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17•【文号】•【施行日期】2019.03.03•【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集中制;(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各级组织部门和干部考核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要承担起职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正、公平、公开。
这一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方面。
一、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的目的通过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管理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同时,该制度还可以防止一些干部通过关系、利益、个人交往等途径获取干部职位,保障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的内容1、选拔任用程序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各级组织部门和干部考核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制度。
这一方面可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约束力和规范性,防止出现各种不正当干预行为。
2、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和标准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和标准要明确具体,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依据和标准应当体现干部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方面,对于确定干部选拔任用的对象和标准有着重要的意义。
3、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追究责任各级组织部门和干部考核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要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追究和查处。
对于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依据等行为,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这既可以起到惩戒作用,同时也可以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和正义原则。
三、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的意义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可以减少非正常途径获取干部职位的情况,同时也可以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管理素质等方面。
这将有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党和国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一般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但对于某些专业性较强的职务,如专业技术人员和 管理人员,可能需要具备硕士或以上学历。
对于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政治素质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良好 的思想政治素质。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忠诚老实 ,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在 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
03
选拔任用程序
民主推荐
推荐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任用应坚持民主推 荐。
推荐方式
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书面推荐等方式进行,参加推荐人员包括相关领 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等。
效力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均应遵守 本制度。
其他规定和要求
保密要求
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与选 拔任用工作相关的信息。
纪律要求
参与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和人员应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如有违反 将受到纪律处分。
监督机制
组织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 保公平、公正、公开。
任命和聘用
要点一
任命程序
根据党委(党组)决定,按照有关规 定办理任命手续,并进行公示。
要点二
聘用程序
对于需要聘用的干部,根据聘用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要点三
任期制和试用期
实行任期制和试用期制度,确保干部 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
04
监督管理
考核与评价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在组织和人事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以及有效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指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制度,通过一系列程序和程序,对干部进行选拔、录用和任用的过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核心是确定干部的任职岗位与职责,评价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以及确认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1. 干部任用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和决策权,党的领导是干部工作的根本保证。
(2)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全面征求干部意见,破除腐败现象,选拔优秀人才。
(3)坚持慧眼识才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注重发掘和培养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提高年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干部队伍的长远发展增添新鲜血液。
2.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1)干部候选人提名。
干部候选人可以通过自荐、干部推荐或组织推荐等方式进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干部综合考察。
干部候选人经过履历审查、综合素质测试、组织考察和民意调查等程序进行综合考察。
(3)干部选拔决定。
根据干部综合考察结果,由相关党组织进行干部选拔决定,以确保干部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四项监督制度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组织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纪律监督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
1. 组织监督制度组织监督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组织监督制度由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执行和制度规范。
2. 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是指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3篇)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宝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市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以及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履行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或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党组织履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责。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____重要思想和____,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____远大理想和____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文(3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文范本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1.总则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旨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
2.选拔任用程序(1)确定选拔任用工作的需求和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2)发布招聘公告,招募应聘者。
(3)组织面试、考核、笔试等选拔环节,综合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人选。
(5)经上级批准后,进行任命和聘任手续。
3.选拔任用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岗位与能力相匹配原则。
(3)综合评价原则。
(4)多元化选拔原则。
4.选拔任用监督(1)建立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合法、规范。
(2)加强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3)建立干部任命和聘任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4)加强对选拔任用结果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范本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1.总则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旨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选用合格、任用适任、管理有效。
2.监督主体(1)党委或上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2)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规性和廉洁性进行监督。
3.监督内容(1)对选拔任用程序的合法性、公开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2)对选拔任用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3)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廉洁性进行监督。
(4)对干部选拔任用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4.监督方式(1)检查和审查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和材料。
