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分公司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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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分公司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第一条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84年5月11日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自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于2002年1月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号令,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六)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
(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发[2005]11号,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八)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2008修订)中国石化安〔2008〕665号,2008年12月31日印发并执行(九)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
第二条分级
(一)环境污染事件
本专项预案所指环境污染系指由于油品输送、装卸或下载等作业过程中的油品泄漏,以及事件处置过程中,含有污染物的消防水的大量排放等意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对周边水源、水体、土壤的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的事件。
(二)分级
1、泄漏量≥100吨为Ⅰ(中国石化)级事件。
2、泄漏量50~100吨为Ⅱ(公司)级事件。
3、泄漏量≤50吨为Ⅲ(二级单位)级事件。
第三条预测与预警
根据油库、输油(下载)站所处地理位置和输油管道走向、地质地貌,针对可能发生的油品泄漏污染事件,坚持“预
防为主”的原则,应急指挥中心应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环境风险源的识别和环境风险评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预测
1、根据油库、输油管道、输油(下载)站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由于油品装卸、输送、下载等作业过程中存在油品泄漏及含有污染物的消防水的排放等意外因素,会导致或可能导致对周边水源、水体、土壤的污染以及生态破坏,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因素,根据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从下述两个方面对环境风险源进行识别:(1)从可能油品泄露的数量和危险性对工艺过程、管道、贮罐、重要设备进行识别;
(2)从事件连锁效应和事故重叠引发环境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判别。
2、根据确定的环境风险源,从法规要求、可能泄漏最大数量、相关方关注程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环境影响范围、环境影响可恢复性等六个方面及环境风险源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可能性来明确其风险特性。
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可能发生或已发生油品泄漏污染事件的应急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事件发生地的地理位置和管道破损状态、油品泄漏量的估算,预
测可能造成的后果和油品泄漏所致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对事件做出如下判断:
(1)Ⅰ级事件;
(2)Ⅱ级事件;
(3)Ⅲ级事件。
(二)预警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
1、符合华东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第七条启动条件时,应立即发出启动本专项预案的指令。
2、通知事件发生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通知各处室进入预警状态;
3、发生Ⅰ级、Ⅱ级事件立即按应急报告程序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4、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三)预警解除
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终止,应急指挥中心宣布预警解除。
第四条应急报告
(一)报告程序
1、事件发生单位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在第一时间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图00.5(应急报告程序图)规定的程序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
时。同时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属于Ⅰ级、Ⅱ级应急事件,公司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图00.5(应急报告程序图)规定的程序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发生Ⅰ级、Ⅱ级应急事件,事件现场可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3、发生Ⅰ级应急事件,二级单位可同时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二)报告内容
1、报告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泄漏介质、数量;
(2)人员伤亡情况;
(3)污染性质、区域、范围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件简要情况;
(5)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严重后果预测情况;
(6)请求救援事项。
2、在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应急指挥部随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应急动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
室应尽快、随时了解、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随时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人员伤亡情况;
(2)管道、设施损坏情况;
(3)泄漏管道的工艺运行条件;
(4)现场气象状况;
(5)周边道路交通管制情况;
(6)周边居民分布状况及疏散情况;
(7)现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应急器材到位情况;
(8)污染的防控效果;
(9)与当地政府的汇报、沟通及当地政府采取的措施情况;
(10)是否需要救援等。
第五条应急准备
(一)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2、拟订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并指定现场应急指挥;
3、随时掌握应急事件现场的处置情况,当符合公司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