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规定(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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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贯标)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编号:CCEED/ZJBE/QMS/ —2001 版本:第二版

批准人:

受控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第二建筑公司2001.11.30发布 2001.12.31实施

目录

1范围 (2)

2相关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 (2)

4实施责任 (2)

5管理要求 (2)

5.1安全目标管理 (2)

5.2安全管理组织 (3)

5.3安全技术管理 (3)

5.4安全教育和培训 (4)

5.5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5.6安全事故的处理 (5)

6记录 (5)

6.1安全保证计划审查记录(R19—01) (6)

1 范围

本程序依据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和本公司《质量手册》编制,适用于所有本公司承建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2 相关文件

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

本公司《质量手册》;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 术语和定义

参照本公司《质量手册》中的术语解释。

4 实施责任

该程序由主管生产副经理分管,公司工程部和下属单位工程部门分级监控,项目部组织实施。

5 管理要求

5.1 安全目标管理

5.1.1公司根据国家法规及实际情况,每年初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与分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5.1.2各下属单位应根据国家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确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5.1.3各下属单位应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要求。并对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5.1.4项目部应与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要

求,并对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5.2 安全管理组织

5.2.1 公司和下属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分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落实项目各项安全措施;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2.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有独立行使安全检查、勒令整改乃至下达停工整顿指令的权利,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5.2.3 项目部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5.2.4下属单位和项目部应确定并提供充分的资源,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项目所需的资源应在安全保证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明确。这些资源可包括:a)与安全生产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检查和操作人员;

b)安全防护设施;

c)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

d)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5.3 安全技术管理

5.3.1在工程施工准备的前期,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等因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是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的一部分。

5.3.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下属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公司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下属单位审批后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公司工程部应对备案的方案进行审查,做好审查记录(R19—01)并将审查结论反馈原单位。

5.4 安全教育和培训

5.4.1公司应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是: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制度;

b)项目部培训教育:工地安全制度、现场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c)班组安全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讲评、事故案例分析。

5.4.2下属单位和项目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的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知识,操作者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a)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业技能;

b)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

c)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

d)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

e)安全保证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规定要求;

f)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g)对潜在的事故隐患和发生紧急情况时,如何采取防范及自我解救措施。

5.4.3节假日前后,上岗前,事故后,工人转岗时,项目部应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5.4.4安全教育和培训按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考核和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5.5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5.5.1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中体现。

5.5.2项目经理每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例行检查应做好记录。项目安全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并在施工日记或安全日记中做好记录。

5.5.3对深基础施工、大型构件起重吊装、脚手架提升等危险的部位和过程,项目安全员应进行连续安全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5.4下属单位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

5.5.5 当遇有恶劣气候变化或停工后重新开工时,项目部应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5.5.6 所有检查应以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为依据。当上述标准不能覆盖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时,应在安全保证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5.5.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即时整改的,可口头交代;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整改,或问题比较重要的,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规定整改完成期限,指定验证人。整改完成并经验证人验证后,把整改报告返回原下达人。

5.6 安全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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