(2)组织监督检查、巡视和专项审计。
(3)接受干部和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核实并处理。
(4)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范本三: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制度1.总则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旨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2.监督对象(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管部门。
干部选拔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 竞争、择优原则;4. 依法依规、注重实绩原则;5.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原则。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四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范围包括:1. 领导班子成员;2. 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3. 专业技术岗位和业务岗位上的高级职务人员。
第五条选拔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2.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4. 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5. 年龄和任职年限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六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公开选拔: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2. 考察核实:对选拔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核实,包括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3. 拟定人选:根据考察核实情况,拟定拟任用人选;4. 任前公示: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5. 决定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决定任命。
第七条公开选拔的具体程序如下:1. 发布公告:公布选拔岗位、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信息;2. 报名:符合条件的干部自愿报名;3.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4. 笔试:组织笔试,测试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5. 面试: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考察干部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6. 体检: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任职要求。
第四章任期和考核第八条干部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表现,可以续任或调整。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对干部进行选拔和任用的一套制度。
它是组织机构为了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与组织需求相匹配而建立的,旨在通过公正、透明的选拔程序和标准,选任合适的人才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以提升组织的绩效和效能。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设置和职责,确立岗位的职责范围和权责。
2.条件和要求:明确参与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要求,例如年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
3.选拔程序和工具:制定公正、透明的选拔程序,并确定选拔过程中使用的评价工具,如面试、考试、考核等。
4.候选人提名和评议:确定提名候选人的程序,包括自荐、推荐和评议等环节,确保候选人的选择公正和广泛参与。
5.选拔决策和确认:由相关权力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批和决策,最终确定干部的选拔结果,并进行公示。
6.任用培养和考核:为被任用的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机会,同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以确保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升。
通过建立健全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能够提高干部队伍的质量和能力,增强组织的竞争力和适应性,促进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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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通过一系列程序和规定,对干部进行选拔和任用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干部选拔和任用的公平、公正和合理,从而最大程度上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组织机构的发展和进步。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选拔标准:制定明确的干部选拔标准,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业绩表现等要求,以保证选拔出来的干部具备基本的素质和能力。
2. 开展选拔程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程序,包括考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对干部进行全面评估和选拔。
3. 建立选拔机构:设立专门的干部选拔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干部选拔工作,确保选拔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 建立干部任用制度:制定明确的干部任用程序和岗位职责,确保干部任用的公开透明,避免个人偏袒和腐败现象。
5.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对选拔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干部队伍的素质与能力,对于组织机构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各级组织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建设和改进,确保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工作科学、公正、有效,推动事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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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党员干队伍伍质量,提升组织管理水平,规范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党员干部选拔条件和标准第三条选拔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利益和形象;2.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等严重违纪违法记录;3.具备坚固结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本领、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5.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出色,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紧要贡献。
第四条选拔标准1.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坚决中国共产党党员,酷爱党和人民事业,严守党的纪律,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2.业务本领:熟识本岗位工作所涉及的理论和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分析、问题解决本领;3.组织纪律性:遵守党组织纪律,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本领,能够乐观履行党员义务;4.作风形象:廉洁自持、勤勉务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交礼仪。
第三章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第五条提名介绍1.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事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以及党组织共同提名介绍干部人选;2.提名介绍的干部应当符合拟任岗位的条件和标准,并供应详实的个人履历和业绩料子;3.提名介绍工作应当公开、透亮,鼓舞充分调查、论证及广泛征求看法。
第六条考察核查1.提名介绍的干部人选经过初步审核后,由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核查;2.考察内容包含个人品质、工作表现、业绩成绩、廉政记录等方面的调查;3.考察核查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看法,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七条组织评审1.组织评审由公司党组织或特地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代表构成;2.组织评审重要依据个人履历、考察报告等料子,综合评估候选人的党风廉政和工作本领;3.组织评审应当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单位干部任用工作制度
单位干部任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任用工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结构。
第三条干部任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见,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干部任用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干部选拔任用第五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以实绩为导向,注重选拔任用那些有才能、有业绩、有贡献的干部。
第六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根据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干部。
第七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坚持选拔任用与培养使用相结合,注重选拔任用那些有培养潜力、能够胜任未来工作的干部。
第九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注重选拔任用那些有基层工作经历、有实际工作经验、有领导才能的干部。
第十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包括:确定选拔任用职位、制定选拔任用方案、公布选拔任用信息、接受群众推荐和报名、组织考试和考核、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告等。
