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暂行)

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暂行)
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暂行)

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暂行)(1981年6月2日颁布 1981年6月2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要求,为保护松花江流域的人民健康和生态平衡,防治污染危害,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松花江水系各干流、支流、湖泊与水库等一切水域。第三条凡属松花江水系沿岸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综合利用,严格限制排废量和物料流失,认真治理“三废”。除老企业应分期、分批改造,增置处理设施外,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以便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本标准是制订松花江水系污染物总量控制标准和主要污染排放标准的依据。

第二章水质标准

第五条本标准依据松花江水系环境、现状、水体用途及控制目标,将水体划分为五级:I级水、II级水、III级水、IV级水和V级水。以本流域内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最为有利的水质,作为最高标准;以对人和其它生物不产生急性损害和明显为最低标准。依此,制订水体环境质量的分级指标。

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如表1。

第六条松花江水系各干、支流水体,按保证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对环境水质的客观需求,在今后5-10年内必须努力消除污染,改善水质,达到进级要求。进级要求。进级的具体要求如表2。

第三章水质监测

第七条松花江流域各级环保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城建、工交、农林、卫生、水产、水利、科研、部队及大专院校等有关部门和重点厂矿企业的监测力量,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定期将水质监测结果汇总上报所在省环保局及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松花江流域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其它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水质监测项目和方法。应按(80)国环办字第77号文件《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级环保、卫生、水产、工交、农林、水利等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协同监督有关企、事业单位执行本标准。

第十条凡从事对水域有影响的生产建设、科学实验或其它有关活动,包括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在内,必须按规定在实验、设计、施工前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对积极执行本标准,在水质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凡违反本标准的规定,破坏水质保护及造成恶果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根据《松花江水系保护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按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收取排污费。

第十三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在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综合性调查和科学研究,为实现松花江水系水系保护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表示不得检出

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暂行

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暂行)(1981年6月2日颁布 1981年6月2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要求,为保护松花江流域的人民健康和生态平衡,防治污染危害,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松花江水系各干流、支流、湖泊与水库等一切水域。 第三条凡属松花江水系沿岸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综合利用,严格限制排废量和物料流失,认真治理“三废”。除老企业应分期、分批改造,增置处理设施外,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以便达到本标准的要求。第四条本标准是制订松花江水系污染物总量控制标准和主要污染 排放标准的依据。 第二章水质标准 第五条本标准依据松花江水系环境、现状、水体用途及控制目标,将水体划分为五级:I级水、II级水、III级水、IV级水和V级水。以本流域内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最为有利的水质,作为最高标准;以对人和其它生物不产生急性损害和明显为最低标准。依此,制订水体环境质量的分级指标。 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如表1。

第六条松花江水系各干、支流水体,按保证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对环境水质的客观需求,在今后5-10年内必须努力消除污染,改善水质,达到进级要求。进级要求。进级的具体要求如表2。 第三章水质监测 第七条松花江流域各级环保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城建、工交、农林、卫生、水产、水利、科研、部队及大专院校等有关部门和重点厂矿企业的监测力量,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定期将水质监测结果汇总上报所在省环保局及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松花江流域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其它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水质监测项目和方法。应按(80)国环办字第77号文件《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级环保、卫生、水产、工交、农林、水利等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协同监督有关企、事业单位执行本标准。 第十条凡从事对水域有影响的生产建设、科学实验或其它有关活动,包括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在内,必须按规定在实验、设计、施工前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第十一条对积极执行本标准,在水质保护中做出显着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凡违反本标准的规定,破坏水质保护及造成恶果的

高考地理必考知识点:松花江的开发利用

2019年高考地理必考知识点:松花江的开发 利用 查字典地理网的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年高考地理必考知识点:松花江的开发利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查字典地理网。 ▲高考地理必考知识点:松花江 中国七大河之一,黑龙江在中国境内的最大支流。松花江在隋代称难河,唐代称那水,辽金两代称鸭子河、混同江,清代称混同江、松花江。松花江流经吉林、黑龙江两省;流域面积55.72万平方公里,涵盖东北四省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年径流量762亿立方米。▲高考地理必考知识点:松花江的开发利用 水电枢纽 松花江流域水能资源较丰富,规划建21级水电站,共装机415.04万千瓦,平均年发电量合计为91.55亿千瓦时。已建1万千瓦以上水电站8座,总装机容量338.81万千瓦,年发电量56.69千瓦时。各河段的开发任务不同:①嫩江上游,规划布置卧都河、窝里河、固固河、库莫屯4级水电站,共利用水头125米,总库容137亿立方米,共装机35.84万千瓦;②嫩江中下游规划设置尼尔基和大赉两级水利枢纽。尼尔基枢纽总库容为82.2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24.64亿立方米,可使齐齐哈尔市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③松花江丰满水电站以上河段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 处于最上游的松山枢纽为一引水枢纽,把松花江的源流漫江的水量通

