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做好2019民汉双语招生工作的通
全省苗汉双语教师培训班在贵州民院举行开班典礼
全省苗汉双语教师培训班在贵州民院举行开班典礼
杨亚东
【期刊名称】《贵州民族宗教》
【年(卷),期】2008(000)004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5]16号)文件精神,及时落实林树森省长在今年省政府第一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中关于“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的支持力度,使少数民族不但能够更好地融人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
【总页数】1页(P45)
【作者】杨亚东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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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分类考试招生网
贵州分类考试招生网为做好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和《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00:00至7月1日18:00,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相关录取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后。
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一)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梯度志愿本科院校→(2)平行志愿本科院校→(3)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4)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5)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二)体育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第一批本科院校→(2)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3)第二批本科院校→(4)兼报的文史、理工类本科志愿(不含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5)体育高职(专科)院校→(6)兼报的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三)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1)提前批本科院校→(2)国家专项计划本科院校→(3)地方专项本科计划院校→(4)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5)第一批本科院校→(6)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7)第二批本科院校→(8)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9)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10)高职(专科)院校。
2019年除艺术类梯度志愿、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次本科、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其他各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见附件《贵州省2019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
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文史、理工类为高考合计总分、体育类为综合分、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艺术类按100%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高考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合计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19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
贵州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关于组织提前申报第五批全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提升双百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关于组织提前申报第五批全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提升双百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01•【字号】黔教民函〔2019〕75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关于组织提前申报第五批全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提升双百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黔教民函〔2019〕75号各市(州)教育局、民宗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民宗局:为实施好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提升双百工程,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服务,省教育厅、省民宗委拟组织提前申报2020年度第五批民族教育双百工程(以下简称“民族教育双百工程”)项目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条件和数量。
按照《贵州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提升双百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的范围和要求组织申报。
评选民族特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和民族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各20个(名)。
3个自治州和铜仁市每个项目各限报30个,其他市每个项目各限报15个。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负责本地申报材料的初审及统一报送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市州教育局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推荐出真正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名师培养对象并按先后排序。
省教育厅将对推荐学校和名师培养对象进行实地考核。
申报学校和教师需提交《贵州省民族特色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贵州省民族教育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申报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佐证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
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下载。
《申报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线骑缝装订,佐证材料要分类装订成册。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1日。
各报送单位务必及时填写《贵州省民族特色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贵州省民族教育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完整,在受理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贵州省教育科学院教育科研管理所。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4•【字号】黔教办民办函〔2019〕166号•【施行日期】201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民办函〔2019〕166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现将2019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民办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应符合《贵州省民办教育发展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黔财教〔2013〕174号)第六条规定。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思想端正,办学定位准确,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良好。
2.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卫生及食品合格检验手续和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齐全,各种证照年检合格。
新建(改扩建)民办学校应具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主体工程建设完工。
3.学校产权明晰,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原则上应该拥有自有用地的独立校园,租赁国有闲置校舍、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办学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10年。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租赁办学的,校舍及场地应达到相关标准,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6年。
4.达到一定的办学规模,生源基本稳定,全日制在校生民办高等学校2000人以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200人以上,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1000人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800人以上,初中600人以上,小学500人以上,幼儿园180人以上。
5.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考核制度规范有序,工作人员试用期满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对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中教字[2019]59号 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
中教字[2019]59号中阳县教育科技局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各民办学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全面规范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有效解决中小学“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精神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就全县2019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一)严格就近入学。
全县公办中小学要严格坚持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民办中小学也应体现就近入学原则,立足当地招生,任何中小学不得跨片区招生。
1、小学片区划分:北街小学:北起桃园小区、南至东街烈士楼以北片区。
城南小学:北起东街烈士楼以南片区、南至东岔县水泥厂。
宁兴北校:原则上本校幼儿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升入一年级,不足部分只能招收府南居委(含府南新居)的幼儿。
培英小学:城区范围内招生,潭沟、卧龙岗、磁窑会片区范围内免费。
阳坡塔学校:原则上本校幼儿直升一年级。
宁兴学校:城区范围内招生,不得招收乡镇幼儿。
城区小学只能招收城区五大县直幼儿园的适龄幼儿,以县局下发的幼儿花名册为准;其余乡镇的幼儿在当地小学就读。
