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2)讲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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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含煤层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二、主旨:本条是关于《条例》适用范围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第一款对《条例》调整的行为作了规定。

按照该款规定,《条例》主要调整下列活动:一是,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活动。

《条例》第二章对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作了明确规定。

确立燃气发展规划制度,明确了规划的组织编制、内容、审批程序,强化了规划的权威性。

确立燃气应急保障制度,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在燃气储备、供求状况监管、应急处置中的职责作了规定,要求提高应急保障能力,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是,燃气经营和服务活动。

《条例》第三章对燃气经营与服务作了明确规定。

确立燃气经营许可制度,结合各地实践情况,对燃气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实施主体、禁止行为等作了明确规定。

确立燃气服务制度,明确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和禁止性行为,强调燃气经营者应当提供普遍服务,详细规定了燃气经营者应当履行的服务义务。

明确了燃气经营者对相关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要求燃气经营者建立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等,对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完善燃气定价机制。

明确了燃气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三是,燃气使用活动。

《条例》第四章对燃气使用作了明确规定,确立燃气使用制度,对燃气用户的用气行为予以规范,明确了燃气用户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确立燃气燃烧器具的标识制度和安装和维修制度。

四是,燃气设施保护活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本章共七条,要紧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畴,城镇燃气工作的差不多原则,城镇燃气监督治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治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表达。

因此,学习和把握《条例》,第一应该明白得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治理,保证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爱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进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城镇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据统计,到2018年年底,全国人工煤气供应总量达382.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405.9亿正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1208.7万吨。

全国用气人口约5亿人;其中,都市用气入门约3.45亿人,用气普及率约91%;县镇乡用气人口约1.57亿人,用气普及率约49%。

燃气的普及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部分地点对燃气进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燃气设施、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现象比较突出。

燃气设施无序建设、重复建设、任意改建以及燃气配套设施建设不健全等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资源白费、治理纷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二,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证能力不强。

燃气的安全稳固供应直截了当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

而目前城镇燃气气源保证能力不容乐观,供需处于柔弱平稳,管网之间互相支撑能力弱,储气能力有限,保证冬季用气峰值需求压力大。

各种突发事件,都可能引起燃气供应中断。

第三,燃气经营治理制度不完善,燃气经营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造成燃气经营市场秩序的纷乱。

此外,燃气经营者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PPT 94页)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PPT 94页)
3、其他部门:发展改革、公安消防、质检、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 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燃气管理部门从监督燃气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角度进行监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 工艺和新产品。
本条是关于促进燃气科技进步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 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 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
本条是对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部门、编制依据、规划批准实施和备案管理
燃气供应保障措施:新建燃气接收门站及对门站的改、扩建,更换燃 气老旧管网,建立燃气调度指挥系统,建立入户检查安全体系所采取的措施。
燃气安全保障措施:各种燃气应急预案的建立,燃气事故抢修、抢险 方案的制订,各种抢修人员、车辆、工具、仪器的配备,以及对燃气管网及 各类燃气设施的检查。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
本条是关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宣传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本章共六条,规定了燃气发展规划与燃气应急保障的相 关管理制度。对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与备案,燃气设 施配套建设、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等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
但200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施行后,使得这两部部门规章设定的多项许可制 度失去了法律效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草拟《条例》送审稿,于2007年 报请国务院审议;2009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 见,收到意见和建议752条;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 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目的,本法的适用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条例》旨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

燃气经营着和燃气用户之间是供气、用气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有合同约定,具体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一、燃气发展规划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这条是讲规划的内容,条例出台前,规划编制情况,各地编制的燃气规划内容不一,编制质量参差不齐。

本条对编制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作了明确而统一的规定并进行了列举。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三、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和应急保障能力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一)当前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1、天然气已成为我国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天然气供应涉及国家能源安全3、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天然气供应提出更高要求4、我国天然气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上游:生产稳步增长,多种气源并存(2)中游:跨区域管网和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完善(3)下游:城市燃气成为消费主导市场(二)形势研判1、我国燃气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投资主体多元化;垄断格局被打破;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上游企业的进入所带来的冲击;气源垄断与不公平竞争。

(地方国企与央企、民营企业)2、我国燃气行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理顺上下游关系;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制度完善;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