过水库调节,用长12.6公里的引水洞引到支流松江河,集两河的水量在一起由建于松江河上小山、双沟、石龙3级水电站发电,共装机51万千瓦。 支流松江河在白山水电站上游汇人干流。经白山、丰满水库调节可将百年一遇以下洪水控泄为5500立方米/秒出库;④丰满以下河段规划布置哈达山水利枢纽,总库容42.2亿立方米,其中调节库容33.5亿立方米。经其调节可多提供水量81亿立方米/年;⑤松花江干流的开发任务是渠化河道,以满足通航要求,设置了7级航运枢纽。 22座大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为10.41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18.7%。中型水库103座,总库容27.6亿立方米,但防洪库容较小,大部分为农田灌溉而兴建。引松入长调水工程1994年9月开工,2019年11月正式通水,调水工程从吉林松花江石头门水库引水至长春,长63公里,引水流量ll立方米/秒,可暂缓长春市用水紧张的局面。▲高考地理必考知识点:松花江的开发利用 丰满水电站 丰满水电站建于松花江上,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我国第一座大型水力发电站,被誉为“中国水电之母”,始建于1937年,1943年第一机组开始发电,当时发电规模较小,至解放前夕又遭破坏,处于瘫痪状态。建国后经政府大力修复并加以改建,成为东北电网的主力电厂。1988年,二期扩建工程上马后共安装10台机组,总装机容量72万千瓦,三期扩建工程完工后,总装机容量达100.25万千瓦。 ▲高考地理必考知识点:松花江的开发利用

哈尔滨松花江导游词

哈尔滨松花江导游词 松花江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条河流,是黑龙江的最大支流。下面是带来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松花江是黑龙江的最大支流。本身也有两条主要支流,其一为源于白头山天池的第二松花江,另一为源于小兴安岭的嫩江,两条支流在扶余县汇合始称松花江,折向东北流至同江县注入黑龙江。全长一千八百四十公里,流域面积五十四万平方公里。松花江流域范围内山岭重叠,满布原始森林,蓄积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等山脉上的木材,总计十亿立方公尺,是中国面积最大的森林区。矿产蕴藏量亦极丰富,除主要的煤外,还有金、铜、铁等。 松花江流域土地肥沃,盛产大豆、玉米、高粱、小麦。此外,亚麻、棉花、菸草、苹果和甜菜亦品质优良。松花江也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大淡水鱼场,每年供应的鲤、卿、鳇、哲罗鱼等,达四千万公斤以上。因此松花江的确是东北地区的一条大动脉。 冬季的松花江,气候严寒,有时会降至摄氏零下三十度,结冰期长达五个月。但是在丰满水电厂这一段从不结冰,据说是因为通过发电厂流入江里的水温甚高所致。这一段夹带暖流的江面,不断冒起团团蒸汽,凝结在岸边的柳丝、松叶上,形成一簇簇、一串串晶莹似玉的冰花,十里长堤顿时成了玲珑剔透、玉树银枝的世界。这就是闻名全国的“树挂”奇景。

冰灯是松花江流域一种特有的民间艺术,每当千里冰封的季节,家家户户的屋檐下,便会悬挂起一盏盏别出心裁的目目冰灯。所谓冰灯,是真正用冰制成像玻璃一样的灯罩,可以点上烛火。根据东北文献记载,早在清代已有冰灯制作,历史相当悠久。初期的冰灯,不过是当地贫穷人家过年过节时张挂的一种简陋装饰,其后才逐渐发展成为造型复杂、多姿多采的冰制艺术品。 篇二 欢迎大家来到这!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 松花江,它像一条银白色的丝带,盘绕在黑龙江省这只巨大的“天鹅”身上,与哈尔滨这颗晶莹的珍珠相映衬,更加显示出她的美丽与迷人。 哈尔滨的春天,总是姗姗来迟。江南已“春城无处不飞花”了,而冰城仍冰封雪冻,人们渴盼着春的来临。几阵大炮轰鸣,炸开了冰封雪冻的江面,巨大的冰排随流而下,“大江东去,浩荡谁能拒?”气势好磅礴啊!岸上观看的人不禁狂呼“春天来了!”温暖的春风悄悄地吹绿了松花江两岸,也吹绿了绿树新芽。这一切似乎在欢迎春姑娘的来临,庆祝松花江的复苏。 盛夏,松花江南岸,鲜艳的花朵绽开了脸,柳树柔软的枝条随着轻快的乐声翩翩起舞,仿佛在向游人致意。斯大林公园、防洪纪念塔下,无数的游人来往穿梭,都被这松花江的`美景陶醉。在波光似锦的江

