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完整版本
住院病历书写模板范文
住院病历书写模板范文一、一般项目。
姓名:[具体姓名]性别:[男/女]年龄:[X]岁。
民族:[具体民族]婚姻状况:[已婚/未婚/离异等]职业:[例如:教师、工人、程序员等]籍贯:[籍贯地址]现住址:[详细居住地址]入院日期:[年/月/日]记录日期:[年/月/日]病史陈述者:[患者本人/家属姓名等]二、主诉。
这得好好说说,就是我为啥来住院啦。
我呀,就感觉[主要症状,例如“胸口疼得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而且还老是喘不上气”],已经有[具体时长,比如“三天了”]。
这三天可把我折腾坏了,就像有个小恶魔在身体里捣乱一样。
三、现病史。
(一)发病情况。
刚开始的时候呢,就是[描述发病的初始症状和当时的情况,比如“那天我正好好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呢,突然就感觉胸口有点闷闷的,就像有块大石头压在上面,我还以为是吃多了不消化呢”]。
然后这种感觉就越来越强烈,就像小火星变成了大火球。
(二)病情发展。
过了一会儿啊,这胸口不仅闷,还开始疼起来了,就像有根针在里面扎一样,一阵一阵的。
而且我喘气也变得特别费劲,就好像有个无形的手在掐着我的脖子,每吸一口气都得费好大的劲儿。
这症状就一直没停,还越来越严重,到现在我都不敢乱动了,就像个瓷娃娃一样,生怕一动就更疼了。
(三)伴随症状。
这期间呢,还伴随着[其他症状,例如“头晕乎乎的,就像脑袋里装了一团棉花”],而且还特别容易累,走两步就感觉像跑了一场马拉松似的。
也没什么胃口,看着平时爱吃的东西都觉得恶心,就像我的胃在跟我闹别扭,说“哼,我现在可不想工作”。
(四)诊疗经过。
我一开始以为没什么大事儿,就自己吃了点[之前服用的药物名称],想着可能是小毛病,吃点药就好了。
结果呢,这药就像石沉大海一样,一点用都没有。
然后我就赶紧来医院了,到了医院之后呢,医生给我做了[做过的检查名称,例如“心电图、胸部X光”],但是具体结果我还不太清楚呢,就被安排住院了,感觉自己就像被卷入了一个神秘的医疗漩涡。
四、既往史。
(完整版)口腔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口腔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项目:1、病历书写总要求2、病历首页3、主诉4、现病史5、既往史、家族史6、体检/查体7、诊断8、处置9、签名病历书写总要求:1、在病历印刷边框线内、使用蓝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体工整、能够辨认,无自创字,错别字;更正笔误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可辨认;审查修改病历,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2、语言通顺,术语正确,绘图标记正确。
3、增加附页应在页眉处记明姓名、页码。
4、主诉牙(主诉病)首诊按初诊书写病历。
复诊指主诉牙(主诉病)的继续治疗。
5、发现病历误、漏时应于篇尾补记并说明情况,禁止在误、漏原位处修改。
病历首页的书写:1、记载姓名、性别、年龄;存档病历应记载电话、通信地址、初诊科别、日期、邮编及X线片号、病理号。
2、药物过敏史注明过敏药物或记为“否认”。
存档病历首页应另外记载以下内容:3、诊断或初步诊断:部位+诊断名称。
4、主诉牙(主诉病)每次诊治后需在病历首页填明日期、科别、诊断、处置及医师签名。
主诉的书写:1、部位+症状+发病时间(或病程日期)2、有些主诉可不含症状或发病时间3、复诊:同一患牙或疾病写治疗后自觉症状。
现病史的书写:主诉牙(主诉病)病史的发生,发展,曾经治疗,目前情况。
既往史、家族史、全身情况的书写:1、正确记录患者陈述(与本病有关的)2、无陈述时记明情况。
口腔专科检查的书写:1、检查内容:额面部、口腔软组织、颞额关节、涎腺、上下班颈部和牙体、牙周组织。
2、检查原则:应根据主诉,有选择地、顺序地先口外后口内逐项检查记录,以免遗漏,尽量做到全面细致。
有关鉴别诊断的重要阴性项目亦应记录。
一.牙体牙髓专业、口腔儿科专业1、龋齿、牙髓及根尖病主诉牙的牙位或与主诉、症状相符的牙位、龋坏牙面、龋蚀度数、探诊、叩诊及松动度。
拍X线片者,需正确描述根吸收、根尖周、根分歧、恒牙胚等情况。
正确记录疑有病变的非主诉牙牙位、龋坏牙面及其它异常情况。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一、前言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病历在临床诊疗、医学研究、医院管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病历书写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原则:病历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保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 病历保存期限: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30年。
特殊病例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3. 病历保存方式:采用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并行保存。
纸质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环境中;电子病历应保存在医院信息系统内,并定期进行备份。
4. 病历保存要求:病历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损坏、丢失。
如遇病历损坏,应及时修复或复制,并在病历中注明原因及修复、复制时间。
5. 病历销毁:达到规定保存期限的病历,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6. 病历移交:医务人员调动、退休或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病历按照规定移交给接班人或所在科室,确保病历的连续性。
7.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病历书写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原则。
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a. 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体清晰、工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
b. 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虚构、篡改。
c. 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方言、土语或简称。
d. 病历应及时书写,不得拖延。
2. 病历书写具体规定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医嘱等内容。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病历书写是医生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
