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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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鸥鹏教育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

暨“鹏智库”首席专家顾问职权说明书

(征求意见稿/草案)

作为优秀的教育行业领军企业,我们有幸邀请到(阁下)成为集团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主席及“鹏智库”首席专家顾问(基教总督学)。

鉴于阁下在相关领域的造诣、权威和学术才能并便于督导顾问工作的开展,在充分尊重阁下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聘用协议和董事会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职责权利:

1、阁下有责权参加每月定期召开的集团董事例会并发表观

点、参与相关事项的决策;

2、阁下有责权被邀请参加针对重大事件召开的临时董事会议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决策;

3、阁下有责权被邀请参加集团及相关版块组织的重大外事活

动;

4、阁下有责权利用本人的社会威望和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

有利支持;

5、阁下有责权,作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主席提议召开临

时董事会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提议及讨论相关议题;

6、阁下有责权,作为总督学/首席财务顾问对集团

相关领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应被邀请参加该版块的

建设、研发和品牌推广等活动;

7、阁下有责权,作为首席顾问通过自身拥有的专业知

识和学术才能对集团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

持;

8、阁下有责权认真履行与本企业另外签定的协议、合同,并

承担保密责任。

我们很高兴能与阁下成为融洽的合作伙伴,并荣幸的恭喜阁下成为新鸥鹏教育集团最高决策机构和“鹏智库”的一员!

新鸥鹏教育集团

董事会·“鹏智库”委员会

201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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