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标本兼治 保证安全生产(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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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版)

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版)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6)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15)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7)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3)第六章法律责任 (26)第七章附则 (37)第一百一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37)(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2022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2022最新)

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依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规范了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行为,保护了劳动者、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第三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障和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责任落实,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者实施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广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

第六条国家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行惩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科学、民主、法制、公开的原则,鼓励各方面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用户、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一节总则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十条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组织要密切关注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参与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识别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引发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威胁。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确定适当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并依法予以保密。

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

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

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
实行标本兼治是指在保证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通过对现有事故和隐患样本的分析和研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范和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兼治标本的核心思想是以事故为反面教材,通过事故的分析和研究来识别事故的根本
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预防,从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具体来说,实行标本兼治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
取整改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2.加强事故案例的分析和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通报分享,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
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优化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和
行为规范,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引入新技术和设备,并进行充分的试验和验证,确保新技术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

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提高违法违规
成本,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通过实行标本兼治,可以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
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设施和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第四条国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国家、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分工,及其实施、监督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第六条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形式,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各级政府负责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为安全生产负责任人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担当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指定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防范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程,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程,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进行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撤销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许可,并按照特种设备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公共利益和私人财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合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事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化、全民化、法制化,鼓励群众参预安全生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职责,必须纳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营管理和组织体系,实行综合管理。

第五条国家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门岗位,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生产措施,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七条有关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应当指定组织对产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和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第八条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得影响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事故责任,保障事故损失的迅速控制和恢复重建。

第十条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发布,及时通报和处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进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访客和协作单位,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三条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卫生、环保和防火标准,不得伤害职工、公众和社会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消除事故发生的条件和因素。

202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文件最新版

202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文件最新版

2024安全双控体系文件目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4)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 (4)第四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8)第五章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10)第五章持续改进 (1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3)第一章总则 (13)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13)(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4)(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4)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15)第四章管理责任 (17)第五章附则 (18)202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作业指导书 (19)一、“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步骤 (19)(一)文件准备与宣贯 (19)(二)“双体系建设”组织实施 (19)(三)总结完善 (21)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21)(一)风险辨识分级小组 (21)(二)风险辨识 (22)(三)风险评价 (25)(四)风险分级 (26)表D.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27)(五)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 (29)(六)风险管控 (30)(七)风险辨识、分级和管控的反馈和评审 (31)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31)(一)四级隐患排查管理体系 (32)(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内容和要求 (32)(三)隐患治理 (33)(四)报送要求 (34)“x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35)一、目标 (35)二、组织机构 (35)三、职责: (35)四、工作计划 (36)五、工作要求 (39)xxxx年xx月x日 (3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则。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解释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解释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内容解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是一部要求严格、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

一、《安全生产法》的修订概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共计52条,对原《安全生产法》60%以上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将法律条文总数增加至114条,其中:(1)新增条文16条,占总数的14%。

(2)在原条文基础上进行较多增删改动的32条,占总数的28%。

(3)进行局部字词改动的27条,占总数的24%。

(4)保留原条文没做任何修改的39条,占总数的34%。

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内容,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则基本没有变化。

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此外,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等安全生产专业机构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除去总则中立法目的、原则、方针、政策以及附则中补充说明的内容外,主要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以及专业机构服务等六个方面做出规定和要求。

1.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规定在国家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转变经营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扩大了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自主权,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也相应确立,主体责任更加明确。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3最新)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3最新)

2023年度: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3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国家的根本性质和重要政治任务,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 加强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 依法加强安全监管, 推动全社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发展。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改造, 提高安全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 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

第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三)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四)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和专项治理活动, 发现和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五)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六)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并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八条国家对安全生产实行标准化管理, 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标准。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制定:(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科学、合理、可行, 符合技术进步的要求;(三)便于推广和实施, 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条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 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最新安全生产法修订条款

最新安全生产法修订条款

原标题:(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将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综合防护;依法管理、分类施策;责任落实、各负其责。

