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例分析:保险合同解除后要求全额退保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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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案例分析:保险合同解除后要求全额退保是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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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除后要求全额退保是否支持
案情介绍
2007年3月21日~冯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以及“太平真爱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该两险种的保额均分别为5万元~交费年限均分别为15年~年交保费分别为2880元和750元~同时冯某填写了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保费的委托书并缴纳了首年保费3630元。
2007年3月29日~答辩人经审核后同意承保并出具了保险单~保险单后附了该两险种的现金价值。
2007年4月3日~保险公司向冯某送达了保险合同~冯某签收了答辩人的送达通知书。
2009年4月冯某主动提出退保~保险公司告知其投保刚满两年~如果退保按现金价值退保~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只能退还其现金价值。
2009年4月3日~在冯某坚持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在其填写了《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并办理了相关解除保险合同的手续后~答辩人向其退还了两险种的现金价值共计2235.45元~双方保险合同依法解除。
2009年6月~冯某突然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公司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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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全额退保。
保险公司认为双方订立及解除保险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并无任何欺骗冯某之处~认为冯某的请求无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其在解除合同后要求全额退还其保费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
冯某在与保险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致电北京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经征求公司意见~调解委员会组成合议制调解室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在调解前案情通报会上~调解员们听取了公司通报的案件基本情况、双方的争议的焦点、公司前期处理经过、处理意见、理由以及公司初步的调解方案。
调解员们对冯某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进行了询问。
同时对公司及冯某提供的投保单、保险合同等资料进行了了解。
会上~公司认为:冯某已向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并取得了退保金~使其真实
意愿的表示~双方保险合同法律关系已经终止~冯某现诉求无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公司不予支持。
现公司提出调解意见为:公司向冯某赠送一份价值200元的礼品。
调解员们认真分析案情后~向公司提出以下观点:一冯某自愿与保险公司订立
及解除保险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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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手续均为本人亲自办理~均系本人签字~符合法律规定及保险公司的操作要求~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并无任何欺骗冯某之处~冯某在解除合同后要求全额退还其保费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
二考虑到冯某年龄较大~生活不富裕~性格偏执等具体情况~建议公司考虑向冯某支付1000元慰问金。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询问了冯某的诉求及理由~对冯某要求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劝解。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说服~申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冯某支付1000元慰问金。
案件评析
从本案的调解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寿险公司正确分析投诉人的诉求~具体考虑投诉人的状况~不失为寿险公司妥善处理合同纠纷的一项原则~同时体现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
本案中~调解委员会正是运用该项原则~认真分析了案件情况~结合投诉人的诉求及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的调处了该合同纠纷。
本案提示我们:
1.正确分析投诉人的诉求~是寿险公司妥善处理合同纠纷的前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申请双方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又就已经解除的保险合同提出诉求是否应予支持。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经过调解员的分析及调处~双方最终均认可保险合同签订及解除合法有效。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冯某年龄较大~生活不富裕~性格偏执等具体情况~本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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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本案最终由保险公司向冯某支付1000元慰问金的结果是比较合理的。
2.本案也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订立及解除保险合同时~应仔细了解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特点~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妥善投保及退保。
案例名词解释
合同: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适用法条及法规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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