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特征
1.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 2.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3.校园伤害事故增多; 4.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 5.事故多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
江河水库和学校及周边; 6.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
要原因。
根据上面的统计,把学校内安全 事故划分为12种类型:
1. 教育教学活动安 全
2. 交通安全 3. 教学设施安全 4. 消防安全 5. 饮食卫生安全 6. 实验课安全
7. 学生集会中的安全 8. 校园暴力侵害 9. 门卫安全 10. 自然灾害 11. 寄宿学生安全 12. 校园周边安全
第一节 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一、教师体罚
学生甲为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课间 休息时与数名同学在学校的国旗台上玩 耍,不慎将学生乙推到国旗台下,致使 其右手骨折。事发后,班主任老师将学 生甲叫到教室外的走廊上询问情况,一 气之下,给了学生甲两个耳光,并使劲 往其腿部踢了两脚,致使学生甲两只耳 朵疼痛不已,腿部出现红肿。
学校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场地是否合乎法律 的要求。
教师在组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时有无过错。
预防与对策
学校要完善教学设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 育,教师和学校也要加强课间安全管理。
三、课间活动安全
在操场看铅球赛被砸伤案 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
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 铅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 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 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 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 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 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 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
预防与对策
小学生活泼好动,有时控制不住自己,作为 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当进行说服教 育严禁体罚。小学生处于身体发育期,对于 成年人的推搡很容易受伤,教师应当有保护 儿童身体健康的意识。
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教师的法治观念教育。增 强教师的法治意识,依法执教。
二、学生之间的伤害
江西某小学,学生小文到操场活动。当时六年 级正在练习接力赛跑,尽管已经下课,练习却 还在进行中。由于操场狭小,学生又多,小文 被其中一个跑步的同学撞倒。送医院她被诊断 为“脑内膜出血”,住院半个月。
评析
承担责任的依据 民事责任中的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有在主
观方面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侵权损害原因和结果
之间的相互关系。
学校承担责任的理由 一种意见认为,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 另一种意见认,学校应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 人保护法》
第八条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 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 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006年全国中小学校园安全事
故概况
2006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 的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 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 占59%;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 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 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其 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 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 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 5.36%,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 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 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 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预防与对策
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学会自我保 护。
四、学生帮教师做事受到的伤害
为教师个人打开水被他人撞翻 烫伤案
某日,被告王瑛让已下课的原 告为其打开水。原告在打回开水 上楼时,恰逢被告闫石在学校楼 道的防盗门横梁上打秋千,被告 闫石将暖水瓶碰碎烫伤了原告的 右腿。事发之后,被告王瑛及校 方送原告到医院就诊,经天津市 第四医院诊断,原告右腿热烫伤3 %(深Ⅱ度)。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 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 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 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 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 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致害学生应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学生 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 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 三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要认定学校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应当看学 校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过错。本案中学校有无 过错主要应从以下两点来分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教师所 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 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 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 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 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五条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 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 关规定处罚。
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 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 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