第十一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干部交流与培训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干部交流,促进干部的成长和提高。
第十三条干部交流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注重选拔任用那些有培养潜力、能够胜任未来工作的干部。
第十四条干部培训工作应当纳入单位总体工作计划,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和提高。
干部选拔任工作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一、总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选拔任用干部。
二、选拔任用原则1. 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加强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正用人,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 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决策,充分发挥领导和群众的积极性。
4. 注重实绩、注重潜力原则。
坚持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5. 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原则。
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选拔任用条件1. 政治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事业,拥护党的纲领,严守党的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业务条件。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身心条件。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4. 廉洁条件。
严于律己,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形象。
四、选拔任用程序1. 民主推荐。
通过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形成推荐人选。
2. 考察。
对推荐人选进行深入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 酝酿。
根据考察结果,集体酝酿人选,形成提名人选。
4. 票决。
召开党的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对提名人选进行投票表决。
5. 任命。
根据票决结果,党的委员会或党组织进行任命。
6. 公示。
对任命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 备案。
将选拔任用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五、选拔任用特殊规定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2.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国家或组织对干部进行选拔和任用的规定和程序。
在中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党和国家管理干部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的关键制度之一。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意义。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选拔对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通常明确规定了哪些人员可以参与干部选拔和选拔的范围,一般是具备一定资格和条件的人员,例如党员、职工、学生等。
2.选拔标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明确各类干部的选拔标准,如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3.选拔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规定选拔的具体程序和程序中各个环节的要求,包括提名、考察、公示、面试、调研等环节。
4.选拔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一般会设立专门的选拔机构,例如党的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等,负责组织和实施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
5.选拔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求对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选拔程序公正、公平、透明。
通过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可以更好地选拔和任用具有优秀素质和能力的干部,推动干部队伍的优化和升级,为国家和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支撑。
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也能够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实现国家和组织的各项发展目标提供可靠的保障。
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总则•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附则目录CHAPTER总则目的依据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依法依规原则CHAPTER选拔任用条件基本条件具备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资格条件近3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禁止条件CHAPTER选拔任用程序个别谈话推荐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工作表现、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情况,并征求其对拟任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推荐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符合条件的干部按照职务或岗位进行自我推荐,发表竞职演讲,并接受与会人员的询问和质询。
综合推荐在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提出拟任干部人选。
民主推荐考察核实考察内容对拟任干部人选的个人档案、工作经历、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有效。
核实材料征求意见研究决定会议研究公示公告任命决定CHAPTER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监督检查030201责任追究警告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纪律处分CHAPTER附则总结词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详细描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该制度已经完成相关审批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时间解释权归属总结词该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上级主管部门。
详细描述为了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拥有对该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或请示。
其他说明总结词详细描述WATCHING。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党的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是指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环节进行监督的活动。
二、监督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
2. 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3.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体决策,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4.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
三、监督机构与职责1. 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应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2.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3.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4. 党员、群众和其他有关人员有权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四、监督内容与方式1. 推荐环节监督:加强对干部推荐工作的监督,确保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符合要求。
2. 考察环节监督: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确保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得到准确反映。
3. 酝酿环节监督:加强对干部酝酿工作的监督,确保酝酿过程的民主、公开、透明。
4. 讨论决定环节监督:加强对干部讨论决定工作的监督,确保决策的民主、集中、合法。
5. 公示环节监督:加强对干部公示工作的监督,确保公示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6. 任职环节监督:加强对干部任职工作的监督,确保任职对象的资格条件和任职程序符合规定。
7. 监督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民主评议、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其能力水平和政治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既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只有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才能选拔出真正合格的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干部选拔政治导向,依法严肃选拔干部,注重干部选拔的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和精神文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注重质量、能力和潜力等多维度评价,公正、公平、公开选拔任用干部,优化干部组成,注重激励和约束。
三、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名、考察、公示、审批等环节。
提名环节是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名干部候选人。
考察环节是对干部候选人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和评价,包括个人素质、工作业绩、形象表现等方面。
公示环节是将干部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各方的监督,确保任务公开公正。
审批环节是通过党组织的程序进行最后的任命决定。
干部选拔任用的方法主要包括综合评价、岗位竞聘、选拔任用、培训锻炼等。
综合评价是通过对干部候选人材料的查阅、面试、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在多个方面全面了解干部候选人的情况。