第一节法律地位第三条国家保障安全生产,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一)安全第一;(二)预防为主;(三)综合治理;(四)责任制。

第六条企业应当确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生产场所、设备、生产工艺、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国务院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第四节安全生产的职责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部门,并在每个班次聘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行为时,有权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外来承包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进入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地点,核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并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链工宝2023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001-1100题)

链工宝2023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001-1100题)

链工宝2023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001-1100题)链工宝2023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1001-1100题)《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提出: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全面开展()知识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A.安全生产B.安全生产、应急避险C.应急避险正确答案:B《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A.结构性B.非结构性C.差异性正确答案:A《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五到位是指: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预案到位。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新批准探矿权转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新出让地下非煤开采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金矿必须达到()万吨/年、铁矿必须达到()万吨/年。

A.9、45B.9、50C.10、45D.10、50正确答案:A《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

2023年度: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和监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当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方针,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援,完善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机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形成安全生产合力。

第四条国家支持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产学研合作,培育发展安全生产服务业,推动形成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监管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五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编制、修订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是2014年颁布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各个方面做到极致详细,每个章节下面的编号列表达到了2级,以便更好地阅读理解和操作。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监管、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机制、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

3、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及法律解决方案:1) 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方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和处理。

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38840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38840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

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

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职责和社会责任,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优先考虑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由于安全生产失职导致的重大事故屡屡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正确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实施标本兼治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

下面我将以从标本兼治的角度探讨保障安全生产的相关问题。

固定规章制度:企业要持续制定、修订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将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宣传等策略融入制度之中。

同时,还要制定专业负责的应急预案,以便在危急情况下,迅速有效的做出应对措施。

并且准确有效地落实到公司的生产实践中去,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有序的健康生产环境。

检查评估:企业应通过定期检查评估、隐患排查等保证安全生产的纵向落实。

并建立与之匹配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部门和职员的具体职责,并贯彻到每一个环节上,从而落实各项纪律,严格遵守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运营管理。

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理念,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宣传安全意识培养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员工及上下游企业和机构树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技术革新:企业在产品生产、成品出库等环节中加入自动化、智能化及临检测,实现全自动生产操作。

这种模式不仅提供了高效率的生产方式,也大大提升了生产的安全性。

标本兼治是解决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企业必须全面实现据规章制度、检查评估、安全培训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的一体化控制,对于推动安全生产的发展,加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及加强社会安全建设意义重大。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安全生产科学发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活动,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

第三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安全生产技术和科学的进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实施第一节安全生产的组织第五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规范和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中。

第六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七条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动工或者生产经营。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第九条采取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应当依法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档案,并保障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行使劳动者安全生产权利,提出安全生产建议、意见或者投诉,对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的损害有权要求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实施第十一条从业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并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向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

2022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2022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2023年度:这是2022新安全生产法全文的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产安全活动。

第三条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的生产安全标准,采取必要的技术、管理措施,确保其产品符合安全规定。

第四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并完善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救援等制度,加强生产安全监管。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制第六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防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的群众性组织,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劳动者代表、技术专家、社会公益人士等组成。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有相应的人员配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安全、劳动等主管部门规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存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以及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监察。

第十条涉及多个企业或者单位共同参加的活动,应当确定主管单位,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第十一条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活动的单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其他单位,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

第十二条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和责任分别负责。

第十三条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变更、注销等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保证申请人依法享有公平、公正的权利。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新安全生产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防范和减少事故灾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安全生产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生产活动,国家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人民安全至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第四条【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负有依法采取技术、管理、防护措施等必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管理,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鼓励设立安全生产组织和协会,促进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第七条【风险防控措施】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等。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九条【职业健康防护】生产经营者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健康防护要求的劳动条件和设施,并开展职业健康监测。

第四章事故应急救援第十条【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事故应急救援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的机构】国家和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意外事故的处理】生产经营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意外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依法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2022-2022修正前后对照)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2022-2022修正前后对照)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2022-2022修正先后对照)《安全生产法》修正案(2022-2022修正先后对照)前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安全生产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形势和更加严峻的挑战。

