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

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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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洗车平台四周应当设置防溢座或废水收集坑、沉淀池,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畅通,杜绝随意排放。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当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

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清理施工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封闭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措施。裸置6个月以下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因项目规模、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在现场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灰土闷灰时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降尘,及时覆盖。路基土方填筑时,应当采用稳定土拌合机,不得使用无防尘遮罩的粉碎设备,并及时碾压。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等散体物料时,应当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当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按照规定运输至核准的储运消纳场所。

房屋拆除工程应当设置封闭围挡,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或其它压尘措施后方可施工。其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

拆除工程完毕后15日内不能开工的建筑用地,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土地使用权所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风力在5级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实际对工地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房屋拆除工程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应当停止。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受处罚的工程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

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市容市政(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施工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市区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工业园区、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政大修、养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务工程、交通工程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分别由市容市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利(水务)、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相关责任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标的主要施工措施中,制定有效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该措施列入技术标评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生产垃圾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内的生产弃渣、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塑料袋

、一次性饭盒以及塑料泡沫板等白色垃圾;拌和楼出料中的弃料;机电修配厂

的含油废棉纱;车丝后的弃渣、设备修理废料;木材、钢筋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

等。

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清理——分类——运输——弃渣

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

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

对于不能二次利用的废钢筋头、钢管头、铅丝、短木板等统一运往机电物

资部进行处置

不能二次利用但能满足焚烧要求的清除物,

可运往指定地点采用焚烧法处理

对于焚烧后的残渣和不能焚烧处理的所有清除物,可利用自卸式汽车运至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外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

对市市容市政(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查处的扬尘污染工程项目的行政处罚记入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

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市环境保护、建设、市容市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利(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危化品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制度中指公司营运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

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 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 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设备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设备运输安全措施(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设备运输安全措施(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设备运输安全措施(新版) 1、工作面和运输系统绞车固定方式,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加固。 2、声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绞车司机严格按照信号指令开车:一声长铃为停、二声铃为拉车、三声铃为松车,信号不清晰不得开车。 3、斜巷运输时,信号把钩工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的连接是否合格,保险绳是否按规定使用,连接不合格不准发信号开车。 4、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5、绞车必须做到挂牌使用,牌板上注明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绳径、斜巷坡度、斜巷长度等。 6、绞车纲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及保险绳,钩头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保险绳的固定方式,安装在钢丝绳

插接段。 7、绞车安装必须按照设定位置安装,各种安全设施要齐全,安装好后经矿验收发放准运证后方可使用。 8、绞车运行前,绞车司机必须全面对钢丝绳、钩头、保险绳、操作手把、绞车的固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运输设备前,信号把钩工必须对设备车辆封车情况详细检查,如有不合格的车辆,不得运输,待问题处理好后方可发出运输信号。 10、运输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观察设备车辆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信号工立即打信号停车,待问题处理好后,方可继续运输。 11、轨道运输,跟车人员严禁乘坐梭车或扒、蹬、跳钩头。 12、摘挂钩头时,车辆必须停稳安装好双阻车器后,方可进行摘挂钩头。 13、斜巷运输时,斜巷上下口要设置警戒,斜巷运输实行“封闭”式运输。 14、绞车运行中,司机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张紧器及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绳情况,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 制度 为规范餐饮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纯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明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明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明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算帐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纯洁。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晶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盟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宣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晶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

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过程与控制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以及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措施予以处理,保障消费安全。 2、经营过程中,对不合格产品执行退市制度,包括:(1)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损害而主召回的食品;(2)定时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确认并公开的不合格食品;(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而要求紧急退市的食品;(4)经营者主动对上柜食品进行清查而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5)消费者反映已经发生危害后果的食品;(6)国家法律规定应予以退市的其他食品。 3、食品经营者发现应予以退市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撒柜,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单位,主动将其退出流通领域。 4、食品经营者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当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食用,负责将该食品召回、销毁。 5、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其经营食品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发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设施、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延长其技术使用寿命,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设施、设备的管理 二、1. 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均实行定人、定岗的职责,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要求后才可以操作。 2. 订购车辆时选购设备时,都要注意技术质量和经济效益,选购车辆必须按照线路车型和逐步提高配置的原则,已达到提高线路服务质量的要求,选购设备需保持合理的配备结构,避免盲目增购。 3. 凡进购的车辆或设备,在交付之前,须由采购人员、使用单位设备分责任人共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按验收设备分享检验,认真填写记录,技术资料由技术不接受。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技术状况、随机附件、易损设备配件、专用工具,以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清点工作。 4. 如验收不合格由采购人员负责向商家交涉,要求更换或索赔。 5. 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交付使用单位保管,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台账。