下面是一个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模板,供医生参考:一、病历主页1. 病历编号:填写病历的唯一编号,可以是医院或科室规定的格式,也可以是将病人的特定信息与日期组合而成的编号。
2. 姓名:填写患者的姓名,注意写清楚姓和名的顺序。
3. 性别:填写患者的性别,男或女。
4. 年龄:填写患者的年龄,一般以周岁为单位。
5. 就诊日期:填写患者就诊的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
6. 主要症状:对患者的主要症状进行简要描述,包括疼痛部位、性质、发作时间、持续时间等。
7. 临床诊断:初步的临床诊断,根据患者的主要症状和体征进行判断。
二、病史1. 现病史:详细描述患者当前的症状、体征以及持续时间等。
包括主诉、发病经过、治疗措施等。
2. 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等。
对以往的疾病发作、治疗情况进行描述。
3. 个人史:包括患者个人的生活习惯、饮食情况、吸烟、饮酒等情况。
4. 家族史:包括患者的家族中是否有相似的疾病,有无遗传疾病等情况。
三、体格检查1. 查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头颅、颈部、胸部、腹部、四肢等各个系统的检查。
2. 实验室检查:将患者进行的一些重要的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书写和解读。
四、诊断与治疗计划1. 临床诊断: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判断,给出最可能的临床诊断。
2. 鉴别诊断:对可能的鉴别诊断进行列举,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排除。
3. 辅助检查:列举可能的辅助检查,如:X光、CT、MRI等。
4. 治疗计划: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诊断,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措施等。
五、随访及复诊计划1. 随访计划:制定患者的随访计划,包括随访时间、随访内容等。
2. 复诊计划: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进行复诊,具体复诊时间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制定。
2023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2023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一、病历规范书写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符号、影像、切片等所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活动获得资料,进行整理记录的行为,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要求,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文字工整、清晰、准确、规范。
病历资料需要复写时可以使用蓝黑色圆珠笔,不应使用易失效的墨水,遇错字应双线划,注明修改时间和修改人签名。
日期和时间应以规范统一的数字书写,采用N小时制记录。
医务人员应按规定进行签名,实习和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需经审阅修改签名。
上级医务人员有责任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不得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进修医务人员需认定后书写。
需要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授权人员无法签字时,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代签。
保护性医疗措施本人不宜说明时,应向患者近亲属告知并签字同意书,如无近亲属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代签。
二、认定病历真实性的方式病历等医疗文书在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前,应先进行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质证,确定病历的真实性。
质证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对病历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医师签字等。
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注意内容前后一致性和规律性。
将病历与其他证据资料进行相互印证,排除矛盾和不一致现象。
三、病历保存年限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不得少于XX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得少于XX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病历书写规范-范本模板
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2002.1。
26。
4/20/am或5pm.(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3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3、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第四章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
第三十一条打印病历是指应用字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
打印病历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打印病历应当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
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住院病案首页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的规定书写。
第三十五条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本规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我部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纠纷处理