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2015年8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信设施建设,加强电信设施保护,保障电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信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电信设施建设、管理、运行与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 第四条省电信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电信行业发展规划、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二)组织协调电信设施共建共享; (三)对电信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等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相关工作。

第五条电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碍依法进行的电信设施建设,不得破坏在建和已建的电信设施;对危害电信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电信管理机构或者相关电信设施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举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信设施辐射知识宣传。电信管理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电信设施建设单位、新闻媒体等应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客观真实的宣传,向公众普及电信设施电磁辐射知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信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 第八条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省电信行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电信设施建设单位,根据本省电信行业发展规划编制通信管道、通信光(电)缆、移动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省电信管理机构在编制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时,应当遵循统筹协调、集约建设的原则,履行协调责任,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电信行业发展规划、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等信息。 第十一条电信设施建设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循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二条电信设施建设应当与当地城乡建设风貌相协调。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区等区域建设电信设施,应当采取景观化或者隐蔽化建设方案。 具备电信线路入地条件的,电信设施建设单位不得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架空电信线路,城市建成区内已有的架空电信线路应当逐步

松花江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鲟鳇鱼 所处栖息地:中国黑龙江省松花江水体内 委托代理人:汪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严厚福,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原告二:松花江 所处之地域: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委托代理人: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原告三:太阳岛 所处之位置: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 委托代理人: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于谨源,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原告四:汪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28室。邮编:100871 原告五: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30室。邮编:100871 原告六: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218室。邮编:100871 原告七: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28室。邮编:100871 原告八:严厚福,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28室。邮编:100871 原告九:于谨源,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30室。邮编:100871 被告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邮编:100724 法定代表人:陈耕

被告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邮编:100011 法定代表人:陈耕 被告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住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邮编:132021 法定代表人:于力 第三人一: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住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邮编:130021 法定代表人:李志群 第三人二:吉林省环保局 住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邮编:130051 法定代表人:王立英 第三人三:黑龙江省环保局 住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邮编:150090 法定代表人:李维祥 第三人四:吉林省水利厅 住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66号。邮编:130051 法定代表人:张德新 第三人五:黑龙江省水产局 住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街178号。邮编:150010 法定代表人:李海 第三人六: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 地址:太阳岛西园街一号。邮编:150018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案由:侵权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消除对松花江的未来危险并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100亿元人民币用于治理松花江流域污染和恢复生态平衡;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定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 关于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稳定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打造学习型团队,为企业发展和职工个人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3、相关内容 3.1. 各车间部门要为干部职工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构建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机制,为给人才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3.2. 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发现并留住企业最优秀的人才。 3.3.建立员工成长通道。为了发现人才,用好人才,各车间部门建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培养制度,真正实现人才成长道路的畅通,为企业快速发展扩张奠定人才保障。 3.4. 加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

用。 3.5.积极推进人才结构调整,推进人才队伍向年轻化递进。 3.6.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对于取得一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职工,企业将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3.6.1.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奖励数额如下: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3.6.2. 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奖励数额如下: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肥城市首席技师 泰安市首席技师 山东省首席技师 (注:获得山东省行业首席技师者参照泰安市首席技师奖励)4.其他: 该规定自2012年月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办公室解释。

NO0027松花江哈尔滨段水质污染情况调查

松花江哈尔滨段水质调查 ——东北农业大学绿色志愿者协会“紫竹”团队 摘要:通过对松花江中游哈尔滨市四方台至王家屯段的松花江干流的实地考察,结合在松花江沿岸哈尔滨市区、一水源、二水源、何家沟、水上公园等地的政府访谈及当地的居民访谈,并综合以往相关资料,整体了解了近年来松花江哈尔滨段的水质现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以大学生的视角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或建议;同时对其中绿色生态渭河建设比较好的方面进行了经验总结,以求推广。 关键词:松花江流域水质现状问题分析解决办法