关于燃气管理立法的必要性(背景)1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交叉,建设、规划、工商、质量监督、公安消防等)2统筹发展、重视规划(部分地区对燃气规划重视程度不够,重复建设、随意建设、设施建设不配套)、3加强应急储备、健全应急调度制度4完善燃气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竞争、明确经营责任、提高服务质量)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本条例最初命名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6地方燃气管理条例出台早于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如何衔接?例:《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1999年出台,2004年第一次修改;《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2006年公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立法目的)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为理解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规定,下面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欢迎大家阅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本章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城镇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据统计,到2009年年底,全国人工煤气供应总量达382.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405.9亿正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1208.7万吨。

全国用气人口约5亿人;其中,城市用气入门约3.45亿人,用气普及率约91%;县镇乡用气人口约1.57亿人,用气普及率约49%。

燃气的普及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燃气设施、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现象比较突出。

燃气设施无序建设、重复建设、任意改建以及燃气配套设施建设不健全等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资源浪费、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二,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

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

而目前城镇燃气气源保障能力不容乐观,供需处于微弱平衡,管网之间互相支撑能力弱,储气能力有限,保障冬季用气峰值需求压力大。

各种突发事件,都可能引起燃气供应中断。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2)讲解稿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2)讲解稿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 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本条是关于燃气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 统筹规划:燃气管理前提和依据;保障燃气供应安全、稳定。保障安 全:燃气是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燃料;仅次全国交通事故、工伤事故; 意外性、突发性,表现为中毒、爆炸、火灾,易造成二次事故。确保供应: 影响城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规范服务:一是燃气管理 有关部门为燃气经营者、用户提供服务;二是燃气经营者为用户提供管理和 服务。节能高效:燃气节能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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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燃气设施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在保护 范围内的禁止性活动,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
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 全活动时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草拟《条例》送审稿,于2007年 报请国务院审议;2009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 见,收到意见和建议752条;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 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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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燃气经营与服务具体规定
一是确立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XX)讲解稿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XX)讲解稿
三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有关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暂停供气以及停业、歇业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 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气 瓶充装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 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 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是关于《条例》适用范围的规定。
对《条例》调整行为的规定。一是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活动(二 章);二是燃气经营与服务活动(三章);三是燃气使用活动(四章);四 是燃气设施保护活动(五章);五是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活动(六章); 六是与前5方面相关燃气管理活动。
一是确立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明确了 有关制度和措施。
二是规定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 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是明确对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置措施。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消除燃气 安全事故隐患。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 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本条是关于促进燃气科技进步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 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 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本条是关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 宣传普及工作方面职责的规定。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本章共六条,规定了燃气发展规划与燃气应急保障的 相关管理制度。对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与备案,燃气 设施配套建设、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应急储备制 度、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等进行了规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_规章制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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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制定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章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城镇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据统计,到202019年底,全国人工煤气供应总量达382.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405.9亿正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1208.7万吨。

全国用气人口约5亿人;其中,城市用气入门约3.45亿人,用气普及率约91%;县镇乡用气人口约1.57亿人,用气普及率约49%。

燃气的普及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燃气设施、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现象比较突出。

燃气设施无序建设、重复建设、任意改建以及燃气配套设施建设不健全等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资源浪费、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二,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

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

而目前城镇燃气气源保障能力不容乐观,供需处于微弱平衡,管网之间互相支撑能力弱,储气能力有限,保障冬季用气峰值需求压力大。

城镇燃气用气安全管理条例,1200字

城镇燃气用气安全管理条例,1200字

城镇燃气用气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用气安全管理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的用气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共分为六个章节,分别规定了燃气企业的责任、用户的责任、安全设施的要求、安全检测的要求、事故应急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一章燃气企业的责任第一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燃气企业应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三条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四条燃气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用户的责任第五条用户应按照燃气企业的要求使用燃气设施,不得私自改装或拆卸燃气设施。

第六条用户在使用燃气设施时应注意安全,不得将易燃物品放置在燃气附近,不得将燃气管道堵塞或覆盖。

第七条用户应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第三章安全设施的要求第八条燃气企业应确保燃气设施的配套安全设施齐全,包括防止设施泄漏和自动断气的装置。

第九条燃气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确保设施的使用安全。

第十条燃气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四章安全检测的要求第十一条燃气企业应建立燃气设施使用的定期检测制度,确保设施的使用安全。

