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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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 〕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 〕国土〔建〕字第169 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 〕160 号文的安排,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定额站组织第二研究设计院、第四研究设计院、第五研究设计院、第七研究设计院及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共同编制的《核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经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于1993 年10 月21 日以建标〔1993 〕778 号文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发布全国施行。
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建设用地指标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现将核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予以印发,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1993 年10 月
第一章总则
第1 . 0 . 1 条主要阐明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的目的。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时,既考虑到国家的基本国策,尽可能地节约用地,使编制的用地指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又要考虑到核工业工程的特点,在满足核装置运行和对周围地区辐射防护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使指标具有实用价值,以达到加强核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安全,促进核工业发展的目的。
第1 . 0 . 2 条主要阐明本建设用地指标的作用。本指标是核定和审批核工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一个尺度。
第1 . 0 . 3 条主要阐明本建设用地指标的适用范围。由于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项目内容和新建工程不完全相同,因此不能完全套用,可根据各分项建设用地指标参照执行,但原则上不应突破相应指标。
第1 . 0 . 4 条明确核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只包括核工业厂区以内的用地。厂区以外的项目,如厂外铁路、公路、车站、码头、水库以及生活福利等设施均未包括在内,国家有关部门已制订或正在制订专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按其执行。生产设施等分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按道路中心线或按功能分区的设计范围线计算。核电站的非居住半径是以反应堆为圆心计算;铀同位素分离厂的半径是以排风中心为圆心计算。
第1 . 0 . 5 条核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在实施中应按建设程序办事,从工程项目选址到总体布置各个环节都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1 . 0 . 6 条在执行本建设用地指标时,同时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指标的规定。随着技术发展,标准要适时地进行修订,在执行时应注意遵守新的标准,避免发生矛盾。
第二章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2 . 0 . 1 条核工业的特点是带有放射性,因此厂址必须选在远离人群的山区或沙漠地带,这对节约良田好地也十分有利。核电站除了具有放射性以外,还需要有大量冷却水,因此核电站一般都选在滨海、滨河地区,我国已建成的300Mw 秦山核电站和即将建成的 2×900Mw 大亚湾核电站,都建在海边,利用大量海水进行冷却。两个核电站都利用建在海边这个有利条件,大量围海造地,节约了土地。
第2 . 0 . 2 条提高和改进主体生产工艺,尤其是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提高装机容量,有利于节约用地。从300MW 核电站和2×900MW 核电站对比可以看出,300MW 的厂区用地每千瓦0 . 83m2 , 2 X 90oMW 厂区用地每千瓦仅0 . 21 m2,差近四倍。
第2 . 0 . 3 条目前核电站中核废物量贮存周期都在10 ~ 15a ,建设国家核废物处置中心,可缩短废物在厂区贮存周期,减少用地面积。
第2 . 0 . 6 条核电站地下埋有不少大型管道,如进、排水管廊等,占地面积很大,在管廊上部如能适当布置一些轻型建筑物,可以节约用地。
第2 . 0 . 8 条充分利用当地的机修、仪修、运输、消防等设施,可以减少工程项目或缩小规模。核电站的检修周期较长,一般宜请专业检修队伍进行检修,节省经常性支出。
第三章铀矿冶工程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节技术条件
第3 . 1 . 1 条我国铀矿冶工程五十年代末始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随着铀矿冶工程的不断新建,工艺技术及生产水平也不断改进提高。本建设用地指标采用的工艺流程水平系国内平均先进水平。
第3 . 1 . 2 条本建设用地指标按无轨运输方式进行编制。厂、矿区内不建铁路专用线。矿山地表工艺则以窄轨运输为主。
第3 . 1 . 3 条本建设用地指标按铀矿冶工程位于平丘地区,即地面坡度(5%的场地条件进行编制,当地面坡度>5%时,由于竖向设计、场地排水、道路、管线布置等的需要,用地面积相应增加,可根据实际地形条件,酌情确定。
第3 . 1 . 4 条由于铀矿冶工程地处偏僻地区,有一定的放射性污染,社会协作相对少些。因而必须具有一定的维修能力与仓储设施。通常机修、电修、仪修、除大修外的汽修等均能自行承担。因交通不便,为保正常生产,仓储设施也较大。制定建设用地指标时既考虑了放射性污染的影响,也注意了节约用地,作了适当调整压缩,达到既利于安全生产,又节约用地的目的。
第3 . 1 . 5 条铀矿山废石场、水冶厂尾矿库的用地,因资料缺乏,本条仅规定了建设用地应遵循的原则。
第3 . 1 . 6 条各项目建设条件不尽相同,使用本建设用地指标时,当项目的建设条件与上述条件差别较大,应根据项目建设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本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原则,经技术经济论证后,予以适当调整,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
第二节铀矿山建设用地指标
第3 . 2 . 1 条铀矿山工程以井下开采为主,仅个别矿山为露天开采,故本建设用地指标项目组成按井下开采方式确定。在一些大型矿山及厂矿联合企业,除采矿工业场地项目组成外,尚有中央机修、中央汽修、中央仓库、矿部等,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时适当考虑了这部分工业用地。
第3 . 2 . 2 亲由于近十余年来,我国没有新建铀矿山工程,确定用地指标时,所收集的均是七十年代以前的工程资料。限于当时特定情况,矿山工程建设其总体布置形式多为靠山、分散、隐蔽型,标准低,平房多,建筑系数低,仓库维修设施较大,致使用地面积较大。制定指标时,对原用地面积作了适当压缩,提高了建筑系数,这样对今后新建矿山能起到控制用地、节约用地的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指标的先进性。除查阅工程资料外,编制过程中还对四个矿山进行了实地调查,取得大量数据,经测算分析对比综合研究剔除其不合理或不可比因素,找出共性部分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的技术条件,逐一确定各种建设规模的用地指标。因而本建设用地指标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铀矿山规模较小,表中建设规模在15 万t / a 及以上的系按多井矿山考虑,15 万t / a 以下的为单井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