2、初中片区划分:北街小学、城南小学、培英学校、宁乡中心校的六年级毕业生根据居住情况可在中阳二中、宁兴北校、宁兴学校就读;宁兴学校、宁兴北校的毕业生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直升初中,不足部分,宁兴学校可在城区范围内招生,不得招收乡镇学生。
宁兴北校只能招收钢城小学及居住在中钢小区、一中小区、政府小区、桃园小区、府南居委(府南新居)的学生;文昌武校可在城区范围招生,可在乡镇招收体育特长生;张子山中心校的六年级毕业生在中阳三中就读;阳坡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其余乡镇的六年级毕业生在当地初中就读。
3、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外县、外省)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按照用人单位就业证明、居住证,就近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不得收取借读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教基厅〔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有效缓解了“择校热”,对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24•【字号】黔教民发[2013]192号•【施行日期】201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教民发〔2013〕192号)各高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各市(州)教育局:对口帮扶是贵州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是贵州教育追赶跨越、科学发展的有力举措。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要发挥省会城市的区域优势,积极主动争取发达省市支持,在2013年实现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对外开放;其余八个市(州)要抓住国家新一轮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政策机遇,依托东部帮扶城市的教育资源,在2013年实现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对外开放。
附件:《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教育厅2013年5月24日附件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对口帮扶是促进贵州教育全面开放,推动贵州教育深层次改革,提升贵州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贵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教发厅函〔2012〕42号)精神,在我省现有工作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贵州精神、贵州时代精神和贵州教育精神,充分依托深圳、宁波、大连、青岛、上海、杭州、广州、苏州八个城市对口帮扶贵州的工作平台,充分利用贵州与北京、山东、黑龙江、浙江等发达省市现有的合作基础,借助发达省市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贵州省教育优先发展、跨越发展和科学发展,为2020贵州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08•【字号】黔教办职成〔2014〕366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专科):为进一步加快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进高职院校(专科)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确保完成2014年招生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完成招生任务2014年,我省安排高职院校(专科)招生计划88297人。
根据全省高职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各地(校)要把完成高职招生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力争超额完成下达计划。
我厅将对生源情况好、办学条件能满足、工作扎实的学校给予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各地(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按照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和积极进取的原则,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校)要抓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契机,深刻领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高职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让“职校一人,就业一个,致富一家”、“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理念和职业教育“就业有路、升学有门”的办学优势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要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组建专门队伍,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升学有通道、就业有优势”的宣传力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互动的良好局面。
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就读高职院校,努力营造有利于高职招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管理,实现多招少流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省内外高职招生学校名单。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24•【字号】黔教办函〔2014〕164号•【施行日期】2014.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职学校:近接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汉办〔2014〕627号),为进一步做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赴美国中小学进行汉语教学和推广中国文化的工作,国家汉办于近期启动了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单位,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宣传和推荐工作。
申请人须于10月16日-11月15日之间登陆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系统完成在线报名。
为推动省内高校对外汉语管理工作,今年我厅将继续委托贵州师范大学承担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咨询及受理申报工作。
各推荐单位须根据文件要求,严格遴选推荐人选,并于11月24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及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汉办〔2014〕627号文件要求的材料顺序排列)统一送至贵州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受理时间:2014年10月23日--11月2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邮编:550002三、联系人:张蓓联系电话:************附件:《关于委托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汉办〔2014〕627号)(略)联系人:杨胜本陈娟电话/传真:************/5286933。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苗(西部方言)汉双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苗(西部方言)汉双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5•【字号】•【施行日期】2016.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苗(西部方言)汉双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安顺市、毕节市、黔西南州、遵义市、黔南州、六盘水市、贵阳市教育局、民宗委,贵安新区社管局,仁怀市教育局、民宗局:为提高我省苗汉双语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工作需要和基层教师要求,拟定于2016年5月22--28日在贵州民族大学举办“贵州省苗(西部方言)汉双语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培训地点:贵州民族大学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参训苗汉双语教师基本掌握苗文方案、苗语拼读拼写规则和熟悉教材内容,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双语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省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和双语教育的科学发展。
三、培训内容:《苗语通用教材》(西部方言)、苗文方案等。
四、培训方式:教师授课、研讨、现场交流相结合。
五、培训对象及规模:苗(西部方言)汉双语教师50人(附件1)。
六、其他事项1.参训人员学习及食宿费用由省教育厅、民宗委负责,差旅费用由所属县教育局承担。
2.培训班报到时间:5月22日;返程时间:5月28日。
报到及住宿地点:贵州省卫生培训中心(贵州民族大学北门外50米)。
3.乘车路线(1)在贵阳市煤矿村(贵州师范大学左侧)乘202路公交车,路经贵州师范大学→省公安厅→省医→小十字→大西门→大水沟→省卫生培训中心下车;(2)在火车站乘203路公交车至贵州民族大学正大门下车(站名:民院)后转乘202路或花溪2路,到省卫生培训中心下车;请各教育局、民宗委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相关县(市)教育局报送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后,于5月16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贵州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4.23•【字号】黔教基发〔2013〕144号•【施行日期】2013.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部署大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省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扎实推进教育“9+3”计划实施,根据《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现状,现将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识抓好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招生入学公平是促进教育机会公平的前提,是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
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大计。
各地要进一步认识抓好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以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自己的事情办好的心态,以前所未有的认真、慎重和紧迫感,大力发扬贵州教育精神,把招生入学工作当成最紧要的事情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力争实现招生入学顺利、平稳。
二、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教育部部署大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专题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减负提质”等活动为抓手,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中的“八个严控”,进一步规范各阶段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秩序。
