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各民族创世神话分类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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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各民族创世神话分类问题的探讨

王宪昭

2012-8-1 17:14:59来源:《社会科学家》2010年05期内容摘要:创世神话是神话的主体,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在创世神话分类问题上首先要准确界定范围和标准,以科学的态度甄别传统分类方法,针对我国各民族创世神话的实际建立合理的分类体系。本文主要阐释了创世主体为参照的分类和创世过程为参照的分类两种模式。

关键词:民族神话创世类型

作者简介:王宪昭(1966-),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副研究员。

中国神话是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遗产。其中,创世神话内容丰富,类型繁多,从某种程度上说,创世神话“构成神话的主体。”[1]3特别是随着少数民族神话搜集与整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大量的活态少数民族神话弥补了我国以往汉文典籍中创世神话方面的不足。但如何去进一步认识和解读这一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一定意义上讲,类型辨析已成为研究者首先关注的重要前提。

一、创世神话的范围与传统的类型划分

从神话研究的现状看,中外研究者对创世神话类型甚至创世神话的定义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主要表现为研究视角的不同和分类标准的个性化倾向。尽管创世神话主要是根据神话所叙述的内容来定义的,但神话研究中人们对创世的

“世”说法不一,如“世”究竟包含哪些对象?主要指日月天地还是包括具体的万物?理解为宏观的“宇宙”还是微观的“环境”等等,曾存在一些争论。

1.创世神话的范围。“创世”的“世”即“世界”,又称为“宇宙”。关于“世界”、“宇宙”在我国汉文典籍中是分开解释的,东汉许慎在《说文》中解释:“世,三十年为一世。”《字汇》中说:“父子相代为一世。”《中国哲学大辞典》将“宇”和“宇宙”各立一个条目,一般与“宇宙”同义,并且两个字可以分开而论,如《文子·自然》篇记载,老子曰:“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淮南子·齐俗训》中解释:“往古来今谓之宙,方上下谓之宇,道在其间而莫知其所。”其他如尹文子曰:“四方上下曰宇。”仓颉篇曰:“舟舆所届曰宙。” 中国古人也有将“宇”和“宙”合在一起,用“宇宙”表示空间的。这虽然与现代用法一致,但却为学术界所忽略。学术界通常认为,古人以“宇”表示空间,以“宙”表示时间,“宇”“宙”连用,则综合表示空间和时间。显然,若对照神话所表现的内容,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太多的“时间”关系的。因此,虽然“世界”是全部时间与空间的总称,但神话所叙述的“创世”偏指空间,通常指人类所生活居住的地球及与之有关的周围的客观事物。

据此,根据目前研究者在探讨创世神话时所涉及到的对象,我们把创世神话所涉及的范围可概括为以下几种不同说法:(1)开天辟地神话。天地是人类生存的大背景,创世神话与开天辟地是等同的,将开天辟地作为创世神话的主体是毫无争议的。(2)日月星辰及万物起源,这些客观事物也是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3)人类起源。如俄国神话学者李福清提出:“人类起源神话是创世神话(creation myths)的一部分,而且大概是较古老的部分,因为宇宙观是较发达意识的产物,所以通常较原始的(archaic)民族没有创造宇宙或解释宇宙结构的神话,只有人类起源神话。”[2]69我国也有研究者认为“人类起源神话在创世神话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它不但与天地开辟神话一起,共同构成了创世神话的两大基本主题,而且往往是系列创世神话的中心。”[3]156-157(4)种子来源、习俗起源、秩序起源。(5)自然现象与其它文化起源。如有研究者提出:“盘瓠神话至今犹传于我国西南苗、瑶、侗、畲等少数民族中,本为某一民族起源之推原神话,迨神话演进,乃成为天地开辟之推原神话。”[4]436

据此,对创世神话的范围较为客观的定义应该是,以解释天地起源和万物起

源为主的神话,同时人类起源神话、文化起源神话也可以作为创世神话的有机补充成分。

2.神话类型的概念。关于“类型”,汉文典籍《易·系辞上》中曾有“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说法,强调本质相近的东西可以聚在一起。英国数理逻辑学家罗素首先意识到集合的概念存在问题,并提出类型论,认为有一类“集合”并不是真正的集合,而是所谓的“类”,集合本身是不能包含自身的;“类”却可以。在文艺批评界对类型的借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说法,侧重点也有所区别。如美国学者汤普森注重“类型“的主题功能或母题特征,认为:“一种类型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传统故事,可以把它作为完整的叙事作品来讲述,其意义不依赖于其他任何故事,当然它也可能偶然地与另一个故事合在一起讲,但它能够单独出现这个事实,是它的独立性的证明。”[5]499显然,一般意义上说,“类型”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它由若干母题按相对固定的顺序组合而成。

既然,在文学作品中,类型是一个完整的故事,那么,学理上讲,一则创世神话作品只能属于某一个类型。事实上,类型的分类可以有不同的角度,这就好像人们到商店去购买商品,不同的商店对同一种商品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排放方法一样,经营者会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分类标准。此方法也适用于创世神话的分类。

3.创世神话的几种典型传统分类方法。目前见到的关于创世神话类型研究的专题性资料并不太多。大致有以下几种与创世神话相关的典型说法:(1)二分法。认为“从神话的内容来看,我们可以将神话划分为创世神话与英雄神话两类。”[6](2)三分法。根据神话反映的主题,分为解释自然现象的神话、反映生产斗争的神话和反映社会生活的神话三种。[7](3)四分法。有的研究者按功能,把神话分为:①祭祀礼仪神话;②解释性神话;③巫术神话;④物占神话。[8](4)六分法。有的研究者根据神话所表现的内容将其划分为六类,即①开天辟地神话;

②图腾神话;③推原神话;④洪水神话;⑤物种起源神话;⑥射日神话。[9](5)七分法。有的研究者把中国上古神话按内容分为:①创世神话;②洪水神话;③民族起源神话;④文化起源神话;⑤英雄神话;⑥部族战争神话;⑦自然神话。这七种类型大致认清中国上古神话的全貌和整体格局。(6)更多的类型。如英国宗教学家斯宾塞在《神话学绪论》中将神话分为创造神话、人类起源神话、洪水神话、报答神话、惩罚神话、太阳神话、月亮神话、英雄神话、野兽神话、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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