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印发《关于四局机构升格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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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印发《关于四局机构升格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杭交发[2008]181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交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9.18

【实施日期】2008.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交通局印发《关于四局机构升格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杭交发〔2008〕181号)

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局、车管局:

《关于四局机构升格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交通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交通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关于四局机构升格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意见

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局、车管局机构升格科级干部的选拔是全面加强交通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对整个交通事业发展和交通基层基础建设具有重大的影响。

一、基本方法

(一)制定“三定”方案。

四局应分别按照市交通局《关于杭州市港航管理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杭交发〔2008〕128号)、《关于杭州市公路管理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杭交发〔2008〕127号)、《关于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杭交发〔2008〕129号)、《关于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杭交发〔2008〕126号)制定“三定”细化方案。

1、细化职能。对批准的内设机构、下设机构的职能进行细化,明确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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