第十二条定期检测包括对燃气设施的泄漏检测、防爆检测和安全性能检测等。

第十三条检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燃气企业,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五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四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燃气事故,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燃气企业应定期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十六条燃气企业应及时向公众发布燃气事故的处理进展和安全提示。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燃气企业和用户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威胁到市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学习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学习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学习.pdf范本一:一、背景介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是指管理和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在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档旨在介绍该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相关细则,以便广大燃气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条例内容分析1. 法律目的和适用范围2. 燃气供应单位的基本要求3. 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4. 燃气设施的使用管理5. 燃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6. 燃气事故的处理和报告7.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8. 其他附则三、条例要点详解1. 燃气管理单位的组织设置和职责2. 燃气设施建设和改造验收3. 燃气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4. 燃气使用和销售的规定5. 燃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6. 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7. 附件详解:包括燃气设施建设验收表格、燃气事故报告表格等四、关键术语解释1. 燃气设施:指用于供应燃气的管道、调压设备等工程设施2. 燃气供应单位:指负责城镇燃气供应的单位3. 燃气事故:指燃气使用和供应中发生的爆炸、泄漏等事故4. 燃气设备:指用于燃气生产、储存、传输和使用的设备5. 监督检查:指对燃气管理单位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五、结论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内容和要点,并附上了相关附件。

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和管理部门能够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以确保燃气行业的安全和健康发展。

附件:1. 燃气设施建设验收表格2. 燃气事故报告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燃气设施:指供应燃气的管道、设备等2. 燃气供应单位:负责城镇燃气供应的单位3. 燃气事故:发生在燃气使用和供应过程中的事故4. 燃气设备:用于燃气生产、储存、传输和使用的设备---范本二:一、引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本文档将全面介绍该条例的主要内容,为从业人员和管理部门提供参考。

二、条例概述1. 法律目的和适用范围2. 燃气供应单位的基本要求3. 燃气设施的建设和改造4. 燃气设备的安全管理5. 燃气使用和销售的规定6. 燃气事故的处理和报告7.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8. 其他附则三、条例内容详解1. 燃气供应单位的组织和管理a. 供应单位的设置和职责b. 供应单位的资质要求c. 燃气供应网络的建设和管理2. 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a. 设施建设和改造的验收b. 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安全管理c. 燃气设施的定期检测和维护3. 燃气设备的安全使用a. 燃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b. 燃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c. 燃气设备的报废处理4. 燃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a. 燃气事故的报告程序b. 燃气事故的处理和调查c. 燃气事故的赔偿和补救5.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a. 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b. 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c. 法律责任的追究和赔偿四、附件详述1. 燃气设施建设和改造验收表格2. 燃气事故报告和处理表格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燃气供应单位:负责城镇燃气供应的单位2. 燃气设施:用于供应燃气的设备和管道3. 燃气设备:用于燃气生产、储存、传输和使用的设备4. 燃气事故:发生在燃气使用和供应过程中的事故六、结语本文档全面介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内容和要点,并附上了相关附件供参考使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目的,本法的适用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条例》旨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

燃气经营着和燃气用户之间是供气、用气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有合同约定,具体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一、燃气发展规划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这条是讲规划的内容,条例出台前,规划编制情况,各地编制的燃气规划内容不一,编制质量参差不齐。

本条对编制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作了明确而统一的规定并进行了列举。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三、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和应急保障能力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学习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学习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学习第一篇: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培训内容(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适用范围;(二)其他地方性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与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冲突时的法律适用;(三)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和燃气设施建设;(四)《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五)燃气经营许可的设置和许可证的领取范围;(六)燃气系统安全评价和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七)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为认定与法律责任。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一)立法背景(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近年来,我国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燃气的普及应用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到2009年底,全国人工煤气供应总量达382.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达405.9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1208.7万吨。

全国用气人口约5亿人;其中,城市用气人口约3.45亿人,用气普及率约91%;县镇乡用气人口约1.57亿人,用气普及率约49%,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燃气行业管理不统一、不规范,每个省乃至每个市的规定不一致(初步统计大概20个省、26个城市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二是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随意设置燃气供应站、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四是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者责任不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服务行为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五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燃气事故屡屡发生;六是缺乏必要的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

