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讲座》
《劳动合同法》讲义(共62张PPT)

年1、的劳;动合同履12行的一般原则
增加倍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倾斜保护。
1、全面贯彻落10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劳动合同法》讲义
2、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
倾斜保护的原因: (1)《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而社 会法的重要属性就是要调整社会关系,使 之实现平衡;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 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 位,需要倾斜保护。
《劳动合同法》讲义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
1、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
⑤(新增)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④《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1、针对一些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些单位内工会力量薄弱,难以有效开展 集体协商的问题,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 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 ①(新增)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的情形 (1种) ⑤(新增)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 同。 (3)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ppt课件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 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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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休息日加班,企业可以通过调休以降低用工成本
小王所在公司由于生产任务紧,经理要求职工休息日加班,小王表示同意。 加班过后,经理通知大家:下周一全公司统一休息,作为对休息日加班的补休。 小王提出不同意安排补休,要求发给其200%的加班费。
那么,公司是否一定要向小王支付加班费呢?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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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4、《工伤保险条例》 5、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6、《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7、……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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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集体合同规定》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6、《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 7、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doc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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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
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 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 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 司和乙的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1. 简介劳动合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讲座将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解析,帮助听众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
2. 劳动合同的定义讲解劳动合同的定义,包括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生效,以及劳动合同的失效和终止等方面。
3. 劳动合同的类型介绍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每种类型的劳动合同,讲解其特点、签订方式、终止方式等相关内容。
4.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解释讲解劳动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及其解释,包括工期、工作内容、工时、休息时间、工资、社保、请假、调休及工作保障等方面。
针对合同中容易出现歧义的文本进行解释,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合同范本,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5. 劳动权益保障讲解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包括职工文化程度、工资保障、工作时间、假期权利、劳动伤害处理、女职工保护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实际解决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调解方案。
6. 劳动纠纷处理讲解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包括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处理劳动纠纷。
对企业员工常见的劳动纠纷情形,如加班费、工资计算、合同解除、违法解除等进行案例解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正确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和技巧。
7. 总结总结讲座内容,进行答疑解惑。
为听众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劳动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材料,并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通过本讲座,提高企业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法律素养,以及应对和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最新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最新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讲者。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首先,我们来谈一下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重要内容。
首先是合同订立的方式,劳动合同可以书面订立也可以口头订立,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一份备查。
其次是合同内容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时间等重要内容。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解除或终止。
此外,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续订条件,用人单位在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同时享有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和权利。
总的来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为劳动关系的规范和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希望大家都能认真学习和理解劳动合同法,让劳动关系更加公平、稳定和和谐。
谢谢大家!。
劳动合同法讲稿

劳动合同法讲稿篇一:《劳动合同法》讲义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从20XX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1998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
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
因此,直到20XX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XX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XX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
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学习《劳动合同法》讲话稿(新)

学习《劳动合同法》讲话稿(新)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研究内容。
《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
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每个
人都是劳动者,研究和了解《劳动合同法》对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有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
《劳动合同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
稳定和谐。
它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原则,帮助实现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互利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些重要条款。
比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
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
我们作为劳
动者要熟悉并遵守这些条款,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此外,我们还应该关注一些新的变化和趋势。
由于社会经济的
发展和人们对劳动关系的不断变革,劳动合同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完善。
比如,灵活就业、远程办公、共享经济等新模式对劳动合同的
适用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们需要不断研究和更新自己的知识,适
应这些变化和趋势。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劳动合同制度的
建设和改革,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以上就是我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
帮助。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提出。
劳动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 4、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时要具备合理性、必要性, 并掌握好合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因为企业 要对其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举证),但是企业不得 滥用的用工自主权,否则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章制度的规范化
规章制度种类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共八类: A 劳动报酬、B 工作时间、C 休息休假、D 劳动安全卫生、E 保险
变更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调岗、调薪
法律要求:企业的调岗、调薪要诚实信用,具 有充分的合理性。
注意:企业要对充分的合理性进行举证。
下面重点探讨一下调岗的问题: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调岗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 这就涉及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
矛盾,那么企业怎样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 根据《江西省裁审衔接会议纪要》第七条规定:用人
裁员(提前30天,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注意:1、裁员人数:需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 企业职工人数10%以上;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号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28页)