6. 新设备和大修出场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磨合。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7.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温、超速运转。 8. 公司车辆由各车队建立并负责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收集车辆营运、维修等方面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填写在《车辆技术档案》及其他有关报表上。 9. 设备一经投入使用,应合理摆放、严禁乱拆、乱拼,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10. 车队高度负责将车辆进行分型、分类合理有序的停放。 二、设备的使用 1. 设备投入使用后,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 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避免因操作不熟练或对机器性能生疏等因素产生安全隐患。 3. 设备的操作和保管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即恐怖行动原理、懂购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故障。 4. 车辆驾驶员在驾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规定及要求。

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用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 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7、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生产区场地、管道、仪器设备、工器具清洗消毒作业行为,保证其生产环境、管道、仪器设备、工器具处于清洁状态。开工前,对所有容器、工器具、地面进行全面清洗、清洁,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 职责 1 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落实该作业指导书。 2 卫生班长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3 质检人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适用范围 1 生产区包括清洗解冻车间、卤制车间、冷却车间、真空包装车间、配料车间、高温灭菌车间、包装车间以及更衣室、洗手消毒间。 2 适用于更衣室、冷却间、包装间、手消毒间、地面、墙面、天花板、工作台、洗手龙头、电子秤、封口机、容器、货架、周转箱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内容 1生产区场地、管道、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分生产前、后与生产间歇进行。 2清洁用品包括高压清洗机、塑料刷、地拖、水池、自来水、50PPM次氯酸钠溶液、82℃以上热水,75%酒精、塑料桶。 一、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 1 清除室内设备、设施、工器具中所有残留物。 2 冲洗:用刷子等工具并用自来水冲洗,所有设备、设施容器和工器具、工作台等,去除附着的残留物。 3感官检查所有清洗过的表面,用手摸不会感到有污物存在,闻不到异味。如发现残留,

重复2、3步骤操作。 4消毒:墙面、地面、工作台、容器等用50PPM次氯酸钠溶液均匀喷洒擦洗,消毒3分钟以上;然后用75%酒精喷洒。周转箱用50PPM次氯酸钠溶液浸泡3分钟以上;电子秤、封口机用75%酒精擦拭消毒。 5用自来水对所有消毒过的表面(更衣室、电子秤、封口机、除外)进行冲洗,直到消毒液全部清除掉。 9感官检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5步骤操作。 二、生产前的清洗消毒 1每日开工前,耐热容器和工器具分批用82℃以上热水消毒3分钟,不耐热的工器具用50PPM次氯酸钠溶液浸泡3分钟以上后用自来水冲洗消毒液残留。 2生产前开启紫外灭菌灯2小时,对车间空气进行消毒。 3感官检查所有清洗消毒的表面。 三、生产加工间歇的清洗消毒 1每连续工作4小时,必须对设备、设施和工器具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其清洗消毒方法按每天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方法执行。 2内包装人员每工作4小时,用75%酒精对手喷雾消毒一次。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符合有关规定,并保证齐全、完好,没有随意改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北站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客运站技术主管部门,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 3.2分管安全的副站长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 4.1用于安全运营防范功能的各种系统、产品、设备都属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包括:车辆随车安全设备,灭火器,消防栓,停车场地消防、安全通道与标志,场地监控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装置,主被动防护设备等。 4.2所配备的安全设备实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由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采购、验收、管理、维修、报废安全设备实施整个过程的管理。 4.3客运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监督这些设备设施使用岗位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培训。

4.4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帐》。监督使用岗位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5.车辆安全设备管理 营运客车防护器材、设备的配置,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以及《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325)的要求,客车安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锤、灭火装置、应急门、应急顶窗、故障车警示标志、防滑链、三角木、安全提示和标识等。 5.1配置要求: 5.1.1安全带 5.1.1.1客运车辆所有座椅均应安装汽车座椅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国标要求。 5.1.1.2汽车安全带应可靠有效,安装位置合理,固定点应有足够的强度。 5.1.2前挡风玻璃刮水器及相应装置 5.1.2.1机动车的前挡风玻璃应装备刮水器,其副刷面积应确保驾驶员具有良好的前方视野。 5.1.2.2刮水器应能正常工作。 5.1.2.3刮水器关闭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至初始位置。 5.1.2.4汽车驾驶室内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而使驾驶员产生炫目的装置,且该装置在汽车碰撞时,不应对驾驶员造成伤害。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doc