目录一.引言 二.活动概述 1.活动背景 2.活动目的 3.活动主题 4.调研方法 5.活动进程 三.调查记录 四.松花江哈尔滨段水质调查成果 1.哈尔滨水资源概况 2.松花江哈尔滨段现状 1)松花江哈尔滨段主要检测点水质状况 2)松花江哈尔滨段主要检测点水质指标 3)各检测点水质参数柱状对比图 五. 松花江哈尔滨段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1. 工厂、企业污水乱排放 2. 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 六. 建议解决的方法 1. 提高河流保护意识 2. 景区、公园加大管理 3. 加大对企业排污,建筑等垃圾乱堆的执法力度 4. 建立、健全垃圾处理及污水排放的设施及制度 5. 实施污水截留工程 6. 其他方面 七.结语 八.“紫竹”团队队员名单

引言 松花江是黑龙江最大的支流。全长1900公里,流域面积54.56万平方公里,占东北三省总面积69.32%,迳流总量759亿立方米。松花江流域范围内山岭重叠,满布原始森林,矿产蕴藏量极其丰富,如:煤、金、铜、铁等。松花江水系发达,支流众多,其中哈尔滨市至佳木斯市是松花江干流中段,河道长432km,穿行于断崖、低丘和草地之间。 而对于从小就生活在哈尔滨的龙江人来说,松花江就是我们的母亲河,就是这条美丽而又富饶的松花江水辛勤地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热情而又诚恳的哈尔滨人。因此松花江的水质情况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城市发展、经济建设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我们每个哈尔滨人都息息相关,了解、保护母亲河也是我们大学生应尽的义务。因此东北农业大学绿色志愿者协会----紫竹团队针对松花江哈尔滨段的水质进行调研,了解江水水质情况,为进一步保护我们的母亲河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活动概述 ——哈尔滨段水质调查项目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松花江是黑龙江右岸最大的支流,而哈尔滨正处于松花江的中上游部位,松花江不仅是黑龙江省大部分城市赖以生存的水源,同时也是黑龙江省大部分城市污水的受纳水体。城市污水大多数没有经过处理而直接排入松花江流域水体,对松花江造成严重污染。 松花江的污染将直接威胁沿岸人民的生存。因此,尽快治理松花江的污染刻不容缓。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目前主要污染源为三个方面:一是来自上游境外污水污染十分严重。二来自哈尔滨市自身垃圾排放的污染,三是松花江主要一级支流的河流严重污染。 松花江流域由嫩江、牡丹江、松花江干流三个水系组成,目前嫩江水系水质现状为Ⅲ-Ⅳ类;牡丹江流域水质现状为Ⅲ-Ⅳ类;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段为水质现状为Ⅲ-Ⅳ类。 针对严峻的状况,我国建立了以属地为主的重点流域监管责任区制度,强化措施,严格执法,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然而,送花江的治理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污水治理,哈尔滨市相关部门也实施了许多江水治理办法、举办了许多护江活动,但仍旧有一些地方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善。通过此次调查活动,我们会分析出造成江水污染的根本原因所在,并根据问题的所在提出我们的一些建议。 二、活动目的 1.通过对松花江中游段水资源的考察与调研,了解松花江水质影响的关键因素,同时分析可行的解决方案;评价松花江哈尔滨段水质现状,找出威胁松花江治理与保护工作的主要因子,从而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松花江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考察、访谈等深入了解松花江哈尔滨段人居环境的建设情况,对它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价与分析,探究社区建设发展的新经验与不足,还要大致了解其围的一些人居环境建设对松花江的影响。 3.在松花江沿岸地区通过村民访谈,了解人们生活受松花江水污染的程度,了解近几年来松花江水质的变化情况。 4.采集松花江哈尔滨段水样,并进行化验分析。得出相应的数据,分析松花江水质现状。