(五)关于必备条款 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 1、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工作内容和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2、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增加的内容:第一、 八项,其中, 增加的内容:第一、二、五、七、八项,其中,第八项为形 式上的增加; 式上的增加;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3、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4、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劳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之时。 2、建立劳动关系之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 10条第二款规定 条第二款规定。 3、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第10条第二款规定。未以书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第7条)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特点
完整版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

附件 2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大纲)一、《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背景和过程(一)劳动法系统中的劳动合同法1994 年 8 月 22 日劳动部《关于推行〈劳动法〉的建议》第十部分“关于完满劳动系统问题” 中指出:“《劳动法》是劳动法律系统中的基本法,要使其规定的各项基根源则获得很好的贯彻,还必定制定与之配套的《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薪水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职业技术开发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办理法》、《劳动监察法》等单项法律和法规,形成完满的劳动法律系统。
”(二)《劳动合同法》立法启动和起草拟定过程(1) 2004 年 9 月 16 日(初步谈论稿——劳动部)(2) 2004 年 10 月 8 日(征采建议稿——劳动部)(3) 2005 年 1 月 4 日(送审稿——劳动部报送国务院)(4) 2005 年 5 月 7 日(改正稿——国务院)(5) 2005年11月26日(初审稿——国务院报全国人大12 月28日初审)( 2006年3月20日~4月20日向社会征采建议,共计191849件建议反响)(6) 2006 年 12 月 24 日(二审稿)(7) 2007 年 4 月 10 日(三审稿)(8) 2007 年 6 月 24 日(四审稿)(9) 2007 年 6 月 28 日(五审稿——正式稿)(10 ) 2007 年 6 月 29 日(表决稿)(11 ) 2007 年 6 月 29 日(经过稿)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主旨在开始进入劳动合同法研究学习时,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第一章)(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劳动法》于1994年7月5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过,1995 年 1 月 1 日起推行;《劳动合同法》2007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推行)(二)立法位阶关系(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劳动标准、劳动基准、最低劳动条件(三)劳动合同关系中对劳动者一方的倾斜性保护(第一条),注意当事人、权益义务、友善社会的提法:(初步谈论稿)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拟定本法。
劳动合同讲座

《劳动合同法》讲座材料一: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中的几个问题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企业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的三种表现形式:a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已经与企业产生了劳动行为;b双方签订了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c 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双方没有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企业工作。
(2)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违反后果: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改签?不需要。
依据: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第九十七条)。
二、试用期制度企业应注意的问题1、试用期期限有何限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十九条)。
2、公司可否与员工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不能。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第十九条)。
3、试用期劳动者的待遇如何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
4、哪些情形不能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一、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在当今的劳动市场中,劳动合同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了解和遵守劳动合同法是避免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二)订立的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往往难以证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容易引发纠纷。
(三)订立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情况。
2024全新劳动法律讲座课件

01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孕期保健、产前检查等特殊保护,用
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
产假及哺乳假
02
女职工享有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保
障其合法权益。
禁止性别歧视
03
用人单位在招聘、晋升、薪酬等方面不得对女职工进行性别歧
视。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禁止招用童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 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未成年工工种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如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等。
残疾人员就业保障政策
残疾人就业政策
国家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职业培训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提供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其 就业能力。
休假制度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 、产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 劳动者的休假权益。
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方式
社会保险种类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纳方式
企业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社
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患 病、失业、工伤等情况下,依法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04 劳动争议处理机 制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 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程序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口头协议或无书面协议的劳动合 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意愿进行约定,但应当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 一年、两年等。
04
劳动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和解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 友好协商,自行达成和
解协议。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 调解员协助双方当事人
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
提交争议至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
有法律效力。
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
并作出判决。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
劳动合同的终止
1 2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或死亡、用人单位解散或 破产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等。
3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注意事项
结算工资和福利、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0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工作内 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 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 条件以及职业培训等。
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办理相关 手续等。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01
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法定解除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02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出现法定
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