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向纵深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安全生产法》修正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安全生产,是指避免和减少事故,消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wei)险因素,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自然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

第五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度。

第六条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和基础。

第七条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利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发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教育、培训、监督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性要求。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具,保证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国家对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加强与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的协调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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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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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新版)
实行标本兼治,保证安全生产山东省安华瓷业有限公司2004年以来,我公司在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这一根本主题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一切为了安全,一切服从于安全”为中心,确保了2004年度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产量、质量、效益都创历史最好成绩,实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一、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公司领导班子把“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控制员工的安全行为”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公司成立了由一名分管副总为组长、企管部、保卫科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们充分利用安全培训班、班前班后会、黑板报、宣传栏、安全警示语、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多种形式,实现了正规培训与业余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安全操作规程与新进、转岗人员安全教育相结合。

根据年初工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的员工培训计划,现已开办特殊工种安全培训班5期,出安全黑板报6期,上墙警示语15条,从而提高了主管及员工在消防工作上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

在对保卫科义务消防队员培训演练的基础上,利用全体会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两次正确使用灭火器的学习训练,现在大部分职工都能掌握使用方法,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得到处置。

对窑炉操作工、电气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每季集中学习和考核,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培养和树立了职工十个意识即:全员重视安全生产的意识;安全生产就是效益的意识;对安全工作真抓实干的意识;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安全生产“吾日三省吾身”的意识;对发生事故的预防意识;不伤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意识;对工作精益求
精的意识;对待安全工作要当包公不当菩萨的意识。

为做好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落实安全责任为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公司与各车间、各岗位工种签订200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车间还将责任书的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生产班组、岗位,细化各岗位操作规程,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把懂技术、会管理,有责任心的职工调整到班组长行列,筑牢基层安全防线。

上至公司领导,下至普通职工,人人有安全责任、个个有安全目标,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生产车间由生产型向安全生产型转化。

每天早会,公司领导都必讲安全内容,并严格安全奖惩制度。

三、加强巡查,有效防范、狠抓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现场,为确保生产安全,公司规定分管安全、生产、设备、技术的负责人每天要有2个小时的时间在生产一线,我们公司常年有夜班生
产,为了确保夜班生产安全,我们坚持做到每天都有一名公司领导夜间带班值班,对生产车间出现的安全等其它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从而消除了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有一天晚上,一位值班经理在查夜时,听到原料车间设备运转声音不对,便仔细查看,发现是由于机器运转时间过长,造成超负荷,他立即叫来值班人员停机,避免了机器的损坏与事故的发生,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公司领导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找出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设备隐患和操作过程中的危险点,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现场,把隐患消除在现场,较好地解决了安全中“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严格安全检查制度,狠抓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采取安全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不断消除生产中人、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公司规定各车间每周最少一次对本车间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四、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确保防火安全公司重视加强生产车间和库房安全工作,在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及对广大员工进行消防知
识培训的同时,在配齐消防设施的基础上,2004年公司又投资安装了各种防火、防盗器材,安装了2台立体摄像镜头,对重要部位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

对防火部位,重点对原料车间球磨机、大碾等设备安装了漏电保护器、对粉碎机安装了旋风分离器等除尘设备。

对烧成车间天燃气隧道窑安装了自动几即电保护器,即电保护器遇到问题将自动全部关闭,有力保障了安全生产。

根据包装物存放的特点,增购灭火器6个。

为杜绝厂区抽烟,我们在厂区门口设立烟火存放处,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戒烟专项检查。

规定凡在重点部位确需动火的,必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意并到场、分管领导签字、防范措施到位方可动火。

有效地提高了防预火险的能力,保证了公司生产安全。

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突出超前预防安全是参与竞争的支撑力,是企业的第一效益、职工的第一福利。

没有安全的效益是暂时的效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

在安全管理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源头管
理转变。

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大违章处罚力度,防患于未燃,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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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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