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

《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是为预防和治理工业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编辑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工业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工业企业)产生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工业污染防治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生产全过程控制、分散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等工业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工业企业进行监督和检举。各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众监督工业污染创造条件。工业企业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对公众检举的工业污染问题要认真解决。 第五条对在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1] 第二章工业污染防治的目标和责任 编辑 第六条工业污染实行全面目标控制。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向各市(地)人民政府和省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下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各市(地)人民政府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向所辖县(区)或所属工业企业进行指标分解落实。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计划和完成措施,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逐年报告完成情况。省人民政府每年对各市(地)人民政府和省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工业污染防治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业污染防治规划,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保证工业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本辖区工业污染防治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工业污染防治目标纳入政府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工业污染防治总负责,把工业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政府负责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环境保护否决权。 第八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工业污染防治负责。依法对本行业工业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本行业工业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产品的能耗、物耗定额,积极发展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业,组织推行清洁生产和废物综合利用,指导企业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 对未完成工业污染防治目标的行业主管部门,由人民政府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工业企业对本单位工业污染防治负责。要采取防治工业污染的措施,实现工业污染防治目标,保证防治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排放标准要求。 建立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层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把环境保护指标与经济指标统一进行考核、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负责,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由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处罚。 对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好的工业企业,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有关人员奖励。 第十条各级计划、经贸部门将工业污染防治规划中的项目列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调整不合理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以及原材料、能源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工业企业选用消耗低、污染轻、效益高的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 各级财政、金融、税务、物价部门,通过信贷、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鼓励工业企业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实现技术进步,达到资源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对工业污染防治新技术的研究,对重要的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课题优先安排,给予相应的资金保证,推广工业污染防治科技成果。 第十一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工业企业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调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破坏事故,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1]

黑龙江(河流)情况

黑龙江的基本情况 一、界河黑龙江的概况 黑龙江是世界上著名的国际河流,是中国与俄罗斯的重要国际界河。黑龙江流域跨中国、蒙古和俄罗斯3个国家,地理位置在北纬47。40'-53。34',东经121。28'-141。20'。黑龙江全长4510km,流域东西跨度约2000km,南北跨度约1500km。黑龙江上、中游1887 km为中俄两国国际界河,下游全部在俄罗斯境内。流域面积185.5×104km2,其中中国境内80.34×104km2,占全流域的48%,俄罗斯侧占50.4%,蒙古侧占l3%。 黑龙江有南北两源。南源为额尔古纳河,由发源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两麓的海拉尔河和发源于蒙古固肯特(Khentei)山脉东坡的克鲁伦(Cherlen)河在满洲里市东南两河相汇后始称额尔古纳河。北源为俄罗斯境内的石勒喀(Shilka)河。全长1592km,其上游称鄂嫩河,发源于蒙古肯特山脉东侧。南化两源在中国黑龙江省漠河以西的洛古河附近汇合后成为黑龙江。 黑龙江沿途接纳左岸(俄罗斯侧)的结雅河、布列亚河、阿姆贡河和右岸(中国一侧)的呼玛河、逊河、松花江、乌苏里江等支流。黑龙江水量丰沛,乌苏里江汇合口以上年平均流量8600m3/s,入海口多年平均流量10800m3/s。 黑龙江干流至哈巴罗夫斯(伯力)与南来的支流乌苏里江汇合后流入俄罗斯境内,在克拉耶夫斯克(庙街)附近注入鄂霍茨克海。黑龙江干流全长2821 km。黑龙江干流分为上、中、下三段。额尔古纳州与石勒客河汇合处(洛古河村)至结雅河口(黑河市)为上游,长905 km;结雅河至乌苏里江口为中游,长982 km;乌苏里江至入海口为黑龙江下游,长934 km。黑龙江干流上游