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唠唠这个劳动合同法,这可关系到咱们每一个打工人的切身利益呢,就像一把保护伞,关键时候能给咱们遮风挡雨。
我有个朋友小李,刚毕业那会找工作,那叫一个兴奋啊,就像小鸟终于要飞出鸟巢去广阔天地闯荡了。
有个公司给他发了录用通知,他高兴得不得了,啥也没细想就去上班了。
上了几个月班,公司突然说要辞退他,小李当时就懵了,这怎么回事呢?他又委屈又气愤,感觉自己就像个被抛弃的小可怜。
为啥呢?就因为他当初没好好了解劳动合同法,没跟公司签一份明确的劳动合同。
那劳动合同法到底是个啥呢?简单来说,它就是为了保护咱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让双方在合作的时候有个明确的规则,就像一场游戏得有个玩法一样。
对于咱们劳动者来说,这就是咱们的护身符。
咱们先说签合同这事儿。
这合同就像是你和公司之间的一份约定,一份承诺。
你想啊,你去给公司干活,公司给你报酬,这可不是口头上说说就行的。
合同里得写明你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这些重要的东西。
要是公司跟你说,哎呀,咱们先不签合同,先干着,你可千万别傻乎乎地就答应了。
这就好比你要出门旅行,却没有一张明确目的地和行程安排的车票,那你这一路得多没底儿啊。
我有个同事小王,他就比较聪明。
面试的时候,他就直接问公司关于劳动合同的事儿。
公司人事跟他说,合同里工资写的是基本工资,但是绩效奖金会很高的。
小王一听就觉得不对劲,这就像有人跟你说,这个盒子里有宝贝,但是不告诉你具体是啥宝贝。
他就跟人事说,这不行,合同里得明确写明工资的构成,基本工资多少,绩效奖金怎么算。
人事开始还不太乐意,小王就说,“这合同要是写不清楚,我这心里就像揣着个小兔子,七上八下的,我怎么能安心工作呢?”最后公司还是按照他的要求改了合同内容。
再说说工作时间。
大家都知道,咱们不是机器人,不能没日没夜地干活。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标准工时制度,一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如果公司要让你加班,那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儿。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讲座(ppt 41页)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讲座(ppt 41页)](https://img.taocdn.com/s3/m/64f7a5fb83c4bb4cf6ecd127.png)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效力
依法制定
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益的规章制度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 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 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或者重大事项
解释第19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 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司法解释一)
法院的处理权 第20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 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 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司法解释一)
因规章制度发生争议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加倒置 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不举证,举证不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第13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 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发生的争议,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的作用
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是劳动者用人单位都应遵 守的劳动行为规则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主要依据 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可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
依据
我国有关内部劳动规章的立法 劳动法 企业法 公司法 行政法规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劳动部解释
劳动规章的风险
劳动规章无效的风险? 处理决定被撤 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总 则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该法的一些 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主要有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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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 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 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 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 取财物。
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
《劳动合同法》 法律知识讲座
主讲人
大家好!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务工维权知 识讲座。愿大家通过学习,了解一些法律对劳 动合同的具体规定,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能够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是否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 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 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招收农 民工同样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 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 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 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 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争议 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 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一般不直接 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注: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的情形有哪几种?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的哪些行为 已经被法律禁止?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做到: (1)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
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 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上述情况。 (2)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 动者收取报名费、风险金、保证金或变相收取其他名 目费用。 (3)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4)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依法享有养老、医疗、工伤、 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养老、医 疗、失业保险费需要由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共同负担,工伤、生育保险费只 有单位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
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争议,可以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的,要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 如何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高于劳动者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 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 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 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法院审理程序。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 的最终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间限制吗?
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起 一年内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 请。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如何处 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 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 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
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源自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 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 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 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怎 么算?
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