岗位竞聘是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适合岗位要求的干部,通过公开推荐,并经考察、评审后确定。
选拔任用是通过人事部门的组织程序,对干部候选人进行选拔和任用。
培训锻炼是对干部候选人进行培训和锻炼,提高其能力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干部选拔任用的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包括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纪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制度1、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制度(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2)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推荐人选不是多数人拥护的人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参加推荐人数达不到应参加人数2/3,或以拉选票、弄虚作假所推荐的人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不按规定推荐考察对象要对党委及主要领导进展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3、干部考核公告制度(1)考核组进入被考核单位前一天,被考核单位必须按组织要求张贴考核公告。
(2)没有张贴公告、张贴位置不明显或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完全表达考核意图,导致群众意见不能畅通,影响考核效果的,对党委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4、干部考察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1)考察人员由于经历缺乏偶尔失误,可帮助总结经历教训,提出批评。
(2)两次以上失误或由于丧失原那么,造成考察结果失真的,要给予考察人员党纪处分,并调离组织人事部门。
(3)对有意把自己意图渗透或强加给考察人员的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对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后果以及搞钱权、色权等交易的考察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考察人员对涉及自己亲属的考察工作必须主动申明回避,否那么考察结果无效并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干部差额考察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不低于1:2的差额比例对考察对象进展平等、全面考察。
(2)对考察对象未到达1:2比例的,不予以考察。
(3)假设未到达规定比例或带有倾向性进展考核,对考核实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进展通报批评。
(4)对不按规定差额考察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6、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前征求意见制度(1)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前必须征求战线领导、主管领导、纪检委、协管部门意见。
(2)会前没有按规定征求意见做出的决定无效。
(3)对问题单位责任人要进展批评教育,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把关制度(1)讨论决定干部会前必须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干部拟定任免意见,并上报有关材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根据《总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一)董事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依章办事的原则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知识水平,善于运用公司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公司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总部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管理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勤恳恳,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员工,自觉接受员工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五)坚持和维护公司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的资格(一)提任副主任级领导职务的,一般要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二)提主任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三)提任厂长级职务的,一般要在主任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健康。
(六)提任公司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符合规定的工龄要求.四、干部的任免程序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主任、副主任)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1、民主推荐.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
推荐干部应在全体管理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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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根据《总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一)董事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章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知识水平,善于运用公司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公司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总部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管理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勤恳恳,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员工,自觉接受员工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公司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副主任级领导职务的,一般要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二)提主任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三)提任厂长级职务的,一般要在主任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提任公司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符合规定的工龄要求。
四、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主任、副主任)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1、民主推荐。
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
推荐干部应在全体管理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需的程序,其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每年结合评议干部进行。
2、考察。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行政人事部、总经办进行严格考察。
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和拟提拨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意考察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充分听取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总经办的建议;要充分重视中层干部及所属部门干部职工的反映,提拔干部必须进行民意测验,请其全体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胜任以上得票达不到60%的不予提拔。
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3、酝酿。
在领导、综合办、党办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前,对确定的入选和拟任免对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验和考察,之后将情况递交综合办、党办成员酝酿。
酝酿情况应及时收集,并全面、准确地反馈办党总支书记。
党总支书记根据酝酿结果,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确定初步意见,视情况召开党组会议。
4、讨论决定。
在召开会议前,对拟任免人员填写《干部任免表》,正式召开会议。
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
办党组会程序是:
(1)由人事部门负责人介绍对推荐干部人选的民意测验票数、考察情况和集团审核意见;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以会议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综合办、党办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5)办理行文和任免手续,并将任免职文件报送集团
五、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准以领导圈阅或其它形式,代替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织集体讨论干部的决定。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
(八)不准在选拔干部中进行违反党纪党规规定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十一)不准超过上级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选配干部。
六、检查监督
(一)党员、干部、群众发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应向综合办、党办和纪检组检举、申诉。
(二)对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领导干部坚持年终审计制度。
离任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不良反映和组织上掌握的其它问题,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警告的惩诫。
(四)综合办、党办对干部可以提出降职和免职等建议。
并按程序进行。
(五)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对处、科级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奖优罚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成长。
(六)本规定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法律和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