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

《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概要 一、流域概况 松花江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有两源,西源嫩江发源于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南源第二松花江(简称二松,下同)发源于长白山天池。两江在三岔河汇合后称松花江(简称松干,下同),东流到同江注入黑龙江。嫩江河长1370km,二松河长958km,松干河长939km。松花江流域跨越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和辽宁四省区,流域面积55.68万km2,其中嫩江29.70万km2,二松7.34万km2,松干18.64万km2。本次规划还包括与本流域有水利联系的三江平原完达山以北(以下简称三江平原)的4.38万km2,故本次规划的总面积为60.06万km2,称松花江流域规划区。松花江支流较多,流域面积在1万km2以上的支流有16条。松花江流域西部为大兴安岭,北部为小兴安岭,东部和东南部为完达山脉和长白山脉,西南部的丘陵地带是松花江与辽河的分水岭,中部为主要农业区,也是工农各业最发达地区。流域内山区占42.7%,丘陵区占29.1%,平原占27.4%,其它占0.8%。松花江流域地处北温带季风气候区,大陆性气候特点十分明显,冬季严寒漫长,夏秋降雨集中,春季干燥多风。年内温差较大,多年平均气温变化在5℃~-3℃间,7月绝对最高气温为40.6℃,1月绝对最低气温-47.3℃。降水的时空分布极不均匀,一般500mm上下,东南山区达700~900mm,而西北部的干旱地区仅400mm左右;降水多集中在7~8月,占全年的50%以上,又多以暴雨的形式出现;降水的年际变化也较大,最大和最小年降水量之比为3倍左右,且有连续数年多水或少水的交替现象。全年日照时数2200~3000h。无霜期100~150d。规划区地表水资源量776.7亿m3;平原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可开采量分别为198.5亿m3、131.4亿m3,其中三江平原分别为24亿m3、14.6亿m3。松花江流域春季风大雨少蒸发多,常发生春旱;夏秋雨量集中,常发生洪涝。60年代中期以前以洪涝为主,平均2年一涝,间有旱灾;60年代中期以后以旱为主,10年4旱2涝;80年代中期以后,进入丰水期,洪涝又频繁发生。据统计,松花江的年均洪涝灾害耕地约900万亩。干旱也很严重,据黑龙江省统计年均旱灾耕地达404万亩。松花江流域有丰富的林业和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油、煤炭、天然气、铜、铅、锌、钨等。规划区内有县旗84个,有大小城市24座,其中主要城市有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牡丹江、伊春、乌兰浩特,和长春、吉林、白城,以及最近设立的松原市(即原扶余市和前郭县)。据1988年统计,规划区有人口4698万人,其中三江平原120.5万人,总人口中的农牧业人口2774.3万人,占59%;规划区有工农业总产值1020亿元,其中三江平原14亿元,工农业总产值中的工业和农业产值分别为444.5亿元和575.5亿元,其中三江平原分别为6.6亿元和7.1亿元;规划区1988年有耕地面积2.15亿亩,粮豆总产量达308亿kg。人均656kg。牧草地1.4亿亩、林地3.1亿亩。 二、流域主要问题 (一)水污染日益严重,加剧供需矛盾 流域内经济发展迅速,但工业技术及管理水平较落后,加上对保护好水环境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污水治理跟不上工业建设,且历史欠帐太多,以致水污染日益严重。 (二)城市地区污染严重 城市由于工业和人口过分集中,工业结构和建设布局不合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少且落后,使大量城市生活废物和工业“三废”未能得到很好处理即排于江河,以致城市附近的河段污染多较严重,且成为其以下河道的主要污染来源。 (三)工艺落后,管理不善 流域内工业用水重复率低,仅20%,单位产品排水量大,工业污水排放量相应较大。由于我国现行管理政策不完善,仅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率低,处理效果差,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

企业家人才成长现状与发展环境doc14

企业家人才成长现状与发展环境doc14 一中国企业家人才差不多现状 (一)文化素养 调查显示,近十几年来,我国企业经营者的整体文化素养已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突出表现为高中以下学历人员比重的下降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比重的增加,专门是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比重的迅速提高。1993年,我国企业经营者中高中以下学历的人员占到30.8%,而在1995年和2000年这一比例分别下降到20.4%和15.3%,到2003年进一步下降到6.8%。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重在1993年为33.9%,而在1995年和2000年则分别增长到42.1%和54.6%,到2003年进一步提高到64.0%。在1993年,我国差不多没有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企业经营者,而到1995年和2000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企业经营者的比重已增加到1.7%和9.9%,到2003年进一步提高到21.6%(表1)。中国企业家联合会2003年的调查说明,我国大中型企业经营治理者的文化素养相对更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了31.4%,经营者中学习过经济治理专业的比例差不多达到78.9%。 然而,考察我国企业经营者的文化素养,不能仅仅只看其学历水平的变化,学历只是文化素养的表现之一,文化素养还应包括外语、治理、市场、法律和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我国企业家不仅要具备一定程度的学历水平,更要具备与企业经营紧密相关的文化知识。从总体上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我国企业家的文化素养还有待提高,专门是在外语、国际经贸知识等方面。 (二)能力素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民营经济的迅速进展,我国各类企业经营治理者的能力素养在市场竞争中得到逐步提高,企业综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明显提高。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2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最强的三项能力是:决策能力(61.7%)、组织和谐能力(61.6%)和创新能力(33%),