(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一是科学划定招生区域。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制定的招生入学方案要具科学性和操作性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择班。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意见-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意见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意见各市(州、地)教育局,各有关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切实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省“欠发达、欠开发”的基本省情决定政府在教育事业上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有限,致使我省现有的教育办学整体水平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所以,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能够在较短时间和较少投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国外有益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快速增加我省的优质教育资源,并且能在教学改革、培养经济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和紧缺人才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自《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国家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方针的指引下,通过不懈努力,我省中外合作办学已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
但是,从我厅近期对全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实地调查了解来看,一些机构和项目还存在教学计划不严谨、教师聘任手续不完善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因此,针对这些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务必要切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健康发展。
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管理与监督(一)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持维护教育政策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贵州省民委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贵州省民委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13•【字号】黔教办民[2013]277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贵州省民委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办民〔2013〕277号)各市(州)教育局、民族局(民委):近日,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3〕39号)(附件1),对2013年贵州招生方式进行了调整。
为协助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完成2013年贵州招生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2013年在贵州省招生总数35人(含特长、共建等5人),主要为水、布依、苗、仡佬、侗等民族考生。
二、各地考生直接参加各市(州)统一中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不再组织单独考试。
三、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录取办法、学生待遇、收费标准等详见《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贵州招生简章》(附件2)。
四、各地各校要按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贵州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并尽早将报名学生中考成绩报我厅民族教育处,请及时反馈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1.《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3〕39号)(略)2.《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贵州招生简章》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5月13日附件2: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贵州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前身为蒙藏学校,创建于1913年。
学校培养了前国家副主席乌兰夫、著名诗人郭小川等众多各民族杰出人才,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01•【字号】黔教办外函〔2019〕69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外函〔2019〕6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19〕4号)文件精神,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选工作即将开始,请你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宣传、组织申报等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总体规划及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等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
二、组织要求选拔对象应符合国家留学网2019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的要求,推选单位要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作不通过处理,切实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选拔采取推选单位、地方、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具体要求请参见国家留学网2019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内容。
三、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时间安排4月1日-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4月16日前:推选单位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受理单位4月22日前:受理单位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留金委信息平台提交被推荐人选电子材料;7月:公布录取结果;9月起:下发录取通知书,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四、选派要求2019年起,国际留学基金委不再选拔成班派出项目。
已录取将于2019年派出的项目将继续执行。
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
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06•【文号】民办发〔2019〕68号•【施行日期】2019.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68号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教育厅(教委),中央民族大学:根据《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教民厅〔2018〕1号)精神,请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19年招生平稳有序。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2019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规模调整至515人(较2018年增加15人),增量计划全部用于面向“三区三州”招生,确保“三区三州”135个深度贫困县每县招生1人,实现全覆盖。
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纳入各招生区域中考招生工作之中,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三、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省级民族工作部门研究确定本区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招生计划继续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
四、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要求,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当地示范性高中招生同批次录取,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民族工作部门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贵州省教育厅民教处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工作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民教处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工作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5.26•【字号】黔族发〔2006〕23号•【施行日期】2006.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民教处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工作通知各州、市、地民族(宗教)局、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拟同意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少数民族学生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的意见》(教民发[2003]1号)以及《关于请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06]27号)文件精神,2006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协助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做好招生工作,为我省各民族学生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条件,现将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有关招生材料转发给你们,并请认真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协助宣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拟同意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少数民族学生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的意见》(教民厅[2003]1号)以及《关于请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06]27号)文件精神,鼓动我省各民族学生到北京上学、参加北京的高考和统一录取,这是成就优秀民族学生难得的契机。
第二,鼓励当地初中校组织优秀毕业生报考,将学生能被录取,作为该校民族教育水平的一个参考点。
第三,请各州、市、地教育局和民族(宗教)局按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6年高中招生简单的有关要求,共同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第四,根据中央民族大学附中2006年高中招生计划,考虑我省民族成份组成的特殊性,除苗、布、侗、仡佬、水等民族考生外,可适当放宽其它主体民族考生报考。