1.医疗机构应确保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纠纷处理提供客观依据。
2.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和提供病历资料,不得篡改、隐匿或销毁。
3.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病历资料审查机制,对纠纷病历进行独立、公正的审查。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病历书写规范
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2.病历应采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字体端正,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墨水及涂改液。
3.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简称及非正式名称。
4.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顺序: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转归。
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对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防。
4.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对病历书写相关的法律纠纷进行及时处理。
十二、病历书写与学术研究
1.医务人员应充分利用病历资料进行学术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质量控制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目标、内容、方法、周期等。
2.病历质量控制应涵盖病历书写的各个环节,包括病历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
3.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病历进行抽查、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整改。
4.医疗机构应将病历质量控制结果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期开展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
四、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更新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文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文一、主诉患者XXX,男/女,XX岁,因XXXX(症状/体征/不适)来诊。
病程XX(天/月/年),症状XX,伴有XXXX(症状/体征/不适)。
XXXXXXXX(如有其他症状/体征/不适),请叙述。
二、现病史1. 发病时间及原因:XXXX,并描述发病前的相关情况,如饮食、生活习惯等。
2. 主要症状:详细描述患者主要症状,包括性质、程度、部位、时间、变化规律等。
3. 伴随症状:描述患者伴随症状,包括性质、程度、部位、时间、变化规律等。
4. 就诊经过:叙述患者就诊的相关情况,包括曾经就诊的医院、治疗方案及效果等。
三、既往史1. 个人史:涵盖患者个人的相关情况,如婚育情况、职业、生活习惯等。
2. 家族史:患者近亲属是否有与病情相关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3. 过敏史:患者是否对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有过敏反应。
四、体格检查1. 一般情况:描述患者的一般情况,如面色、精神状态等。
2. 体格检查:按系统进行检查,包括心肺、腹部、四肢等,描述有异常所见。
五、辅助检查列出患者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相关检查,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如血常规、B超等。
附上结果及相应的参考范围。
六、诊断与鉴别诊断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结合中医诊断原则,给出初步诊断,同时进行鉴别诊断,列出可能的其他疾病。
七、治疗建议根据患者情况,提出治疗建议,包括中药方剂、针灸、推拿等。
八、注意事项对于患者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包括饮食调理、生活习惯、药物使用等。
九、随访根据患者情况,制定随访计划,对患者进行跟踪观察,评估疗效,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十、医师签名医生对病历进行审核,并在病历末尾签名。
康复病历书写规范(标准版)
康复病历书写规范
一、康复病历是诊治的依据,也是总结经验和进行科研的资料,书写时应注意字迹清楚,文字简练。
二、初诊病历书写。
(一)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门诊号或住院号。
(二)主诉:主要症状及时间。
(三)现病史:发病原因、过程、时间、治疗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等。
(四)过去史和个人史:既往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性格、嗜好等。
(五)检查:
1、先作一般检查,再作局部检查。
2、重点记录与康复治疗有关的阳性体征和有鉴别意义的阳性体征。
3、记录有关的实验室检查,注明检查日期。
4、诊断时,先写需要理疗的病名,再写其他重要疾病名称。
(六)康复医嘱:
1、疗法名称,用全称或统一代号。
2、治疗部位,体表部位或器官名称。
3、治疗方法,电极面积、形状、对置或并置法、固定法或移动法等。
4、剂量:所用剂量大小,如紫外线用生物剂量表示,高频电用无热量、微热量、温热量表示。
5、治疗时间、频度、次数。
6、医师签名。
7、就诊日期。
三、复诊病历。
(一)复诊日期,写明年、月、日。
(二)治疗方法和次数。
(三)主要症状变化情况,治疗反应。
(四)检查时与初诊对比,如肿块大小、肢体周径、肌力分级、关节活动度等有无变化,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变化也需写清。
(五)处理包括连续治疗、改变治疗方法或停止治疗。
(完整版)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
是法律的可靠证据。
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
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
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
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
