公开竞聘的中层干部,经资格审查后,对具备竞聘资格人员按照上述程序实施考察。
第十五条考察中层干部人选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的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一)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准确、完整地表述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情况。
(四)形成的文字材料,正式任用人员装入本人档案;未被任用人员,后备干部存入后备干部档案,其它人员的资料存档备查。
第五章讨论决定第十六条考察后的拟任中层干部人选,在正式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之前,应征求厂纪委意见,向厂纪委提交书面征求意见。
征求厂纪委无意见后,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酝酿范围应包括:直接上级领导、厂分管领导、厂主管领导。
第十七条实行公开竞聘的中层干部,竞聘优胜者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由厂党、政班子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
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缓议等明确意见。
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有关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行政干部的任用,由厂长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做出聘任与否的决定;党群干部由党委会议做出任免与否的决定。
第二十条属于地方党委协管的干部,应事前征求地方党委意见。
接受双重领导的应事前向上级有关部门征询意见。
第二十一条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报干部任免表转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发生调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具相关手续介绍情况,并转递干部档案。
第二十三条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由人力资源部逐一介绍拟任、免中层干部人选的任免理由,推荐、考察情况和任免方案。
(二)班子成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班子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任免决定。
第六章公示任职第二十四条对拟提拔的中层干部,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进行公示。
(一)公示后,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实的,按讨论确定方案予以任用。
(二)反映问题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任用的,按讨论确定的方案任用,在任用谈话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改正。
(三)反映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又难以查实但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待问题核准后再做决定。
(四)对确属存在影响提拔和任用问题的,经复议后不再任用。
第二十五条公示对象应包括:拟提拔担任XX厂副科级及以上的中层干部。
公示内容主要应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照片、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职务、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工作简历等。
公示期限一般为3—5天。
公示一般通过公示橱窗、MIS网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拟任中层干部的任职公示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监察部、工会负责监督,应随同公示公告一并公布接待电话,指定专人建立意见征集登记簿,并按程序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第二十七条公示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将收集并核查的问题形成正式报告材料,经厂党政主要领导确认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形成处理决定。
实行中层行政干部聘任制。
每届聘期三年,其中,新提拔干部任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在同一岗位连续聘任、选举的中层干部,连续任职一般不应超过两届。
第二十八条实行中层干部任前谈话制度。
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厂部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并在一定范围内正式宣布任免决定。
同时,对提拔或调整的干部由纪委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第七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二十九条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一)中层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部分非选举产生的工作岗位。
(二)公开选拔主要面向本厂内部,特殊需要也可面向社会进行。
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厂内部进行。
(三)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需符合本规定的有关条件。
(四)中层干部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中层干部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遵循下列程序:制定方案、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演讲、答辩;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形成考察结论,提出任免建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章回避与交流第三十一条中层干部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应回避的关系为:(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含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四)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或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干部的领导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领导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十二条中层干部应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履行公务过程中,凡涉及本人及任职回避亲属关系内人员任免、调动、奖惩、入党、招聘、毕业分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事项时,本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其中。
第三十三条干部考察涉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三十四条中层干部试行定期交流制度,交流对象包括:(一)现任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期满两届的,一般应进行交流。
(二)现任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监察、工程管理、燃料管理、物资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应定期进行交流,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两届的,必须交流。
(三)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其中一方必须交流。
上述避亲交流不受任职工作时间限制。
(四)对后备干部应有计划地安排交流,进行轮岗锻炼。
(五)因工作关系,需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及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进行交流:1.距离退休时间不满三年的;2.其它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3.交流范围:中层干部可在全厂各二级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包括本部门内部职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