餐饮场所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

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设备清洁消毒制度 (一)目的 01)通过加强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来保证生产产品的安全可靠。(二)范围 02)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三)职责 03)技术部负责设备清洗消毒的管理工作。 04)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的实施工作。 (四)内容 05)车间生产设备,在维护、保养、大修之后,都应进行清洗消毒。 06) 所有设备,在每次使用前后,均需进行清洗并消毒,同时 记录。 07)设备宜安装在操作区域的中间,以使得机器四周有足够的空间 便于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工作。

危货运输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档案编号:XXX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编号: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发人:XXX (签字) (公章)XXX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车场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2安检部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3.3安检部应赋予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押运员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 4.2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原有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反馈意见,按有关规定增配。

4.3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标志灯等用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 4.4灭火器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 4.5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 4.6其他设备设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应妥善保管,保证设备使用时有效。 4.7对于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押运员和驾驶员也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4.8安检部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押运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 4.9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 4.10押运员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液化气瓶或液化石油气装车完好、牢固,各装置使用正常、有效。

10.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 (或专间及设备, 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 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 (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 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 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 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 及时处理泔水桶, 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生产设备、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管理规定

生产设备、容器及工具等清洗消毒管理规定 一、乳化、搅拌锅清洗消毒 1、水相锅、油相锅、乳化锅的清洗和消毒:每天生产前,用工艺水将水相锅、油相锅和乳化锅及管道冲洗干净,排出的水澄清无肉眼可见杂质为准。将锅中水排干净后关闭各阀门。往乳化锅中加入工艺水将均质头淹没处,油水项锅淹没至搅拌器,水位达到要求后停止加水,开通夹层锅蒸汽,将水温加热85-90℃保持10分钟。 2 、如下一批产品与上一批产品相同,水相锅、油相锅及管道不必清洗。 3、如下一批产品与上一批产品不相同,需用工艺水将水相锅、油相锅和乳化锅及管道冲洗干净,排出的水澄清无肉眼可见杂质后方可投料生产下一批产品。 4、每天生产完毕后,用工艺水冲洗水相锅、油相锅、乳化锅及管道,拆卸未能冲洗干净的部件(如滤网),卫生死角需用尼龙刷或毛刷擦洗,洗至排出的水澄清无肉眼可见杂质为准。 5 、若连续生产,每7天需用85-90℃的热水保持20分钟。 6、若遇不连续生产,时间间隔3天(含3天)以上,需用85-90℃的热水保持20分钟。 二、抽料泵的清洗与消毒 1、每天生产前,抽料泵用10-15kg75%酒精清洗消毒。 2 、换品种时,需用工艺水将抽料清洗干净才能进行下一品种。 3、每天生产结束后,抽料泵用工艺水冲洗干净。

三、灌装机清洗与消毒 1、单头灌装机清洗与消毒:每天生产前先用工艺水清洗加料斗与活塞。用3-5kg75%酒精消毒。 2、换品种时,需用工艺水将抽料清洗干净才能进行下一品种。 3、每天生产完时,用工艺水清洗加料斗和灌装头,至排出水无肉眼杂质为准。 4、多头灌装机的清洗与消毒:每天生产前,通过输料管道,用工艺水清洗八头灌装机5分钟。工艺水清洗完成后,用10-15kg75%酒精消毒加料斗与活塞。 5、换品种时,先通过向贮料罐中加工艺水,将输料管中的余料排出。 四、静置桶的清洗与消毒 静置桶先用自来水清洗干净,再用工艺水冲洗,晾干。临用前用纱布沾75%酒精擦洗静置桶的内壁,再用拧干纱布沾干桶内残留的酒精。 五、辅助用具的清洗和消毒 生产用勺子、铲子、滤网、搅拌棒、软胶管、称料桶(罐)、称料用的料抽等辅助用具用去离子水冲洗干净,放置于固定位置晾干(注意软胶管需以倒“U”形方式悬挂晾干),次日使用前用75%酒精消毒后用纱布擦干使用。 六、抹布清洗与消毒 1、先工艺水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2、临用前用75%酒精浸湿然后拧干备用。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编号:SM-ZD-27798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 养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95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所有车辆均实行凭证上岗制度,除拥有可驾驶本车的驾驶证外,还必须凭区纪委颁发的公务车辆准驾证上岗驾驶,并且只能驾驶本准驾证指定的车辆。 三、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车辆要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未在指定地点导致车辆被盗或损坏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五、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局办公室、局主要领导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对事故负有责任