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完整篇.doc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2002年我部印发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实施7年多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在总结各地《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我部对《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国家版病历书写规范
国家版病历书写规范一、前言为加强我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国家版病历书写规范》。
本规范旨在明确病历保存管理、病历书写、病历归档管理、病历查阅管理、病历复制管理、病历封存和启封、病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为医疗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操作指南。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 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30年。
对于特殊病例、罕见病例、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3. 病历保存应当采取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相结合的方式。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内容进行书写,由医疗机构统一保存;电子病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病历的规定,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4.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病历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确保病历安全、保密。
5. 病历保存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霉烂等条件,确保病历不受损坏。
6.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的落实。
7. 病历销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销毁病历。
8. 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以确保病历书写质量和病历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体现医疗活动的全过程。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
(3)病历书写应采用医学专业术语,避免使用口语、方言、缩写或非规范字。
(4)病历书写应遵循医疗伦理原则,尊重患者隐私。
2. 病历书写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等。
(2)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月经史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医院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7)处理措施:要求同初诊病历。
4、患者在其他医院所作检查或检验,应注明该医院名称及检查或检 验项目、报告单号、日期和结果。
5、初步诊断、诊断、医师签名写于右下方。如需上级医师审核签名, 则签在署名医师左侧并划斜线相隔。医师应签全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处理措施写在左半侧。
6、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7、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及休息证明应记录在病历中。
(7)医师签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1)主诉:可写“xxx疾病复诊”或书写主诉。
(2)现病史:主要描述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不可只 用“病情同前”字样来代替现病史。
(3)体检:着重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的阳性体征。
(4)需补充的实验室或器械检查项目。
(5)在同一医疗机构内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生应请上级 医师或相关科室会诊,上级医师或会诊医师应写明会诊意见及会诊 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8、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 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 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9、门诊患者住院须填写住院证,门诊病历、住院证可用蓝黑墨 水、碳素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楚易认。
(1)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2)病史:现病史要重点突出(包括本次患病的起病日期、主要 症状、伴随症状、体征、他院诊治情况及疗效),并记录与本次疾 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及家族史。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1、门诊病历封面应设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职 业、住址、工作单位、药物过敏史、身份证号等项目并认真填写 完整。
2、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年月日)和就诊科别。急危重患 者应注明就诊时间(年月日时分 24小时计)。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工具。
它不仅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还保证医疗质量、患者安全和医疗纠纷的处理。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特别制定,以下是该规范的详细内容。
