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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低速新能源电动车法规、政策及市场需求的研究报告我国早在92年“八五”规划中开始发展新能源汽车,后列入“863”计划。2009年至今,“十城千辆”工程成功实施,10年世博会园区1147辆新能源车超过6个月的成功示范运行。国务院公布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产业规划<2018-2020)》已经发布,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是大势所趋,新能源汽车技术也取得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是目前国内研发出生产的电动车产品与燃<油)汽车相比,性能与成本、实用型相差太远,于是要求发展低速电动车的呼声越来越高,不少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支持文件。本文对此进行研究,供大家参考。

一、法规对低速.电动车提法的研究

1. 国家标准GB7258-201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只有“低速货车”的概念,没有低速电动车的提法

从GB7258—

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开始取消了“农用运输车”的提法,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并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作为货车的一类车型加以规定。GB7258中没有“低速电动车”、“蓄电池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车”的提法。

2.国家标准

这个标准规定了载客电动车必须是最高设计车速大于80km/h的M1类纯电动汽车,M1类纯电动汽车归于目前电动车车类别,这个标准中也没有低速电动车的提法。

3美国的标准中有低速汽车的定义

美国的有关标准中对“低速汽车”规定,最高设计车速高于32km/h且低于40k m/h、总质量小于1362kg、具备基本安全装备,只允许在限速56km/h的公路上行驶。纯电动汽车的定义是由电机驱动的汽车。按这个提法是包含“低速电动车”的概念。

二、部分地方政府对发展低速.电动车政策研究

1河南省将发展低速电动车列入发展规划

《河南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暂行>》的通知中有支持发展低速.<微型)电动轿车的提法,并做了目前的要求:

<1)信阳青山纯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到2018年形成改装纯电动小客车100 0辆生产能力。

<2)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主导产品为M系列中速纯电动微型轿车、H系列中速纯电动中级轿车、Z系列新能源微型面包车,到2018年形成年产2.2万辆生产能力。到2018年形成年产6万辆生产能力。

<3)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到2018年形成纯电动微型和中级轿车10万辆生产能力。

2.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从技术要求上做了界定,具体内容:

“第七条

低速电动车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1000kg,乘员不超过4人,总质量不超过1200 kg,最高速度不超过50km/h。

第八条

低速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长×宽×高)≤4600mm×1800mm×1650 mm<4200X1700X1550);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经济续驶里程≥100km;百公里经济耗电量≤15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50m m。

第九条

低速电动车电池寿命,铅酸蓄、锂离子等电池应不低于完全充放电1000次,氢燃料电池应不低于2000小时。”

3.湖南娄底《电动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中有低速电动车技术要求

本细则所称中、低速电动汽车是指以铅酸电池、锂电池等为纯动力,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公交、货运等四轮驱动车辆,设计时速为20—

60km。其技术要求:

“电动车:外廓尺寸≤5200mm×1810mm×1500mm;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的行驶里程≥60km;每百公里耗电量≤20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 %;最小离地间隙≥120mm。”

4.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及主要内容

三、目前国内对低速电动车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争议

1.公安部对发展低速电动车的态度是

“近年来,部分机动车制造厂家针对三线城市和农村市场以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发生产了所谓的“低速电动车”、“蓄电池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并宣称这些车辆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注册登记即可上路行驶。但实际上,这些类型的车辆符合本标准关于“汽车”<或“摩托车”)的定义,按照现行机动车生产管理规定必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生产和销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这些机动车制造厂家违法生产和销售“低速电动车”、“蓄电池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类型车辆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机动车管理秩序,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从生产和销售源头上采用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国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和管理。”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汽标委对发展低速电动车的态度是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起草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选择2-

3个典型城市组织开展.低速纯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重点对城市交通体系影响和节能减排效果进行研究评价,同时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全国汽标委也成立了.低速电动汽车标准起草组,开始考虑制订.低速电动客车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法规。

3.部分专家对发展低速电动车的态度是

<1)徐冠华、陈清泰、吴敬琏、欧阳明高等“顶级专家”联名建议发展低速电动汽车。

<2)杨裕生<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出了“电动汽车技术也有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低速、短程汽车正是我国发展电动汽车的突破口,也将是我国汽车事业辉煌未来的重要源头之一。

<3)欧阳明在全国行的会议上,更具体提出了要发展6万以下的低速、短程汽车

<4)两院院士陈清泉一直把低速电动车看作是我国电动车实现弯道超车的机遇。

<5)汽车行业内的专家基本上不支持发展低速电动汽车,其基本观点是技术落后。

三、生产低速电动车厂家民营企业居多,但部分有资质企业也开始涉足

1、目前低速电动车生产厂家以民营企业居多,大都没有电动车车生产资质。有

来自传统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如时风集团等,有来自专用车和特种车辆生产企业,如山东中融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等,也有一些是场地车企业扩大产品线进入到.低速电动客车领域,如浙江康迪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益高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等,还有一些是看好这个市场的新进入的企业,如河北新宇宙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等。

2.部分有资质的企业也开始涉足低速电动车领域

奇瑞汽车、吉利汽车、江南汽车等为适应自发形成的.低速电动客车市场的需求,在本企业纯电动车产品的基础上,简化技术方案、调整动力性指标,大幅度地降低了成本后,也推出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低速电动车等产品进入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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