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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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垫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决定在受让土地并投资项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项目” 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项目

(二)项目投资主体:有限公司

(三)项目性质:新建工业项目

(四)项目地址: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本协议中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含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下同)。由乙方全额出资,白主经营。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建设约

平方米(具体以国土及规划有关单位约定的相关

指标为准)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办公室、倒班房建层及以上),主要生产等。

(七)项目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全部建成投产达效后,实

现年产值万元人民币,年实现入库税金(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下同)达到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就业岗位个。

(八)项目建设进度:接收土地之日(指甲方场平达

到设计场平标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定之口起计算)起的

个月内完成全部投资并建成平

方米的厂房及配套建筑,实现项目投产。

(九)项目用地面积:该项目拟用地约亩(含道路

等公摊面积)。

二、项目用地

(一)项目用地位置及规模: 该项目拟用地块位于垫江县

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具体位置以提供

的红线图为准),面积约亩(含道路等公摊面积),具体面积以勘测定界报告及双方认可的用地红线图为准。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性质:该宗土地为工业用地,仅限于项目建设,不得改作它用,若乙方需调整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审核(含经济指标和环保指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三)供地方式:本项目实行一次性供地和一次性规划建设。

(四)土地获取方式:该宗土地为出让地,以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的底价为万元/ 亩,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其公开招、拍、挂经费均由乙方全额白筹,在过程中产生的土地交易相关税、费均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承担。

(五)用地年限:50年,起算日期以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土

地合同中订立的时间为准。

(六)土地付款方式:乙方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在招、拍、挂需知约定的付款时间内,按招拍挂价格付清该宗土地的价金及相关税费,并与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书只核载净用地面积)后,方可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口内将土

地保证金万元(大写)汇入甲方指

定账户(对公单位:重庆垫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帐号:),此协议才生效;若乙方通过公开招、拍、挂后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土地保证金白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公开招、拍、挂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后个工作口内付清;若第三方通过公开招、拍、挂后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甲方将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土地保证金万元(大写万元整)。

(七)土地交付时间: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时将土地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于个工作口内将用地红线图交付给乙方,于工作口内完成该宗土地的招拍挂,最迟不得延长—个月。乙方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并付清土地款和相关税费后,县国土管理部门必须在个工作口内与乙方签订土地出让含同,并必须于签含

同后个工作口内会同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土

地交付乙方使用。

(八)交地现状:“三通一平”(即由甲方负责给水、电、道路及场地平整,具体情况在甲方的义务中明确)后的土地(天然气在项目建成后铺设到位)。

(九)用地规划要求:该项目用地各项指标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含同》的规定执行,1.0 V建筑容积率<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十)房地产权证办理:乙方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国土部门与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含同》并办理〈〈房地产权证》(土地部分),〈〈房地产权证》(土地部分)采取“先办理后移交“原则,项目建设进度达到70恕上时甲方将〈〈房地产权证》(土地部分)移交乙方。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含格后,乙方提交工程建设规划验收含格书和备案登记证,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地产权证》,办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 、负责该项目建设规划及建设方案的初审,并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后办理相关规划及建设手续。

2、受相关部门委托按照规划对乙方设计、建设、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3、督促乙方按用地面积(含道路等公摊面积)缴纳土地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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