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区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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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委〔2008〕20号

(2008年11月13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2001年5月1日在杭州视察社区党建工作和2007年7月28日在杭州考察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确保我市社区建设“全省示范、全国领先”,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提高思想认识上求新突破上新台阶

(一)重要意义。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市民的“娘家”,是党在城市的工作基础和执政基础。随着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社区日益成为完善基层管理的平台、拓宽基层民主的渠道、服务居民群众的载体、开展社会工作的舞台,在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开创社区建设新局面的首要任务,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执政理念、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统领,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为动力,以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明确工作目标,推进体制创新,发展社区服务,强化社区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房办事、有章办事”,努力实现我市社区建设的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居民自

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确保我市社区建设“全省示范、全国领先”。

(三)基本原则。总结近年来我市社区建设的实践和经验,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以下5条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也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一大法宝。要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为动力,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反骄破满、跨越发展,以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推动社区体制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和谐社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坚持强化核心。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在社区建设中肩负着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任。要把社区党建作为社区建设的“牛鼻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其他组织配套、社区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组织体系,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工作基础。

——坚持服务群众。以民为本、服务居民,是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社区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要紧紧围绕让居民受益、让群众满意这一核心,积极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文化教育体育服务、流动人口服务、法律服务、安全服务进社区,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坚持共建共享。共建共享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手段。要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部队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提高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共驻共建共享社区的良好氛围。

——坚持加强领导。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和谐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社区建设领导机构,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要求,落实社区建设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和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在明确工作目标上求新突破上新台阶

(四)发展现状。杭州是新中国城市居委会组织的发祥地,是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发源地。自2000年我市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以来,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全省示范、全国领先”要求,全市社区党建、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基础设施、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都有了明显加强,社区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走出了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社区建设之路,荣获“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称号。但我市社区建设也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基础保障不够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亟待解决。党的十七大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总体目标。通过高标准建设社区、高效能管理社区、高质量服务社区,做到组织到位有新突破、保障到位有新进展、作用到位有新成效。到2008年,全市5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级和谐社区标准;到2010年,全市90%以上的社区(城市社区100%)达到市级和谐社区标准。杭州及各城区成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和城区,一批街道、社区成为全国、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社区。和谐社区的要求是:——居民自治。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中当家作主,民主程序完善,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成为“民主社区”。

——管理有序。社区依法管理,各类组织体制合理、职责明确,民情反映、民主协商、矛盾调处等各种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单位共驻共建,成为“法治社区”。

——服务完善。社区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机构完备、服务队伍健全、服务内容多样、服务手段创新,能为社区居民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满意的服务,成为“惠民社区”。

——治安良好。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社区秩序井然,居民群众安居乐业,成为“平安社区”。

——环境优美。社区内建筑、设施、能源、绿化等符合环保要求,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居民普遍具有

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节约意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成为“生态社区”。

——文明祥和。社区居民崇尚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文化生活丰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人与人和谐相处,成为“人文社区”。

三、在推进体制创新上求新突破上新台阶

(六)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党建工作体系,加强和巩固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实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建设目标,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加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市区、县(市)建立社会工作党工委,街道(乡镇)建立社会工作党委,社区建立党的社会工作组织。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党组织建在楼道、楼宇,强化特色党小组建设,提倡在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中建立党小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社区党建工作网络。深化社区“领头雁工程”建设,落实“三个80%”目标。积极试行社区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和居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落实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整合。

(七)加强社区居委会和其他自治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性自治机制,支持和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职能,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社区居委会直选覆盖面。健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制度、议事协商制度、居务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开好社区民情恳谈会、社区事务协调会、社区工作听证会、社区成效评议会,畅通社情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管理规约。积极发挥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作用,完善走访慰问、学习恳谈等制度,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积极发挥居民小组长作用,通过五好文明家庭评比等载体进一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

(八)探索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探索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承担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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