哈尔滨,松花江,太阳岛

哈尔滨,松花江,太阳岛 ——东北行之哈尔滨掠影 关振多 哈尔滨在中国名声赫赫,“远东的莫斯科”,“东方的小巴黎”这些头衔使得它很具诱惑力,特别是一首《美丽的太阳岛上》的歌曲,更是令人向往。 九月下旬,有幸来到哈尔滨,游览了几个景点,虽然是管中窥豹,也还是一睹了哈尔滨的风采。 说哈尔滨要从松花江说起,松花江应该是哈尔滨的母亲河。 松花江

松花江发源于吉林省的长白山天池,流经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三省区,长1900多公里,流域面积55.7万平方公里。松花江流经哈尔滨地段是由西向东贯穿整个城市的中部,而且江水在这里分了一个叉,包裹出一个面积挺大的太阳岛来,于是,就产生出许多的故事,给哈尔滨人,以致全中国的人们带来了许多的悲欢离合。 哈尔滨 来到哈尔滨下了火车,走出站台乘坐上公交车行驶在街道上,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一个字——乱!旧火车站在拆除,新火车站在建设之中,旅客乘车要在新旧车站之间奔波,好在车站提供了免费的大巴摆渡

车,让旅客免于询问赶路之苦。 市区的街道上有许多路段还挡着隔离板,说是在修建地铁2号线,还有铺设供暖管道也在破路施工。不过这些道路混乱的现象都是暂时的,施工过后,相信哈尔滨将会变得更加靓丽,更加便利人们的出行。 哈尔滨名字的由来: 哈尔滨是一个依傍着松花江形成的城市。 哈尔滨名字的由来有多种说法,其中要以满语“打鱼泡”或“晒渔网”的说法为多,这也说明了这里曾经是满族先民打渔晒网,繁衍生息的地方。 我国的东北地区,特别是吉林和黑龙江地区从古到今一直是地广人稀,荒无人烟的地方。清朝统治初期,他们害怕破坏了清朝的“龙脉”,严禁各省人民到山海关外对东北地区进行开垦。1900年以后,随着沙

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2013修正)

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2013修正)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批准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2.12.14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3.02.20 【实施日期】2013.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 (2000年12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12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12月24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4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1月27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和县(市)镇建成区的居民居住环境保护。 本条例所称居民居住区是指以一幢或者数幢住宅楼、商住综合楼等形成的相对独立的居民居住和活动的区域;住宅楼是指规划设计功能为全部住宅的建筑物;商住综合楼是指规划设计功能为部分商业服务、部分住宅的建筑物。 第三条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城市管理、工商、公安、文化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居民居住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或者控告;有关部门应当自接到检举或者控告之日起七日内予以处理或者答复。 对在保护居民居住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检举或者控告污染居民居住环境行为有功人员,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居民居住环境污染,使城市发展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环境功能区标准。 市、区人民政府对不适合在居民居住区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划逐步迁出。 第七条在居民居住区内开办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等商业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

五年人才发展规划doc资料

五年人才发展规划 —2011年~2015年为实施“人才兴企”发展战略和更好地做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盘活人才,实现企业与人才双向共赢,加快集团化推进,满足生产发展需要,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人才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人才队伍现状 集团组建以来,人力资源部在公司高层的宏观领导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始终坚持“服务生产,造福员工”的工作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积极为公司招募人才,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人员不足的现状。 1 、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11 年3 月底,全集团共拥有高级管理人员58 名,持证技术类人员103 名,特殊工种持证人员23 名,共占总人数的17% 。 2、人才素质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现拥有本科毕业生27 名,大专毕业生143 名,中专技校毕业生107 名,高中毕业生211 名,共计488 人次,占人数的21% ,相比往年,员工文化层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3、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集团高层领导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开发,增加在人才招募和人才选拔、培养上的投资比例,不断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在人才招募上,采用外部招 聘和内部选拨相结合的方式;在员工培训方面,积极为员工提供