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国务院制定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XX11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演示文稿
六是缺乏必要的燃气平安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二、«条例»基本概述
〔一〕条款分
分八章,共五十五条。 第一章:总那么〔7条〕 第二章:燃气展开规划与应急保证〔6条〕 第三章:燃气运营与效力〔13条〕 第四章:燃气运用〔6条〕 第五章:燃气设备维护〔6条〕 第六章:燃气平安事故预防与处置〔5条〕 第七章:法律责任〔9条〕 第八章:附那么〔3条〕
第一章 总 那么
1、燃气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树立主管部门或市政管理部门等。 2、燃气管理部门职责:树立健全燃气平安监视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 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赞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在规 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依法实施燃气运营允许,增强对燃气运 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依法增强对燃气质量的监视反省;就燃气收费、效力等 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划定燃气设备维护范围,并向社会发布;增强 急预案,树立燃气事故统计剖析制度,活期通报事故处置结果;增强对燃气 止监视反省,对事故及时采取措施中止处置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点和监视。
自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消费和出口,城市门站以外的 自然气管道保送,燃气作为工业消费原料的运用,沼气、 秸秆气的消费和运用,不适用本条例。
扫除不顺应«条例»规那么的情形。自然气、液化石 油气的消费【«矿产资源法»】;门站以外自然气管道保送、
第一章 总 那么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运用并契合一定要求 的气体燃料,包括自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 工煤气等。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燃气义务的指点, 本条是关于人民政府对燃气义务责任的规那么。 第五条 国务院树立主管部门担任全国的燃气管理义务。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 任有关燃气管理义务。 本条是关于燃气义务管理体制的规那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本章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城镇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据统计,到2009年底,全国人工煤气供应总量达382.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达405.9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1208.7万吨。

全国用气人口约5亿人;其中,城市用气人口约3.45亿人,用气普及率约91%;县镇乡用气人口约1.57亿人,用气普及率约49%。

燃气的普及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燃气设施、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现象比较突出。

燃气设施无序建设、重复建设以及燃气配套设施建设不健全等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资源浪费、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二,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

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

而目前城镇燃气气源保障能力不容乐观,供需处于微弱平衡,管网之间互相支撑能力弱,储气能力有限,保障冬季用气峰值需求压力大。

各种突发事件,都可能引起燃气供应中断。

第三,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燃气经营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造成燃气经营市场秩序的混乱。

此外,燃气经营者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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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缺乏必要的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 注:全篇涉及52个“安全”,28个“保障”。
二、《条例》基本概述
(二)实用范围
1.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例。
2.明确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 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沼 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二是明确燃气用户的权利。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进行查询和投诉。
三是确立燃气燃烧器具的标识制度和安装、维 修制度。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 种类。燃气燃烧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应当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 格的安装、维修人员。
(六)燃气设施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在保护 范围内的禁止性活动,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
本章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 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 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 发展,制定本条例。
但200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施行后,使得这两部部门规章设定的多项许可制 度失去了法律效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草拟《条例》送审稿,于2007年 报请国务院审议;2009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 见,收到意见和建议752条;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 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二是加强对燃气设施建设的监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 气设施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规划审批时,应当征求燃 气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三是完善燃气应急保障制度。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提高 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 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 生后,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 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四)燃气经营与服务具体规定
一是确立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二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和禁止性行为。
燃气经营者应当履行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燃气等服务义务,并不得有拒绝供气、擅自停气等行为。
四是明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
燃气经营者以及燃气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启动预案,采 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还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三、《条例》具体条款
第一章 总则
本章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 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 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 识宣传普及。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主要内容
一、《条例》出台背景 二、《条例》基本概述 三、《条例》具体条款
一、 《条例》出台背景
(一)部门规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劳动部、公 安部发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年5月1日 起施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燃气管理办 法》(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二)解决问题
一是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 设、随意设置燃气供应站、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 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 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
三是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者责任不 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服务行为不规范等现象 普遍存在;
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 燃气事故屡屡发生;
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 全活动时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 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同时,还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保护义务。
三是确立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制度,并明 确对改动方案的要求。
(七)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具体规定
3.条例对燃气进行了界定,明确本条例所称燃气,是 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 (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4.条例规定,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问题
一是明确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主体和审批程 序。
同时,还明确了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
三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有关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暂停供气以及停业、歇业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 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气 瓶充装的规定。
一是确立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明确了 有关制度和措施。
二是规定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 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是明确对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置措施。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消除燃气 安全事故隐患。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 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是完善燃气定价机制。
同时,还明确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并要求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 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燃气使用具体规定
一是对燃气用户的用气行为予以规范。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 单位用户还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同时,还对燃气用户及 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禁止性行为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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