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末期的海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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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的史料研究即是其中一。笔者以前介绍过的<漂人问答)L2J,也是相关课题之一,傅衣
凌先生也曾表示对此深感兴趣l 3|。 本文试就近年韩国刊行的史料集的记载,论述明末中国商人等的海外贸易的实际情况。 二、飘流朝鲜的中国船
中国航海贸易商的活动自明嘉靖以后呈现活跃趋势。从<明实录>中即可找到具体的例 子。如<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一,嘉靖二十一年五月庚子(20日)条载:
<世宗实录>卷三百八、嘉靖二十五年二月壬寅(15日)条载: 朝鲜国署国事李垣遣使臣南洗健、朴菁等解送下海通番人犯颜容等六百一十三人至
边。上嘉其忠顺,赐白金五十两,文绮四袭,洗健、仆菁并赉以银币。容等悉漳、泉人,诏福建
巡按御史治之。【4J
<世宗实录>卷三百二十一、嘉靖二十六年三月乙卯(4日)条又载: 朝鲜国王李崾遣人解送福建下海通番奸民三百四十一人,咨,福建人民故元浮海至本
自朝鲜国忠清道的报告载:“虽不明知某国之人,而虑有唐人私自浮海而贩卖日本,为风所漂
流。’’[5]
即是有身分不明的外国人飘流到了朝鲜国忠清道蓝浦附近,据判断可能是到日本进行 海外贸易的中国商人。的确,从他们回答中得知: 大明国福建泉州郡为经纪事,切照本国凶荒,人民饥馑,无奈率告于郡官,装载货物,外 国买卖,被风漂泊贵国,实天有以作成吾人也。 原来是福建商人因乡里饥馑,出海贸易而飘流至此。
来自福建的李王乞等人,据明<世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三、嘉靖二十三年十二月乙酉(21
日)条载: 漳州民李王乞等载货通番,值飓风漂到朝鲜。朝鲜国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怿捕获三十九人,器械送辽东
都司。上嘉怿忠顺,赐五十两、采币四表里。【4J
即是说,是朝鲜国王下令将李王乞等护送到辽东的。像这样的事例在<明实录>中还可
见到以下几例。
<誊录类抄・边事>,宣祖三十七年(万历三十二,1604)可见到下列事例:
唐人供招:一名温进,年三十五,系福建漳州海澄县白丁也。上年二月二十八日,以卖买 事,乘黄文泉船,与文泉等起身,往交趾港口。未及下陆时,猝遇倭船二只,贼众则仓卒间不 各其几许,而俺每百余名,尽为被杀,生存者只二十八名。俺每尽以货物求活,仍与二船之 贼,偕到柬浦寨。二船之贼,又以俺每,转卖他倭之客。到于柬浦寨者,二船之贼,则仍留其 地,而客倭之买得者与俺每,同乘俺每之船,发向日本。未及日本,只隔四五日,而遇横风漂 到朝鲜地方,为边将所捕。交趾遇贼,乃上年三月日不记;而柬浦寨到泊,则乃上年五月初二 日也。自柬浦寨发船,乃今年五月二十日也。交趾之於柬浦寨五日程,而柬浦寨之于日本, 则三十日程云。被捕乃今年六月十四五日矣。俺每从前往来买卖於交趾者屡矣。交趾有王 有官,而无冠帽,编发垂後。柬浦寨,则介于交趾、暹罗之间,而属于暹罗,物货则有皮物、蜂 万方数据
2001年3月 总第28卷第2期
求是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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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2001 V01.28 No.2
明代末期的海外贸易
松浦章
(关西大学文学部,日本大阪)
摘要:文章根稀见史料,系统地探讨了17世纪初期,包含明末的中国、日本、东南亚地区 等广大地域的航海贸易的真实情况,尤其是中国福建、浙江商人的航海贸易的实际状况。诸如 倭寇绑架中国人又转手贩卖的实情,葡萄牙人的亚洲贸易,在日中国商人参与策划日本海外贸 易等,均从不同侧面予以阐述,尤其是文中引用大量漂流到朝鲜半岛的中国、日本商人的供状, 亦属首次公布,对研究明代末期的海外贸易,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关键词:明代末期;海外贸易;中国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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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胡椒、苏木、象牙、犀角、玳瑁、金银”等。张燮<东西洋考>卷三的“暹罗物产”项目下记载