条件参加由市、县组织的对口培训与考试,并采取多种优惠措施 鼓励员工接受函授教育,此外,对能力突出、工作业绩好的同志 提供外派培训;在人才使用上,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内部竞聘与选拔,为员工晋升提供便利条件,积极为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提供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集团刚刚组建,人才工作目前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足。 1、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和行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投入是最有效的投入”等理念尚未完全树立。 2、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集团公司长远发展。 虽然职工数量在不断增加,但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技艺精湛的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的领军人才依然十分缺乏。主要表现在:职工文化层次偏低,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升,企业认同感不足,老龄化倾向比较明显。 3、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目前,集团和主体矿人才数量 较充足,布局相对集中,其它各矿则人才匮乏,且布局分散,不利于集团协调均衡发展。 4、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活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等机制体系尚不完善,人才流失现象普遍存在;在留存人才方面,我单位在绩效、福利、员工生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松花江水污染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办秘[2005]32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1.24 【实施日期】2005.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松花江 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 (哈办秘[2005]32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由于松花江哈尔滨江段水体已经受到污染,为确保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职责通知如下: 组长:杜宇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石忠信(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史文清(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颖(市委副书记)

邹新生(市委副书记) 姜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世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朴逸(市委常委、秘书长) 张少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陆文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大伟(市政府副市长) 张桂华(市政府副市长) 丛国章(市政府副市长) 范德武(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员:孙克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新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永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 李春元(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正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刘文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涛(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市经委副主任)魏伟(市建委主任) 王维绪(市公安局局长) 李凯英(市科技局局长) 席长青(市财政局局长) 谷励(市卫生局局长) 毕林涛(市环保局局长)

(整理)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 保护规划 文本 (2007-202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结构布局 (3) 第三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5) 第四章近期保护规划 (20) 第五章附则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黑龙江省市城市长远发展需要,优化配置资源、协调城乡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次规划范围为黑龙江省行政区域,总面积45.48万km2。规划分两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相关国际条约; 2、《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正) 3、《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公布)、 4、《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通过)、 5、《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种子法》(2000年7月8日通过)、 6、《环境保护法》(198912月26日通过)、 7、《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9月2日通过)、 8、《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2003年6月20日通过)、 9、《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1998年4月16日修正) 10、城市功能的规划参照黑龙江省建设厅、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总报告。 第五条规划原则 1、强调地域性和区域性的原则。 普遍保护、重点突出。根据野生动植物类别(珍稀、渐危、濒危),优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的城市予以优先支持,对于关键种予以优先保护。 2、注重整体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 3、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的原则 在珍稀濒危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和栖息地优先建立保护区,保护地和禁猎区。 4、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统筹规划、分步实的原则。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特点,突出重点,分期建设成有特色的具有生物多样性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宁波大学答题纸 (20 11—20 12学年第2学期) 课号:课程名称: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学改卷教师: 学号:姓名:得分: 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学号:姓名: 摘要: 本文介绍了2005年11月13日由于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对松花江造成水流污染所引发的松花 江水污染事件。 松花江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之后又发生连续爆炸,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通过上游水体污染,硝基苯浓度超标,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污染时间在吉林经历大约10天,流经哈尔滨持续大约40个小时,采取停水防止市民饮用有毒自来水,用截流措施防止被污染水流进入下游重要地区,在哈尔滨采用活性炭来消毒。, 最后处罚了中国石油100万,但是国家政府为了治理被污染的水流却花费了78.4亿元,国务院召开会议,制裁处罚相关负责人员,完善中国环保法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的应急处理。经过治理松花江水污染得到良好治理。 关键词松花江吉林石化爆炸苯硝基苯水污染哈尔滨 松花江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有南北两源,北源嫩发于大兴安岭伊勒呼篱栅南坡,南源第二松花江发源于长白山天池。两江在三岔河汇合后称松花江干流,松花江汇入黑龙江后,经俄罗斯注入太平洋。松花江流域面积54.6×104 km2,其中在黑龙江省境内26.9×104 km2,占全流域49.3%,占全省面积59%。松花江干流,流域面积1805×104 km2 [ 1 ]。可见,如果松花江水流发生污染,那么黑龙江整个省将会遭到严重的水污染,将会导致黑龙江缺水乃至下游的俄罗斯也会遭到严重的水污染,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国际关系影响。 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中国最大的化工企业建立在松花江的上游,在吉林市建成了大批化工企业,这些化工企业排除的废物,尤其是有毒化学物质,如果管理不好,很容易就会流入松花江给下游大片区域造成严重污染。下面就拿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和2010年吉林化工桶流入松花江事件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事件起因 2005年11月13日14时至15时左右,吉林省吉林市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101 厂一化工 车间由于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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