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专业课程方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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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一、培养目标
为顺应国内外旅游业的深化发展,以及旅游市场个性化发展趋势,我们在“旅游管理”专业下设“国际旅游管理”(非师范)、“国际酒店管理”(非师范)、“会展旅游管理”(非师范)、“城市休闲娱乐管理”(非师范)4个培养方向,以使本专业的毕业生成为具有较强专业理论基础,同时又具备职场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旅游管理人才,能胜任旅游局、旅行社、酒店和宾馆、会展、城市休闲娱乐、旅游区和旅游景点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需要。
二、培养规格
要求学生系统学习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和掌握旅游管理研究方法与技能,接受旅游管理实践训练,进而能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数量分析方法及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旅游市场调查预测和旅游企业管理。
通过4年的专业课程学习,学生应获得如下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旅游管理方面的理论功底和宽厚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运用专业理论从事相关科学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悉我国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旅游业的发展动态;
4.具备学习掌握新知识的能力,并能对有关旅游管理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
5.熟悉掌握一门外语,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
6.具备图书馆情报资料检索能力。
三、计划学制、最低毕业学分、授予学位
计划学制: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学制为四年,允许提前或推迟毕业,可在3-8年完成学业。鼓励学生攻读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专业。
最低毕业学分:165学分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四、课程修读要求
1.综合教育必修课为全体学生必须修读之课程,计50学分,其中体育、军事理论和计算机基础实行通过性考试;
2.学生须从学校提供的综合教育选修课中按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类和综合实践四大类分别各选修2个学分,共修读8学分。可在外学院开设的专业课、全校公选课、外校选修课中选修。修读文科类院系课程作人文社会类选修课程(包括“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程),修读理工类院系课程作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修读艺术类院系课程作艺术类选修课程。同时,学生可以根据个性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专家讲座(含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大讲坛)、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课题活动、竞赛等各类活动中自主选择参与,获得学分归入综合实践类公选课。综合实践类公选课学分认定有本院系和有关单位确定。另外,开设就业指导课以讲座形式(4—6次)进行,计1个公选课学分;
3.学科基础课中必修课程,共设5门计15分;专业必修课程共设12门共计24分,其中带☆号课程为综合课程;
4.专业必修课程中“旅游科学导论”为学科导论课程,以讲座形式分散安排在各个学期,计1学分;
5.专业选修课程按培养方向分为4大模块:即国际旅游管理;国际酒店管理;会展旅游管理;城市休闲与娱乐管理。学生须按规定至少修读46个学分:
(1)限选课选修读22学分,主选组为全体学生必修之课程,计12个学分,“国际旅游管理”从限选方向模块1、“国际酒店管理”从限选方向模块2、会展旅游管理从限选方向模块3城市休闲娱乐管理从限选方向模块4的所有课程中选读10个学分;
(2)任选课修读24分,学生可自主从本专业课程计划表中的专业限选课程、专业任选课程模块中其他方向的选修课程模块中,或全校公选课中进行选择修读,保证完成应修学分。
6. 实践环节与毕业论文为全体学生之必修课程:
(1)专业实践15学分,其中:课程实习分3次进行,课程学分包括实习学分,第一学年为《管理学原理》等专业基础课程见习,时间约2天;第二学年为《旅游资源与开发》、《旅游市场营销》等专业课程实习,时间周;第三学年为专业综合实习,时间1周。专业实践安排在第三学年“广交会”期间,共计1个学分;第四学年安排毕业实习,毕业实习计14个学分。
(2)毕业论文为6学分,允许并鼓励学生自定选题,毕业论文实行答辩制度。
五、课程结构比例表
六、课程方案表
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计划表(必修课)
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计划表(选修课)
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计划表(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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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说明
1、学分要求
辅修专业:须修读本专业课程方案表备注栏中代号为1的所有课程,共15门计学分;
双专业:除修完辅修专业课程外,还须修读本专业课程方案表备注栏中代号为2的8
门课程计17学分(其中限选方向5门)。加上毕业实践8学分,要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共须修取个学分;
双学位:在双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加修本专业课程方案表备注栏中代号为3的3门课程计6学分,毕业论文6个学分,要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共需修取个学分。
2、修读期限
辅修专业:原则上在第四学年内修完全部课程;
双专业、双学位:若在第四学年尚未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修读双专业的可延长一年学习时间,修读双学位的可延长两年学习时间。
3、其它问题
与实行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制有关的其它问题,如入读条件、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学位授予、收费标准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课程简介(另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