的货物名称及物种,几乎都包含在内了。 从列举的招供状中还得知中国商人的构成:福建商人14名,其中漳州府8名,泉州府6 名;浙江商人2名,其中杭州府1名,金华府1名。由于这个数字仅限于生存者,所以很难得 出精确的数据。可是它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当时从事海外贸易活动的一个侧面,即福建、 浙江两地商人积极从事海外贸易,尤其是福建商人更为显著。 《誊录类抄・边事》,宣祖三十七年条可见下面供述: o南蛮人供称:一名之缓面弟愁,年三十四,所居之国,即宝东家流,乃南蛮诸国之一也。 其地多产玉帛,金银至少,素以行商为业,离本国几十五年。往年自甘门往可普者,因与今来 华人、倭人等同船将往日本买卖,为横风所漂到此,被付甘河,即中国地方,而距其所生之国, 几十八万里,顺风八、九月可到,而可普者,距甘河六千里,乃暹罗、安南两国之间,而属于暹 罗,华人所供柬浦寨乃此也。所蛮一名,即黑体国人,乃所谓海鬼者也,买而为奴,从行。[6] 此乃一个葡萄牙人供词。该人离开葡萄牙15年间,一直在亚洲从事贸易,其后又从事 澳门与可普间贸易。在可普与中国人、日本人一起乘船赴日本,途中飘到朝鲜。可普按该供
初,漳州人陈贵等私驾大船,下海通番,至琉球。【4J
收稿日期:2000—07—26 作者简介:松浦章(1947一),男,日本大阪人,关西大学文学部教授,研究方向为明清中日关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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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人陈贵等乘大船到了琉球。我们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可以找到中国商人飘
流到朝鲜半岛事例。朝鲜<中宗大王实录>中宗三十九年(明嘉靖二十三年)六月辛卯条,来
中图分类号:K24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01)02—0098—07
一、绪言
明末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三十,关于倭官倭岛载:“有刘风岐者言:三十六年至长崎岛,
明商不上二十人。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合诸岛计之,约有二三万人。”万历三十六年 (1608)渡海来日的刘凤岐在长崎见到中国人不过二十名左右,而不到10年,其人数就猛增 到二三千人。若加上其他的地区,推测可能有二三万人之多。之所以有这么多中国人参与 海外贸易,是隆庆初年海禁令的缓和,到海外去的中国人不断增加,日本就成了他们进出海 外的地域之一。 关于明代中国商人,特别是福建商人海外活动的实际状况,厦门大学的傅衣凌先生做了 论证…,弄清了史实。其后,虽然许多学者也继续做了这方面的研究,但与傅氏研究成果相 比,出其右者不多,可以说并无太大进展。其原因主要在于傅氏几乎论证和澄清了所有相关 史料。如果要说傅氏的研究还有未涉及到的领域的话,那么关于中国商人飘流到中国以外
国者,顷自李王乞等始以往日本市易,为风所漂。今又获冯淑等,前后共千人以上,皆夹带军 器、货物,并此。倭奴未有火炮,今颇有之,盖此辈阑出之故,恐启兵端,贻患本国。[4] 尽管如此,中国航海贸易商飘到朝鲜半岛的典型事例,仍然应该从李王乞等人飘流的嘉 靖二十三年开始算起。 三、万历三十二年飘流到朝鲜的中国商人 嘉靖以后,虽然可以找到中国商人飘流到朝鲜半岛的事例,但是关于贸易活动等的详细 内容至今仍不清楚。不过从下述史料中,我们多少可以知道当时的一些实态。 万历三十二年(1604)飘到朝鲜半岛的中国商人等被送往汉城接受调查,在招供状中可 以窥见海外贸易的一些详情,借以分析一下当时的贸易状况。
词分析,应位于暹罗和安南之间。《东西洋考》卷三柬浦寨条目载:“其国自呼甘孛智,後讹甘
破蔗,今云柬浦寨者,又甘破蔗之讹也”l 7}。明代称“柬浦寨”为“甘孛智”,是被错念成“甘破 蔗”而成的。普通话里“甘孛智”读作“gan—bo—zhi”,“甘破蔗”读做“gan—po—zhe”,“可普” 读做“ke—pu”,自然是指柬浦寨了。这个葡萄牙人还随身带着一个黑人奴仆。 《誊录类抄・边事》,宣祖三十七年七月初五日条还记载了中国人的供述: o华人黄廷所供:俺每於万历二十七年自泉州乘船行商,为吕宋所虏。(吕宋即琉球之 傍国)也。吕宋转卖于日本,仍居长崎,以驾船兴贩为业。前年二月,与倭人久右文同受家康 银子,往可普曲折,与久右文所供相同。今来华人蔡泽、李弘烈、黄春、鲁春等,亦於万历三十 年,为倭所虏,方居长崎。故前年二月往可普者时,同船以去。其余华人,则於交趾等处相 遇,同船出来,因为所擒去也。蚓 黄廷万历二十七年(1599)从福建省的泉州乘船去吕宋岛。在那里被掳后,又被转卖到 13本的长崎,开始从事航海贸易。他和13本同行久右文一起从德川家康那里收下银子,从事 可普(即柬浦寨)贸易。飘到朝鲜半岛,正是发生在从柬浦寨归来的途中。而黄廷从日本出 港是甲辰即万历三十二年(庆长九年,1604)的前一年万历三十一年(庆长八年,1603)二月。 关于这一时期德川家康的记载,据《当代记》卷三,庆长七年(万历三十年,1602)条[8J载, 来自越南的外国船向德川家康献上了虎、象和孑L雀。另外,据庆长十年(万历三十三年, 1605)六月四日条载: “当春日本国船,吕宋、东京、暹罗为买卖渡海,竟一艘不归。右船或当岩破坏,或喧哗被
