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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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明确规定智能卡的管理要求,杜绝不合理使用,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客服中心智能卡的日常管理。

3.0职责
各客服中心负责智能卡的日常控制、管理。

4.0管理要求
4.1智能卡管理
4.1.1发放控制
1)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本管理处的智能卡发放管理工作的监督;
2)管理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智能卡的授权发放管理工作,发放人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身份识别;
3)每季度对智能卡进行统计整理,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理,每季度对发卡电脑密码进行更改。

4.1.2登记发放
1)业主和内部员工发卡情况应分开登记;
2)业主领卡发放人核实申领人的身份后进行发卡、授权,并进行登记;
3)公司内部人员如需申请领卡,须管理处主任同意方可领用,并进行登记(所领智能卡仅限本人使用)
4)智能卡持有人需对卡的授权内容进行变更,须说明事由,符合相关规定,发卡人员予以变更,并登记;
4.1.3智能卡更换、退还
1)在保修期内智能卡自然损坏,有客服中心确认业主身份后请业主到财务室凭旧卡换新卡,发卡人收回旧卡并登记;
2)人为原因造成智能卡损坏,如打孔、折叠、机洗等只能重新申请领取,不能更换;(补办新卡需交工本费20元/张)
4.1.4智能卡注销与回收
1)业主产权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卡人员,对其智能卡进行注销,并通知原业主;2)内部人员持有的智能卡丢失或违规使用,发卡人应立即予以注销或收回智能卡;3)管理处工作人员调离或离职,由本班领班/主管或文秘协助发卡人收回智能卡。

5.0表格
《QR-KF-50智能卡发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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