一、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首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就诊日期等;2. 主治医生及主管医师信息:医生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3. 科室信息:科室名称、联系电话等;4. 医疗机构信息:医疗机构名称、级别、地址、电话等。
二、病历主体病历主体是病历的核心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门诊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病历记录、辅助检查结果等;2. 住院病历应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查体记录、诊断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
三、病历填写要求为了保证病历内容准确、完整、规范,以下是病历填写的要求:1. 抬头:病历每页应包含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页码等标识;2. 日期与时间:每次病历记录需标明记录日期和时间;3. 患者信息:每次病历记录需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4. 主诉与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包括起病时间、病程变化等;5. 既往史与家族史: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包括过敏史、手术史等;6. 查体与辅助检查:详细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的结果,包括体温、血压、心电图等;7. 诊断与治疗计划:明确诊断和治疗计划,必要时列出鉴别诊断;8. 医生签名与医师编号:每次记录需由主治医生亲笔签名并注明医师编号。
四、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为了避免常见问题的发生,并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以下是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1. 慎用缩写词:避免过度使用缩写词,确保病历内容易于理解;2. 规范术语使用:遵循医学术语规范,避免使用俚语和口语化表达;3. 注意患者隐私保护:在书写病历时要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透露患者敏感信息;4. 遵循规范写作格式:遵循排版规范,字迹清晰、整洁、易于辨认;5.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尽量避免遗漏。
病历书写规范完整版本
病程记录书写要求(一)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首次病程记录:急危重病例及时完成;平诊病客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需标明具体的日期和时间(如:2002—11—6,14:30)。
2、首次病程记录包括:(1)姓名、性别、年龄;(2)病例特点: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辅助检查(应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切忌从入院记录上刻板地重复)。
(3)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应分条归纳,简明扼要地提出拟诊理由)。
(4)讨论(鉴别诊断)要求:医师要对诊断依据进行全面解释,要提出自己独立见解,还可以引经据典。
(5)初步的诊疗计划(检查项目、治疗护理措施等)。
如诊断非常明确,可列出治疗计划。
危重抢救病例应详细记录抢救情况,用药剂量、方法和执行时间以及向家属或单位交代的情况并提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二)日常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病危病例随时记录,并注明具体记录时间(几时几分),每天最少1次;一级护理的病例最长2天记录1次;二级护理的病客最长3天记录1次;三级护理的病客最长5天记录1次。
入院前3天均要有病程记录,手术后病例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视病情按上述要求记录。
对于非危重病例其病情有特殊变化或者需要即时记录的事项均应随时记录,并注明几时几分。
2、内容:(1)病人当前的主诉,病情变化、情绪、饮食、睡眠、大小便等。
(2)体检的重要发现或变化(不允许写“体检同前”)。
(3)辅助检查的结果及其判断。
(4)诊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5)最后分析病人病情变化可能的原因及处理意见。
(6)特殊变化的判断、处理及后果,应立即记入。
通过上述内容的记录,应能反映出:(1)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转归情况;(2)实验室、特殊检查的结果及判断;(3)诊疗操作经过、所见、病人状态及不良反应等;(4)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疗效和反应;(5)住院期间诊疗方案的修改、补充及其依据;(6)家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希望和意见;以及行政领导人所交代的重要事项。
3、病程记录书写注意点:(1)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2)有分析,有判断(3)病情有预见,诊疗有计划(4)切忌流水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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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记录书写要求(一)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首次病程记录:急危重病例及时完成;平诊病客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需标明具体的日期和时间(如:2002—11—6,14:30)。
2、首次病程记录包括:(1)姓名、性别、年龄;(2)病例特点: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辅助检查(应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切忌从入院记录上刻板地重复)。
(3)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应分条归纳,简明扼要地提出拟诊理由)。
(4)讨论(鉴别诊断)要求:医师要对诊断依据进行全面解释,要提出自己独立见解,还可以引经据典。
(5)初步的诊疗计划(检查项目、治疗护理措施等)。
如诊断非常明确,可列出治疗计划。
