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公室布置要点(doc 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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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公室布置要点(doc 34页)

办公室布置要点

第一条各部厂以大办公室集中办公为原则。

第二条经理室、厂长室设于大办公室的一端,与所属单位以玻璃隔间。

第三条各部厂所属单位座位应采同一方向,后排为科长或直属股长,中排为股长,前排为一般职员。

第四条接洽外客频繁的职员,其座位排在柜台边为原则。第五条办公桌以单独排列为原则,如因场地或事实需要,得二桌并排。

第六条接洽外客以在柜台外长沙发或在经理室、厂长室客厅接洽为原则。

第七条因工作性质需独立设置的小型办公室,其室内布置比照大办公室布置的原则办理。

第八条办公室内办公桌椅、保密箱、书橱颜色暂定为灰色,墙壁、天花板颜色暂定为白色,柜台、窗框及木质隔间暂定为乳黄色。

第九条各单位钉挂衔牌方式如下:

(一)大办公室及独立设置之小型办公室衔牌,钉

挂于入口处适当位置。

(二)大办公室内单位衔牌,钉挂于各单位主管座

位上方适当位置。

(三)衔牌颜色为绿底白字,其规格宽度为高度的

二倍。

第十条大办公室内如场地允许,可划出一角为更衣室。

第十一条箱橱顶上及柜台上不得堆置文件。

第十二条公司及各单位办公室布置图及座位图由总务部庶务科于本要点公布后30天内派员实地绘制呈报。

第十三条本要点经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

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决议及厂长决定的贯彻执行。

2.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厂长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

3.根据厂长指示,负责组织厂长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

4.负责起草厂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厂长当好参谋。

5.组织起草厂部文件(对各职能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全厂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6.组织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

9.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10.有权根据厂长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三)职责

1.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厂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2.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

3.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

4.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5.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6.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8.对未及时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9.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保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

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

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

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

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

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

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

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

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

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

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

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

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

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

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

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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