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违规严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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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违规严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

报告

根据《天全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报送“工程建设违规严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的函》,我局高度重视,庚即组织相关股室对近年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承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分别是灾毁农用地复垦项目和地灾害治理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毁损农用地复垦项目。分为严重毁损农用地复垦和轻微毁损农用地复垦。严重毁损农用地复垦项目采取农户自行开展复垦的原则已实施完成,复垦资金已拨付到项目涉及乡镇农户;轻微毁损农用地复垦项目包含10个子项目,涉及10个乡46个行政村,复垦规模共计6585.82公顷,包干资金6414万元,划分为5个标段进行实施。5个标段10个子项目中标价合计4317.2万元,截至目前,10个轻损项目主体已完工,目前正在制作竣工资料进行县级初验工作。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我局承担实施的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共计10个,其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3个。

天全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项目包括对老场乡六城村4社滑坡、老场乡干沟头泥石流和小河乡笋子沟泥石流共计3处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分2个标准组织实施。截止目前,3处治理工程均已完工并通过初验。

天全县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和天全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涉及8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其中应急排危除险50处,分4个标段组织实施;应急工程治理31处,分8个标段组织实施。截止目前,8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已完工,并分别通过验收和初验。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

、灾毁农用地复垦项目。我局实施的轻微毁损农用地复垦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均按县上要求统一由县重建委比选确定,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进行,招投标都经过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天全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现场监督。所涉项目招标核准符合有关规定,招标人严格按照核准文件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价未超过投资预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未发现有借牌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1、天全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进行,招投标都

经过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天全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现场监督。所涉项目招标核准符合有关规定,招标人严格按照核准文件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价未超过投资预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未发现有借牌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2、天全县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和天全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抢险救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按照川府发[XX]50号、雅指发[XX]20号文件精神,在县纪委、县发改、县应急办、县财评中心、县审计等部门监督下,按照最终财政评审价格下浮8%在“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工程施工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名单”中抽取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确定是监理费用以工程最终财政评审价格为依据,按照国家监理收费标准计算,下浮51%收取和业主方对监理工作要求后。在愿意参加监理的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后,采取抽签方式,在“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工程监理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名单”抽签确定了监理单位。

、应急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我局提前三天在书面向“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工程施工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名单”和“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工程监理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名单”的所有单位发出邀请函的基础上,再电话联系,让储备库单位知晓率达百分之百,并得到的积极响应,复函

我局。在县纪委、县发改、县应急办、县财评中心、县审计等部门监督下,在天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3位专家参与,开展天全县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应急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施工单位采取每次抽取到场的3家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确定是按照受邀请到场参与监理项目的单位在同意监理费用以工程最终财政评审价格为依据,按照国家监理收费标准计算,下浮51%收取和业主方监理工作要求后,作出书面承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了监理单位。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项目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安全管理情况

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具备相应从业资质,并压证施工。我局工作人员经常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现场填写项目现场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现场管理和监理人员坚守岗位,有事需向国土局请假。工程施工、监理无挂靠、分包、转包的现象。施工现场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场,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施工用工制度规范,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均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变更情况

我局在项目施工管理中,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使用合理的工程管理指导思想,尽量不发生工程项目重大变更,坚持不突破设计工程总量,不突破投标资金总量为原则,所有变更项目均未出现随意变更工程量现象发生。

1、灾毁农用地复垦项目根据乡、村的规划和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确需进行变更的,按省厅“缺啥补啥”的原则,经当地乡、村、组提出申请,我局按程序组织施工设计变更。

2、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根据项目施工实际确需变更的,按程序组织施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项资金超过合同金额10%或单项工程变更资金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通过报请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变更。

项目资金及工程结算情况

项目均按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工程款严格按工程预算,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目前,地质灾害治理规划项目10个已全部完工,目前正在送审,还未进行工程结算;灾毁农用地复垦10个项目也未进入工程结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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