贵州省教育厅民教处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省民宗委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民宗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4•【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省民宗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民宗委(局)、教育局: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有关要求,为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确保2020年招生平稳有序,经省民宗委、省教育厅同意,现将《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0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相关通知精神和以下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各地民族部门和教育部门要从全国民族工作大局出发,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生工作对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局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特殊意义。
二、各地民族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做好招生工作,发挥民族工作部门优势,做好招生政策及具体招生细则的宣传,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充分知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
三、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和名额分配数量(具体附后)认真组织招生组织工作。
及时将招生计划尽快纳入当地中招考生目录和志愿填报平台内;对于部分已经完成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地区,要采取补充报名、延长报名时间等紧急措施,确保未报名学生可以通过志愿平台补报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四、为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计划单列招录,不影响报考的考生继续填报当地高中学校。
五、拟录取名单(考生姓名、民族、户籍所在县、学籍所在中学、中考成绩等信息),要在生源(市州)中考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地民宗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完成招生程序后,要及时向省教育厅、省民宗委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省民宗委协同省教育厅汇总后抄送北京市教委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5.24•【字号】黔教师发〔2019〕66号•【施行日期】2019.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66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相关培训院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9〕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2019)”)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师教育改革,引领教师队伍建设我省“国培计划(2019)”项目实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新时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设置“立德树人”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模块,继续开展“四有”“三者”好老师专题培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三者”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重要论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切实加强国家义务教育统编“三科”新教材、国家安全和教师领域意识形态、民族宗教政策解读、教师信息素养、心理健康等培训。
落实中央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力度。
最新贵州省关于做好年民汉双语招生工作通知
【工作总结】贵州省关于做好2018年民汉双语招生工作通知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人才培养,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服务少数民族地区,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民汉双语招生工作。
现就我省民汉双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民汉双语预科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6所院校。
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所院校。
二、招生区域及报名条件招生区域:我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所属县名单附后)。
报名条件:户籍在以上所属县范围内,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
三、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报名办法考生自行登录贵州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准,报名时间:5月17日-6月6日,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9日-6月12日。
考生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必须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以免造成考试成绩无效。
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网址: http://210.40.132.6/mzly四、测试时间和地点测试时间:2018年6月13日-15日。
测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考生按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于考前半小时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准考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候考。
同时缴纳测试费40元/人,缴费方式:微信支付(考试时须向工作人员提供缴费电子凭证)或现金支付(考前1个小时内办理,办理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7:00)。
五、测试工作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测试语种、题型、分值、时间及成绩查询民族语言口语测试语种为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报考;测试题型有词汇翻译、句子翻译、短文翻译;分值为词汇翻译20分,句子翻译40分,短文翻译40分,总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5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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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关于做好2019民汉双语招生工作的通
小编为大家提供贵州关于做好2019民汉双语招生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在5月20日-6月3日之间报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贵州关于做好2019民汉双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人才培养,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服务少数民族地区,2019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民汉双语招生工作。
现就我省民汉双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民汉双语预科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6所院校。
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所院校。
二、招生区域及报名条件
招生区域:我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所属县名单见附件2)。
报名条件:户籍在以上所属县范围内,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
三、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5月20日-6月3日
报名办法:考生自行登录贵州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7日-6月11日。
考生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必须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以免造成考试成绩无效。
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网址:
http://210.40.132.6/mzly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9年6月12日-14日。
测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考生按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于开考前半小时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准考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候考。
同时缴纳测试费40元/人,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考试前须向工作人员提供缴费电子凭证)或现金支付(考前1个小时内办理,办理时间6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
五、测试工作
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及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测试语种、题型、分值、时间及成绩查询
民族语言口语测试语种为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报考;测试题型有词汇翻译、句子翻译、短文翻译;分值为词汇翻译20分,句子翻译40分,短文翻译40分,总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5分钟以内。
考生于6月20日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口语测试成绩。
(二)测试方式及评分
参加口语测试的考生现场抽题,根据试题内容用民族语言答题;口语测试专家按测试程序、要求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六、民汉双语招生报考资格线
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口语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民汉双语预科、民汉双语民族班报考资格线。
七、录取工作
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民汉双语民族班志愿。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民汉双语预科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批次录取,民汉双语民族班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民汉双语民族班专科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
考生凭高考准考证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查询录取
情况。
八、严明纪律
民汉双语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实施。
要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