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圈电站压力管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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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锣鼓圈
电站压力管道施工合同
甲方:宣恩佑水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鹤峰盛德机械厂
宣恩佑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鹤峰盛德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利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压力管道镇支墩石方开挖、C25混凝土浇筑。
2、压力钢管制作安装、钢筋、锚杆制作安装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工程。
二、工期要求
压力管道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在2012年11月1日前完工。
三、合同单价及工程量
1、金结安装费1500.00元/T(蝶阀安装、拦污栅、临时支撑),钢筋制安费800元/T(不含材料费)。
2、锣鼓川压力钢管重约205吨,压力钢管主管内径(¢900mm)、岔管(¢550mm)压力管道壁厚及内径尺寸以设计图纸为准、伸缩节、支承环、加劲环制作安装费(含钢管防腐油漆)8600.00元/T,合同外项目单价双方协商解决,工程量以现场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3、施工电源线路及电量计量装置15000.00元包干由乙方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满足工程施工设备所有负荷需要。
4、设备进出场费、索道安装费、钢筋混凝土(10.0m3地铆)施工措施费等25000.00元包干。
5、镇支墩石方开挖50元/m3,土方25元/m3,锚杆钻孔及锚杆制作安装50元/m(含材料费), 960.00m高程以上镇支墩C25混凝土(混凝土的防冻性必须满足规范要求)560元/m3(不含钢筋材料)。
四、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固定单价承包,固定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压力钢管管材采用16MnR钢板制作、由具备生产资质的厂家制作)、厂家制作费、安装费、防腐费、辅料费、材料损耗费、检验费、税费、电费(电费0.98元/度)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及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固定单价中。在施工过程中单项材料涨、跌价施工单价均不得调整。
五、工程技术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行业规程规范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施工前将五大证、五小证及施工组织设计报告资料及项目部组织机构人员名单,交甲方和监理备案验收确认后组织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应严格按照压力管道制作安装施工规程、规范、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甲方和监理通知的要求控制施工质量,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
3、本工程的所有钢管生产及防腐要求,所压力管道必须由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成品螺纹管运到工地现场对接,钢管内壁刷防锈漆三道,外壁与混凝土接触表面采用电动钢丝刷打磨除锈,在刷水泥沙浆两道,暴露在外的钢管外表面先刷防锈漆三道,再刷黑漆,并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质检设备、测试仪器与
试验人员,现场不能或不具备条件完成的试验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认真进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专检,作好施工质量各有关原始记录,按规定向监理提供相关的资料。
4、隐蔽工程在具备覆盖条件24小时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因紧急情况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面通知时,应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
5、监理单位和甲方提出复检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施工质量合格后,监理单位和甲方应及时进行质量签证。对不符合《技术条款》质量要求的施工项目、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监理单位和甲方有权拒绝签证,并督促乙方进行处理直到发出“返工通知”,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监理单位和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并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应负的合同责任。
6、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要求布置钻孔检查时,乙方应予实施,若检查结果证明质量合格时,其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查结果证明质量不合格时,其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整改至合格。
7、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造成返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的延误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材料供应及管理
1、为便于控制工期,本工程所用水泥、砂石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保管,材料必须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并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质检验合格报告。
2、如需甲方供应材料:甲方供应材料运抵现场后,甲乙双方派出专职材料员对材料进行验收并签具三联收货单,甲方凭双方签字确
认的收货单数量,水泥、砂、卵石、混合料按供应材料价格计算在承包价款中扣下,甲供材料价款在乙方每月阶段工程审核价款中扣除。
3、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由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并提供有关的合格证书,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4、施工用水、道路、用电、临时用地:
(1)甲方提供现有现状的施工道路和施工用水取水条件;
(2)乙方施工布置时应尽量考虑利用地方农电电网,如农电电网无法利用,则乙方应配备足够容量的柴油发电电源。乙方利用农电电网情况下,甲方应派人协调搭火、线路架设等具体事宜;
(3)为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临建布置、交通、用水、用电、弃碴等部位的临时征用地费用及地方道路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协调。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负责现场施工外围的协调工作。提供施工图纸和资料,确保施工图纸按时到位,并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测量基准点。
2、及时安排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单位进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及时审核转发施工图纸、修改设计通知书。
3、负责组织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工程永久性占地和施工临时性占地的征用,并支付相关费用。
5、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或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如期完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