者,视情节严重扣发安全奖。对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者,不论责任大小,除扣发安全一奖外,并须赔偿一定的损失。 六、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行处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车辆技术状况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实行“每车一档”,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购置税证明复印件、车辆照片及车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等有关行车资料,完整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册,并录入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驶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部门登记,由***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公司***部门每***(最长不超过一季度)更新一次车辆技术档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

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部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公司指定的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依法要求的检测、年审。 3、每***年对车辆的内外观进行重新装饰,否则予以报废。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

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篇【最新版】

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篇 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篇1 (一) 加工经营场所 1. 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 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 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 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 设施 1. 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 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 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 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清洗、消毒与保洁制度,明确清洗消毒的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等内容,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1. 根据加工经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清洗、消毒、保洁专用设备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2. 清洗消毒设施的设置应能满足如下基本操作步骤: (1)清洗步骤:去除食物残渣、洗涤剂刷洗、清水冲洗。 (2)消毒步骤: ①热力消毒步骤:在清洗的基础上使用设备设施加热消毒。 ②化学消毒步骤:在清洗的基础上,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清水洗除残留消毒液。 3. 自动制售设备中与食品接触的部件,应为可拆卸或其他便于清洁的形式。 4. 清洁工具和用品(如拖布、抹布等)的水池应专用,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和其他食品接触表面,或明显低于相邻设备设施。 5. 各类食品用具、设施和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去除食物残渣和油污,接触即食食品的,清洗后还应消毒,并保洁贮存。非接触即食食品的应适时消毒。 6. 消毒后的工用具应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标识明显。 7. 食品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设备应依据是否接触即食食

品分别清洗、消毒,可分别设置专用水池,或按照接触即食食品、非接触即食食品的次序清洁消毒。 8.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按照消毒剂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和使用。 9. 清洗消毒操作过程不得污染食品和其他物品。 10.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11. 经营场所按供应和销售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销售、操作中产生的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12. 经营场所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要求,每季至少检查2次,确保无破损、无漏水、无脱落、无霉斑或霉变。 13. 经营场所配备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保洁、通风防潮、防霉、废弃物存放、防蝇、防鼠设施,每月至少检查和维护1次,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4. 每月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保养要到位,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15. 餐饮类服务者配备的餐具、容器、刀具、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作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后及时清理或清洗,必要时消毒,每天至少检查维护1次。 16. 以上检查、维护保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记录。

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生产区场地、管道、仪器设备、工器具清洗消毒作业行为,保证其生产环境、管道、仪器设备、工器具处于清洁状态。开工前,对所有容器、工器具、地面进行全面清洗、清洁,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 2.职责 2.1生产主管任负责贯彻落实该作业指导书。 2.2领班组长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2.3质检人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3.适用范围 生产区包括生产车间、水处理设备、配料车间、包装车间以及、洗手消毒间。 适用于机房、包装间、手消毒池、地面、墙面、天花板、空气、工作台、输送带、洗手龙头、电子秤、封口机、自动包装、货架、周转箱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4.内容 4.1生产区场地、管道、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分生产前、后与生产间歇进行。 4.2 清洁用品包括塑料刷、地拖、水池、自来水、100PPM含氯消毒水、82℃以上热水,75%酒精、塑料桶。 4.3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 4.3.1清除室内设备、设施、工器具中所有残留物。 4.3.2 冲洗:用刷子等工具并用自来水冲洗,所有设备、设施容器和工器具、工作台等,去除附着的残留物。 4.3.3 感官检查所有清洗过的表面,用手摸不会感到有污物存在,闻不到异味。如发现残留,重复4.3.1、4.3.2步骤操作。 4.3.4 消毒:墙面、地面、工作台、输送带、容器等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均匀泼洒,消毒3分钟以上;周转箱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浸泡3分钟以上;电子秤、封口机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3.5 用自来水对所有消毒过的表面(换鞋室、更衣室、电子秤、封口机、金属探测仪除外)进行冲洗,直到消毒液全部清除掉。 4.3.6 感官检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3.4,4.3.5步骤操作。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

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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