o一名陈二,年二十六,系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陈三,年二十四,系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蔡泽,年四十,系福建漳州府海澄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李弘烈,年二十,系福建泉州府南安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黄春,年三十六,系福建泉州府晋江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郑瑞南,年三十四,系福建泉州府晋江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黄延,年四十九,系福建泉州府同安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鲁春,年三十六,系福建泉州府同安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王明,年二十九,系浙江杭州府钱塘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上面记述的是万历三十二年(宣祖三十七年,1604)飘流到朝鲜半岛的载有中国人、葡萄 牙人的事。至于同船的日本人的事情待后论述。综合以上中国人的供述得知,以福建商人 们乘黄文泉的海船去交趾(越南)经商,在登陆前遭到倭寇袭击,百余名被杀。28名生存者 随二艘倭船去柬浦寨时,被二艘倭船转卖给其他倭船,继续驶向日本,但是在到达日本前却 遇大风,随风飘到了朝鲜。 从供述中又得知在暹罗的交易情况,多是物物交易,间以货币。而物货则有“皮物、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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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胡秋、苏木、象牙、犀角、玳瑁、金银等物矣。漂风之後,连日海暗,而及至朝鲜地方之日, 风雨开霁,有船二只,先出洋中,倭等相与言日:“此必朝鲜兵船也。”欲挂帆回船,则无风不得 发,朝鲜兵船陆续而至,俺同年王清呼谓日:“我等乃天朝”云。则朝鲜人不以为信,俺以书纳 诸汲水筒漂送,则朝鲜人日:“若是天朝人,则即落帆”云。倭人不肯,仍欲走去。俺每中有二 人强为下帆,即为倭所杀。朝鲜送一船,Z,il、与王清即乘小船出来,俺同行,皆欲随出,而为 倭人所制,不得自由。朝鲜诸船,矢石交发,攻其船尽烧。其上藏倭人之抗战者,杀死殆尽, 其伏於庄下者三十余名,仅得生存,被虏。俺每免死於交趾港口者二十八名,而二人则落帆 时见杀,十四人与倭贼伏於下庄而得生,并俺与王清通共十六名,时方上来,而其余十名,不 知去处,恐是接战时被死。所供是实。 o一名王清,年三十三,系金华府义乌县白丁也。上年二月二十八日,自福建起身,以买 卖事往交趾,遇倭船二只,同船之人,尽被杀死,生存者只二十八名。以货物求活,偕到柬浦 寨,转卖于他倭。今年五月,发向日本,洋中遇风,漂到朝鲜地方,与朝鲜边将相遇,与温进乘 朝鲜所送小船,先为出来,前后曲折,与温进所言相同,所供是实。 o一名庄昆,年二十七,系福建漳州海澄县白丁也。今年正月二十五日,自福建起身,二 月初八let,往到柬浦寨,与倭人输俺物货,不为偿价,今日明日,迁延累日。俺欲受价,直到其 家,则妻独在,以其夫出去为辞而已。其倭向外人来,谓俺奸其妻,执俺告官。其土之法:“奸 人妻者,没其财货,以身为奴。”故俺为其家之奴,随主倭往日本,遇风漂到朝鲜地方。节次与 温进等所供相同。而主倭则接战时烧死矣。温进、王清乘小船出来时,俺等亦欲随往,而倭 奴等只以温进等二名点名出送,其余则皆坚执不许出去,以此不得自由。华人之生存,皆是 伏于藏下,得免炮矢者,而或投水而死,或逢九中矢死者,亦至十余。所供是实。 o一名许文,年四十,系福建海澄县白丁也。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鲁三,年三十三,系福建泉州府同安县白丁也。所供与温进相同。 o一名黄二,年三十五,系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白丁。上年二月二十八日海澄县起身,往 柬浦寨买卖,为倭所虏。所供与庄昆相同。 o一名钟秀,年三十六,系福建漳州府海澄县白丁。所供与温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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