危重抢救病例应详细记录抢救情况,用药剂量、方法和执行时间以及向家属或单位交代的情况并提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二)日常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病危病例随时记录,并注明具体记录时间(几时几分),每天最少1次;一级护理的病例最长2天记录1次;二级护理的病客最长3天记录1次;三级护理的病客最长5天记录1次。
入院前3天均要有病程记录,手术后病例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视病情按上述要求记录。
对于非危重病例其病情有特殊变化或者需要即时记录的事项均应随时记录,并注明几时几分。
2、内容:(1)病人当前的主诉,病情变化、情绪、饮食、睡眠、大小便等。
(2)体检的重要发现或变化(不允许写“体检同前”)。
(3)辅助检查的结果及其判断。
(4)诊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5)最后分析病人病情变化可能的原因及处理意见。
(6)特殊变化的判断、处理及后果,应立即记入。
通过上述内容的记录,应能反映出:(1)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转归情况;(2)实验室、特殊检查的结果及判断;(3)诊疗操作经过、所见、病人状态及不良反应等;(4)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疗效和反应;(5)住院期间诊疗方案的修改、补充及其依据;(6)家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希望和意见;以及行政领导人所交代的重要事项。
3、病程记录书写注意点:(1)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2)有分析,有判断(3)病情有预见,诊疗有计划(4)切忌流水帐。
4、病程记录始终要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真实、科学地反映病客的病情现状及其变化转归;另一条是准确地反映医师拟定及修改诊治方案的思维活动和科学依据,再现所有医务人员为救治病客所做的一切努力。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新入院的急危重病客入院24小时之内,必须有主治医师查房,48小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查房;一般病人入院48小时之内必须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3天之内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查房记录。
2、入院后急危重病客随时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一级护理的病例3天有1次高年主治医师或副高以上医师查房记录;其它护理级别的病例5—7天有1次副高以上查房记录。
3、下级医师应及时、准确地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指示,内容包括对病情分析、诊断的修正、补充意见及进一步采取诊疗措施的计划及其理由。
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或家属、单位意见及要求时,应写明上述人员的全名,并要上述人员签字。
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红色印章),下级医师书写完毕后及时交查房的上级医师审阅,查房的上级医师应在下级医师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24小时之内完成修改和审签。
4、如为副主任医师人员管理患者并记录病程,书写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本人的查房记录按要求的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格式书写即可。
如:今日某某副主任(主任)医师查房……。
记录完毕后,仍签自己的名字。
格式如下:2002—12—10 8:30 副主任医师查房某某某副主任医师查房,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的分析,诊疗计划。
签名:XXX/XXX5、上级医师是指病区的医疗小组组长(要求具备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应承担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各种记录的责任。
下级医师书写的各种记录经上级医师审阅合格,原文未修改的,上级医师应在下级医师的签名上用蓝黑墨水签署自己的全名以示负责。
(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对入院3天内未确诊,组织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对全科讨论后仍未确诊或涉及多科讨论,由所在科主任或和医务部主任主持。
内容要有参加人员及其职称,讨论意见和病情分析,并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蓝黑墨水)。
格式如下:2002—10—26 10:30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及职称:讨论意见:签名:XXX/ XXX(五)交(接)班记录书写要求1、交班记录紧接病程记录书写,不另立专页,需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交班记录(蓝黑墨水)格式如下:2002—12—10 8:30 交班记录患者,某某某,女,27岁,主因……于……入院。
入院时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签名:2、接班记录紧接交班记录书写,接班医师应在复习病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重点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并书写接班记录,格式及内容基本同交班记录,但“交班注意事项”应改为“接班后诊疗计划”。
危重病客接班后及时完成接班记录,一般病例在24小时内完成。
(六)转科记录书写要求1、转出记录(转出科室在病客转出前完成):由转出科主管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签。
转出记录紧接病程记录书写。
格式如下:2002—11—13,11:30 转出记录患者,某某某,男,45岁,因……入院。
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宜:签名2、转入记录,其内容及格式基本同转出记录,但“转科目的”改为“转入后诊疗计划”。
要以本科的角度补充必要的病史及体格检查,然后提出本科的诊疗计划。
(七)阶段小结书写要求患者住院时间较长时,由主管医师每月1次书写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格式如下:2002—12—18 阶段小结病客,某某某,女,32岁,主因……入院。
入院日期: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签名:(八)抢救记录书写要求抢救记录是指病客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做的记录。
内容要求及格式如下:2002—12—18,6:40 抢救记录病情变化的时间及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抢救的结果,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
(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九)会诊记录书写要求1、院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
院外会诊尚需科主任审签。
若病情紧急,须在会诊单右上角写上“急”字样,并注明送出的具体时间(几时几分)。
2、被邀请会诊的科室接到会诊单后,急会诊应在15分钟之内到达会诊,普通病客在24小时之内会诊。
科间会诊由会诊医师直接在会诊单上书写会诊记录(注明具体时间);集体会诊或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记录,紧接病程记录,不另立专页,但需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会诊记录(蓝黑墨水)。
其内容应包括会诊日期,参加会诊的人员及职称,会诊医师对病史和体征的补充、治疗意见。
3、会诊时,双方医师应相互见面,共同商讨,不得相互扯皮、推诿。
会诊医师不能决定的问题,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
若需转科或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
(十)术前小结和术前讨论书写要求1、术前小结是指在病人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病客病情所做的总结。
术前讨论是保证医疗质量、防犯差错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认真执行。
急诊病例,从急诊室或门诊直接入手术室可免写术前小结。
术前小结和术前讨论应在术前2天完成。
2、一般中小手术都必须有完整的术前小结。
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新开展的手术(指二类手术但患者有较重的合并症或并存疾患,三、四类手术)或致残手术(如截肢等)应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高级职称医师主持全科讨论,必要时请医务部主任或院领导参加。
将讨论内容由经治医师归纳整理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专用表格中,存入病历(不再填写“术前小结”专用表格)。
(十一)手术记录书写要求1、手术记录由术者书写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病客及时完成)。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应有术者签名。
2、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手术记录”(蓝黑墨水)。
其内容包括:(1)病客姓名、性别、年龄;(2)手术日期;(3)术前诊断;(4)手术名称;(5)手术后诊断;(6)参加手术的医务人员;(7)麻醉方法和麻醉人员;(8)麻醉前用药及术中用药、剂量;(9)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
3、在最后一项中,应详细记录铺巾方法,手术切口(种类和长度及解剖层次)显露方法,探查过程和发现,决定继续手术的依据,手术的主要步骤,所用缝线的种类和号数,缝合方式,引流材料及其放置位置和数目,吸出物或取出物名称、性质和数量,曾送何种标本检验、培养或病理检查,术中及手术结束时病人的情况和麻醉效果,出血量及输血量,输液内容及数量等。
需绘图证明者必须精细绘图并配上文字说明。
术中如遇意外,应详细记录其抢救措施及过程。
(十二)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参加手术的医师在病客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在横行适中位置用红笔标明“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记录时间要求到具体到分钟(如:2002—12—18 16:45)。
2、内容包括手术时间(具体到分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十三)各类签字手续书写要求1、手术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一助亲自向病人交代手术相关情况及签署自己的全名,绝对禁止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术者和一助进行术前谈话、签字。
2、麻醉同意书必须由参加手术的麻醉医师亲自向病人交代麻醉相关情况并签署自己的全名。
3、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由主管医师的上级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主管医师为主治医师、本人即可)和操作医师(或技师)共同向病客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签名。
(十四)死亡记录书写要求死亡记录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其内容着重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及死亡情况,写明死亡原因、死亡诊断。
要求在病客死亡24小时内完成。
格式如下;2002—12—29 20:30 死亡记录患者,王某某,男,63岁,主因……入院。
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年月日时分入院时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签名:(十五)死亡病例讨论记录1、住院死亡病例应在1周内由科室组织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断治疗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用蓝黑墨水分别记入病历(另立专页,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其内容包括:(1)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者姓名、职务及职称。
(2)病人姓名、科别、年龄、入院时间、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包括尸检和病理诊断)。
(3)参加人员发言记录:在科内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要详细记载每个人的意见;在病历中要将讨论意见汇总之后,经主持人审阅后再记录于病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